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每个学生更好地学习与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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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为了每个学生更好地学习与成长上海市长宁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汇报长宁区位于上海市中心城区西部,是上海连接长江三角洲的“桥头堡” ,区域面积约 38 平方公里,辖 9 个街道 1 个镇。长宁区是上海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虹桥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国务院批准的上海三个经济技术开发区之一。长宁区生态与居住环境良好,教育文化发达,区内分布有上海市三分之一的外国领事馆和 50%的外交官邸,是沪上外籍人士聚居之地。全区常住人口 69.73 万人,其中,外来常住人口 17.15 万人。长宁区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 10.7949 万元,年人均地方财政收入 1.4234 万元。2011 年长宁区荣膺“ 全国文明城区

2、”称号。2013 学年长宁区教育系统所属各类教育机构共 104 所,基础教育在校学生总数约 5.5 万人。义务教育学校中,小学 23 所、初中16 所、完中 6 所(含一贯制学校) 、特殊教育学校 4 所。在校小学生约 2.02 万人(其中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6150 余人)在校初中学生约 1.36 万人(其中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2950 人) 。义务教育专任教师 2782 人(小学 1500 人、初中 1282 人) 。长宁区历届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发展,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切实履行政府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的职能,不断推进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每个学生更好地学习与成长,努力办好人

3、民满意的教育。2010 年长宁区被评为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区,2011 年长宁区教育局获第二届全国教育改革创新特别奖,2012 年长宁区教育局被国务院评为全国“ 两基”工作先进单位。2013 年上海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导认定长宁区实现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一、 长宁区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一)长宁区义务教育学校均达到上海市义务教育办学基本标准2对照上海市经教育部备案认定的义务教育 8 项基本办学标准,长宁区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做到全部达标,并优于市颁标准。具体如:“ 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户面积”采用上海市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实施意见 (沪教委基199968

4、号)标准,初中全部达标,小学随着江五小学长宁校区建成投入使用,也将全部达标。 “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 采用上海市普通中小学校教学装备标准 (沪教委基200570 号) , “师生比 ”采用上海市编委 1993 年标准,中小学全部达标并优于市颁标准。采用上海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沪教委基201154 号) , “专任教师高一层次学历比例 ”全部优于市颁标准,初中仅 3 所未达 100%,比例最低学校也达 98.11%,小学比例最低学校也达 67.44%。 “班额”全部控制在 40 人以下,多数学校坚持实行小班化教学。 “计算机”采用2002 年市政府教育实事项目的实施意见 (沪教委基20

5、0254 号)标准,每 10 个学生占有计算机台数,比例最低学校也达 2 台。 “生均图书册数” 采用加强图书馆(室)工作意见 (沪教委基200430 号)标准,每所初中均超过40 册,小学超过 30 册,全部达到市颁标准。 “生均公用经费”采用关于调整本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的通知(沪财教2010100 号)标准,公办初中公用经费基本标准为 1900元,公办小学为 1700 元,均高出市颁标准 100 元。各学校各项办学条件均优于市颁标准,保证了长宁区义务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二)长宁区域内义务教育校际间差异较小而均衡程度较高依据国家教育事业统计要求,长宁区对生均教学及辅助用

6、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等 8 项指标,使用差异系数的统计方法,开展校际间均衡状况评估。结果显示:全区小学 8 项指标综合差异系数为 0.27,低于市颁小学综合差异系数小于或等于 0.65 的标准。全区初中 8 项指标的综合差异系数为0.35,低于市颁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小于或等于 0.55 的标准。统计显示,长宁区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程度较高,为学生能按照相对就近3的原则接受优质的义务教育提供了良好条件。(三)长宁区政府坚持依法履行职责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依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 (教督2

7、0123 号) ,根据上海市教委和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统一要求,长宁区围绕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四个方面的 17项指标进行评估,自评得分为 98.5 分,市级评分为 97.8 分,高于市颁 85 分以上的评估标准, 长宁区政府切实履行了依法均衡配置区域义务教育资源的职责。1.坚持落实入学机会均等原则长宁区坚持高水准普及义务教育,根据市教委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意见精神,结合长宁实际,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稳妥落实区域内适龄儿童(包括残障儿童)义务教育入学工作。长宁区在全区范围内对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儿童实行统筹安排入学,坚持稳妥做好港澳台以及外籍学生入学工作。区教育局每年制定长宁区接受特殊教育

8、儿童入学工作方案 ,对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实行“零拒绝”。长宁辅读学校接收中重度智障和多重残疾的学生,解决了数百名包括外籍、港台地区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内的残疾儿童接受教育的难题;长宁初级职业技术学校坚持“每个孩子都是金子”的教育思想,对中、重度大龄智障学生和随班就读毕业的轻度智障学生进行初级职业教育。上海市盲童学校走过百年历程,在全国盲教育领域处于领先水平。2012 年 11月 28 日文汇报对长宁特殊教育进行了专题报道。随着区域形态布局不断调整优化,长宁区早在 2004 年在全市率先关闭区域内的民工子女学校,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全部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纳入财政保障体系;保障符合条件

