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整理]英国标准EN13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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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英国标准 BS EN 13201-2:2003道路照明 第 二 部 分 : 性 能 需 求引言照明等级定义了一系列光度学的需求来满足特定的道路区域和环境下道路使用者的视觉需要。引入照明等级的目的是在欧洲标准委员会下面的成员国内方便地开发和使用道路照明产品和服务。照明等级的开发考虑到了这些国家道路标准并力求这些需求的和谐共存。但是,也有一些照明等级和子级别反映基于传统、气候和其它条件下的特殊情况和国家特定的处理方式。ME 等级针对机动车驾驶员使用的交通高速路,在某些国家也包括居住区道路,允许中到高的行驶速度。CE 等级同样针对机动车驾驶员,但用于冲突区域比如商业路、复杂路段的道路交叉口。这一等级

2、同样也有针对路人和脚踏自行车者的应用。S 和 A 等级针对路人和脚踏自行车者使用的步行街道和非机动车道,紧急道路和其它不同于货沿着主干道、居住区道路、步行街、停车场、学校场地等的道路区域。ES 等级作为一个附加等级针对需要公众照明来识别人和物体以及有高于一般犯罪风险的道路区域。EV 等级作为一个附加等级针对收费站和交流道区域等需要垂直表面照明的场所。照明等级的需求反映了道路使用者的类别或道路区域的类型。所以 ME 级别基于道路表面亮度,而 CE、S 和 A 级别则基于道路区域的照度。S 和 A 等级反映了道路照明的不同优先级。ES 等级基于半圆柱照度,而 EV 等级基于垂直平面的照度。ME 等

3、级按级别 ME6, ME5 ME1 构成测量照度的照明等级台阶,提供不断增强的需求。其他等级也是类似安排,这样各等级相互联系。在第 7 条中根据白天表现、夜间表现和需要的已经不需要的照明方向考察了道路照明的环境要素。目的是指出那些需要包含到投标书中的相关内容。附录 A 中介绍了为了限制功能性眩光和控制滥用照明的安装强度等级 G.1,G.2,G.3,G.4,G.5和 G.6。在第 5 条中提到了等级 G 在冲突区域的应用,第 7 条在外观和环境的应用。附录 A 中也介绍了为了限制舒适性眩光的安装眩光等级 D.1,D.2 ,D.3,D.4,D.5 和 D.6。这些等级主要针对那些给路人和脚踏自行车

4、者提供便利的道路区域照明。附录 B 中考虑了人行横道的本地照明。本地照明的目的是吸引机动车驾驶员对人行横道的注意,同时照亮在人行横道的路人。1 范围按照光度学的要求,本标准定义了道路照明等级,旨在满足道路使用者的视觉需求同事考虑道路照明的环境因素。注意:为了限制功能性眩光和控制滥用照明的安装强度等级和为了限制舒适性眩光的安装眩光等级在附录 A 中定义。2 引用标准本欧标包含了标注日期和未标注日期的其它出版物的引用。这些参考标准被引用在文中适当的位置,相应的出版物列举在下面。对于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对于未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EN

5、 13201-3,道路照明第三部分:性能的计算EN 13201-4,道路照明第四部分:测量照明性能的方法3 术语和定义针对本欧标,使用下面的术语和定义。3.1 路面平均亮度( )L道路表面亮度对面积的平均。注意:单位是 cd/m2。3.2 道路路面亮度纵向均匀度同一车道中心线上最小亮度与最大亮度的比值。3.3 马路路面亮度纵向均匀度(U 1)同一马路上不同车道中心线上最小亮度与最大亮度的比值的最小值。3.4 阈值增量(TI)衡量道路照明亮度的功能性眩光导致的可视度的减少。3.5 环境比(SR)车行道外边的带状区域内的平均照度与车行道外边的带状区域内的平均照度之比。3.6 路面平均照度( )道路

