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统一编码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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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杭州市区宗地统一编码工作实施方案(日期:2012-08-16 )为推进全国土地统一登记工作,推动城乡一体化地籍管理进程,逐步实现国土资源信息化、标准化。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全国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4 号)及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规则的通知(浙土资发20124 号)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开展宗地统一编码的意义宗地统一编码,即以宗地为单位统一编号。开展宗地统一编码工作,是实现地籍管理信息化的重要基础,是实现国土资源综合监管的必要手段,是推进以土地为基础的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有效途径。只有实施全国宗地的统一编码,才能确保国家通过对每一块土地

2、的“身份”编号,便捷地查询和跟踪掌握土地使用情况,真正做到对土地实时全程监管,从而实现地籍管理的信息化、社会化、产业化。二、工作目标和原则(一)工作目标按照“急用先行、双码运行、逐步并轨”的总体要求,先行在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中启用宗地统一代码,稳妥推进土地使用权原有宗地代码向统一代码的转换。力争今年基本完成市区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工作。在一定时期内,实行新旧两套编码并行运转,随着宗地的变更,逐步替代旧编码,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实现双码并轨。(二)工作原则1、以第二次土地调查已建立的农村地籍数据库和城镇地籍数据库为基础,充分考虑现有土地分类、土地行政管理、权属管理及现有编码规则之间的关系,按照宗

3、地编码规则对全部宗地进行统一编码。2、鉴于目前市区地号管理体系与现街道、街坊区域基本保持一致的实际情况,本次市区地籍区、地籍子区划分原则上采用现街道、街坊成果,不再重新划分。对于部分街道、街坊因行政区划调整发生变化或原划分不合理的,视情况进行适当微调。三、技术路线按照宗地代码编制规则(试行) 和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规则的通知(浙土资发20124 号)要求,结合杭州市区的实际情况,利用现有地籍“两库”数据制作工作底图,合理划分地籍区、地籍子区,升级地籍管理信息系统等信息系统功能,率先实现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统一编码,制作新老宗地代码转换对照表,实现使用权宗地新旧代码在系

4、统内一次性集中转换,做到宗地统一代码在土地管理工作中无缝衔接与全覆盖。工作步骤如下:(一)收集与分析已有资料1、收集已有资料。杭州市城区(不含萧山、余杭区)城镇地籍调查数据库、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集体农用地所有权土地登记数据库、近期有关撤村建居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和建设用地审批资料、行政界线有关文字说明和图形、土地登记发证宗地情况及原宗地编码情况。2、城镇地籍调查数据库的宗地编码情况。现有的城镇地籍调查数据库中宗地编码主要分配原则:采用四层 13 位层次码结构,分别表示为县级行政区划(2位,省略 3301) 、街道(3 位) 、街坊(3 位) 、宗地号(5位) 。用于地表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

5、地使用权、集体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下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宗地编码,其中:地表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集体宅基地使用权统一采用 5 位阿拉伯数字宗地编码(不足位用零补齐) ,如 06-005-005-00051,表示为西湖区(06)第 5街道(005、文新街道)第 5 街坊(005)宗地号为51(00051)的地籍号。地下国有土地使用权采用“D”+四位阿拉伯数字宗地编码(不足位用零补齐) ,如 06-005-005-D0008,表示为西湖区(06)第 5 街道(005)第 5 街坊(005)宗地号为8(0008)的地下宗地地籍号。3、集体农用地所有权数据库的宗地编码情况。现有的集体农用地所有

6、权数据库宗地编码采用四层 11位层次码结构,分别表示为县级行政区划(2 位,省略3301) 、街道(3 位) 、街坊(3 位) 、宗地号(3 位) ,如:06-005-005-001,表示为西湖区(06)第 5 街道(005、文新街道)第 5 街坊(005)宗地号为 1(001)的宗地地籍号(共联村村民委员会的村地籍号) 。(二)制作工作底图杭州市区地籍调查成果采用杭州地方坐标系统(比例尺 1:500) ,农村土地调查成果采用西安 80 坐标系统(比例尺 1:10000) ,本次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工作采用杭州地方坐标系统。为准确划定地籍区和地籍子区,工作底图应以市区大比例尺的城镇地籍调查成果及有

7、关权属界线为主,同时充分利用最新的遥感影像数据和农村土地调查成果数据。(三)划分地籍区、地籍子区地籍区和地籍子区的划分是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利用工作底图,在杭州市区城镇地籍调查数据库完成地籍区和地籍子区的划分,制作地籍区、地籍子区结合图。地籍区、地籍子区在行政区范围内确保全覆盖,符合面积部分要求。地籍区、地籍子区划定后,其数量和界线应尽量保持稳定,原则上不随所依附界线或地物的变化而调整。根据市区实际情况,拟采用行政区界线结合典型地物(道路、河流等) ,划定 1:500 比例尺的地籍区。地籍区、地籍子区划分原则上采用现有市区的街道、街坊成果。若在今后的土地审批过程中发生新审批宗地界

