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 T 549-1999 汽车倒车报警器  

上传人:壹****1 文档编号:28685164 上传时间:2018-01-19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49.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QC T 549-1999 汽车倒车报警器  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QC T 549-1999 汽车倒车报警器  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QC T 549-1999 汽车倒车报警器  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QC T 549-1999 汽车倒车报警器  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QC T 549-1999 汽车倒车报警器  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QC T 549-1999 汽车倒车报警器  》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QC T 549-1999 汽车倒车报警器  (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 QC/T 5491999汽车倒车报警器代替 JB 391985本标准适用于标称为电压 12V及 24V的各类汽车用倒车报警器(以下简称报警器)。倒车时发出断续警告讯号声,以防止发生倒车交通事故。1型式和尺寸11报警器的结构型式为防溅式。12报警器的接线方式为单线制与双线制两种。13报警器为短时定额工作制,工作时,鸣叫时间与休止时间之比,规定为鸣叫时间不超过一个周期(鸣叫加休止时间)的 50。14报警器的外形尺寸及安装尺寸应符合下图及表 1规定。2技术要求21报警器除符合本标准要求外,还应符合 JB 2261一 77汽车、拖拉机用电气设备基本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并按照

2、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文件制造。22基本性能报警器在试验电压下的基本参数应符合表 2规定。23电压变化231报警器输入电源电压在表 3规定的极限电压范围工作时,间断呜叫次数为 60120 次分。音色应正常,不应有尖叫声、振扰声、沙哑声和明显不符合这类产品声音特性的声响。232报警器输入电源电压在表 3规定的下限电压鸣叫时,声压级不应低于70dB(A)。24起动持性在环境温度 235时,报警器在通电 0.5s内应达到规定的声压级。25绝缘电阻双线制报警器的导电引出线与安装支架之间的绝缘电阻应不低于 1M。26耐振性报警器按下列规定进行试验后,不应有机械损伤和紧固部分松动的现象,性能仍应符合 2.2

3、及 2.3条规定。261耐振动能力:频率 3000周分,最大加速度 5g,振动时间 4h。262耐冲击能力:最大加速度 10g,冲击次数 10000次。27耐温性报警器应能在周围空气温度-4055范围内工作,当在高温 55及低温-40时,声压级应不低于 70dB(A),恢复到常温时性能仍应符合 2.2及 2.3条规定。28耐潮性报警器在周围空气的相对湿度不大于 90的条件下,应能工作,耐潮试验结束时,声压级应不低于 70dB(A)。恢复到常温时,性能仍应符合 2.2、2.3 及2.4条规定。29防溅性报警器经防溅试验后,抹去外部表面水滴,放置 1h后,性能应符合2.2、2.3及 2.5条规定。

4、210外观报警器的外表应无有害的皱裂、伤痕及其他缺陷,所有黑色金属制造的零件应有可靠的防腐蚀层。 211频谱特性报警器的主声压级成份的频率应不超过 5000Hz。212耐久性报警器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应能连续工作 50h。3试验方法31试验条件311除对试验条件已作具体规定外,测量时的环境温度应在 1030之间。312声压级的测量可以在无回响室。半无回响室或开阔空间(在半径为7.5m范围内无垂直反射面)进行。测量区的地面应为光滑混凝土地面。在声响讯号装置或拾音器附近,除观测仪器读数者外,不得有其他人员停留。313环境噪声应比测试的报警器的声压级至少低 10dB(A)。314当风速大于 5m/s时

5、不应进行测量。315测量声频特性的输入条件。3151在电源端测量的输入电压,应符合表 4规定。3152输入电压波动不超过0.1V。316拾音器和报答器的定位3161被试验的报警器,应与拾音器放在同一高度,此高度应为 1m,报警器声响出口平面至拾音器的距离为 1m。3162拾音器的最大灵敏度轴应与报警器声响轴重合。3163报警器按装车方向安装在刚性的基架上并应避免引起共振。32测量仪器321报警器的试验电源可用充电的蓄电池或可调式直流稳压器。322声压级测试时声级计置于快档及 A计权网络使用的声级计及确定声频特性所用的仪器应符合国家计量仪器标准规定。323测量用仪表精度不低于 0.5级。33基本

6、性能测试按 2.2条规定。34电压变化试验按 2.3条规定。35启动特性试验按 2.4条用专用仪器进行。36绝缘电阻测定按 2.5条用 500V的兆欧表测定。37耐振性试验(第 2.6条)按 JB 2261第 31条进行。38耐温性试验(第 2.7条)按 JB 2261第 33、34 条进行。39耐潮性试验(第 2.8条)按 JB 2261第 35条进行。310防溅性试验(第 2.9条)按 JB 2261第 36条试验方法进行试验,试验结束后按 2.9条规定进行检查。311外观试验(第 2.10条)中电镀件及油漆件的表面检查及试验,按 JB 2261第 43、44 条进行。312频谱特性试验(

7、第 2.11条)用实时 1/3倍频程分析仪按 2.11条规定进行。313耐久性试验把报警器安装在台架上,安装方位与正常装车位置相同,按表 4规定的电压,连续工作 50h,试验期间不作维护性调整,允许风冷,风速不大于 10ms。试验结束后,声压级不应低于 70dB(A),音色不应有明显变化。4检验规则41每台产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才能出厂,并附有合格证,使用(安装)说明书。42出厂试验421凡提出交货的产品,均须按出厂试验项目进行检验。422每台产品出厂试验项目为:外观目测检查(2.10);安装尺寸(1.4);基本性能(2.2);电压变化(2.3);绝缘电阻(2.5)。43型式试验431型式试验应

8、在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a试制的新产品定型时;b设计、工艺或使用的材料作重大改变时;c不经常生产的产品,间隔时间 1年以上再次生产时;d对成批或大量生产的产品,每 12 年不少于 1次。432型式试验的内容应包括本标准第 2章所规定的全部要求,作型式试验的试样应从出厂试验合格的同一批产品中抽取,数量不得少于 6件,先按出厂试验项目进行试验,出厂试验合格后,将试样分成两组:第一组按以下顺序进行:2.4,2.6,2.7,2.8,2.12。第二组按以下顺序进行:2.11,2.10,2.9。433产品的型式试验必须全部符合规定的要求,如有个别项目不合格时,应重新抽取加倍数量的产品,就该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

9、。如仍有不合格时,则该批产品认为不合格。434订货方有权检查产品的质量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要求,交货时按出厂试验项目验收,按 GB 2828一 81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抽取样本规定:a检查水平:I;b合格质量水平:AQL=4;c抽样方案:一次正常检查抽样方案。如订货方对产品质量有疑问时,有权提出增加部分及全部型式试验项目的检验要求,其抽试数目最多不大于 2,最少不小于 4台。在检验中如有任何一台样品不符合检验项目的任一条款项要求时,按 4.3.3款的规定复验处理。5标志、包装、运输、储存51每台产品应在明显的位置,固定产品标牌或打印标志其内容:a报警器型号、标称电压;b声压级(如条件限制可不标注);c引出线极性符号;d制造年月或代号;e厂名或商标。62报警器的包装、运输、储存应符合 JB 226177第 3章的有关规定。附加说明:本标准由长沙汽车电器研究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广州汽车喇叭厂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袁举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机械/制造/汽车 > 汽车技术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