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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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湖南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湖 南 省 统 计 局湘农普办201645 号湖南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湖南省统计局关于转发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国家统计局关于严肃纪律加强农业普查执法确保普查数据质量的通知的通知各市州农业普查办公室、统计局,湖南省农业普查办公室各成员单位:现将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统计文 件- 2 -局关于严肃纪律加强农业普查执法确保普查数据质量的通知 (见附件)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确保普查数据质量。省农普办执法检查组联系人:屈雄英,联系电话:0731-82211405,155758761

2、77周颖江,联系电话:0731-82212269,13975880232附件: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国家统计局关于严肃纪律加强农业普查执法确保普查数据质量的通知湖南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湖南省统计局2016 年 12 月 30 日- 3 -附件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国家统计局关于严肃纪律加强农业普查执法确保普查数据质量的通知国农普办字201629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普查办公室、统计局,国务院农业普查办公室各成员单位: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即将进入现场登记,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汪洋副总理在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3、精神,强化“四个意识” ,加强农业普查执法,依法依规做好农业普查各项工作,确保普查数据质量。一、强化领导责任,严格开展农业普查执法检查各级农业普查办公室和统计机构,要切实将严格遵守、执行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作为开展农业普查的底线,贯穿于普查工作全过程。农业普查办公室和统计机构主要负责人作为农业普查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履职尽责,组织好农业普查执法检查。要将农业普查的法治工作作为近期统计法治工作的重点,建立健全组织指导、督促检查等工作制度,确保农业普查法治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统筹安排、协调联动搞好农业普查执法检查工作。要为统计法治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保障,创造必要的物质条件

4、。统计执法部门要为确保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数据真实可靠保好驾、护好航。二、严明纪律,增强各级普查人员法治意识- 4 -各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是取得真实数据的前提。各级农业普查办公室和统计机构,要进一步增强对农业普查执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重点对普查人员进行依法普查、真实调查的法治宣传教育,明确法律法规的底线、红线,将依法依规搞好普查、不出假数作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重大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增强广大普查人员责任感和使命感。一方面要让广大普查人员按照规定的方案和流程开展普查,取得真实的源头普查数据;另一方面普查人员要坚决抵制各方面的干扰,与普查中的各种弄虚作假行为作坚决斗争。三、积极行动,严厉

5、查处农业普查弄虚作假案件各级统计执法部门和人员要立即行动起来,深入普查登记现场,与普查机构和人员联动,及时查处普查违法行为,对普查中出现的违法行为坚决零容忍。一要认真分析和了解掌握农业普查可能出现弄虚作假的风险点。要防止一些地方利用普查“奔小康” 、 “搞脱贫”等事件发生,要防止“普查数据往年报上靠”的隐患,要防止利用普查“争生猪大县” 、 “争产粮大县”等与经济利益密切挂钩的行为出现。各级普查机构要积极防范风险点,对风险点上发生的普查违法行为及时通知统计执法机构进行查处。二要坚决查处农业普查中的违法案件。统计执法部门要进一步畅通违法举报渠道,认真做好举报登记受理工作。对于发现的重要普查数据造

6、假线索或者现场调查关键阶段发生的普查数据造- 5 -假线索,国家统计局将及时组织力量进行直接核查,省级统计机构也要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国家转交线索查处和农业普查执法检查工作,不断加大直接核查和查处案件力度,真正做到每件农普弄虚作假举报线索都要有登记、有受理、有核实、有处理。对于普查中严重失信农业企业要在统计失信企业公示平台上予以公示,并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三要严格按照党纪政纪处理相关责任人。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将农业普查工作中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统计违法案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党纪政纪责任追究。及时对农业普查工作中弄虚作假典型案件及其责任人处理进行通报,以起到教育警示的作用。国务院农普办执法检查组联系人:曹克瑜,联系电话:010-68782391,13691076606钱春林,联系电话:010-68782850,13718726172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统计局2016 年 12 月 23 日- 6 -湖南省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 年 12 月 30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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