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医疗卫生强基创优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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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汕头市医疗卫生强基创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62018 年)(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卫生强省的决定(粤发 201515 号)、 广 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卫生强基创优行动计划(20162018 年)的通知(粤府函 2015364 号)以及中共汕 头市委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卫生强市的决定(汕市发 2016号)精神,加快推进全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不断提高全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围绕“三个定位、两个率先” 目标,按照“ 完善体系、优化格局、补齐短板、均衡发展”的思路,以保障城乡居民公

2、平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出发点,以提升全市医疗卫生水平为重点,坚持补短板、保基本、兜底线、促均衡,进一步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强化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医疗卫生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着力解决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均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较弱等突出问题,加快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2度,努力实现医疗服务供给主要指标提升进位的目标。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一)提升区(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 1工作目标。通过建设、培训、支援等方式,加大政府投入,加强区(县)级医院的人才、技术、专科等核心能力建设,强化区(县)级医院在基层医疗卫生体系中的“龙头” 作用,使其能够

3、承担辖区内居民常见病、多发病治疗以及危急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等任务,实现县(区)域内住院率达到 90%的目标。2重点任务。 加强区(县) 级医院设备装备达标建设。按照省“填平补齐” 原则 ,为区(县 )级人民医院配置影像、检验、手术、病理、重症监护等 76 种医疗设备,大力改善区县人民医院基本设备配置水平。由市级财政统筹安排资金给予补助。强化区(县) 级医院专科服务能力建设。加强临床核心专科建设,提升外科手术、重症医学科、急诊医学科以及医院感染控制水平,推广适宜内镜微创诊疗技术,使城乡居民常见病、多发病能够在县域内得到规范化诊疗。通过引进人才、改善硬件条件、派驻人员支援等措施,加强县域外转病例

4、较多病种的临床专科建设。建设区(县) 级医院远程医疗平台。区(县)级医院加强自身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现代化网络技术、通信技术、3多媒体技术以及现代医疗技术,以对口帮扶的三级医院信息平台为依托,将建立远程会诊和教学系统作为对口帮扶项目,逐步建成区(县) 级人民医院与三级医院互联互通的远程医疗平台,使其具备远程会诊、病理诊断、影像诊断、重症监护、继续教育等功能,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加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实施区(县) 级医院专科特设岗位计划。针对区(县)级公立医院薄弱科室人才紧缺、能力不强的现状,在区(县)级医院设置专科特设岗位,聘请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丰富临床一线工作经验、能熟练诊治本专科疾病且对本

5、专科发展具有带动作用的优秀人才到区(县)级医院工作。参照省对县级医院设置特设岗位的个数和补助标准,每个区级人民医院设置 5 个特设岗位,全市区级设置 30 个特设岗位,每个岗位市级财政给予补助。加大对口支援力度,落实整体帮扶。贯彻落实城市卫生支援基层卫生工作方案,实现区(县)级医院对口支援全覆盖。完善对口支援机制,在医疗技术帮扶的基础上,派出管理团队参与区(县)医院管理,推动不同类别、层级的医疗机构建立医疗联合体或托管关系,探索以市级三级医院为核心,组建医疗联合体,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互利双赢对口支援机制,调动双方积极性,形成对口支援长效工作机制。4改善医疗服务。通过优化诊区设施布局、推进

6、预约诊疗服务、合理调配诊疗资源、发挥信息技术优势、改善住院服务流程、持续改进护理服务、规范诊疗行为、注重医学人文关怀、妥善化解医疗纠纷、落实政府管理责任等十大方面的工作,实现让群众便捷就医、安全就医、有效就医、明白就医的工作目标,使社会满意度明显提高,医患关系更加和谐。 (二)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1工作目标。巩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果,统筹推进县级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价格机制、医保支付制度、药品采购机制、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落实各级政府的领导、保障、管理和监督责任,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基本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2重点任务。 完善县级公立医

7、院补偿机制。县级公立医院继续深化改革以药补医机制,完善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形成的新机制,将医院取消药品加成部分的10%列入县财政预算予以补助。加大对县级公立医院的人员经费投入,县级财政对公立医院人员经费拨补比例应不低于70%,确保在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的同时,财政补偿落实到位。实现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5价格和增加政府补助,以及医院加强核算、节约运行成本等多方共担。 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在保障医保基金可承受、总体上群众负担不增加的前提下,将通过推进药品和耗材招标采购、流通、使用等方面改革降低的费用,主要用于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总量控制、 结构调整、有

8、升有降、逐步到位” 的原则,重新调整提升医疗服务价格,特别是诊疗、手术、护理、床位、中医等服务项目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检验价格,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合理调整后,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收费项目纳入医保,按规定支付。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建立健全县级公立医院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动态管理机制。积极推进县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合理确定医务人员收入水平。到 2018 年,县级公立医院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达到 40%以上,建成以社会效益、工作效率和质量安全为核心的绩效评价机制,完善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重点向临床和公共卫生一

