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20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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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北京市地方标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的演变和发展,1、1987年京建质字第255号文件。2、1990年京建质字第238号文件。3、1996年京建质字第418号文件。,4、DBJ-51-2000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地方标准。5、DBJ-51-2003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地方标准。6、DB11/T695-2009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地方标准。,7、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地方标准经历了“简单-复杂-简化”的发展变化,这种变化是我们国家改革发展变化的一个缩影。文件-标准,复杂-简化是从人治到法制的变化。,规程修订的背景,1、国家标准发生更新变化。新增智能、节能、消防自动喷洒等国家标准

2、。2、政府管理职能发生变化。锅炉、电梯等管理。3、原地标在执行过程中反馈出许多问题。,修订的主导思想,1、资料切实反映工程实体质量情况;2、取消重复的、不真实的和没有意义的资料,减少社会资源的浪费;3、解决国家有关规范中资料要求不衔接有矛盾的地方;,目前的实际情况是资料与实体脱节.资料多数情况下是在室内编出来的,予检资料、监理报审报验,4、完善理顺工程建设各方资料关系;5、规范工程建设资料管理;6、符合标准格式要求;7、要从根本上解决工程资料管理中存在的“要什么有什么,有什么要什么”的现象。,原规程的编制的主导思想,、突出资料的重要性;、资料计算机管理;、汇编型、指导型。,新旧标准的变化对比,

3、1、原规程共分为12章,新规程分为10章。2、原规程第三章“管理职责”修订为“基本规定”。3、取消了原规程中的第四、第十二章,对其内容进行修订后合并到其他章内。,4、对原规程章节的名称进行了精简,内容做了较大幅度的调整。5、新规程中有关监理的资料不再划分小类。,本规程的最大亮点,1、主线明确,确定了谁施工谁形成谁收集谁签字谁管理基本原则;2、取消予检和重复报验资料的;3、突出了统一验收标准要求的检验批验收理论;4、减少归档保存的资料,提出了过程控制资料的概念。,规程的主要内容,本规程共分为十章和八个附录,依次为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分类与编号、基建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竣工图编制、编制组卷

4、、移交与归档、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和附录H。其中:附录A、附录B、附录C和附录D为规范性附录;附录E、附录F、附录G和附录H为资料性附录。,前言(编制说明),本规程是根据北京市技术监督局(京质监标发)200873号文的要求,由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及北京市城建档案馆会同有关施工、监理单位对北京市地方标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51-2003)共同修订而成。,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调查研究,总结了北京市近几年来工程资料管理的经验,并充分考虑了建筑行业施工管理的现状和发展,本着“结合实际、删繁就简、科学管理”的指导原则,以

5、原规程的框架内容为基础,对个别章节进行合并,调整或删除部分与目前施工管理不相适应的管理要求,经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最后审查定稿。,本规程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归口管理,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具体负责解释。本规程为推荐性标准。本规程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反馈给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甲17号,邮政编码:10007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北京市城建档案馆参编单位:中建一局建设发展公司北京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建工京精

6、大房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北京银建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城建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主 编:高新京 张元勃副 主 编:徐 良 胡耀林 张 斌 编 写 人:胡耀林 鲁锦成 李向红 高彩琼 向 阳 郭 莹 张岩玉 孙世如 张 勃 杨秀云 殷明娟 程 越 张肇韵 高 峰 江 仟 常 军 王 林 曹举胜 黄 慧 王玉恒 尚馨友 刘福源,第一章 总则,1.0.1 为规范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1.0.1 为加强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保证工程实体质

7、量,体现工程资料为工程质量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1.0.2 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1.0.3 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凡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等单位均应执行本规程。,1.0.3 北京市工程资料管理除应执行本规程规定,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1.0.6 北京市工程资料管理除应执行本规程规定,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和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1.0.2 本规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

8、范、标准和北京市有关规定编制。1.0.4 工程资料的验收应与工程竣工验收同步进行,工程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1.0.5 工程资料的形成、收集和整理应采用计算机管理,凡按规定向城建档案馆移交的工程档案应逐步实现以缩微品和光盘载体的工程档案代替纸质载体的工程档案,属国家和北京市重点、大型工程项目的工程档案必须采用缩微品,其它项目的工程档案宜采用缩微品。,第二章 术语,工程资料(building document) 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可分为基建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和竣工图。,2.0.2 竣工图(as-built drawing) 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

