渡运管理投资及社会绩效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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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渡运管理投资及社会绩效研究一、创新渡运管理模式(一)将渡运安全工作作为全市大交通工作的一部分统筹兼顾进行部署亳州市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将渡口保留、设置或者撤销纳入本地交通规划,以亳州市渡口逐步减少而又不影响当地人民群众生活、生产或工作为原则,一是在实施道路和桥梁建设时,根据财力等情况,在当地配套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坚决实施渡改桥,从根本上解决当地的渡运安全问题。二是在当地配套财力不足的情况下,加强渡口码头硬件建设和加大渡船更新力度,千方百计保证渡口、渡船质量符合渡运安全条件要求。三是渡口附近有过河桥梁(渡口至桥梁直线距离 1000 米以内)的,且过渡人员比较少(20 人次/天)和当地适任渡工不想继续

2、摆渡而当地乡(镇)政府、行政村不能保障渡运安全的,由交通主管部门与当地乡(镇)政府协调,在当地乡(镇)政府支持下报请县(区)政府给予撤销。这项工作,蒙城县在 2011 年度撤销了 7 道渡口,占全县渡口的 35%;另一方面,县交通运输局与当地社保部门和乡镇政府等及时研究了切实可行的撤销渡口对策,妥善解决了渡工的生活等后顾之忧,对渡工和渡口附近的干部群众工作做的比较到位,撤销了的这些渡口,当地没有发生任何不安稳事件或者信访事件。(二)保证渡运从业人员切实履行职责建立两支能够保障渡运安全的一线渡运安全队伍:一是想方设法保证渡工适任,坚决杜绝非法渡工操作渡船;二是“乡管员”要认真负责地正确履行好渡运

3、安全监管职责,监督渡口经营人切实落实渡口安全第一责任人等各项渡运安全责任制。(三)将科技适用到渡运安全工作上近年,市交通运输局与市地方海事局达成拿钱“买”渡运平安的共识,投资一部分资金购买先进的安全生产监控设施和建立全市渡运安全信息平台,用于全市渡运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做到海事管理机构安全监督员在机关监控中心时刻远程监督全市渡运安全状态,能及时发现和提醒排除渡运安全隐患,切实提高渡运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二、亳州市渡运安全管理探索实践(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渡运安全管理工作自 2002 年以来,亳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渡运安全工作,每年初召开一次高规格的全市渡运安全工作会议。全市渡运安全

4、工作会议,各县(区)分管县(区)长和交通运输局局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海事处长和分管处长,一些有渡口的乡镇政府负责人、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员等参会。会议由政府副秘书长主持,市交通运输局局长作渡运安全工作报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作重要讲话,邀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领导参加。同时,分管副市长与各县(区)分管县(区)长签订亳州市2011 年度渡运安全管理责任书 ,当地主要媒体亳州电视台 、 亳州晚报作为重要新闻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大力营造关注渡运安全舆论氛围。各县(区)也都分别召开了当地相应规格的县(区)渡运安全工作会议。在日常渡运安全监管工作时,市政府把渡运安全工作列入政府的重要工作任务之一,在

5、每次全市安委会季度例会上,都将渡运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议题进行研究部署。同时,自 2002 年以来,历任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每年都至少一次深入到渡口等督查渡运安全工作,给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切实做好渡运安全起到了很好的导向作用。(二)积极推进渡运安全监管责任机制建设1.亳州“1130”特大渡运事故发生,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亳州市渡运安全管理法制建设方面的一些不足。为有效地解决当时亳州市渡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法制建设相对滞后的问题,在 2002 年 6 月 21 日,亳州市人民政府以“亳政200275 号”文件颁布亳州市渡运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自 2002 年 7 月 1 日实施,从此亳州市渡运安

6、全工作走上依法管理的轨道。近期,市交通运输局正在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01140 号和皖政201193 号等安全生产政策为契机,调研修改完善 2002 年亳州市渡运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修正稿) ,提速亳州市渡运安全规范化建设进程,建立健全亳州市渡运安全法制化屏障,保障亳州市渡运安全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2.亳州市深化县(区) 、乡(镇)政府渡运安全管理责任机制建设,一是建立全市县(区) 、乡(镇)、行政村、渡口经营人四级渡运安全监督管理网络,进一步明确规定渡运安全工作主体责任。二是在每年年初,由分管副市长代表市政府与各县(区)分管县(区)长签定了亳州市渡运安全管理责任书 ,

