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请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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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有企业请假管理制度篇一:员工各类请假有关制度 员工请假制度 为规范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进一步统一本集团公司整合后的有关规章制度,以确保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和企业的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政策法规以及本集团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员工请假制度。 第一条 请假手续和程序一、员工请假应办理书面请假手续,未办理手续和未经批准的,擅自离 开工作岗位的时间一律作旷工处理。因故未能及时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的,过后一定要补办。请假期满,因特殊情况必须续假者,应预先办理续假手续,否则,超期按旷工处理。 二、员工请假,二天内由车间(部门)领导批准,超过二天的由车间(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交到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呈公

2、司有关主管领导审批;请假超过十五天的由部门领导签意见后交到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呈报公司办公会议审批。中层管理人员请假由公司有关领导审批,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二条 事假一、 一般事假 一般事假,是指员工确因临时有私事需要离岗去办理的、请假时间在15 天以下(不含15天)的。 二、长事假 所谓长事假,是指员工因个人特殊原因,本人需要离岗去处理、请假时间在15天(含15天)以上的。员工因特殊情况需请长事假的,必须书面申请并经公司董事会审批后才能离开工作岗位。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长期请事假,长事假最多不得超过一个月。 三、事假假期一概不发工资及各类奖金、补贴。 第三条 病假(一)一般病假 1、

3、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必须休息者,须有指定医保医院的病假证明,经部门领导和人力资源部签字后方可生效。 2、职工因病情严重不能来公司办理请假手续的,当天要设法与本部门联系,病愈后带病历及病假证明补办请假手续。 3、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

4、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4、职工休假在外地患急病,需住院抢救、治疗不能按时返回工作岗位的,经乡级以上医院急诊住院证明可作病假。 5、子宫外孕、葡萄胎的术后休息按病假处理。 6、对职工病假证明有疑问的,可指定其去另外一家医保定点医院进行复检,如复检结果证明职工弄虚作假,则复检费用由职工承担,骗取病假一经查实按旷工处理。 (二)长病假 1、所谓长病假,是指员工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应医疗期后,仍需继续请病假的。公司一般不批准超过规定医疗期的长病假。 2、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请假停止工作就医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期。在规定的

5、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企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病假期间待遇 员工因病和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和治疗期间的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的支付标准按以下办法实行: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请假停止工作就医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期。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企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病假期间待遇 员工因病和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和治疗期间的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的支付标准

6、按以下办法实行的,另增加产假20天,剖腹产的增加产假15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 2、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给不少于2周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不少于6周的产假。 3、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的产前检查、休息和哺乳女职工的哺乳时间算作劳动时间,并应相应减少其生产定额,女职工的生育津贴(包括生产、引产、流产、取环、放环)按有关生育保险待遇报销。非正常的产前检查作病假处理。 4、女职工生育哺乳期为十二个月。女职工在哺乳期间每天上、下午各有半小时的哺乳时间,可将两次哺乳时间合并一起使用。 第六条 陪护假 1、本公司员工的子女(14周岁以下独生子女)因病住院(有医院证明)治疗需要家长

7、陪护的,经员工个人申请,车间(部门)根据生产(工作)情况可由车间(部门)领导审批两天以内的陪护假,超过两天的按事假处理。员工请陪护假期间工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陪护假期间不参与各类奖金分配。2、本公司工伤人员医疗期间需特别陪护的,由公司安排人员陪护,陪护人员待遇按本人原所在岗位上年度平均工资(不含奖金)发放,奖金按当年同岗位员工的发放标准发放。 第七条 年休假 1、 年休假时间 员工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工作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休假结合个人情况与部门生产(工作)情况灵活安

8、排,根据个人所享受的年休假时间,一般在当年内安排休完,各部门确因生产(工作)情况当年内不能安排休完的,可跨年安排,但最迟不能超过下年的6月份,过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第八条 婚假 员工本人结婚给假三天,夫妻双方不在一起工作,需赴外地结婚的,根据路程远近给路程假。子女结婚给假一天。男女双方均为晚婚的可增加婚假十二天。员工必须在结婚注册后一年内享受婚假。 第九条 丧假 凡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给予三天丧假(外地的可增加路程假)。祖父母、外祖父母、公婆、岳父母死亡给假一天。 第十条 本制度解释权为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篇二:国有企业考勤制度 考勤制度 1.0 目的 为确保公司进行有秩序

9、的经营管理而制定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一般员工到总监级员工 3.0 责任 各部门主管、经理 4.0 程序内容 4.1 出勤 ? 工作时间: - 每周工作五天, 每天8小时,正常时间为上午9点到下午6点, 因工作需要执行晚班和倒班的员工,特别工作制为8:00-17:00或 10:00-19:00,此项工作制需要部门经理和CEO的批准后,再到人力资 源部登记后,方可实施。 午休为一个小时(11:30 - 2:00之间任选时段)。 ? 打卡: 员工每天上班、下班,午休出入均需打卡(共计每日4次)。 员工应亲自打卡,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帮助打卡者,无论是否迟到, 均按C类迟到计算. 忘记打

