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商业银行自动柜员机管理实施方案

上传人:aa****6 文档编号:29218138 上传时间:2018-01-22 格式:DOC 页数:12 大小:25.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农村商业银行自动柜员机管理实施方案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农村商业银行自动柜员机管理实施方案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农村商业银行自动柜员机管理实施方案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农村商业银行自动柜员机管理实施方案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农村商业银行自动柜员机管理实施方案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农村商业银行自动柜员机管理实施方案》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农村商业银行自动柜员机管理实施方案(1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1*农村商业银行自动柜员机管理实 施 细 则为加强和规范我行自助设备(具有客户自助服务功能,可以存、取现金、查询、转账和修改密码的银行设备,包括:自助取款机、存取款一体机、存折补登机等)的管理,确保正常运行,提高使用效益,有效防范业务风险,促进业务发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联和*省农村信用社自助设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特制定实施细则。一、机构职责(一)总行管理职责1、业务拓展部为自动柜员机的管理部门,负责辖内自助设备的规划、选型、培训、维护管理等工作,确保辖内自助设备正常运行。业务拓展部业务拓展员作为总行级自动柜员机管理责任人,负责辖内自动柜员机的指导、管理、协调和服务。2、自动柜员机视同辖

2、内营业网点柜台进行管理,将自动柜员机的头寸接送、钥匙和密码的管理纳入保卫部门日常工作的范畴。3、总行信息电脑部负责辖内自动柜员机的技术支持和故障维护。如遇自动柜员机运行异常或出现故障无法处理,应及时上报省联社技术保障处处理。总行信息电脑部负责人为自动柜员机超级管理用户,负责自动柜员机管理员、操作员的增设、删除及系统维护等工作。4、财务会计部负责按照有关技术要求采购自动柜员机的流水打印纸、客户凭条、色带等耗材,各支行统一领用。5、后勤管理部负责自动柜员机的营业场所的土建、统一形2象标示装修和自动柜员机安装工程。6、安全保卫部负责安装辖内自动柜员机的安全防护设施达标和监控设备安装,对安防设备故障或

3、异常现象及时进行维护。7、监控中心全天候负责监控自动柜员机周边出现可疑摄像设备、门禁装置、电话号码或现场出现一人持多张卡连续交易等异常情况,要立即到场进行阻止和上报处理,必要时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8、监察内审部负责对自动柜员机相关业务进行稽核监督。(二)支行营业网点管理职责31、各装机网点自动柜员机开通后,在自动柜员机本身无故障的情况下必须保证开机率 100%,24 小时运行;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上报省联社会计结算处批准后方可停机。2、自助设备管理人员至少设置二人,一人为自助设备管理员、一人为自助设备操作员,分别按照各自的职责对自助设备进行清钞、现金清点及账务处理,日常操作、维护、管理等工作。管

4、理员、操作员因工作变动或离岗时,必须做好相关交接工作,及时收回其各类操作权限及相关证件、钥匙等,并做好相应登记工作。3、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坚持密码、钥匙双人分管、清机双人操作、钱账双人分管的安全原则。4、认真做好加钞、清钞、日终轧账、账务核对、软硬件维护等日常管理工作。在自动柜员机服务时间内,根据自动柜员机交易量及时补充现钞、现金流水纸及客户通知单。5、安装相应的监控设备,对监控设备故障或异常现象应及时向总行保卫部报告。如发现自动柜员机周边出现可疑摄像设备、门禁装置、电话号码或异常交易等情况,要立即到场进行阻止和上报保卫部处理,必要时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5、当发现自助设备故障时,须立即安排人员

5、对机器设备进行检查,属网络故障上报信息电脑部,属设备故障上报本行业务拓展部和厂商服务人员,及时排除故障。6、逐台建立自动柜员机管理档案和登记簿,详细记载钱箱加钞和自动柜员机运行情况、故障处理情况和差错情况。7、 负 责 自 动 柜 员 机 基 本 维 护 工 作 , 保 持 良 好 的 工 作 环 境 和卫 生 环 境 , 保 证 自 动 柜 员 机 的 正 常 运 行 。 做 好 自 动 柜 员 机 使 用 宣4传 工 作 , 负 责 自 动 柜 员 机 灯 箱 照 明 。8、 自 动 柜 员 机 业 务 是 柜 台 业 务 的 延 伸 , 当 顾 客 因 使 用 产 生 疑问 或 纠 纷

