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兽医局2017年春季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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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畜牧兽医局2017年春季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小结畜牧兽医局2017年春季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小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食品安全工作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根据县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溪食安文7号)文件的安排部署和要求,我局于3月下旬开始集中开展了春季动物产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综合整治情况总结报告如下:一、主要工作情况 截止5月4日,此次综合整治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68人次,检查生猪定点屠宰场1个,肉食摊店46个,超市7家,养殖场69家,兽药饲料经营企业(连锁店)77个,餐饮集体伙食单位142个。 (一)开展养殖环节监管检查。监督养殖场落实免疫、消毒、休药期、无害化处理

2、、无公害标志使用等各项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建立规范完整的养殖档案,实施畜产品安全追溯制度,对出栏畜禽实施尿样快速“瘦肉精”检测。与187个中等规模以上养殖场签订了“畜产品安全承诺书”。 (二)开展兽药饲料等投入品的检查。推进兽药经营GSP认证企业门店的后续监管工作,落实兽药、饲料经营和使用登记备案和准入制度,对77个兽药经营GSP认证达标企业(连锁店)进行了1次全面检查,对省所通报例行检测不合格兽药进行了全面清查,查封并依法处理不合格饲料800公斤。同时加强投入品质量检测,完成第一季度抽检兽药、饲料15个样品,已送省检测。 (三)开展流通环节监管检查。落实动物及产品经营环节索证索票和经营台账制

3、度,实施可追溯管理。加强进出县境畜禽及产品的监管,检疫巡查消毒过境运输畜禽及产品车辆64车次,查处未经检疫运输畜禽和产品案件1件。 (四)开展畜禽产品经营、仓储环节监管检查。对城关中心市场、东城角集贸市场、高桥市场和寿康永乐、新合作、佳福园等大型超市及冻库等重点经营场所落实监管责任人,与畜禽产品经营个体户和经营畜产品的超市签订了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和畜产品安全承诺书。备案准入*动物产品32吨。 (五)开展餐饮环节监管检查。以学生食堂、集体伙食单位、小餐馆作为安全隐患巡查重点区域,重点检查餐饮单位采购使用畜禽产品登记台账建立完整情况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共检查餐饮单位142个,对采购使用畜禽产品

4、登记台账建立不全的餐饮单位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六)加强病害动物及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对县定点屠宰场、活畜禽交易市场、肉类批发经营市场、无公害认证企业、规模养殖场等所有检疫环节检出的病害畜禽及产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的规定监督业主实施无害化处理,无害化处理率100%。 (七)加强检疫检验工作。产地检疫工作坚持临栏检疫、合格出证、凭证出售、一畜一证、证货同行、见证屠宰、换证调运。全县产地检疫开展面达到100%,有效将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派驻了4名检疫员驻亿康定点屠宰场实施检疫,对检疫不合格的猪肉严格执行“四不准,一处理”的

5、规定。 (八)开展畜产品安全抽样检测工作。完成了第一季度省市下达的送检计划,向省市送检猪肝、猪肉、猪尿、鸡肉、鸡蛋等动物产品检测样品31份。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监管工作经费短缺;二是监管手段还不适应;三是私屠滥宰现象时有发生,源头安全隐患依然存在;四是监管业务工作量大,执法人员有限,监管盲区和漏洞依然存在;五是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三、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下一步我们将坚持集中综合整治和强化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围绕“公共卫生安全和动物产品消费安全”的总体目标,以行业诚信机制建设为抓手,增强动物产品生产、销售、加工环节从业人

6、员质量安全主题责任意识。构建“服务、管理、监督、查处、应急”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确保全县不发生重大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一是切实加强对动物产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把动物产品安全工作纳入大安全范畴,积极争取政策落实足额的专项工作经费保障。二是加快动物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提升监管科学化水平。三是强化动物产品安全监管的组织协调、综合执法,使之真正成为食品安全的主要“抓手”。四是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五是完善网格化监管机制,全面摸清涉及动物产品行业的监管对象,建立监管动态台账,切实做到从动物产品生产到餐桌的全过程监控。六是加强动物产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力度,提升从业人员的主体责任意识。(编辑:圆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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