8、线压盖地籍区、地籍子区,可对地籍区、地籍子区范围进行微调。宗地跨县(区) 、地籍区、地籍子区时,以坐落面积大的地籍子区为宗地所在地,相应的地籍子区边界,可微调至宗地边线处,相应的县(区) 、地籍区边界保持不变。杭州市区共辖 6 个县级行政区即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故对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之江旅游度假区和西湖风景名胜区等分别在江干区和西湖区内按地籍子区予以区分。(四)完善信息系统功能为适应宗地统一代码编制的需要,需进一步完善地籍管理信息系统、杭州市区测绘管理信息系统、空间数据管理信息系统及测绘数据采集等系统以及国土资源“一张图”中的数据库结构和宗地管理、查询统计分析、测

9、绘成果制作等系统功能,应做到地籍调查与土地登记工作在系统中紧密结合,宗地统一代码在宗地测绘、地籍调查、土地登记等环节无缝衔接,实现新旧代码在上述系统内一次性集中转换,确保信息系统的完整性、现势性和准确性。(五)编制宗地统一代码因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之江旅游度假区和西湖风景名胜区等以地籍子区形式管理,取消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划代码,变更滨江区原县级代码为新县级代码。1、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统一代码编制。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统一代码编制按宗地代码编制规则(试行) 要求进行,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按县(区)地籍区地籍子区土地权属类型宗地号五级 19 位层次码编码。县级行政区划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10、 (GB/T2260)规定的 6 位代码;地籍区、地籍子区采用 3 位代码(阿拉伯数字) ;土地权属类型采用 2 位代码。其中,第一位表示土地所有权类型,用“J”表示集体土地所有权, “Z”表示土地所有权争议。第二位表示宗地特征码,用“A”表示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宗地号采用 5 位代码(阿拉伯数字) 。宗地号以行政村为单位,村本级为 00001,村内其他宗地,从地籍区的左上角开始,按照从左到右、从上到下的原则,从 00002 开始依次排序,宗地号不允许重复。2、土地使用权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土地使用权宗地统一代码编制按宗地代码编制规则(试行) 要求进行,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按县(区)地籍区地籍子

11、区土地权属类型宗地号五级 19 位层次码编码。县级行政区划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2260)规定的 6 位代码;地籍区、地籍子区采用3 位代码(阿拉伯数字) ;土地权属类型采用 2 位代码。其中,第一位表示土地所有权类型,用 G、J、Z 表示。 “G”表示国家土地所有权, “J”表示集体土地所有权, “Z”表示土地所有权争议;第二位表示宗地特征码,用B、S、X、C、D、E、F、W、Y 表示。 “B”表示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地表) , “S”表示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地上) ,“X”表示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地下) , “C”表示宅基地使用权宗地, “D”表示土地承包经营权宗地(耕

12、地) , “E”表示林地使用权宗地, “F”表示草原使用权宗地, “W”表示使用权未确定或有争议的土地, “Y”表示其他土地使用权宗地,用于宗地特征扩展。宗地号采用 5 位代码(阿拉伯数字) ,在相应的宗地特征码后顺序编码。对于已登记发证的宗地,原宗地号尽量保持不变,制定宗地代码转换规则,逐步开展原有代码的转换工作,但对已经形成的纸质地籍资料不做修改,可在登记档案卷宗上标注宗地统一代码。在原有代码向宗地统一代码转换工作尚未结束前,原代码暂时保留应用。土地权利证书中宗地代码的更改在权利人申请变更登记或换发土地证书时逐步更改。四、工作要求1、本次开展宗地统一编码,地籍处牵头负责宗地统一编码的业务组

13、织协调、有关政策的制订及任务下达工作。国土资源信息中心负责宗地统一编码的技术准备、方案拟制、数据管理、系统建设和技术指导,并配合地籍处开展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和协调汇报等工作。交易登记中心配合开展宗地代码转换实施,具体负责市区宗地数据资料整理;各分局具体负责各自管辖区域内的集体所有权编码、土地使用权数据资料整理与提供以及协调沟通等工作。2、按照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统一编码转换统筹考虑、分步实施的原则,先在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中试行宗地统一编码,要求在 6 月份完成编制工作。2013年在土地使用权中开展统一编码转换工作,可在今年 9 月份开始编制并测试,今年底完成编制及试运行工作。3、宗地统一编码工作任务新、涉及面广,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完善方案,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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