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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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内蒙古自治区现行计价依据实施意见一、 适用范围凡在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 执 行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装 饰 、修 缮 、抗震加固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基 础设 施及市政维 修养 护 工程,园林建筑、 绿 化、养 护 工程(以下 简 称 为 “建 设 工程 ”)等 现 行 计 价依据及配套 费 用定 额 ,按本 实 施意 见执 行。二、实施时间(一) 建 设 工程施工 许 可 证 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 2016年 5 月 1 日(含)后的建 设 工程 项 目, 应 按本 实 施意 见执 行。(二)未取得 建 设 工程施工 许 可 证 的,建 设 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

2、开工日期在 2016年 5 月 1 日(含)后的建 设 工程 项 目, 应按本 实 施意 见执 行。三、计价规则及调整办法建筑 业营 改增后,工程造价按 “价税分离 ”计 价 规则调 整。 即:工程造价= 税前工程造价 (1+11%),其中,11%为建筑业拟征增值税税率,税前工程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之和,各费用项目均按扣除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后的费用进行调整。调整方法如下。(一)基价调整1.人工 费 :人工 费 不做 调 整, 营 改增后人工 费 仍按 营 改增前相关 规 定 执 行。2.材料 费 :营 改增后材料 费 =营 改增前材料 费 材料 综 合

3、扣税系数。式中:材料 综 合扣税系数 =1/(1+材料 进项 税 综 合税率 )3.机械 费 :营 改增后机械 费 =营 改增前机械 费 机械 综 合扣税系数。式中:机械 综 合扣税系数 =1/(1+机械 进项 税 综 合税率 ) “材料 进项 税 综 合税率、机械 进项 税 综 合税率 ”是通 过 不同类 型典型工程, 经测 算后 综 合取定的材料(机械) 综 合税率。材料(机械) 综 合扣税系数 见 附件。(二)费用项目调整1.以 费 率形式 计 取的各 费 用 项 目,均按增 值 税税制要求重新 测 算了 营 改增后的新 费 率。涉及增 值 税 进项 税 额 的 费 用 项 目,除另有

4、规 定外,均已 综 合考 虑 在相 应费 率中。2.规费 除因 营 改增因素的 调 整外,由于政策 变 化所需的 调整,一并考 虑 在 规费 新 费 率中,不再 单 独 发 文 调 整。3.夜 间 施工增加 费 、材料及 产 品 检测费 涉及增 值 税 进项 税额 的,按基价 调 整中的相 应综 合扣税系数扣除增 值 税可抵扣 进项 税 额 。调 整后各 项费 率 见 附件。(三)安装工程中通用脚手架搭拆 费 、安装起重机增加脚手架搭拆 费 用、起重机 轨 道安装用脚手架搭拆 费 、金属桅杆及人字架等一般起重机具 摊销费 、采暖空 调 水系 统调试费 、质 量 监造 检验费 等涉及增 值 税

5、进项 税 额 的,按基价 调 整中的相 应综 合扣税系数扣除增 值 税可抵扣 进项 税 额 。(四)房屋修 缮 工程、抗震加固工程中垂直运 输费 及其他直接 费 等涉及增 值 税 进项 税 额 的,按基价 调 整中的相 应综 合扣税系数扣除增 值 税可抵扣 进项 税 额 。(五)除另有 规 定外,本 实 施意 见 未提及 调 整的 项 目,仍按现 行定 额规 定 执 行。四、其他事项(一) 调 整后增 值 税下企 业 管理 费 除原 组 成内容外,增加城市 维护 建 设 税、教育 费 附加及地方教育 费 附加。(二) 调 整后增 值 税下税金是指国家税法 规 定的 应计 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增

