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2015外事综合服务项目合同

上传人:L**** 文档编号:2870829 上传时间:2017-07-28 格式:PDF 页数:12 大小:242.5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交通运输部2015外事综合服务项目合同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交通运输部2015外事综合服务项目合同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交通运输部2015外事综合服务项目合同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交通运输部2015外事综合服务项目合同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交通运输部2015外事综合服务项目合同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交通运输部2015外事综合服务项目合同》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交通运输部2015外事综合服务项目合同(1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副本交通运输部2015年外事综合服务项目合同合同编号:WSZHFWXM/ 2015-GJS-207甲方(采购人):交通运输部国际合作司乙方(供应商):交通国际合作事务中心签订地点:中国北京WSZHFWXM/ 2015-GJS-207外事综合服务项目合同2目 录1. 委托事项.32. 合同服务期限.33. 服务质量.34. 服务成果交付.35. 合同价格和支付.36. 服务终止与变更.47. 保密要求.48. 违约责任.59. 适用法律.510.争议解决.511.合同附件约定.512.合同生效.513.联系方式.514.份数.515.特别约定.516.合同签署.617.附件目录.7附件1承办交通

2、运输部有关单位组织的在华国际会议服务的要求.8附件2承办交通运输部外事礼宾接待服务的要求.9附件3办理交通运输部系统因公出国(境)护照、签证、因公赴港澳通行证、签注服务的要求.10附件4办理交通运输部因公出国(境)换汇及相关国际组织捐款服务的要求.11附件5交通运输部外事礼品管理服务的要求.12WSZHFWXM/ 2015-GJS-207外事综合服务项目合同3交通运输部2015年外事综合服务项目合同甲方(采购人):交通运输部国际合作司乙方(供应商):交通国际合作事务中心甲方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乙方提供交通运输部2015年外事综合服务,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上述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

3、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 委托事项1.1 承办交通运输部有关单位组织的在华国际会议服务;1.2 承办交通运输部外事礼宾接待服务;1.3 办理交通运输部系统因公出国(境)护照、签证、因公赴港澳通行证、签注服务;1.4 办理交通运输部因公出国(境)换汇及相关国际组织捐款服务;1.5 交通运输部外事礼品管理服务。2. 合同服务期限: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3. 服务质量3.1 乙方应当保证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服务;3.2 乙方应指派专职人员从事以上相关委托服务工作,乙方保证服务人员提供的各项受托服务能够满足甲方的要求;3.3 乙方服务人员应遵守国

4、家的相关法律、外事纪律、交通运输部相关规章制度,不得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谋取任何其他利益。4. 服务成果交付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各项受托工作,并向甲方提供各项服务工作的成果。在合同期限终止前向甲方提交各项受托服务项目的统计和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提交给甲方。5. 合同价格和支付5.1 合同价格为人民币98.534万元(大写:玖拾捌万伍仟叁佰肆拾元整)(含税)。具体构成如下:WSZHFWXM/ 2015-GJS-207外事综合服务项目合同45.1.1 国际会议服务费:人民币161,100.00元5.1.2 外事礼宾接待服务费:人民币135,000.00元5.1.3 办理因公出国(境)护照、签

5、证及因公赴港澳通行证、签注服务费:人民币637,240.00元5.1.4 办理因公出国(境)换汇及相关国际组织捐款服务费:人民币50,000.00元5.1.5 外事礼品管理服务费:人民币2,000.00元5.2 合同总价已包括了合同中规定的乙方应承担的全部义务以及为实施和完成本合同所必需的一切工作、条件和费用等,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改变合同价格。5.3 付款时间和方式:5.3.1 付款时间:甲方应在2016年1月31日前向乙方支付合同中规定的所有费用。5.3.2 付款方式:甲方可采取支票、银行转账或其他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相关费用,乙方向甲方提供支付凭证或发票。5.3.3 乙方(供应商)账户信息:单

6、位名称:交通国际合作事务中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长安支行建国门内大街分理处(33)账 号:02000833090221004296. 服务终止与变更6.1 如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出现重大过错或失误,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但应根据乙方的服务进度支付已发生的相关费用,合同另有约定时除外。6.2 在服务期间甲方不满意乙方各项服务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随时调整服务内容或变更服务人员。7. 保密要求7.1 乙方及其参与合同工作的有关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乙方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7.1.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需保密的工作内容和工作信息在任何时间以任何方式披露给

7、任何第三人。7.1.2不得将工作内容和工作信息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7.1.3在完成各项服务工作后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将相关文件资料和有关信息做适WSZHFWXM/ 2015-GJS-207外事综合服务项目合同5当处理。7.2 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8. 违约责任8.1 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或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8.2 甲方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支付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9. 适用法律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10.

8、争议解决10.1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友好协商方式予以解决。10.2 在争议未解决前,合同中未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需履行。11. 合同附件约定本合同附件1至5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 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签订日期以双方中最后一方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日期为准。13. 联系方式甲乙双方在合同签署页载明的联系电话、单位地址是双方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14. 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正本贰份,副本肆份),甲乙双方各执

9、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本合同正、副本具有同等效力。15. 特别约定本特别约定是合同双方经协商后对合同其他条款的修改或补充,如有不一致,以特别约定为准。WSZHFWXM/ 2015-GJS-207外事综合服务项目合同6特别约定:乙方不得将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分包或转包第三方。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16. 合同签署甲方 采购人单位名称 交通运输部国际合作司(签章) 乙方 供应商单位名称 交通国际合作事务中心(签章)负责人(签署) 法定代表人(签署)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通讯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国际合作司 通讯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213室联系电话 010-65292207 联系电话 010-65292271传 真 010-65292259 传 真 010-65292306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长安支行建国门内大街分理处(33)帐 号帐 号 0200083309022100429WSZHFWXM/ 2015-GJS-207外事综合服务项目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