6、水平照度对面积的平均。注意 单位是 lux。3.7 最小照度(E min)道路照度最小值。注意 单位是 lux。3.8 半球照度(E hs)水平方向小半球上的光通量除以半球的表面积。注意 单位是 lux。3.9 平均半球照度( )半球照度对道路面积的平均。3.10 路面亮度总均匀度(U 0)最小值与平均值之比。3.11 路面维持水平设计水平考虑维护系数带来的折旧后的结果。3.12 半圆柱照度(E sc)水平方向小半圆柱上的光通量除以半圆柱的表面积。注意 单位是 lux。3.13 最小半圆柱照度(E sc,min)路面高度 1.5m 处平面上半圆柱照度的最小值。注意 单位是 lux。3.14 垂

7、直平面照度(E v)垂直平面的照度。注意 单位是 lux。3.15 最小垂直平面照度(E v,min)特定路面高度的平面上垂直平面照度的最小值。注意 单位是 lux。4 ME/MEW 系列照明等级表 1a 和 1b 中的 ME 和 MEW 等级针对允许中到高的行驶速度的交通高速路上的机动车驾驶员使用。注意 1 prCEN/TR 13201-1 中给出了这些等级的使用指导。根据 EN 13201-3 和 EN 13201-4 计算出了平均道路表面亮度,路面亮度总均匀度,路面亮度水平均匀度,阈值增量和环境比。表格 1a ME 系列照明等级路面亮度(干燥路面) 功能性眩光 周围光线级别平均亮度 L(

8、cd/m2) 最小维持值总均匀度 U0 最小值纵向均匀度 U1 最小值阈值增量 TI (%a) 最大值环境比 SR2b 最小值ME1 2.0 0.4 0.7 10 0.5ME2 1.5 0.4 0.7 10 0.5ME3a 1.0 0.4 0.7 15 0.5ME3b 1.0 0.4 0.6 15 0.5ME3c 1.0 0.4 0.5 15 0.5ME4a 0.75 0.4 0.6 15 0.5ME4b 0.75 0.4 0.5 15 0.5ME5 0.5 0.35 0.4 15 0.5ME6 0.3 0.35 0.4 15 无要求a. 当使用低亮度的光源时,阈值增量 TI 允许增加 5 个

9、百分点。(参考注意 6)注意 2 道路表面亮度是道路表面照度、道路表面反射特性和观察的几何条件的结果。EN 13201-3和 EN 13201-4 针对视距 60 米和 180 米之间的沿路驾驶,给出了相应的转换关系。注意 3 平均亮度( )反映了驱动器性能的一般亮度水平。道路照明使用低等级的照明,性能随亮度L而增加,包括增加对比度灵敏度、增加视敏度和改善眩光。注意 4 总均匀度(U 0)测量了亮度的大致偏差,反映了道路表面作为道路标记、物体和其它使用者的背景的优劣。注意 5 纵向均匀度(U 1)提供了对路上重复的明暗样式反光性的测量。它反映了长而不间断的道路路段的视觉条件。注意 6 阈值增量

10、(TI)表明尽管道路照明提高了视觉条件,它同时也会根据灯具、灯和几何情况的类型一定程度导致功能性眩光。低压钠灯和荧光灯管通常被认为是低亮度的灯。对这些灯和灯具,表格 1a 的脚注 a 以及表格 1b 的脚注 b 允许更高的值。注意 7 道路内地照明不足以展示路的周边以及展示路沿上的行人。环境比的需求适用于非交通复杂路段。表格 1b MEW 系列照明等级路面亮度 功能性眩光 周围光线干燥条件 潮湿级别平均亮度 L(cd/m2) 最小维持值总均匀度 U0 最小值纵向均匀度U1 a最小值总均匀度U0 最小值阈值增量 TI (%b) 最大值环境比 SRc 最小值MEW1 2.0 0.4 0.6 0.1

11、5 10 0.5MEW2 1.5 0.4 0.6 0.15 10 0.5MEW3 1.0 0.4 0.6 0.15 15 0.5MEW4 0.75 0.4 无需求 0.15 15 0.5MEW5 0.5 0.35 无需求 0.15 15 0.5a. 本判据的应用是志愿的,但它适用于机动车道。b. 当使用低亮度的光源时,阈值增量 TI 允许增加 5 个百分点。(参考注意 6)注意 8 在一些国家,道路表面潮湿同时相当时间是黑暗条件。对某些潮湿条件,需要总均匀度的附件需求来避免潮湿周期下的严重的性能退化。相应表格参照 1b。5 CE 系列照明等级表格 2 中的 CE 等级针对机动车驾驶员,和其它道