6、 值 税 销项 税 额 。(三)本次 调 整只适用于 执 行内蒙古自治区 2009届 计 价依据的工程 项 目,包括 执 行 2013年 编 制的房屋修 缮 定 额 、2014年编 制的园林养 护 定 额 和 2010年 编 制的抗震加固及市政 维 修养护 定 额 。(四) 营 改增后建 设 工程 发 承包及 实 施 阶 段的 计 价活 动 ,适用一般 计 税方式 计 税的建 设 工程 应执 行本 实 施意 见规 定的 “价税分离 ”计 价 规则 。调 整后 费 用 计 算程序 见 附件。(五)开工日期在 2016年 4 月 30 日前的建 设 工程老 项 目,可按原合同 约 定的 计 价方法

7、 执 行。(六) 营 改增后,适用一般 计 税方式 计 税的依法 进 行招 标 的项 目,招 标 文件及招 标 控制价的 编 制 应 按本 实 施意 见规 定的 “价税分离 ”计 价 规则执 行。(七) 营 改增后,适用一般 计 税方式 计 税的依法 进 行招 标 的项 目, 暂 列金 额 、专业 工程 暂 估价 应 按 “价税分离 ”计 价 规则计 算税前工程造价,如 暂 列金 额 、专业 工程 暂 估价已包括 拟征增值税 ,应 在招 标 文件中明确,投 标报 价 时 不再 计 取税金。(八) 营 改增后, 选择 适用 简 易 计 税方法 计 税的建 设 工程 项目,可参照 营 改增前的 计

8、 价 规则执 行。简 易 计 税方法的 应纳 税 额 ,是指按照 销 售 额 和增 值 税征收率 3%计 算的增 值 税 额 ,不得抵扣 进项 税 额 。应纳 税 额 =销 售 额 征收率( 3%)附加税 费 =应纳 税 额 税( 费 )率附加税 费 税( 费 )率分 别为 :市区 12%,县 (镇 )10%;农 村6%。(九) 总 承包工程合同下的 专业 分包工程 计 价,按照 总 承包工程合同的 计 价 规则执 行。(十)劳务分包工程企业管理费按分包工程量的定额人工费 12%计取,其他标准按现行费用定额规定执行。五、各盟市工程造价管理部 门发 布的材料价格信息、其他(辅 材) 调 整系数仍

9、按含税价格及原 测 算方法 发 布。材料价差 调整引起的增 值 税 进项 税 额 按 “材料 综 合扣税系数 ”统 一扣除;机械台班 组 成中的燃料 动 力 费 价差 调 整,其增 值 税 进项 税 额 按 “机械 综 合扣税系数 ”统 一扣除, 归类 在机械 费调 整中。六、本 实 施意 见 自 2016年 5 月 1 日起 实 施。七、在 实 施 过 程中,遇有本 实 施意 见 未尽事宜另行 补 充。附件:建筑 业营业 税改增 值 税 现 行 计 价依据 调 整表2018年 1 月 8 日附件: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现行计价依据调整表一、材料 综 合扣税系数序号 工程类型 进项税综合税率

10、(%) 材料综合扣税系数1 建筑框架住宅 14.95 0.87砖混住宅 14.68教学、办公楼 14.86商场、酒店 14.95工业厂房 14.83工程其他 15.522 安装工程 16.29 0.863 土石方工程 9.55 0.91道路 10.88 0.90桥涵 14.00给排水及热力管道 13.750.884市政工程维修养护 8.6 0.9216 装饰装修工程 15.31 0.87建筑 13.82绿化 13.280.887园林工程 养护 11.00 0.90建筑 14.38电气 15.748房屋修缮工程 暖通15.740.869 抗震加固工程 14.17 0.8810 炉窑砌筑工程 16

11、.29 0.86二、机械 综 合扣税系数序号 工程类型 进项税综合税率 (%) 机械综合扣税系数框架住宅 12.77砖混住宅 10.641建筑工程 教学、办公楼 12.090.89商场、酒店 12.77工业厂房 11.82其他 12.672 安装工程 13.04 0.893 土石方工程 13.48 0.88道路 13.21桥涵 12.86给排水及热力管道 12.050.894市政工程维修养护 12.45 0.896 装饰装修工程 9.03 0.92建筑 12.18绿化 13.447园林工程 养护 13.440.89建筑电气8房屋修缮工程 暖通17 0.869 抗震加固工程 11.47 0.90

