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度教学卓越计画补助系所办理教师专业知能暨TA培训活》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101年度教学卓越计画补助系所办理教师专业知能暨TA培训活(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101 年度教學卓越計畫補助系所辦理教師專業知能暨 TA 培訓活動作業要點 辦理單位: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 補助單位:本校各院系所 補助項目:講座鐘點費、工讀費、交通費、印刷費及雜費等。 (依實際需求檢列,支用標準應依本校及教育部補助相關規定辦理) 經費來源:教育部獎勵 101 年度教學卓越計畫(5-1&5-2-3) 補助期程:101 年 3 月至 10 月間舉辦之教師專業知能或教學助理培訓活動。 申請方式:即日起開放申請,有意申請者請至教學發展中心網頁下載國立臺北大學教師教學專業知能暨教學助理培訓活動經費補助申請表 ,並於填寫完成後將申請表紙本送至教學發展中心辦理。倘有疑問請洽教學發展中心承辦
2、人:周毓芳,分機:66126, 信箱 yvonnegm.ntpu.edu.tw蘇巧芳,分機:66130, 信箱 chiaofunmail.ntpu.edu.tw 注意事項:1. 請於活動舉辦前 1 個月將申請表送至教學發展中心辦理,活動協辦單位惠請註明教學發展中心 。(若該案獲補助,本中心保留此活動是否採計為 TA 認證課程之權力。)2. 請於申請表上註明會計請購代碼 ,以利經費授權事宜。3. 經費報支請依教育部補助相關規定辦理,並請於活動結束後個月內完成核銷,逾期未辦理者視同放棄補助,本中心將收回補助經費,申請單位不得異議。4. 活動結束後後個月內請繳交國立臺北大學教師教學專業知能暨教學助理培訓活動結案報告書電子檔及紙本各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