9、的随迁子女进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2011 学年,全区随迁子女小学生 5791 人,占 30.76%;初中生 2777 人,占 19.79%。2012 学年,随迁子女小学生 6091 人,占 31.66%;初中生 2896 人,占420.98%。2013 学年,随迁子女小学生 6150 人,占 30.34%;初中生 2950 人,占 22.09%。全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都接收有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全部实行与本地学生混合编班的策略,跨地域学生相互融合,相互取长补短,更好地促进了学生心智成长。根据市教委招生考试工作要求,长宁区教育局每年制定长宁区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 ,优质普通

10、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的比例逐步提高,2010 年占 5%,2012 年提高到 8%,2013 年已增至 12%,普通初中就读的学生也能获得进优质高中的同等机会,全区义务教育入学机会实现了高水平普及。2.坚持完善依法履责长效机制一是责任主体明确,职责落实到位。长宁区委、区政府始终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民生工作的重中之重,每年将教育重点工作纳入政府重点工作目标,区长作为本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第一责任人,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作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主体,建立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监督和问责机制。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坚持每年调研视察教育工作,专题研究并协调解决教育问题,不以升学率

11、和考试成绩排名作为评价教育部门、学校的唯一依据,形成了有利学校发展的质量监控和评价制度。长宁区历届区委、区政府重视对教育的顶层设计、整体设计,以规划作保障,先后经过了“奠定基础”(“ 九五” 规划) , “拓展功能”(“十五 ”规划) 、 “内涵提升 ”(“十一五”规划) 、 “转型发展”(“ 十二五”规划)等主题性发展历程。区委、区政府制定颁发的长宁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 和长宁区教育改革和发展“ 十二五 ”规划 ,确立了“ 为了每个学生更好地学习与成长” 的核心理念和以“ 办优质学校,行适性教育,促多元发展” 的指导思想,明确了长宁教育的发展策略和发展走向,

12、高标准、高质量地推动义务教育在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上进一步改革创新。长宁区政府各职能部门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加强统筹合作,积极主动地履行法定教育职责,通过政策上有效引导、财政上增加投入、5服务上提供支持,确保了政府教育职责依法履行到位。二是经费保障有力,使用注重绩效。长宁区坚持依法实现“三个增长” ,为义务教育转型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经费支撑。区义务教育预算内经费拨款逐年增长,2010 年为 6.86 亿元 2013 年已达到 9.91亿元。地方财政经常性收入,2010 年为 80.78 亿元,2013 年达到108.07 亿元。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逐年增长,2010年为 1

13、4.0%至 2013 年已达到 15.6%。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逐年增长,小学 2010 年为 1.99 万元,至 2013 年已达到 2.55 万元;初中 2010 年为 2.35 万元,2013 年已达到 3.65 万元。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逐年增长,小学 2010 年为 4616.5 元,到 2013 年已达到8460.7 元;初中 2010 年为 5231.3 元,至 2013 年已达到 13543 元。教职工年人均工资逐年增长,2010 年为 11.40 万元至 2013 年达到12.93 万元。随着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不断增长,长宁区不断优化教育支出结构,确立重点项目投入机制、构建帮困

14、助学机制,力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程。重点项目投入导向机制,着力体现“三个倾斜” ,即人员经费向一线教师倾斜、公用经费向学生素质教育倾斜、专项经费向市、区特色项目倾斜。建立起全学段帮困助学机制,2012 年秋季新增义务教育阶段本市户籍农村家庭学生免伙食费政策,每年惠民政策资金切实落实到位。进一步制定完善了长宁区义务教育阶段帮困助学工作管理办法 (长教计20141 号) ,保障困难群体享有公平的受教育权益。区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等有关单位,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优势,依法对义务教育经费收支管理情况加强审计监督力度。区教育局开发应用长宁区教育资金审核管理系统,通过集成式、信息化管理,促进各单位经费

15、管理效能提升。区发改委每年定期开展收费许可证收费年审工作,按要求开展各类学校收费项目变更,确保各类学校依法收费。在 2011 年国家审计署关于市长任期审计延伸审计、每年市规范教育收费检查、2013 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6对上海市教育财政投入使用和管理专项督政等各项督导检查中,长宁区教育经费的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工作都受到好评。三是资源配置均衡,设施功能优化。长宁区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区规土局、区教育局等共同编制完成了长宁区教育设施布局规划修编 (2008-2020 年) ,从政府层面对优化长宁教育设施布局进行了统筹安排,为教育项目建设提供了指导意见。为了确保长宁区教育设施布局规划的有效实施,根据

16、区委、区政府推进社会事业“西进”的要求,区财政局、规土局、区房管局加强统筹协作力度,大力实施优质教育“ 西进” 战略,高起点谋划西部义务教育布局,为形成“东优、中强、西高”的发展格局提供了有力支持和保障。如区教育局充分发挥延安中学优质资源辐射带动作用,将长宁西部普通学校新光中学更名为延安实验初中,同步实施新光中学整体改造工程,2013年 5 月,异地过渡二年的延安实验初中正式搬入新校舍。2013 年 9月 12 日解放日报 头版报道长宁推进 “教育西进”:名校扩容优质资源不稀释 。学校功能设施不断完善。2009 -2010 年长宁区完成 2100 间中小学普通教室和专用教室的照明改造。2011 年长宁区率先实施完成长宁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三年计划(2009-2011 年) ,共抗震加固(含重建)教学楼 66 幢,总投资约 2.3 亿元,切实将学校建设成最安全、群众最放心的场所。2012 年学校“二室一馆”教育设施功能提升项目实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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