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通知单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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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编写要求1、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一般可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发,但发出前必须经过总监理工程师同意,重大问题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2、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填写时, “事由”应填写通知内容的主题词,相当于标题;“内容”应写明发生问题的具体部位、具体内容,及相关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和依据。3、 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时承包单位接到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并已完成了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上的工作后,报请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核查的表示。4、 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中应对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中所提问题产生的原因、整改经过和今后预防同类问题准备采取的措施进行详尽的说明。5、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监理工程是通知回复单所述完成的

2、工作进行核查,签署意见,批复给承包单位。直到整改到符合要求为止。6、承包单位对每一份监理工程师通知单都要用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予以答复。7、监理通知单后最好附有问题的照片,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回复时也有照片。泥)工程名称: 编号 002 号致:(承包单位)事由:无水泥生产许可证。内容:本项目监理机构于 5 月 26 日上午 1417 时,收到项目经理部报审的水泥二厂生产的 通硅酸盐水泥质量证明资料,经监理人员与现场水泥实物核验后发现存在以下问题:1、水泥包装袋上无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2、经查对生产许可证产品目录无该厂生产的 通硅酸盐水泥生产许可证,现提供的生产许可证是伪造的。要求:1、已进场的

3、60(t)水泥二厂生产的 通硅酸盐水泥,必须于 5 月 30 前撤离现场,并不得用于工程上;2、按整改销项程序,将整改落实情况于 5 月 30 日前回复本监理机构,并经监理人员现场复验销项。附件:1、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摘要2、 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摘要抄报:建设单位 1 份。抄送:施工单位 1 份。 项目监理机构 总/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 期 2004 年 5 月 26 日 附件 1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摘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2002 年 4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 19 号发布)第四章 证书和标记的管理第二十二条 凡取得生产许可证

4、的产品,企业必须在产品、包装或者证明书上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第五章 罚则第二十七条 伪造或者冒用生产许可证的,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转让或者涂改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其改正,并按照中环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生产许可证。附件 2 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件摘要: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1999 年 11 月 26 日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第三章 建设工程材料质量管理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采购具有生产许可证或者本市建设工程材料准用证的建设工程材料。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

5、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建委或者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 建设单位、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或者施工单位采购无生产许可证,本市建设工程材料准用证的建设工程材料。泥)工程名称: 编号 003 号致:(承包单位)事由:水泥复验不合格。内容:本项目监理机构于 6 月 15 日下午 1431 时,收到项目经理部报审的省第一水泥生产的 通硅酸盐水泥复验报告,试验报告编号为 003245,经监理人员审查存在以下问题:批量为 100(t)的 通酸盐水泥复试报告中的 “初凝时间” 、“安定性”不合格,按照 准的规定,凡氧化镁、三氧化硫、初凝时间、

6、安定性中的任一项不符合标准时,均为废品。要求:1、挂牌标明为不合格品,不准使用,立即撤出施工现场; 2、按整改销项程序,将整改落实情况于 6 月 17 日前回复本监理机构,并经监理人员现场复验销项。附件:1、 泥检验标准2、 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摘要抄报:建设单位 1 份。抄送:施工单位 1 份。项目监理机构 总/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 期 2004 年 6 月 15 日 附件 1 泥检验标准凡氧化镁、三氧化硫、初凝时间、安定性中的任一项不符合 为废品。附件 2 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1999 年 11 月 26 日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第三章 建设工程

7、材料质量管理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对建设工程材料进行进货和质量检测。不得使用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材料。筋)工程名称: 编号 004 号致:(承包单位)事由:钢筋复验不合格。内容:本项目监理机构于 4 月 14 日下午 1612 时,收到项目经理部报审的钢铁厂生产的光园级(筋复验报告单,报告编号为000235 号,经监理人员审查抗拉强度复验不合格。要求: 1、应立即进行双倍取样复验;2、在双倍取样复验结果未出来前不得使用;3、按整改销项程序,将整改结果情况于 4 月 17 日回复本监理机构。附件:1、 钢及钢产品交货一般技术要求 (175052、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摘要抄报:建设单位 1 份。抄送

