心理健康教育与生命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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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引 言在现实生活中,学生自杀、他杀、犯罪等现象的不断增多,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这些问题的产生,有其道德滑坡问题,也有心理健康问题,更是一种对生命意义的忽视问题,因此,本论文将从学生生命成长的视角去思考心理健康教育的问题。在心理健康教育实践中,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大多研究和探讨学生中出现的一些心理问题和行为问题,解决现实的困惑,很少探究产生这些困惑和行为的深层次的原因,不能把需要解决的问题放在生命长河中去思考,这样就出现了心理健康教育的“短期行为”和所谓的“近视”问题。从生命意义的角度来说,生命成长过程不仅是一种物质存在的形式,而更重要的是心理的精神气质的存在。生命不仅在于生物体的“活着” ,更

2、在于必须活出意义和价值。心理健康教育要关注生命的整体,通过人的自然生命、社会生命、精神生命的全面健康发展,实现心理健康教育的目标,使心理健康教育能按照生命内在需要和成长规律进行,以增强生命的完整性,丰富生命的内涵,充实生命的价值。因此,从生命意义的角度构建心理健康教育模式,以新的视角从理论上寻找一种支撑,从实践中探索一条新途径,从而丰富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的内涵。一、 生命、生命成长、生命意义的界定(一)理解生命目前,人类对自身生命的重视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地步,对生命的关注和研究可以说是蒸蒸日上,方兴未艾。无论是生物科学研究的“多利”克隆羊,还是自然科学的生命科学,社会科学的生命哲学的研究都取得了

3、重大进展。随之又派生出了生命伦理学、生命法学、生命美学、生命教育学等边缘学科。2不同的理论研究者从各自不同的角度对生命的内涵进行了深入的探索和思考,提出了具有相当价值的理论观点。但在这诸多的研究中,都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认识,仍然没有一种科学的定义,不同学科在定义生命时,往往从本学科出发,强调生命的某一方面作为生命的本质。因此,学科的视角不同生命的定义也就难统一。 在诸多生命的定义中,归纳起来大体可分为两种,一种是自然科学的研究,主要从生命的物质结构和生长、发育的特点来定义的。另一种是社会科学的研究,从生命存在的基本特征和社会功能来定义的。实事上,我们对生命的认识和理解,不仅从生命自身的物质结构

4、和存在方式上认识,更重要的还要正确认识和理解生命在整个生命过程中现实意义。从生命的物质结构看,一般认为生命是指一切能与外界进行能量交换、维持有机体运转、生长的有生有死的生物体。恩格斯也从生物学角度指出“生命是蛋白体的存在方式,这个存在方式的重要因素是在于与其周围的外部自然界的不断的新陈代谢,而且这种新陈代谢如果停止,生命也就随之停止,结果便是蛋白质的解体。 ”1恩格斯的生命定义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生命的物质基础,即具有新陈代谢功能的蛋白体。这说明了生命是物质的生物体的存在,是由物质构成的。因此,人的生命过程必然要服从生物界的法则和规律。生物性是人的生命的最基本的特性,是人的生命的社会性、精神性存

5、在的前提和基础。从生命的基本特征和社会功能看,德国哲学家威廉狄尔泰(Wilhelm ilthey)认为“意识的根据就是生命,由于意识事实是正在体验,所以,意识事实本身就是生命存在 2。在这里,他赋予了生命以主体认识。他认为“生命就是对意识事实的经历” 3,生命的任何一个瞬间都潜在地代表包含着生命同一性的整体,同时也是我们生命延续性的根据,它根植于我们自我意识的深处。他认为“认识在任何地方都是生命的现象” , “始终是与生命联系在一起的” 4狄尔泰结合生命过程和生命关联的内容,不断扩大生命概念3的内涵。他对的生命概念作了一个总结:“人的生命,人的生命同一性,表现为一种结构。在这个结构中,外界的刺