7、各县(区)分管县(区)长与各乡(镇)长签订了县(区)渡运安全管理责任书 ,且各县(区)政府与所辖的渡口的乡(镇)政府、行政村、渡口经营人都签订了乡(镇)渡运安全管理责任书 ,进一步夯实各级政府履行渡运安全管理职责强度。从而健全以各级政府和相关单位为渡运安全责任主体、以责任书为纽带的全市渡运安全监督管理长效责任机制。通过十多年来的探索实践,亳州市建成了用规章制度规范渡运安全监督管理行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渡运安全监管有效机制。(三)共同加大渡运安全投入力度亳州市各级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门、海事管理机构和渡口经营人齐心协力地加大渡运安全投入,是确保改善全市渡运安全条件的基础。一是渡改桥工程,亳州

8、市用于渡口改造渡改桥项目建设工程地方配套资金共计877.63 万元。其中,涡阳县创新地方配套资金使用方法,采取“为避免造成向群众摊派的负面影响,不足资金由县财政兜底解决,先由县交通部门垫付,再由县财政适度增加交通建设改渡建桥专项资金年度预算逐年返还交通部门,务必确保已开工项目的配套资金及时到位”举措,保障了全县渡改桥项目建设顺利实施。二是改善渡运码头等设施硬件建设,仅在 2002 年度就拨付资金 70 多万元用于全市 127 道渡口两岸 234 块渡口安全警示牌、公示牌的制作安装,在 2010 年为二类渡口统一购置了防冻、防滑草垫并及时发送到各渡口。三是保障渡船安全适航,亳州市按照“三个一点”

9、的办法积极筹集渡船更新资金,科学编制渡船更新计划,规范管理全市渡船更新改造行为。近十年,全市交通部门投入渡船更新资金 760 万元,淘汰更新乡镇客渡船 89 艘,彻底消除了事故隐患渡船。同时,海事管理机构在 2002 年投入 5 万元、在 2005 年投入 2 万多元、在 2011 年度投入 10 万元购置救生圈、救生衣、人力助航工具和海事渡运安全警示牌等安全设备免费配发给渡船,谯城区交通运输局在 2011 年投入 9 万余元购买救生设备免费赠送给辖区渡口和给予每艘渡船 600 元资金补助促进渡口经营人对渡船进行打漆维护保养,谯城区牛集镇政府投入 6000 余元为本镇四个渡口配备了缆绳和靠泊设

10、备等。四是在渡口标准化建设时,市交通运输局拿出 20 万元作为奖励资金奖励渡口标准化工作先进的县(区)交通运输局。五是加强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补助费用力度,近十年仅交通主管部门和海事管理机构就筹集 86 万元“乡管员”补助经费及时发给“乡管员” 。谯城区交通局在 2003 年免费给“乡管员”配备了自行车、雨具等,在 2004 年出资组织全体“乡管员”出外考察学习,在 2005 年出资 4000 多元给全区“乡管员”免费配发一套“谯城渡运安全监管”标志的工作服。谯城区牛集镇政府在 2011 年为全镇每位渡工发放 1000 元的生活补助。当地海事管理机构,在 2002 年投入 2 万元用于印制发放

11、“水上安全宣传材料” ,在 2011 年为二类渡口的渡工配备了雨衣、手套等防雨雪用具,常年免费对全市渡工进行渡运安全知识技术培训教育,免费对全市渡船实施船舶检验。(四)全面提高渡运从业人员素质亳州“1130”特大渡运事故的当事渡工吴海林对事故负有重要责任,法院判其有期徒刑六年,比当事乘客吴怀全判得重一年。这从司法实践上,渡工对渡运安全应承担责任也得到凸显。加强渡工管理,全面提高渡工素质是海事管理机构义不容辞责任。所以,亳州市狠抓对渡工培训、考核发证,监督渡工持证上岗和监督渡船处于适渡状态,并把此作为重要工作切实抓出成效。要求各县(区)海事处做到:一是免费培训渡工;二是随时培训渡工,只要乡(镇)