8、:施工单位 1 份。项目监理机构 总/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 期 2004 年 4 月 14 日 附件 1 钢及钢产品交货一般技术要求 (17505据国家标准钢及钢产品交货一般技术要求 (17505规定,任何检验如有一项试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则从同一批中再任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该不合格项目的复验。复验结果(包括该项试验所要求的任一指标)即使有一个指标不合格,则整批不得交货。附件 2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 279 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已经 2000 年 1 月 1 日国务院第 25 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总理 朱镕基二一年一月三十日第四章 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第二十九

9、条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设计文件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和商品砼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体材料)工程名称: 编号 005 号致:(承包单位)事由:进场的砌筑用砖不符合设计规定,无备案证明资料。内容:本项目监理机构于 8 月 2 日上午 0849 时,收到项目经理部报审的二号楼 3 层砌筑用混凝土多孔砖和烧结多孔砖质量证明资料,经监理人员审查有以下问题:1、设计文件规定混凝土多孔砖强度等级为 10 级,而进到现场的混凝土多孔砖强度等级为 ,不符合设计文件规定;2、烧结多孔砖无备案证明。要求:1、混凝土多孔砖应撤出施工现场

10、,换用符合设计规定的强度等级;2、应提供烧结多孔砖备案证明,无备案证明应撤出施工现场,换用有备案证明的烧结多孔砖;3、按整改销项程序,将整改落实情况于 8 月 5 日前回复本监理机构。附件:1、 设计图纸总说明第七条第二款2、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摘要抄报:建设单位 1 份。抄送:施工单位 1 份。项目监理机构 总/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 期 2004 年 8 月 2 日 附件 1 设计图纸总说明第七条、第二款具体内容略附件 2 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摘要: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规定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二四年元月二十三日第二条 本市对用

11、于建设工程的钢材、水泥、黄砂、石子、商品砼、预制砼构件、墙体材料和管道、门窗、防水材料等结构性、功能性材料,实现备案管理。(二) 凡实行备案管理的建设工程材料,其供应商应当按本规定办理备案手 续。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的,不得用于本市建设工程。水材料)工程名称: 编号 006 号致:(承包单位)事由:防水材料未复验就投入使用。内容:本项目监理机构于 10 月 20 日 1304 时,在现场检查中发现 10 月 10日进到现场的有机化工厂生产的 性沥青防水涂料 t ) ,未经复验就投入使用到地下室外墙防水层施工。按规定防水材料在使用前应复验。要求:1、应立即停止施工;2、立即取样复试,合格后方可使

12、用;3、按整改销项程序,将整改的结果情况于 10 月 22 日前回复本监理机构,并经监理人员现场复验销项。附件:1、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 ;2、关于认真贯彻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规定开展建材质量专项整治行为的通知摘要。抄报:建设单位 1 份。抄送:施工单位 1 份。项目监理机构 总/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 期 2004 年 10 月 20 日 附件 1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 地下防水工程所使用的防水材料,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对进场的防水材料应按本规范附录 A 和附录 B 的规定抽样复验,并提出试验报告

13、,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附件 2 关于认真贯彻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规定开展建材质量专项整治行为的通知二、基本措施3、严格备案材料进场的复试把关制度。在按规定进行进货检验和质量检测的同时,对预警提示慎用的,首次备案的产品增加检测频次,实行差别控制。附件 1 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水材料物理性能检验,凡规定项目中有一项不合格者为不合格产品,则应在受检产品者重复加倍抽验,待全部达到要求时为合格,若仍有未达到要求时应由生产单位进行退货或调换,然后再按上述步骤进行复验。附件 2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 279 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已经 2000 年 1 月 1 日国务院第 25 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总理 朱镕基二年一月三十日第四章 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第二十九条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设计文件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和商品砼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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