6、激引起内在的反应过程和状态,然后它们又反作用于外在。它的中心是一束欲求,它对刺激的接受和反应,直至对环境作出表象,都是以此为前提的。它对外界的反作用则是按照手段和目的结合起来的过程,是在时间中展开的运动。这样的结构标志着人的本质特征,它是生命的内核,或者说,是生命的真正本质关联。 ”5从他的分析看,“生命”这个概念不只是生物学意义上的,更多的是社会学意义上的。法国哲学家昂利柏格森(enri ergson)提出了“生命冲动”的学说, 柏格森认为生命是一种本原的冲动力。我们可以想象它是一股可见的流,它连续而不可分割,它在每一生物之中世代延续而又时时更新。生命是一个不断创造的过程,推动生命创造的是一

7、种本能冲动。 “生命冲动”既被当作一种主观的非理性的心理体验,又被当作一种创造世界万物的宇宙意志,它永远在变化运动和创造中,没有终止的时刻,因此生命的意义和价值就在于这种无休无止的创造过程中,在这里,人的不息的生命创造精神被赋予了至高无上的地位。马克思在谈到人时,说:“有意识的生命活动直接把人跟动物的生命区别开来,正是这个缘故,人是类的存在物” 6又说“可以根据意识、宗教或随便别的什么来区别人和动物。一当人们开始生产他们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时候(这一步是由他们的肉体组织所决定的)他们就此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 ”7马克思在这一论段中,揭示了人的生命和动物的生命的根本区别在于有意识的生命活动。

8、我国哲学界也有不同的认识, “生命作为活的有机体,它的最重要特征就是,有了自主能量 ,形成了一个由不同的器官与组织构成的完整有机体,这些不同的组织与器官执行着不同的功能,能够主动地同环境进行物质和能量的交换,进而实现生命肌体的自我生长、自我繁殖” 8这里说明了生命与环境的关系。高海青等还认为:“动物的生命称为自然的种生命 ,把人的生命称为自为的类生命 ”。 9“种生命”是指人与动物共同拥有的,它是4自然给予,具有自在性质,有生便有死的自然生命。 “类生命”是指由人所创生的自为生命,是超越“种生命”的而获得了更高层次的生命性质。也有人认为人有三重生命, “一是自然生理的肉体生命;二是关联而又超越

9、自然生理性的精神生命;三是关联人的肉体和精神而又赋有某种客观普遍性的社会生命。 ”10而教育界也有人把生命分为三种,即自然生命、精神生命和智慧生命。 11也有人认为生命为分四个层次,即自然生命、价值生命、智慧生命和超越生命。 12以上这些观点都是根据生命的存在的形式或生命的基本特征来探索生命的内涵。综上所述,本论文把人的生命分为三个层次,即自然生命、精神生命、社会生命。从人的生命本质看,人的生命无疑即有自然属性又有社会属性。因为人不但是人,而且是动物,是生物,是物质。自然生命是人的生命存在的最基本的方式,是客观存在。生命从孕育那天起就有了自身的独特的生物特点,从生命的成长之日起就开始具有了不同

10、的生理需求,这是人的生命存在的基础和前提。自然生命的存在意味着它的本能性和客观性,因此,生命成长将按照自然生命的固有的发展顺序和本能的冲动进行释放。从这个意义来说,人就应当尊重和关注自然生命的发展规律,而这自然生命的存在的前提是拥有健康生命。 然而,人之所以称之为人,不同于动物的地方,在于人不仅仅是为了满足自然生命的需要而活着。正如恩格斯所说, “人类社会和动物界的本质区别在于,动物顶多只能采集,而人类则能生产。仅仅由于这个唯一的然而是主要的区别,就不可能把动物的规律简单地搬到人类社会去” 13这说明,人与动物的最根本的区别在于有意识性,人不是消极地被动地适应环境,而是积极的、能动的主体,通过

11、劳动生产满足自身的需要。也就是说,人的生命不仅能意识到自然生命的存在和发展,同时他能够有意识的、主动的对自身生命的存在和发展做出自主的选择。因此,人在满足自然生命的基础上,还要追求超越于自然生命的精神生命。精神生命是人的意识行为,是以抽象的形5式赋予生命理性的意义和生命价值。 “人是不会满足于生命支配的本能生活的,总要利用这种自然的生命去创造生活的价值和意义。人之为人的本质,应该说就是一种意义性存在、价值性实体。 ”14自然生命的存在固然是可贵的,但自然生命本身不具有意义和价值,只有在自然生命存在的基础上,不断超越和追求自然生命之上的精神价值和理想,将其看成是人生最重要的追求,甚至为了自己的这