9、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 2.0.3 组卷(filing) 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将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分类整理成案卷的过程,称为组卷。,2.0.4归档( putting into record) 将具有保存价值的工程资料整理组卷交档案管理部门保存称为归档。2.0.5工程档案(building document archive)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直接反映工程质量面貌的有保存价值的工程资料。,第三章 基本规定,3.0.1 工程资料应真实反映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并与工程进度同步形成、收集和整理。 3.0.2 工程资料应字迹清晰并有相关人员及单位的签字盖章。,3.0.3 工程参建各单位应确保各

10、自资料的真实有效、完整齐全,严禁伪造或故意抽撤。 3.0.4 工程资料应为原件。当为复印件时,应加盖复印件提供单位的公章,注明复印日期,并有经手人签字。,3.0.5 工程参建各单位应及时对工程资料进行签字、确认。3.0.6 工程参建各单位应在合同中对工程资料的编制、套数、费用和移交期限等提出明确要求。合同中对工程资料的技术要求不应低于本规程的规定。,3.0.7 工程竣工图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编制,可委托施工、监理或设计单位编制。,3.0.8 列入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工程档案,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依法提请城建档案馆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取得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

11、内,将工程档案移交城建档案馆,3.0.9由建设单位采购供应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其质量应满足设计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建设单位应提供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 3.0.10 工程参建各单位应对本单位形成的工程资料负责管理,并保证工程资料的可追溯性。由多方共同形成的工程资料,各自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3.0.11由建设单位发包的专业承包施工工程,分包单位应按本规程的要求,将形成的施工资料直接交建设单位;由总包单位发包的专业承包施工工程,分包单位应按本规程的要求,将形成的施工资料交总包单位,总包单位汇总后交建设单位。,3.0.12 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应有专人负责管理,资料管理人员应经过相应的培

12、训。3.0.13 工程资料的形成、收集和整理应采用计算机管理。计算机管理软件所采用的数据格式应符合相关要求,软件功能应符合本规程的要求并经过评审。,第四章 分类与编号,4.1.1工程资料按照其特性和形成、收集、整理的单位不同分为:基建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和竣工图。 4.1.2 工程资料的主要内容及分类见表4.1.2。,建设用地文件,决策 立项 文件,4.2.1基建文件可按文件形成时间的先后顺序和类别,由建设单位确定编号原则。(A1-001)4.2.2 监理资料可按资料形成时间的先后顺序编号。(B1-001),4.2.3 施工资料应按以下形式编号: 1 2 3 4注:1 为分部工程代号(2位

13、),按附录A规定的代号填写。 2 为子分部工程代号(2位),按表附录A规定的代号填写。 3 为资料的类别编号 (2位),按表5.1.2工程资料分类表规定的类别编号填写。 4 为顺序号,按资料形成时间的先后顺序从001开始逐张编号。,4.2.4分部工程中每个子分部工程,应根据资料属性不同按资料形成的先后顺序分别编号;使用表格相同但检查项目不同时应按资料形成的先后顺序分别编号。,4.2.5 对按单位工程管理,不属于某个 分部、子分部工程的施工资料,其编号中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用“00”代替。.,4.2.6 同一批物资用在两个以上分部、子分部工程中时,其资料编号中的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按主要使用部位

14、的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填写。,4.2.7 资料编号应填写在资料专用表格右上角的资料编号栏中;无专用表格的资料,应在资料右上角的适当位置注明资料编号。,4.2.8 由施工单位形成的资料,其编号应与资料的形成同步编写;由施工单位收集的资料,其编号应在收集的同时进行编写。4.2.9 类别及属性相同的施工资料,数量较多时宜建立资料管理目录。管理目录分为通用管理目录和专项管理目录,格式见本规程附录B。,4.2.10 资料管理目录的填写要求: 1 工程名称:单位或子单位(单体)工程名称; 2 资料类别:资料项目名称,如工程洽商记录、钢筋连接技术交底等; 3 序号:按时间形成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从1开始依

15、次编写;,4 内容摘要:用精练语言提示资料内容 5 编制单位:资料形成单位名称; 6 日期:资料形成的时间; 7 资料编号:施工资料右上角资料编号中的顺序号; 8 备注:填写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第五章 基建文件,5.0.1 基建文件是建设单位从立项申请并依法进行项目申报、审批、开工、竣工及备案全过程所形成的全部资料。按其性质可分为:立项决策、建设用地、勘查设计、招投标及合同、开工、商务、竣工备案及其他文件。5.0.2基建文件的形成:,5.0.4建设用地文件包括:征占用地的批准文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交易文件、规划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建设用地文件分别由国有土地管理部门和规划部门审批形成。5.0.7 开工文件包括: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工程开工文件分别由规划部门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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