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快速路路产保险项目、琶洲大桥系统财产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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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新光快速路路产保险项目、琶洲大桥系统财产险项目招 标 文 件招标人:广州市新光快速路有限公司广州市城市年票项目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见智咨询有限公司2017年10月1目 录目 录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第一章 投标须知 .5第二章 项目概况 .13第三章 招标人需求书 .16第四章 保险合同 .36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37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1 1.1 定义招标人:广州市新光快速路有限公司、广州市城市年票项目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见智咨询有限公司2 工程名称 新光快速路路产保险项目、琶洲大桥系统财产险项目3 建设地点 广州市 4 招标

2、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5 3.2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168 万元(其中:新光快速路路产保险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120 万元/三年,40 万元/年(其中:财产一切险 34 万元/年,公众责任险 6 万元/年);琶洲大桥系统财产险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48万元/三年,16 万元/年(其中:财产一切险 13.6 万元/年,公众责任险 2.4 万元/年)。6 资金来源 城市维护资金7 投标人资格 条件 详见招标公告8 投标有效期 开标日起 180 天内9 3.3 投标保证金1、收取方式: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2、投标保证金:2 万元人民币。3、投标人只能通过最新登记备案的基本户向中心建设工程保

3、证金结算账户汇入保证金。建设工程保证金结算账户收款单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账号:4400158340405933333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市天润路支行4、汇入保证金需投标人在交易系统中完成项目绑定操作方能被认定为完成缴交保证金义务。操作流程:投标人登录交易系统我是投标人(供应商)账户管理【建设工程】保证金管理(基本户)项目保证金管理进行转投保证金10 3.5 投标答疑1、方式:网上答疑:2、投标人质疑期限: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18 日3、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 15 日4、进入到提问区域的密码为 l234565、网上答疑的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3.5

4、款。6、答疑纪要须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11 发售标书时间:2017 年 月 日 至 2017 年 月 日 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价格:人民币 500 元(人民币伍佰元整) 12 3.6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1 套,副本 4 套,共计 5 套。正本单独包封,以便开标时使用。标书装订包封要求:详见投标须知的要求。电子文件:2 套与正本一起包封。313 3.6 投标地点投标递交至: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14 4.2 投标时间 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时间: 年 月 日截止时间: 年 月 日15 5.1 开标时间及地 点日期:

5、 年 月 日(星期 )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6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17 评标准则 采用综合评分法。4第一章 投标须知1. 总则1.1 定义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1) 本文件使用的“招标人” ,是指 “广州市新光快速路有限公司、广州市城市年票项目建设有限公司” 。(2) “投标人”指向广州市新光快速路有限公司、广州市城市年票项目建设有限公司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3) “招标文件”指由广州市新光快速路有限公司、广州市城市年票项目建设有限公司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4) “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广州

6、市新光快速路有限公司、广州市城市年票项目建设有限公司提交的全部文件;(5) “书面函件”指打字或印刷的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6) “保险人”指承保招标项目财产一切险及公众责任险的保险公司。(7) “本项目”新光快速路路产保险项目、琶洲大桥系统财产险项目。1.2 招标说明 1.2.1 本次招标由“广州市新光快速路有限公司、广州市城市年票项目建设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最终由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签署保险合同。1.2.2 本项目引入竞争机制,采取项目招标的办法,以便能选择有经验、有实力、社会信誉好的企业承担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附加第三者责任险任务,确保本工程能按期、优质、低耗地建成。1.

