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kV输变电项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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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管理制度XXXX 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X 县 XX 村 220kV 输变电项目监理部目 录监理项目部策划文件编制审批制度 .1监理项目部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5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方案审查制度 .7工程开工、暂停及复工监理管理制度 .14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签发及复验制度 .16单位工程动工条件审查制度 .17进度控制监理工作制度 .19项目部现场资料管理办法 .20项目监理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221监理项目部策划文件编制审批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监理策划文件包括监理规划、监理创优实施细则,是监理项目部依据监理合同要求,对工程监理活动进行组织、策划和实施的指导性文件。 第二条 为进一步规范监

2、理策划文件编审程序,根据国家相应法律、法规,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专业监理规划及监理创优实施细则等主要监理策划文件的编审管理。第二章 管理权责第四条监理规划及监理创优实施细则应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开始编制,各有关部门审、签完成后,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审批。 第五条 监理规划及监理创优实施细则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编制;编制完成后填写监理文件报审表经公司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部审核,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并填写监理文件报审表 ,报送建设单位审批生效。 第六条 监理规划及监理创优实施细则的修改2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

3、如实际情况或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监理规划或监理创优实施细则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研究修改,按原报审程序经过批准后报建设单位。第三章 编制依据第七条 监理规划编制依据一、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依据性文件。二、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设计文件、技术资料。三、监理大纲、委托监理合同文件以及与建设工程项目相关的合同文件。第八条创优监理实施细则编制依据一、本工程建设单位制定的工程建设创优规划。二、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审批文件。三、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设计文件、技术资料。四、国家电网公司制定的有关工程质量、达标投产、创优管理规定、办法,工程建设标

4、准强制性条文等。第四章 编制内容第九条 监理规划编制内容监理规划的编制应针对项目的实际情况,应具有计划性、指导性、操作性,监理规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工程项目概况二、监理工作范围3三、监理工作内容四、监理工作目标五、监理工作依据六、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七、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八、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九、监理工作程序十、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十一、监理工作制度十二、监理设施第十条实创优监理施细则编制内容创优监理实施细则应依据建设单位制定的工程建设创优规划的要求,并参照电力系统当前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先进水平及对工程监理的最新要求,编制相应的措施,监理创优实施细则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

5、概述(一)编制目的(二)编制依据(三)工程建设的意义(四)工程建设主要特点(五)工程参建单位二、工程创优目标4(一)质量控制目标(二)安全控制目标(三)文明施工和 环境保护控制目标(四)工期控制目标(五)造价控制目标(六)工程档案管理目标三、监理资源配置及创优组织(一)监理资源配置(二)创优组织四、监理创优措施(一)综合管理措施(二)质量控制措施(三)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控制措施(四)进度控制措施(五)造价控制措施(六)工程档案管理创优措施第五章 附 则第十一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技术质量部。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附件:监理规划及监理创优实施细则编审程序注:封面必须加盖公司公章5监理

6、项目部人员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各监理项目部培训管理,建立学习型班组,提高监理人员的整体素质,依据监理项目部标准化工作手册的要求,结合监理项目部的特点,制定本监理项目部培训管理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监理项目部的培训管理。第二章 培训管理职责及内容第三条 教育培训分为岗前教育培训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专项培训。第四条 岗前教育培训:1、由公司相关部门在监理人员上岗前组织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后可担任项目监理部相应岗位,培训课时不少于 8 个学时(按电压等级) 。2、培训内容包括:(1)结合工程的专业知识、监理实务知识、监理职业道德和行风建设;(2)上级及公司管理制度;(

7、3)相关的安全知识;3、对所有培训监理人员,均应留有培训记录和考试记录。64、对从事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项目的监理人员,还须经相关技术培训后,方可承担相应的监理工作第五条 专项培训:1、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项目部监理人员培训总体计划的编制、培训的实施;根据工程不同阶段计划相关培训内容,培训课时每季度不少于 12 个学时(按电压等级) 。2、施工准备阶段,总监理工程师应对项目部监理人员进行如下策划内容的培训:(1) 监理规划(2) 专业监理实施细则(3) 创优监理实施细则(4) 旁站监理方案(5)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学习(6) 安全监理工作方案(7) 安全、质量通病防治措施(8)其它相关监理

