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履行侦查监督职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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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确履行侦查监督职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青海检察业务实践海北州人民检察院侦查监2006 年以来,海北州检察机关两级侦查监督部门在同级人大的监督和本院党组及省院侦监部门的领导下,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着力提高审查逮捕的质量和效果,增强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的力度和实效,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促进海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一,基本情况2006 年以来,我州两级院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的各类刑事犯罪案件 609 件 1021 人,经审查,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共计 566 件 944 人(在已逮捕的案件中无无罪判决案件,无绝对不起诉案件,无撤销的案件),不批捕 43 件 83 人

2、,逮捕准确率为100%.在立案监督工作中,我州两级院进一步拓宽立案监督线索来源途径,以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为抓手,有效发挥侦查监督职能.自 2006 年以来,我州两级院侦查监督部门发现并受理立案监督案件 18 件,向公安机关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18 件,公安机关立案 11件 14 人.二,主要做法(一)严格把握逮捕条件 ,全面贯彻不批捕案件说理制度对每一起提请逮捕的案件,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在确保审查逮捕案件正确性的同时,严格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面贯彻不批捕案件答疑说理 制度 ,如针对祁连县公安局提请复核的郭某某,王某非法储存爆炸物一案,经承办人审查,汇报检察长后,维

3、持了祁连县院作出的不批准逮捕决定,为了打消当事人及侦查人员心中的疑虑,主管检察长,侦监处长,案件承办人到祁连县公安局进行了答疑说理 ,对为何做不批捕决定作了详细的解释,从根本上消除了当事人及侦查人员心中的疑虑,避免了上访等情况的发生.(二)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对侦查活动进行有效监督首先,针对公安机关在侦查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其次,适时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即派员参加重特大疑难案件的现场勘查和案件分析讨论会.通过适时介入,对案件事实有了初步的了解,协助公安机关,自侦部门把握侦查方向,收集固定证据,案件呈捕后为批准逮捕工作提前做好准备.例如 2010 年

4、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陈某某,刘某某,朱某某,赵某某等人涉嫌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系海北州首例涉嫌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该案涉案金额巨大,又是跨地域作案,案件涉及几个省,取证繁琐,复杂,州检察院在青海检察2011 年第 5 期遗业务买践青海鞍察接到海 flt,N 公安局专案组提前介入的邀请后,领导高度重视,抽调办案经验丰富的三名检察官提前介入此案,长达十几天,多次参加公安机关召开的案件分析讨论会,协助公安机关确定侦查方向和呈捕罪名,及时,准确,全面的收集和固定证据,为案件准确,快速办理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第三,积极探索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挖掘线索,拓展案源,全州两级院督促

5、各行政执法单位就三年来的行政执法卷宗逐案建立了台帐,为今后进一步开展工作奠定了基础.门源县院与工商等各行政执法机关召开联席会议,并形成了会议纪要,为以后我州各级院进一步监督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提供了可借鉴的样本.同时,根据群众举报,督促公安局立查了一起销售伪劣产品案(未遂),涉案金额达 188230 元,门源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作了有罪判决;第四,依法审查,加大纠正漏捕力度,从审查批捕及起诉中查找追捕线索,对审查发现有逮捕必要而公安机关未提请批准逮捕的,决定追捕 2 件 6 人.(三)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力求法律与社会效果的最大化在执法办案的过程中,继续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贯彻最高人

6、民检察院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见,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以是否有利于预防犯罪,是否有利于增强群众的安全感,是否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为标准,做到 该宽则宽,当严则严, 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对轻微犯罪以及初犯,偶犯,过失犯和老年,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从宽处理,无逮捕必要 的坚决不予逮捕,力求法律与社会效果的最大化.(四)积极履行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法律职责,强化监督力度和实效通过 三官两员进村人户,结对共建,上街宣传等途径,加大对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工作的宣传力度,使有关部门和群众熟悉检察机关的法律职能,积极主动地为检察机关提供线索.认真细致审查每起提请

7、逮捕案件,从中发现案件线索.与本院的控申处,公诉处,反渎局,反贪局,监所处等业务部门联系,从中获取线索.(五)严格实施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程序改革,措施到位,取得初步成效按照高检院关于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的规定,侦查监督部门积极与反贪,反渎等自侦部门沟通,协调和配合,提前介入案件侦查环节,对提请逮捕案件必备的证据,相关材料等从严把关,使案件事实,证据的审查核实力度得以强化,完善了自侦部门案件侦查环节的内部监督机制.同时,通过受案审查,案件审查,引导侦查部门收集,固定证据,增强了侦查部门的证据意识和证据质量,保证了下一步审查决定逮捕的质量.自 2010