10、卡的员工, 需要其直接上级把员工漏掉打卡的时间email给*, 人事部会给予补签. ? 公出: 一个工作日内的公出需在前台登记,方便转接电话和留言。 出差、事假等需事前得到部门经理批准,并到人力资源部登记. ? 请假: 任何类别的假期都需部门经理事前批准,并到人力资源部登记 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本部门 经理和人力资源部并在上班当日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计。 ? 迟到、早退和旷工的奖惩制度: 全勤奖:每月100元,以考勤卡为准. 迟到早退线: 上班9:15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5:45以前离开,视为 早退 特别条款: 在一个自然月份里,允许二次迟到(不晚于10:00

11、),给员工应 急时使用。超过10:00,扣除缺勤时间的工资。 迟到细则: 在一个自然月份里,第三次或更多的迟到处理如下:A: 9:15- 9:30 到,即迟到 0-15分钟/次,扣款个人月工资1% B: 9:31- 9:45 到,即迟到16-30分钟/次,扣款个人月工资2% C: 9:46- 10:00 到,即迟到30-45分钟/次,扣款个人月工资3% D: 10:00以后,按旷工一天计 注:若9:00-11:00间致电直接上级请假者,可补假,否则按旷工计 算。 早退细则:A: 17:30- 17:45 到,即早退 0-15分钟/次,扣款个人月工资1% B: 17:15- 17:30 到,即早

12、退16-30分钟/次,扣款个人月工资2% C: 17:00- 17:15 到,即早退30-45分钟/次,扣款个人月工资3% D: 17:00以前,按旷工一天计算。 4.2 旷工? 连续三个工作日无故缺勤,或未经批准休假者将被视为旷工。直接主管 将亲自联络本人查明原因,并于满三天后的二天内交出 辞退处分报告 。 ? 在30天内未经批准缺勤总计6天(48小时)者被视为旷工,并予以辞 退。 4.3 考勤统计 ? 各种休假单,加班单应于每月27日前交至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统计. ? 外地办事处办公室经理应统一按附件考勤表汇总考勤,于每月27日前EMAIL 至总部人力资源部篇三:国有企业员工规范化管

13、理制度 国有企业员工规范化管理制度 目 录一、员工入职 二、考勤管理 三、假期四、培训与考核 五、员工福利 六、人事异动 七、用餐制度一、员工入职 员工入职后,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结束后,按以下程序进行:1.员工向综合部提交转正申请; 2.由综合部及部门负责人对试用期员工进行考核; 3.将考核结果提交经理办公会进行审定; 4.如若审定通过,由综合部对入职员工办理相关转正手续,并签订人事劳动合同。 二、考勤管理 (一)工作时间 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的时间标准,自觉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7:30 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由综合部另行通知。

14、 (二)考勤 1.超过上班规定时间10分钟,视为迟到(虽未超过10分钟,但一周内累计出现该种情况三次及以上的,视为迟到一次);提前10分钟以上,视为早退(虽未提前10分钟,但一周内累计出现该种情况三次及以上的,视为早退一次);迟到、早退超过2小时,则视为旷工。 2.处理规定:(1)员工一周内迟到或早退二次及两次以上,扣20元/次。 (2)员工在一个月内迟到或早退累计超过6次(含6次),扣发当月基本工资10%(220元)。 (3)员工每旷工一次,扣当天的工资及补贴(按月计薪天数21.75天计算),员工请事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4)事假按天数扣发工资及补贴。一个月内事假天数超过5天(含5天)扣发请

15、假天数工资的50%及请假天数的补贴(按月计薪天数21.75天计算);低于5天的只扣发补贴,按15元/天计算。 (5)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超过批准假期的,按旷工处理,一个月内旷工达到14天(含累计),旷工期间停发一切工资待遇并解除劳动关系。对造成恶劣影响或经济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当事人经济责任的权利。 (6)一年内因违反本规定被扣发三次以上(含三次)工资的员工,不得享有公司各项奖金。 3.确因工作需要而迟到,应在当天内向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解释,应征得部门负责人或者分管领导的认可。 4.工作时间,凡外出的员工,需告知部门负责人及综合部。 5.上班工作时间,不得在办公室大声喧哗、睡觉、打

16、电话聊天、看电影。如有违反第一次提示、第二次警告、第三次按旷工处理。 备注: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三、假期 (一)法定节假日 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 (二)年假 在公司服务满1年以上不满10年的员工,每年可享受5天年假; 在公司服务满10年以上不满20年的员工,每年可享受10天年假; 在公司服务满20年以上的员工,每年可享受15天年假。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1.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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