6、时 , 营 业 网 点 应 负 责 对 顾 客 的 解 释 工 作 , 维 护 好 我 行 的服 务 形 象 。二、日常操作要求(一)自 动 柜 员 机 保 险 柜 ( 钞 箱 ) 钥 匙 和 密 码 必 须 实 行 分 管 ,自 动 柜 员 机 保 险 柜 ( 钞 箱 ) 钥 匙 和 密 码 的 经 管 人 员 不 能 交 叉 , 钥匙 移 交 或 更 换 密 码 必 须 登 记 备 案 。 在 无 特 殊 情 况 下 , 不 得 调 换 人员 管 理 和 使 用 密 码 。( 二 ) 各装机网点应每天清机一次,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清机要双人操作,且要过机和监控。(三)各装机网点应设

7、立“自动柜员机现金登记簿” 、 “会计出纳交接登记簿” 、 “银行卡业务登记簿” 、 “自动柜员机故障受理单” 、 “自助设备钥匙和密码登记簿” 、 “自助设备机具运行日志” 、 “自助设备维护登记簿” ,并严格按照会计制度的要求及省联社有关规定进行登记、保管。(四)根据自动柜员机具管理与运行工作要求,自动柜员机管理员职责如下:1、必须由装机网点负责人或会计主管担任。2、负责保管、修改保险柜(钞箱)的密码,并将密码用密码信封封存,定期更换,严防泄密。3、负责登记自动柜员机的有关登记簿及账务处理。4、负责自动柜员机交易管理,监督和协助自动柜员机操作员的领现、交现、清款、加钞等工作。(五)根据自动

8、柜员机具管理与运行工作要求,自动柜员5机操作员职责如下:1、负责保管自动柜员机电子柜和保险柜(钞箱)钥匙。2、负责自动柜员机库存现金的清款和加钞操作。3、负责自动柜员机现金的领用和缴纳。4、负责自动柜员机的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吞卡或其他异常情况处理等。(六)如出现自动柜员机钥匙遗失和密码泄漏,必须查明事故原因,根据情况追查有关人员责任,将调查情况作出书面报告逐级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三、现金管理( 一 ) 加 钞 操 作 必 须 严 格 按 照 “双 人 管 理 , 双 人 操 作 ”的 原则 进 行 , 并 原 则 上 每 天 上 午 上 班 时 、 下 午 下 班 前 各 加 钞 一 次 ,

9、现钞 不 足 时 , 随 时 补 加 , 在 营 业 室 出 纳 柜 台 过 机 和 监 控 器 下 完 成 操作 。(二)加钞操作步骤1、自动柜员机操作员开启电子柜后,在自动柜员机操作菜单下,作“统计查看”交易,记录自动柜员机尾箱余额,并与柜台终端显示的自动柜员机尾箱余额进行核对。核对相符后,自动柜员机管理员登记“自动柜员机现金登记簿” 。2、双人操作开启自动柜员机保险柜(钞箱)后,将自动柜员机钞箱、废钞箱取出,即时对现金进行清点,并与“自动柜员机现金登记簿”上的余额核对无误。3、自动柜员机操作员根据加钞情况,进行配款,所加币种为 100 元人民币。提供自助设备使用的现金必须经过清分、复点,

10、符合自助设备专用钞标准(“七成新”以上,无破损、无6断裂、无透明胶纸粘贴、无皱折及卷角等) ,禁止直接使用原装新钞和潮湿的现钞,新钞至少过机清点二次以上。在自动柜员机操作菜单下,作“添钞操作” ,输入相应钞箱数据,选择需要操作的钞箱(根据钞箱安装位置由上到下编号) ,输入添钞张数,将现金币种加入自动柜员机各钞箱,完成后确认,关闭保险柜(钞箱)门。整个加钞及装箱过程中,自动柜员机管理员应在现场负责监督与协助工作。现金供应部门,必须提供符合要求的现钞。4、 自 动 柜 员 机 操 作 员 完 成 添 钞 操 作 后 , 打 印 自 动 柜 员 机 流水 凭 条 检 查 余 额 是 否 为 钞 箱

11、总 金 额 , 如 正 确 无 误 , 开 启 自 动 柜 员机 至 服 务 状 态 , 待 操 作 屏 幕 上 出 现 服 务 主 界 面 , 证 实 系 统 自 检 无误 后 , 关 闭 电 子 柜 门 。5、自动柜员机管理员在自动柜员机放钞记录单上登记放钞后的自动柜员机库存现金余额,双人签章,并将一联裁剪装订入当日传票,一联留底保存。(三)账款核对操作步骤1、管理员在自动柜员机上做核查交易,打印流水凭条,将流水凭条上的钞箱总金额与各钞箱付款发生额轧差,余额与自动柜员机钞箱内现金实物核对,以确认账款是否相符。2、每次核查或加钞,必须将各钞箱余额在自动柜员机现金登记簿上进行登记和核对。(四)