12、种精神追求可以献出自己的生命。正如“有的人活着,但他却死了,而有的人死了,但他却活着” ,精神生命的意义与价值在于使人的生命具有了无限性和超越性,使自然生命相对进入了永恒的境界。精神生命是自然生命的升华,是社会生命的体现。然而作为完整性的生命,不仅在于自然生命和精神生命,还包括社会生命。社会生命是指自然生命在社会实践活动和社会生产过程中获得的生命现实。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15这一论断说明人的本质不是来自人的自然本性,也不是来自人的绝对精神,而是来自“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也就是说,社会中的生命个体,只有在一定的社会生活与

13、社会实践中才能认识自己的社会性,才能实现自身的社会价值和生命价值。因此,社会属性决定人的本质属性,我们当然可以理解为“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决定了人的社会生命。由于社会生活和社会实践活动是多方面的,复杂的,人与人的联系和关系也是多方面的,复杂的,这就决定了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需求,不同的心理、思想、情感、习惯、性格、理想和追求等。 “人总是处于社会关系之中,并承担一定的社会角色 ,人的社会的存在方式既关联于人的内在意识,又有超越人的内在意识的感性对象性、客观普遍性。忽视人的生命及其生活的社会性,看不到社会存在、社会生命对人的自然和精神生命的某种决定性作用,就很难理解人的命运的社会历史原因和规定性。

14、”16社会生命是自然生命存在和完善精神生命的实践基础,没有社会生命也就无从谈精神生命。自然生命是精神生命和社会生命的物质存在方式,精神生命是对自然生命的体验和理解,是自然生命和社会生6命的中介,而社会生命决定着精神生命的内涵与价值,实现着自然生命的超越性和无限性。三者是相辅相承,互相促进的关系。(二)生命成长只有自然生命、精神生命和社会生命的完整统一才是人的现实生命。而这现实生命并不是自然的现成的存在,是不断的发展变化之中,是动态的存在。这种动态的发展变化又有着不同的生长、成熟和衰退的阶段。自然生命从孕育那一刻起,就开始了它的生命成长之旅,它遵循着自然生命的成长规律不断的生长和不断的成熟与发展

15、。自然生命是通过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社会生产丰富和提升精神生命和社会生命的内涵与价值,进而体现整个生命成长的过程。因此,生命成长是指现实生命在不断展开、丰富、提升、生成、成熟的过程,生命主体积极、主动的促进整个生命的全面、健康、均衡发展,提高生命质量的过程。生命成长主要包括自然生命成长、精神生命成长和社会生命成长。自然生命成长是指人的生命的生物学意义上成长,从人的生命孕育开始,人的各种生物器官的发育要经历一个从发育不完全到发育比较完全和比较成熟的过程。自然生命的这种逐步成熟过程是生命健康发展的物质前提,是促进自然生命健康发展的可能条件。这就要求人在遵循自然生命成长规律的基础上,不断通过自己的生命

16、活动来促进自然生命的健康发展。精神生命成长是指人的生命的精神性、价值性的不断形成、发展,不断丰富和提高过程。人的精神生命不是先天决定的,是在后天的学习、交往和社会实践活动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因此,人的精神生命的健康发展是超越自然生命的关键。 “人的世界绝对不是现成给予的,而是永远处于开放和生成之中的人拒绝接受既定事实,他总是生活在远方 ,生活在未在之乡 ,生活在未来的牵引之中。正是这种对理想世界的绝对指向性,变成了人类超拔自身的强大动力,引导人走上了不断解放自身的历程。没有这种超越现存世界的对价值7理想的追求精神,人类就失去了希望的召唤,而这一切的丧失,将是人性的彻底沦丧。 ”17也正是这种精神生命的追求,使人成之为人,区别与动物之所在。 “人的生活意义的全部在于人的精神的高贵性,是精神给予生命以崇高的价值和意义,这一给予关系是不能被颠倒的。 18社会生命成长是指自然生命和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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