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秀屿区福建LNG大道两侧公共绿地新增乔木种植工地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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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莆田市秀屿区福建 LNG 大道两侧公共绿地新增乔木种植工程施 工 招 标 文 件随 机 抽 取 法 试 行 范 本(2010 年 版 )招标项目名称:莆田市秀屿区福建 LNG 大道两侧公共绿地新增乔木种植工程 招 标 编 号: 诚实招标莆字(2011)第(077)号 招 标 人: 莆田市秀屿区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发出日期:2011 年 4 月2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须知(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四)开标、评标及定标(五)授予合同(六)标后管理第三章 合同条款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第六章 工程预算价文件3第一章 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莆田市秀屿区福建 LNG 大道两侧公共绿地新增乔木种植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秀屿区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莆田市秀屿区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1) 建设地点: 莆田市秀屿区 ;工程建设规模: 约 23 万元 ;2) 招标范围和内容:详施工图纸并结合工程预算书 ;3) 工期要求:总工期: 1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3、: / ;4)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为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库内莆田市园林绿化工程工程施工预选专业承包商名录中的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招标文件的获取6) 招标人自 2011 年

4、4 月 8 日起在秀屿建设信息网(http:/ )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秀屿建设信息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7) 投标人需要书面招标文件和招标图纸的,请于 2011 年 4 月 8 日至 2011 年 4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3 时 00 分至 5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荔城北大道 119 弄 27 号)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8) 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秀屿建设信息网上下载的为准。4.

5、 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5.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 10 万元及以上,投标人应按照关于建设工程投标实行预交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莆招投标办20105 号文件的规定预缴投标保证金。6. 投标文件的递交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1 年 4 月 14 日 10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秀屿区城建监察大队二层会议室(华福门往里 50 米左右) 。 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 发布公告的媒介招标人同时在秀屿建设信息网发布招标公告。8. 联系方式招标人: 莆田市秀屿区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莆

6、田市秀屿区中晖商业广场南区 19 号 2-3层 ,邮编:351146 ;电话: 0594-5852219 传真:0594-5863899 ;联系人: 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荔城北大道 119弄 27 号 ,邮编:351100;电话: 15960501956 传真: 0594-2671278 ;联系人: 郭先生 。第二章 投标须知5(一)总 则1.招标项目说明1.1 项目名称: 莆田市秀屿区福建 LNG 大道两侧公共绿地新增乔木种植工程 1.2 建设地点: 莆田市秀屿区 1.3 建设规模: 约 23 万元 1.4 招标范围: 详施工图纸并结合工程

7、预算书 1.5 资金来源: 自筹 1.6 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 2.招标项目的工期和质量标准2.1 本招标项目的定额工期为 / 日历天,招标人要求招标工期不超过 10 日历天。中标人如不能在招标工期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的,每逾期一天,应按每日 500 元向招标人缴纳逾期竣工违约金;提前完成,每提前一天,招标人按每日 / 元奖励中标人。2.2 招标项目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综合评定指标达到国家质量验收 合格 标准。若质量验收评定不能达到 合格 ,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3.投标人的资格及资质要求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3.2 投标人

8、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不分主、增项差别)资质。3.3 投标人须是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库内的 莆田市园林绿化工程工程施工预选专业承包商名录中 的企业。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但装修、幕墙、智能化、钢结构、消防、环境等专项工程的除外;(3)为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项目(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项目(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

9、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或有隶属关系的;(8)公司级领导与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公司级领导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被县区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 号)6的规定建立其违规违法档案的;(1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4)被县区级及以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记录不良行为,并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

10、信息网、莆田建设信息网或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上公告,处在公告明确限制投标期限内的。4.资格审查方式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有资格成为中标人。5.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上述费用。6.现场踏勘6.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察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中介绍的招标项目相关情况,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6.2 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招标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与之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11、。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费用、责任和风险。7.分包本招标项目不允许违法转包、分包。中标人确需将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招标人同意。(二)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的组成内容本招标文件由投标人须知、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 (格式)、工程预算价、图纸、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和补充文件组成。9.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可从秀屿建设信息网(http:/ )上下载招标文件,需要书面招标文件或图纸的,可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招标人购买。10.招标文件的制定依据本招标文件依据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莆田市人民政府莆政综2009114 号文、莆政综2009115

12、 号文、莆招投标办200917 号文件制定。本招标文件如存在未尽事宜之处,按照莆田市人民政府莆政综2009114 号文、莆政综2009115 号文执行。11.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11.1 投 标 人 在 阅 读 招 标 文 件 、 踏 勘 项 目 现 场 中 若 存 在 疑 问 (包 括 认 为 招 标 文 件 中 存 在 限制 公 平 竞 争 的 倾 向 性 条 款 等 问 题 )的 , 或 认 为 工 程 预 算 价 的 工 程 量 存 在 差 错 或 漏 项 、 材料和设备的单价存在误差、工程取费费率出现差错的,可 在 2011 年 4 月 12 日 17: 00 前 直接向

13、招标人提出疑问。711.2 对于投标人提出的有关本招标项目的所有要求澄清的问题,包括质疑的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招标人将认真答复,确属不合理条款或存在差错的将在答疑时予以删除、修改。11.3 经招标人核实确认,工程预算价中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在1%(含1%)以内、且造价不超过 1000 元的,可不予调整工程量,投标人应将其误差考虑在综合单价内;若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在1%(含1%)以内、但造价超过 1000 元,或有遗漏项目或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超过1%的,招标人将进行修正。对于工程预算价中的材料和设备的单价存在误差、工程取费费率出现差错的,招标人一并予以修正。经修正后的工程预算价作为招标答疑内容的组成

14、部分一并公布。11.4 招标人将在 2011 年 4 月 13 日 前 , 在 秀 屿 建 设 信 息 网 上 发 布 招 标 文 件 的 答 疑 、澄 清 、 修 改 或 补 充 文 件 。12.工程预算价和工程发包价12.1 工程预算价本招标项目的工程预算价为 225793 元(人民币)。12.2 工程发包价本招标项目的工程发包价按以下公式计算:工程发包价=工程预算价(1-工程预算价下浮率),为 187408 元(人民币)。本招标项目的工程预算价下浮率为 17 %。13.工程预算价的编制13.1 工程预算价的编制依据13.1.1 福建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 版);福建省建筑工程

15、消耗量定额(2005 版);13.1.2福建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 版);13.1.3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 版);13.1.4 闽建筑200515 号文件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调整(2003)版利润率的通知 ;13.1.5 闽建筑200525 号文件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调整(2003)版建筑工程管理费的通知 ;13.1.6 闽建筑20074 号文件关于调整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 版)安全文明施工取费标准和使用办法的通知 ;13.1.7 闽建筑200715 号文件关于调整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 ;13.1.8 闽建筑20093 号文件关于停止计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和工程定额测定费的通知 ;13.1.9 闽建筑200938 号|关于发布外墙悬挑式翻转钢管脚手架等 30 项补充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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