9、线、业务骨干、关键岗位和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完善医务人员评价制度。 (三)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 1工作目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在 2018 年底前,全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达标全覆盖,村卫生站6公建民营全面完成,基层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加快落实分级诊疗制度,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引导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就近看病就医,加快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2重点任务。 推进县镇一体化管理。合理整合医疗资源,区(县)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站通过医疗联合体、托管等形式,从技术支持、人员培训、资源共享、经营管理等方面进行全方位

10、协作,逐步健全以县(区)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骨干、村卫生站为基础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创新人员管理机制,鼓励县(区)级医院医务人员定期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技术指导或兼任科室负责人,促进人员双向流动。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区(县)医院、市级医院间稳定的双向转诊机制和流程,按照患者自愿、分级诊治、连续治疗、安全便捷和尽量减轻患者就医费用负担的原则,制定合理、方便、畅通的双向转诊具体实施细则,制订对口转诊的三级医院医生团队到基层执业的具体办法,引导病人留在基层住院治疗。探索绩效分配机制,一体化医疗卫生机构可对取得的部分基本医疗服务收入进行再分配机制,以充分发挥

11、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实现一体化的可持续发展。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市级分 3 年投7入资金,用于补助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区政府负责其辖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本建设经费、设备购置经费、人员经费和其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建立以全科医生为核心的家庭医生式团队,推进家庭医生式签约服务,制订鼓励二、三级医院高年资专科医生和退休返聘医生参与家庭医生团队的措施,提升全科医学服务能力。推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社区卫生服务站一体化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延伸举办或有行政隶属关系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行政、业务、财务、药械、人员和绩效的“六统一” 管理。非延伸举办或无行政隶属关系的社区卫生服

12、务站,实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服务站业务的组织、实施、检查、考核统一管理。加强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市级分 2 年投入补助资金实施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扫尾工程。到 2017 年,所有镇卫生院均达到国家建设标准上限,业务用房满足需求,院容院貌良好,能够为患者提供安全舒适的就医环境。强化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服务功能,提升急诊抢救、二级以下常规手术、住院分娩、高危孕产妇筛查、儿科等医疗服务能力,能正确处理内、外、儿、妇科常见病,开展慢性病、常见病的住院医疗服务,开展适合基层医疗机构的适宜技术,鼓励开展中医药服务和康复服务。扎实推进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市级财政分三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完善乡镇卫生

13、8院医疗设施和建设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努力争取 2018 年前全部通过国家级复核。实施村卫生站公建民营规范化建设。各区(县)要将村卫生站规范化建设纳入当地新农村建设规划,并将村卫生站房屋建设、设备购置等列入年度预算和年度建设项目,通过财政出资、社会捐赠、对口帮扶等形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建设村卫生站,原则上 1 个行政村建设 1 个公建民营村卫生站,建设规模不低于 60 平方米,设有相对独立的诊断室、治疗室和药房,服务人口少于 1000 人的行政村可与邻村合并设置。加强村卫生站服务能力建设,结合开展家庭医生团队式签约服务,切实将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下沉到村卫生站。村卫生站房屋建设和基本设备

14、配置补助,市级财政将给予资金补助。(四)强化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1工作目标。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导的公共卫生安全体系,加强公共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完善公共卫生机构管理体制,着力提升重大传染病监测预警和突发、新发重大传染病应急处置能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降低常见病、多发病对群众健康的影响,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素养。 2重点任务。 强化传染病防控能力。加强法定报告传染病监测,按9上级的统一部署设置监测哨点,高标准完成各项监测任务。建立并逐步完善法定报告传染病监测体系。提高艾滋病、结核病和性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能力,实现艾滋病随访及淋巴细胞(CD4)检测比例和抗病

15、毒治 疗覆盖率达到 98%,耐多药可疑者筛查率和耐多药肺结核诊治工作覆盖率达到 80%,梅毒咨询检测服务率达到 95%。加强区(县)级公共卫生能力建设。推进区(县)域公共卫生服务资源整合,鼓励组建综合性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完善公立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社会办医院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建立分工明确、功能互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工作机制,提高公共卫生体系运作整体效能。加强区(县)疾控机构建设,确保人员编制、办公条件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实现到 2018 年每千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 1 人的目标。强化区(县)级疾控机构健康风险因素监测、实验室检测、职业病防治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

16、力建设。加强计划免疫冷链系统建设。 建立健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网络。完善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与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工作衔接机制,建立以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为主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精神疾病社区康复机构为依托的精神卫生防治服务网络。通过改扩建和新建,在潮阳区、潮南区各建设一家精神专科医院(市财政给予每个精神专科医院适当补助)。到 2018 年,10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防治服务网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 80%。建立出生缺陷综合防控体系。全面完成区(县)级出生缺陷综合干预中心建设,实现婚前孕前、孕期及新生儿三级预防出生干预,落实孕产妇和新生儿出生缺陷疾病的免费筛查及健康教育和随访。到 2017 年,实现孕妇产前筛查率及新生儿筛查率达到 90%以上。巩固和扩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合理分配镇村两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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