7、2.3 本次招标项目为新光快速路路产保险项目、琶洲大桥系统财产险项目。本项目的总保费不得超过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否则该项目废标。1.2.4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特别要求投标人拟安排的项目主管及相关主办人员应参与投标文件相应部分的编制工作,参加评标的澄清会并回答相关问题(如果有) 。 1.2.5 投标人不允许有挂靠或转包的行为,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是挂靠或转包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合同将作废标处理或终止合同,并追究该投标人的法律责任。1.2.6 投标人应认真对待投标书的真实性,投标书中所附的各种支持材料不允许有造假行为,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1.2.7 招标人特别要求在投标人

8、投标递交印刷的投标文件时,并同时递交电子文件(1 套):递交用“Microsoft Word ”制作的投标方案,电子文件使用 CD-R 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所有递交的光盘必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工程名称和文件名称。51.3合格的投标人标准详见招标公告。1.4现场考察及投标费用1.4.1 投标人可自行安排进行现场考察,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及其代表方能进入踏勘的现场。投标人及其代表应在踏勘现场尽谨慎注意义务,如在踏勘现场遭受人身损害、财产损害的,由投标人及其代表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和风险。如因投标人及其代表的原因,在踏勘现场对招标人、其他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及其他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的

9、,由该投标人承担相应责任。如未经招标人允许擅自进入项目现场的,一切责任和风险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有权追究其相应的责任。1.4.2 投标人须承担工地考察的一切费用。在递交标书前,投标人将被认为已考察了现场及其周围环境,检查了有关文件。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投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1.4.3 由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1.4.4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内容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10、下列文件:第 1 章 投标须知第 2 章 工程概况第 3 章 保险方案第 4 章 保险合同(另册)第 5 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 6 章 评标办法2.1.2 投标人应认真检阅招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根据本须知的规定,招标人有权拒绝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应以书面函件的方式通知招标人。2.2.2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期 18 天以前收到的要求澄清的问题,以书面函件方式答复(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 ,招标人的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62.3

11、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2.3.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 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2.3.3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按照本须知的规定,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 投标文件的编制3.1 组成投标文件的文件3.1.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项目,并按照以下各项顺序编排:(a) 投标函;(b) 独家授权委托书;(c)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

12、负责人证明书;(d)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负责人授权书;(e) 投标人财务状况和承保能力表;(f) 总公司对投标人的理赔权限表;(g) 同类项目承保经验以及项目理赔经验表;(h) 投标人差异条件汇总表;(i) 项目服务团队(项目服务机构人员一览表、项目服务人员简历表) ;(j) 服务计划方案;(k) 从事本行业的营业执照(分公司及总公司,若总公司为投标人则无须提供分支机构的) ;(l) 从事本行业的经营许可证(分公司及总公司,若总公司为投标人则无须提供分支机构的) ;(m) 2014-2016 年财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总公司财务报告) ;(n) 企业信誉(复印件) ;(o) 投标申请人声明

13、;(p) 诚信行为承诺书;(q) 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r) CD-R 光盘(1 张,按本须知 1.2.7 条规定制作)(s) 投标人认为要提交的其它资料3.1.2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其他附件、资料的要求如实填写(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缩小,内容项目不能变化。 )3.1.3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内容要求编制投标文件,逐项逐条回答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若有差异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列入差异条件汇总表(格式详见附件)中。7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含投标人在合同规定的服务

14、期限内履行保险服务职责应获得的全部酬金和所付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险经纪人佣金) 。3.2.2 招标人为本项目设置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168 万元(其中:新光快速路路产保险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120 万元/三年,40 万元/年(其中:财产一切险 34 万元/年,公众责任险 6 万元/年);琶洲大桥系统财产险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48 万元/三年,16 万元/年(其中:财产一切险13.6 万元/年,公众责任险 2.4 万元/年)) ,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作为废标处理。3.3 投标保证金3.3.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述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此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

15、个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必须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3.3.2 投标人未能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其投标文件。3.3.3 由交易中心代收投标保证金的,在发出中标通知书 7 个工作日后办理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定合同。3.3.4 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1)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2)投标人不接受依据本须知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3)中标人未能按本须知的规定签订合同协议书;(4)中标人未按本须知规定缴纳交易服务费;(5)中标人未按本须知规定缴纳代理服务费;3.4 投标有效期3.4.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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