12、路使用者,在冲突路段比如商业街、复杂道路交叉口、绕道、排队区域等。注意 1 prCEN/TR 13201-1 给出了这一等级应用的指导。CE 等级同样也有针对路人和脚踏自行车者的应用,比如在地下通道。根据 EN 13201-3 和 EN 13201-4 计算和测量出平均照度和路面照度均匀度。注意 2 根据附录 A 的等级 G.1、G.2、G.3、G.4 或 G.5 来选择灯具可以达到限制眩光的目的。另外,当可以评估所有方向和观察者角度相关组合的 TI 值时,可以使用表格 1a 中的 TI 值。表格 2CE 系列照明等级水平照度级别平均照度 (lx) 最小维持值路面照度均匀度 U0 最小值CE0

13、 50 0.4CE1 30 0.4CE2 20 0.4CE3 15 0.4CE4 10 0.4CE5 7.5 0.4注意 3 CE 等级主要针对于当传统的道路表面亮度计算不适用或难于实现的时候。这种情况出现在当观察距离少于 60 米和当多个观察者位置相互关联时。CE 等级同时针对于冲突路段的其它道路使用者。当第六条定义的 S 和 A 等级不足够时候,CE 等级还应用于路人和脚踏自行车者。6 S,A ,ES 和 EV 系列照明等级表格 3 中的 S 级或者表格 4 中的 A 级针对于人行道、自行车道、紧急通道和其它位于马路旁边的道路以及居住区道路、步行街、停车场、校园等的行人和踏板自行车者。表格

14、 5 中的 ES 等级作为一个附加等级针对步行区,达到减少犯罪和去除不安全感的目的。表格 6 中的 EV 等级作为一个附加等级针对收费站和交流道区域等需要垂直表面照明的场所。注意 1 prCEN/TR 13201-1 给出了上面提到等级的应用指导。根据 EN 13201-3 和 EN 13201-4 计算和测量出平均照度、最小照度、平均半球照度、半球照度总均匀性、最小半圆柱照度和最小垂直平面照度。表格 3、4、5 和 6 的需求适用于所有道路区域比如居住区街道的道路。注意 2 根据附录 A 的等级 D.1、D.2、D.3 、D.4、D.5 或 D.6 来选择灯具可以达到限制眩光的目的。对于表格

15、 5 中 ES 级别,仅等级 D.1、D.2 、D.3 适用。表格 3 S 系列照明等级水平照度级别平均照度 (lx) 最小维持值最小照度 维持值S1 15 5S2 10 3S3 7.5 1.5S4 5 1S5 3 0.6S6 2 0.6S7 性能未确定 性能未确定表格 4 S 系列照明等级半球照度级别平均照度 (lx) 最小维持值路面亮度总均匀值 最小值A1 5 0.15A2 3 0.15A3 2 0.15A4 1.5 0.15A5 1 0.15A6 性能未确定 性能未确定表格 5 ES 系列照明等级半圆柱照度级别 最小照度维持值ES1 10ES2 7.5ES3 5ES4 3ES5 2ES6

16、 1.5ES7 1ES8 0.75ES9 0.5表格 6 EV 系列照明等级垂直平面照度级别 最小照度维持值EV1 50EV2 30EV3 10EV4 7.5EV5 5EV6 0.57 表面和环境因素道路照明设备的设计和安装的位置极大的影响道路的外观和道路环境,白天和夜晚。这点不仅适用于道路使用者,也适用于从远处的观察者。需要注意下面的相关事项:白天的外观:支撑方法的选择,比如圆柱带或不带支架、吊线或直接安装在建筑物上;灯柱的设计和颜色;灯柱或其他悬吊物的规模和高度与相邻建筑、树木和其它视线中突出物体的高度关系;灯柱位置是否影响景观价值;柱上支架的设计、长度和朝向;灯具的朝向;灯具的选择;夜间的外观和舒适度:灯光的颜色;灯光的显色性;灯具的安装高度;灯具点亮后的外观;全完安装后的点亮外观;灯具直射光的光导;期间光亮度的降低。减少向不必要也不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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