12、 、村、渡工申请,海事管理人员就要及时给予培训、考核发证,全面提高渡工素质;三是积极与乡(镇)政府保持联系,建议乡(镇)政府及时更换老弱病残的渡工;四是经常到渡口监督检查渡工持证上岗情况,切实保障渡工遵章守纪操作渡船。(五)加强渡运安全管理第一屏障建设新时期亳州市乡镇渡运安全管理实践证明, “乡管员”是代表乡镇人民政府实施渡运安全管理的第一线直接责任人,是亳州市乡镇渡运安全管理第一屏障,他们工作好坏直接影响亳州市渡运安全监督管理效果。所以,建设一支可以打硬仗的“乡管员”队伍成为亳州当地政府和交通部门、海事管理机构的一个重要课题。 亳州市渡运安全管理暂行办法专条规定“乡管员”职责,从法制上明确“

13、乡管员”性质、职责、权利、义务和工资补助保障措施。亳州市交通局还在 2002 年 4 月 18 日向各县(区)交通局、海事局和乡(镇)政府签发了关于加强“乡管员”队伍建设的通知 (亳交法200273 号) ,就亳州市“乡管员”的“性质” 、 “具备条件” 、 “工作任务” 、 “聘用程序” 、 “经费来源” “、经费管理”等进一步作出具体规定,细化规范亳州市“乡管员”队伍建设,以进一步强化乡镇渡运安全管理。亳州市各级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海事管理机构都非常重视对乡镇渡运安全管理工作人员的培养教育工作。在“乡管员”日常管理上, “乡管员”系其所在乡(镇)政府聘用公职人员,各县(区)交通主管部门实施

14、行业监管,各海事处负责对他们进行渡运安全监管业务技能培训教育。各县(区)交通主管部门和地方海事处联合采取“以会带训”方法,对“乡管员”和分管乡(镇)长每月至少业务培训一次,教会他们“管什么、怎样管” 。在落实责任上, “乡管员”每月按时参加县(区)交通局和海事处联合召开的“乡管员”及渡运安全工作例会,汇报近期工作完成情况、交流学习新的渡运安全政策知识和领受新的工作任务。会后, “乡管员”及时将县(区)乡(镇)的渡运安全管理工作例会精神向分管领导和乡(镇)长汇报。一些乡镇领导对“乡管员”汇报县区“乡管员”及渡运安全工作例会精神非常重视,对会上指出渡运安全隐患的,乡(镇)长亲自带领“乡管员”等到渡

15、口检查渡运安全工作,仔细分析存在的问题,现场督促落实县(区)交通局和海事处关于渡运安全工作的意见,及时消除乡镇渡口渡船安全事故苗头。一些“乡管员”工作成绩和影响,不仅促使当地乡(镇)政府负责人转变了乡(镇)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工作仅仅是海事管理机构一家的事危害乡(镇)渡运安全陈旧思想观念,而且密切了乡(镇)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和海事管理机构在乡(镇)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关系并形成乡(镇)渡口渡船安全监督管理合力,促进乡(镇)政府加大乡(镇)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工作力度,认真落实乡(镇)政府对乡(镇)渡运安全管理责任制。还彻底解决了以前一些偏僻乡(镇)渡口海事管理人员现场安全监管“鞭长莫及”的被动局面。(六)

16、抓好重点渡口安全现场监管亳州“1130”特大渡运事故教训是深刻的,也暴露出亳州市在重点时段现场监管的不足。为此,市交通、海事部门及时对全市涉渡庙会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把庙会时间、涉及到的渡口、乡(镇) 、海事机构等信息编印成册,印发各县(区)交通运输局、海事处。同时,建立了涉渡重大活动报告制度。在节假日、庙会期间,交通、海事部门联合乡(镇)人民政府和公安派出所等实行旁站式管理,消除渡运安全事故隐患。市交通运输局对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情况进行抽查和督查,并作为年度渡运安全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亳州市有关部门总结亳州渡运安全工作特点后认为,庙会时渡口和学生渡口是重中之重。亳州市做到县(区)交通运输局和海事处在完成二类渡口检查不少于 1 次/周,三类渡口检查不少于 2 次/月,通航水域巡航检查不少于 2 次/月的规定动作的同时,及时总结辖区渡运安全工作的特点,突出对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水域、重点渡船的进行现场监管。(七)在安徽省率运用先进科技手段监管渡运安全1.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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