8、文件3、施工过程阶段,总监理工程师应对项目部监理人员进行相关内容的培训:3.1 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的相关内容。3.2 监理项目部技术标准基本配置清单内有效的法律、法规,国家现行标准及文件,国家电网公司规定及标准。3.3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73.4 上级传达的文件、事故案例分析等。3.5 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其它技术阶段性学习第三章 计划、培训第六条 项目总监负责项目部培训,培训结束后做好相应的记录,并及时归档,对培训工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培训工作中的偏差,最终实现培训目标。第七条 项目部监理人员应积极参加培训,配合总监培训评估工作,及时为培训工作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提高培训工作效果。

9、第四章附则第八条 本制度公司委托安质部负责解释。第九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方案审查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项目监理部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及施工措施审查管理程序,根据国家相应法律、法规、规范,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监理项目部的管理实施规划及方案审查管理。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三条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及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填 报审8第四条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由总监理工程师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查完成并填写审查意见后由施工单位交建设管理单位审批。第三章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第五条 施工承包单位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规定的时间内,完

10、成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内部审批工作,填写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报审表报送项目监理部。第六条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是组织工程施工的总体指导性文件。对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是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的规定,科学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体现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要求,从而实现预期的工程各项管理目标。按标准手册审查要点第八条 项目监理部在收到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报审表后,总监理工程师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提出意见,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需要承包单位修改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退回承包单位修改后再报审,总监理工程师重新组织

11、审查。第九条 500kV 以上规模较大的输变电工程(规定报审)安全质量部形成记录,结构复杂或属新结构、新技术等输变电工程项目监理部对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时应填写 向公司安全质量部申请有关人员参加审查。必要时可建议建设单位9组织有关专业部门和有关专家会审。第十一条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 审查的要点:(1)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先进性;针对性:是指施工承包单位是否了解并掌握了本工程的特点及难点,施工条件是否分析充分;可操作性:是指施工承包单位是否有能力执行并保证工期和安全、质量目标,是否切实可行;先进性:是指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采用的

12、技术方案和措施是否先进适用,技术是否成熟。(2)施工总进度计划是否满足工程承包合同工期,是否能够保证施工的连续性、紧凑性、均衡性;(3)总体施工方案技术上是否可行,经济上是否合理,施工工艺是否先进,能否满足施工总进度计划要求,安全文明施工、环保措施是否得当;(4)施工总平面布置是否紧凑合理,是否符合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是否与施工总进度计划相适应,是否考虑了施工机具、材料之间在空间和时间上的协调;(5)资源供应计划是否与施工总进度计划相一致等;(6)现场组织机构的设置、管理人员的配备是否精简、高效,并能满足项目工程施工的需要;10(7)质量、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体系是否与所承包施工项目的规模

13、和性质相适应;(8)安全、环保、消防和文明施工措施是否切实可行并符合有关规定。第十二条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 一经批准,施工承包单位必须认真贯彻实施,未经审批不得修改。在施工过程中,当施工承包单位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时,应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第四章 一般施工方案(措施、调试)审查第十三条 施工承包单位在分部工程开工前,应编制完成该分部工程重点部位、关键工序、主要施工工序的施工方案(措施、作业指导书) ,文件的编、审、批准人员应符合施工承包单位管理体系文件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第十四条 施工承包单位填写一般施工方案(措施)报审表或一般施工(

14、调试)方案报审表报送项目监理部,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提出意见,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需要承包单位修改时,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退回承包单位修改后再报审,专业监理工程师重新审查。措施未经审批不得施工。第十五条 当施工承包单位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总监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11第十六条 一般施工方案(措施、调试)审查的要点:(1)文件编写内容是否完整,编制质量好坏;(2)制定的施工工艺流程是否合理,施工方法是否得当,是否先进,是否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进度;(3)安全危险点分析

15、或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是否准确、全面,应对措施是否有效;(4)质量保证措施是否有效,针对性是否强,是否落实了工程创优措施。第五章 特殊施工技术方案(措施)审查第十七条 施工承包单位在分部工程动工前,应编制完成该分部工程重点部位、关键工序、主要施工工序的非常规施工方案(措施、作业指导书) ,特殊施工方案应由施工承包单位项目总工负责编制,公司级技术管理部门审核,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第十八条 施工承包单位填写特殊施工技术方案(措施)报审表报送项目监理部,在约定的时间内,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提出意见,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报送建设单位审批。措施未经审批不得施工。第十九条 特殊施工技术方案(措施)审查的要点参照 2.4 条“一般施工(调试)方案(措施)审查的要点” 。第二十条 非常规施工方案主要包括:(1)特殊跨越,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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