8、年 9月以来,自侦部门共提请批捕 3 件 3 人,决定逮捕3 件 3 人.三,存在的问题(一)侦查监督工作机制的创新和完善有待进一步加强.进一步建立完善与公安机关的信息沟通共享机制以及重大疑难案件的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机制.何种案件要提前介入 ,何时介入,怎么介入没有明确统一的标准,就目前开展的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完全取决于公安机关的态度,可操作性不强.(二)侦查监督的质量和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我们立案监督案件线索来源绝大部分是通过审查公安机关移送案卷或提审案件嫌疑人后才发现,监督被动;监督内容主要以公安机关移送的罪名是否构成,构成何罪以及罪重与罪轻等方面的监督,监督渠道单一;程序监督

9、方面,如对干警执法行为,执法过程等无法全面掌握,缺乏有效监督.青海检察2011 年第 5 期青海检察业务实践(三)侦查监督意识和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侦查监督部门干警在审查逮捕案件时,只是程序性的审查该提请的案件是否构成犯罪,是否有逮捕必要,而对该案中是否还有其他同案犯,是否有其他可能构成的犯罪等不予深究,个别干警甚至存在监督意识不强,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善监督的现象.四,经验做法(一)通过各种途径的学习 ,培训,加强思想教育,提高侦查监督检察人员整体素质五年来,院党组一直努力加强侦查监督队伍建设:一是提高政治理论学习,以党的建设带动侦查监督队伍建设,思想是行动的指南,纵然理论知识如何

10、丰富,但首先必须具有明确的政治方向;-是侦查监督检察人员向专业化发展.以前海北地区经济不发达,案件除了盗窃就是故意伤害,但随着近几年改革开放的步伐加快,案件种类逐步增多,为适应这种变化,建立一支术业有专攻 的侦查监督专业队伍是保证侦查监督案件质量和效率的有效途径;三是通过学习和培训,使侦查监督工作得到不断的更新和突破.固步自封就意味着落后,不能只顾埋头拉车,不顾抬头看路,必须具备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思想,坚持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才能真正实现侦查监督工作的可持续发展.(二)更新执法观念 ,提高监督实效,全面提升案件质量和效率法律监督的目的在于维护法律的公正和统一,侦查监督部门作为法律监督部门

11、,是履行刑事法律监督职责的第一道关口, 如何正确履行监督职责,保证法律的公平性,严肃性,权威性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为了更新执法观念,摆脱以往重实体,轻程序思想倾向.首先,为使每位侦查监督检察人员树立起重证据 的意识,院党组规定每一位侦查监督检察人员办理几起公诉案件,亲自公诉,亲身体会,切切实实感觉到证据是案件的生命,从审查批捕环节起,就要为起诉做准备,不能随意逮捕,不能让无辜的公民随意受到羁押.其次,两级院党组统一制定了具体的案件责任追究制度,每起案件从受案到结案,责任落实到人,从根本上增强了案件承办人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提高了案件质量和效率.第三,每起受理的提请批捕案件,在要求认真审查案

12、件实体的基础上,必须认真审查程序是否合法以及认真听取嫌疑人无罪,罪轻辩解或罪轻证据的审查,充分保证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第四,要求侦查监督检察人员处理好与公安机关的配合与监督关系的同时,在审查案件时要有独立的判断思维,要从根本上摒弃跟着公安机关走的惯性思维,具体工作实践中,不能为了配合公安机关防止嫌疑人逃跑而随意采用逮捕嫌疑人措施,要切实树立人权保护意识,不符合逮捕条件的,坚决不予批捕.自 2006 年至今,海北检察机关无一错捕案件发生.(三)参加大学习,大练兵,大培训等各种活动.使侦查监督工作输入新鲜的血液积极组织侦查监督检察人员参加省院及州委的各项活动,五年来,院党组克服办案人员少和经费紧张的困难,制定具体措施,鼓励符合司法考试报考条件的检察人员积极参加省院举办的培训班,经过近几年的努力,海北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共有三名检察人员取得了司法考试A 证,大大提高了侦查监督检察人员理论水平;其次通过参加各类活动,大大提高了侦查监督检察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2010 年祁连和门源县院的两名侦查监督检察人员分别荣获了第二届 全省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 和全省侦查监督优秀检察官的荣誉称号 ,使一批侦查监督优秀新人脱颖而出.24青海检察2011 年第 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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