12、自动柜员机的各项凭证及附件的使用按储蓄有关管理规定办理。(五)交接班时必须办理好交接手续。接班人员对自动柜员机钞箱的现金,必须清点登记,否则,出现短款或假钞由接7班人员承担赔偿。(六)自助设备网点负责人每月至少对自助设备现金进行四次全面检查,并在现金查库登记簿上登记相关检查情况,确保自助设备账款、账实相符。四、吞卡管理(一)发生吞卡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机器故障;2、发卡行发出吞卡指令;3、持卡人操作失误(如提示取卡后,未在规定时间取卡等)。(二)自动柜员机操作员取出被吞卡片后,应按发卡机构分类登记到“银行卡业务登记簿” 。(三)自动柜员机因非吞卡指令而吞卡,本行(社)卡持卡人可在次日内,他行

13、卡持卡人可在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以下简称身份证件)及其他可以证明为卡片持有者的证明材料到自动柜员机所属网点办理领卡手续,委托他人代领时,需提供代领人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客户有要求的,网点工作人员在营业期间即刻为客户拿取被吞卡片。领卡时,持卡人只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办理领卡手续:1、持卡人身份证件上的姓名与所领卡片正面字母(拼音)或背面签名一致;2、持卡人身份证件及所领卡片通过交易密码验证;3、能确认所领卡片持卡人身份的其他法律认可的方式。核 对 无 误 后 , 网 点 经 办 人 员 应 要 求 领 卡 人 在 “银 行 卡 业 务 登8记 簿 ”上 签 上 姓 名

14、 及 领 卡 的 具 体 日 期 和 时 间 ( 时 间 要 求 精 确 到 分钟 ) , 然 后 将 卡 交 与 领 卡 人 。 晚 上 值 班 人 员 值 班 期 间 不 得 为 客 户 办理 领 卡 手 续 。(四)对由于发卡行发出指令而被吞卡或没收的卡片,不得领卡,发卡行可在吞没卡发生后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向收单行提出收回该卡片的要求,由此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卡行全部承担。(五)装机网点负责暂时保存被吞卡片,对按吞卡指令所吞及在吞卡后次日起 4 个工作日内无人认领的卡片,须沿卡片背面左上角磁条下沿且与水平不大于 45 度角方向进行剪切处理,并填写好“银行卡跨行业务吞没卡清单“(见附表 2

15、,以下简称“吞没卡清单” )一式两份,一份连同被剪角处理后的卡片上交总行会计部门,另一份留存备查。(六)总行财务会计部收到吞没卡片及“吞没卡清单”等相关资料后,须及时将发卡行未提出收回要求的被吞没卡片复印,并以发卡行为单位进行分类。填写“银行卡跨行业务吞没卡销毁清单” (见附表 3,以下简称“销毁清单” )后作销毁处理。同时应将填写好的“销毁清单” ,在吞没卡发生后次日起的10 个工作日内 以 传 真 方 式 转 发 中 国 银 联 *省 分 公 司 , 并 转 发 一份 至 省 联 社 会 计 结 算 处 ( 本 行 卡 直 接 转 发 到 省 联 社 会 计 结 算 处 ,不 需 转 发

16、中 国 银 联 *分 公 司 ) , 原 件 及 吞 没 卡 片 复 印 件 等 资 料 留存 备 查 。(七)装机网点及总行应严格对吞没卡的保管责任,因保管不当造成的风险和资金损失须由经办人员承担责任。(八)吞没卡的所有相关资料,应妥善保管二年。9(九)本行卡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与省联社会计结算处联系进行解决。五、日终结算(一)自动柜员机作为装机网点储蓄业务的一个专柜,账务并入储蓄专柜核算。1、自动柜员机业务与储蓄业务的轧账有一定的差别,普通柜员在专柜营业终了当天不再有现金交易发生,而自动柜员机在专柜营业终了到主机日终处理止,自动柜员机的取款交易当作当天的发生额。2、以每台自动柜员机为单位设立自动柜员机库存现金登记簿,登记每天自动柜员机的库存现金。自动柜员机库存现金登记簿借方登记从库房调入的现金,因交易失败扣款而不吐钞的金额贷记暂收款项;贷方登记自动柜员机提款金额,余额在借方反映。3、次日,打印主机下传的上一交易日通存通兑明细表、自动柜员机成功交易明细表和自动柜员机科目日结单。4 根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它办公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