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权登记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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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抵押权登记须知条 目 内 容登记种类 房屋抵押权登记。登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第 168 号)。登记范围 县行政辖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办理对象 自然人、法人提交要件1、房屋抵押登记申请书;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验原件收复印件;3、房屋所有权证验原件,发放他项权证时退回原件收复印件;4、银行贷款手续,如抵押合同等;5、抵押人和借款人有效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6、属单位房屋抵押的,需提供单位的基础资料,如组织结构代码证等,股份制企业还需提交股东会决议;7、非住宅抵押登记需提供上年度

2、税票;8、其他必要材料。工作流程 受理申请资料录入复审审批缮证计费发证归档办理时限 规定时限: 10 个工作日 办结时限:4 个工作日收费标准 抵押登记费:住宅 80 元/套,非住宅 550 元/件抵押手续费:住宅免手续费,非住宅按议定/评估价 值的 1.8收取登记地点 威远县政务服务中心房地产交易分中心 地址:严陵镇南街 39 号联系电话 交易所:0832-8222493 监督电话:0832-8227257网上咨询 威远县房地产管理局公众信息网 网址()房屋预告登记须知条 目 内 容登记种类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登记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

3、地产管理法、 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第 168 号)。登记范围 县行政辖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办理对象 自然人、法人提交要件1、房屋预告登记申请书;2、根据不同要求的房屋预告登记,应提交以下资料和证明:申请预购商品房 预告登 记的,应提交已登记备案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申请预购商品房抵押 权 登记的,应提交房屋预告登记证明、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申请房屋所有 权转让预 告登记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转让合同;申请房屋所有 权转让抵押 权登记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3、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4、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5、其他必要材料。工作流程 受理申请资料录入复审审批缮证计费发证归档办理时限 规定时限: 10 个工作日 办结时限:4 个工作日收费标准 预告登记费:住宅 80 元/套、非住宅 550 元/件登记地点 威远县政务服务中心房地产交易分中心 地址:严陵镇南街 39 号联系电话 交易所:0832-8222493 监督电话:0832-8227257网上咨询 威远县房地产管理局公众信息网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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