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编辑杨沅陇(阿龙)总指导星垂月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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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司考周报,关爱你司考路上的点点滴滴! 2009-06-20 09司考周报第 11 期(三国法知识号)阿龙提醒你:对司考周报的批评和建议 欢迎投至 或 !司考周报网络课堂免费大开放!无限精彩就在这里:http:/ 总指导:星垂月涌 新司考周报编辑摘要:(一)新司考周报水印:司考周报伴你09启程!(一)新司考周报宗旨:司考周报关爱你司考路上的点点滴滴!(一)新司考周报愿景:司考周报用今天的行动,陪你一起走向明天!(一)新司考周报提醒你:请卫生用眼,保护视力也是关爱你的明天!(一)新司考周报提醒你:每天锻炼身体!对自己笑十次!(一)新司考周报提醒你:每天问自己:09司考已经开始,我全力以赴了吗?本

2、期导读:09司考周报第11期(三国法知识 号) 是对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知识的专题总结,旨在理顺思路、融会贯通三国法的系统知识和理念。我们相信:09司考,你我他都会一路精彩! 司考周报,关爱你司考路上的点点滴滴! 2009-06-20 09司考周报第 11 期(三国法知识号)阿龙提醒你:对司考周报的批评和建议 欢迎投至 或 !司考周报网络课堂免费大开放!无限精彩就在这里:http:/ 年司法考试三国法 李 毅国际公法总论国际法基础理论问题一、国际法的概念、特点、渊源、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1、立法方式:各国协议共同制定国际法的主要特征 2、执行方式:无超国家强制机构,通过国家单独或集

3、体行动实施条约 独立的渊源 国际习惯:客观要素(惯行)和主观要素(法律确信) 国际法渊源 一般法律原则:各国法律体系共有的原则和辅助资料 国际组织的决议 辅助资料 司法判例各国权威国际法学家学说 国际法和国内法的关系:一元论和二元论、纳入、转化及混合方式、关系1中国宪法就此未作统一规定2民商事领域,条约优先于国内法,但保留的条款除外条约在中国的适用 3民商事以外的领域的条约如何适用,个案处理4某些条约和国内法并行适用(如外交、领事特权与豁免)5WTO 规则原则上不能在中国直接适用 提示:一国制定的国内法与该国参加的条约冲突时是否当然无效?一国国内立法机构是否无权通过与上述条约不一致的立法?一国

4、违反条约做法如果是严格依据其国内法作出的,则该国是否不承担国际法上的责任?二、国际法的基本原则1特点(各国公认、构成国际法基础、适用于国际法各个领域、 具有强行法的性质 ) 2基本原则主要内容:主权平等原则、不干涉内政原则、 禁止使用武力和以武力相威胁原则(例外) 、各民族平等和民族自决原则、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善意履行国际义务原则司考周报,关爱你司考路上的点点滴滴! 2009-06-20 09司考周报第 11 期(三国法知识号)阿龙提醒你:对司考周报的批评和建议 欢迎投至 或 !司考周报网络课堂免费大开放!无限精彩就在这里:http:/ (个人?)(二)国际法的基本主体:国家1.国家的四

5、要素(定居的居民、确定的领土、政权组织、主权)2.国家的类型(判断哪些为国际法主体,哪些不是)单一国、复合国(联邦、邦联) 、永久中立国3.国家的基本权利:(1)独立权、 (2)平等权、 (3)自保权国防权、自卫权领土管辖,又称属地优越权(4)管辖权 国籍管辖,又称属人管辖权 冲突和协调原则保护性管辖 普遍性管辖 问题:实施管辖权的途径有哪些?【例题】国家的管辖权是一国主权的具体行使,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属地管辖权是现代国家行使管辖权的普遍形式和首要依据,但属地管辖权不适用于领域内依法享有特权与豁免的外国人与外国财产。B国家行使属人管辖权的对象包括具有该国国籍自然人、法人,以及船舶、航空

6、器或航天器等获得国籍的特定物。C国家行使保护性管辖权的条件是外国人在领土外侵害该国重大利益的行为同样必须也侵害了行为地国的重大利益D战争罪、破坏和平罪、违反人道罪、海盗罪等已被公认为国家普遍管辖权的对象4.国家主权豁免(绝对豁免主义和相对豁免主义、豁免的放弃)中国绝对豁免主义5.国际法上的承认(单方行为):(1)对新国家的承认(基于新国家的出现:合并、分离、分立、独立)(2)承认的方式包括明示承认和默示承认默示承认:接受使、领馆;投票支持参加政府间国际组织;签双边政治条约(3)对新政府的承认:(原因:基于革命或政变) 、原则:有效统治原则 (4)法律承认的效果:可建交、承认对方的立法司法行政及

7、豁免权、具有追溯力、对旧政府承认的撤销。(问题:承认是否构成被承认者成为国际法主体的条件? )【例题】甲国通过反殖民斗争获得独立,乙国对甲国通过外交照会的方式表示承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乙国的承认方式属默示承认B乙国承认意味着甲乙两国正式建交C乙国表示承认后,在国际法上即有义务尊重甲国作为国际法主体享有的一切权利D乙国表示承认后,即不得再随意冻结甲国在乙国的国家财产E. 乙国承认甲国为两国正式建立外交关系和缔结政治、军事条约奠定了基础6.国际法上的继承(国家继承基于领土的变更:合并、分离、分立、独立、部分领土转移)国家继承条约继承:约定 无约定 应当继承: 非人身性条约(与领土有关条约)