12、10 炉窑砌筑工程 13.04 0.89说明:进项税综合税率是通过典型工程及相关资料综合分析测算的税率,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工程项目与进项税综合税率差异较大时,可报工程项目相关资料单独测算。三、通用措施项目费分项费率(%)序号 工程类型 取费基础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已完、未完工程保护费1 建筑框架住宅 人工费+机械费 2.7 4 0.3 0.5砖混住宅 人工费+机械费 3 4.3 0.3 0.5教学、办公楼 人工费+机械费 2.7 3.7 0.3 0.5商场、酒店 人工费+机械费 2.7 3.2 0.3 0.5工业厂房 人工费+机械费 2 3.2 0.3 0.5工程其他 人工费

13、+机械费 2.3 3.7 0.3 0.52 安装工程 人工费+机械费 2.1 4.5 0.3 0.53 土石方工程 人工费+机械费 0.9 2 0.2道路 人工费+机械费 0.9 2.5 0.6桥涵 人工费+机械费 2.8 2.8 0.6 0.34 市政工程 给排水及热力管道 人工费+机械费 1.8 2.8 0.5 0.65 炉窑砌筑工程 人工费+机械费 2.8 4.5 0.5 0.36 装饰装修工程 人工费+机械费 1.8 1.8 0.3 0.77 绿化 人工费+机械费 1.4 2.3 0.48园林工程 建筑 人工费+机械费 0.4 3.3 0.5 0.3说 明: 1.远 程 视频监 控增加

14、 费 :一、二 类 建筑及市政工程按 0.82%计 取,三、四 类 建筑及市政工程按 1.05%计 取; 杨尘 治理增加 费 :一、二 类 建筑及市政工程按 1.15%计 取,三、四 类 建筑及市政工程按 1.45%计 取。2.通用措施 项 目 费计 取 基数为,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的直接工程费中人工费、机械费之和。3.其他按现行费用定额规定执行。四、抗震加固工程综合费率(%)费用名称 通用措施 项目费 室内工具式脚手 架搭设使用费 材料及产品检测费 企业管理费 利润费 率 4.2 1.5 0.5 17 16说明:以直接工程费中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对于使用商品混凝土、商品砂浆的工程,每立方米商品

15、混凝土、商品砂浆折合人工费 40 元、机械费 20 元)为取费基数。附加税费包括在企业管理费中。五、房屋修缮工程综合费率(%)其 中费用名称 综合费率 安全文明及临时设施费材料及产品检测费 管理费 利润规费费 率 26.5 2.4 0.26 14.5 9.34 0.72说明:通用措施费、管理费、利润以定额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为基数,规 费 以 不 含 增 值 税 进 项 税 额 的 税 前 工 程 造 价 为 基 数 。附加税费包括在管理费中。六、市政维修工程综合费率(%)费用名称 通用措施项目费 企业管理费 利 润费 率 4.2 16.5 15.5说明:通用措施项目费、企业管理费、利润、以直接

16、工程费中的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对于使用商品混凝土、商品砂浆的工程,每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商品砂浆折合人工费 40 元、机械费 20 元)为基数。附加税费包括在企业管理费中。七、企业管理费(%)类类 型别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土石方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市政桥涵工程市政给排水燃气、热力管道工程炉窑砌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园林建筑园林绿化园林养护一类 32 27 25 27.5 26 37二类 28 25 23 23.5 22.5 32三类 25 20 20 20.5 19四类 22 185.5 21 21.5 21.5 16说明:1.企业管理费计算基数为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的直接费中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2.其他按现行费用定额规定执行。八、利润(%)工程类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土石方工程市政道路、桥涵工程市政给排水、燃气、热力管道工程炉窑砌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园林建筑园林绿化园林养护费率 21 17.5 7 16 17 21 17 21 17.5 15说明:1.利润计算基数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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