8、不应继承:人身性条约和政治性条约财产继承 不动产:随领土一并继承司考周报,关爱你司考路上的点点滴滴! 2009-06-20 09司考周报第 11 期(三国法知识号)阿龙提醒你:对司考周报的批评和建议 欢迎投至 或 !司考周报网络课堂免费大开放!无限精彩就在这里:http:/ 大会、安理会 、国际法院、经社理事会、托管理事会、秘书处) (1)联合国主要机关图示大会 (非立法机构,平权加多数同意)(2)联合国大会的职权,审议宪章范围内的事项,大会的表决制度:一般问题、重要问题(3)安理会的职权:和平解决争端、制止侵略、其它;安理会的表决制:程序性、非程序性事项 机构 大会和安理会表决制度之比较联

9、合国大会(1)实行一国一票制;(2)一般问题采用简单多数通过,重要问题采用 2/3 多数通过,实践中也采用协商一致的方式;(3)对于联合国组织内部事务通过的决议对会员国具有拘束力,对于其他一般事项作出的决议属于建议性质,不具有法律拘束力。(1)程序性事项 9 个同意票即可通过。(2)非程序性事项“大国一致原则”:同意票必须达到 9 票;不得有常任理事国的反对票;常任理事国的弃权或缺席不影响决议的通过。安理会(3)双重否决权 决定是否属于程序性事项,五大国拥有否决权;对非程序性事项进行表决,五大国拥有否决权。机构 表决事项的范围动产:领土实际生存原则档案继承:协议 无协议,领土实际生存原则债务继

10、承非条约继承 合并:全部转属继承分离、分立:协议 无协议,公平地按比例独立:不予继承,除非另有协议国家债务、地方化债务,不包括地方、私人债务和恶债安理会(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唯一有权采取行动的机构;9 票+大国一致原则)经社理事会(54,每 3 年一任,可以连任,简多)下有协议的 17个专门机构托管理事会(成立时 11 块托管领土,先都已经独立或自治,名存实亡)国际法院(15,大会和安理会分别选举,均多数获任,任期 9 年,可连选连任)秘书处(秘书长由安理会推荐,大会简多通过,任期 5 年,可连选连任)司考周报,关爱你司考路上的点点滴滴! 2009-06-20 09司考周报第 11 期(三国法

11、知识号)阿龙提醒你:对司考周报的批评和建议 欢迎投至 或 !司考周报网络课堂免费大开放!无限精彩就在这里:http:/ 2/3 多数通过的规则。安理会的实质性事项(1)向大会推荐接纳新的会员国或秘书长;(2)建议中止会员国的权利或开除会员国;(3)为维护和平与安全而通过采取行动的决议。常任理事国可以行使否决权。3联合国的专门机构特点和性质特点:政府间的、成员具有普遍性的全球性国际组织,属于调整经济、社会、文化、技术等专门领域问题的国际组织,不包括一般政治性、军事性的国际组织。性质:国际法主体4非政府国际组织(跨国、非政治、非营利、志愿性)经社理事会给予的三种咨商地位:(1)普遍咨商地位;(2

12、)特殊咨商地位;(3)注册咨商地位四、国际法律责任国家不当行为的责任 国际法律责任 国际法不加禁止的行为的损害赔偿责任【例题】甲国警察布某,因婚姻破裂而绝望,某日持枪向路人射击。甲国警方迅速赶到事发现场,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并围捕布某。布某因拒捕被击毙。但布某的疯狂射击造成数人死亡,其中包括乙国驻甲国参赞科某。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就该参赞的死亡,下列判断哪一项是正确的?(2004 年卷一第 30 题单选)A甲国国家应承担直接责任 B.甲国国家应承担间接责任C.甲国国家应承担连带责任 D.甲国国家没有法律责任【例题】在因国际不当行为引起的国际法律责任中,行为的不法性与责任密切相关,如果某国际主体的

13、行为已经排除了不法性,该行为的国际法律责任也就随之免除。根据国际实践,排除行为的不法性的原因主要有( )A同意 B.对抗措施、自卫C.不可抗力 D.用尽当地救济 国家机关的行为经授权行使政府权力的其他实体的行为实际上代表国家行事的人的行为可归因于国家 别国或国际组织交一国支配的机关的行为(视为支配国的行为)叛乱运动机关的行为(叛乱成功组建新国家可视为新国家的行为)构成 国家的间接责任(国家对自己的不作为、疏忽、放纵违法行为)违反一般义务:国际不法行为违反国际义务 违反至关重要义务:国际罪行同意国际 排除不当性的理由 对抗与自卫司考周报,关爱你司考路上的点点滴滴! 2009-06-20 09司考周报第 11 期(三国法知识号)阿龙提醒你:对司考周报的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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