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城管个人总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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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I2017 年城管个人总结范文个人总结范文 201*年的工作已经圆满结束,在本年度的工作当中,在单位党委领导的正确带领下,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综合素质,认真履行自身的岗位职责,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一、加强学习,尽快进入角色。 城管执法局是县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强拆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负责临街破墙开店及建筑物外表装饰的审批;负责市区建筑工程渣土运输、处置管理 ;对擅自搭建妨碍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城市交通

2、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对绿化带、绿岛等公共地临时占用的管理 ;对违反市政工程设施管理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负责临时占道摊点和夜市排档的管理,对擅自挖掘道路、侵占城市道理施工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负责各类出租车营运的审批和管理等。 职责要求我必须加强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快速进入角色,才能出色完成任务。利用业余时间系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相关的法律条规知识, 201*年 5 月份IIII还参加了市法制办举办的执法资格认证培训班,收获很大。为

3、履行职责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建立健全制度,以制度管事管人。 为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 败工作,人事变动后,及时调整了局党风廉政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纪委会议精神,特别是县纪委第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研究制定了我局 201*年党风廉政工作实施意见和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计划,对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 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任务分工。同时与二级单位负责人层层签订了责任状。 依法办事,以制度管人,在过去各项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了车辆管理,设备管理,招待费管理,工作制度与工作纪律,完善了网格化管理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在县政务服务大厅开设窗口,公开办事

4、程序和收费标准等,实行“一站”式简洁高效服务,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失职追究制、AB 岗制制度等。加强效能督查、建设效能型机关。 三、坚持原则、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责要求我们工作永不止步、永不懈怠。作为监察室主任必须坚持原则严格执纪,秉公办事,对工作纪律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对电脑与工作无关的软件进行清理,对市容市貌的管理情况以及违法建设的巡查、拆除是否到位,进行严格的督查,经常对执法人员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使他们能牢筑拒腐防变的防线,IIIIII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执法,文明执法。 在工作中,严以律己,尽职尽责。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

5、,不断提升自己的思想境界,始终廉洁自律的规范来约束自己,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真正做到警钟常鸣,谦虚谨慎,构筑起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强化群众观念和大局意识,为搞好城管工作献计献策。坚定不移的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和行动上与局党组保持一致,有损团结的话不说,有损团结的事不做,维护本部门的团结。坚决做到严守组织秘密,不跑风、不漏气,真正做到工作到位不越位,敢于担当不推诿,工作中特别在拆除违法建设时顶住人情风、说情风,为城市建设尽一份力。 个人总结范文一、社会救助工作扎实有力 1.城乡低保政策落实到位。全市 14035 户 25559 人享受城乡低保,发放低保金 4721 万元

6、,其中城市低保 6195 户 12533 人,发放低保金 3277 万元,农村低保 7840 户 13026 人,发放低保金 1444 万元。按照应保尽保、应退即退的原则,城市低保新增 276 户 462 人,退出 374 户 714 人,农村低保新增 1487 户 2266 人,退出 1029 户1674 人。农村低保全面施行“按标施保”, 农村低保标准从年标准1680 元提高到 2760 元。春节期间为 13690 户 25249 人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 629 万元。从 7 月份开始,为 243 户 530 人发放农村低保特困家庭救助金 12.72 万元。为 13664 个城乡低保户发放电

7、价补贴60 万元。 IVIV2.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扎实。全市现有农村五保对象 1675 人,其中集中供养 839 人。供养标准为人年 6240 元,市财政按集中供养每人每年 3500 元、分散供养每人每年 2300 元拨付基本生活费。全年新增农村五保 142 人,自然减员 135 人,发放五保供养金 464 万元。春节期间为 1690 名农村五保对象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 33.8 万元。为提高五保对象生活质量,全面加强了农村福利院建设,筹资600 万元,对红花套、高坝洲、枝城、松木坪、潘家湾等 5 个乡镇农村福利院进行了扩建和改造升级。对全市 11 所农村福利院进行了事业单位和法人登记。 3.救灾

8、救济工作及时有效。今年全市先后 4 次遭受干旱、暴雨洪涝灾害,造成 8.82 万户 25.712 万人(次 )不同程度受灾,受灾农作物 16322 公倾,粮食因灾减产 2300 万公斤;64 户农房因灾倒塌和造成严重危房需恢复重建和修复,被迫转移安置和临时避险 408 人。争取上级救灾资金 423 万元,对 6625 户 19875 人实施了冬春荒生活救济,救助资金 193 万元,对 150 户危房和因灾倒损房屋实施了重建,救助资金计 122.75 万元。开展第五个 “国家防灾减灾日”和“国际减灾日”宣传咨询活动。对全市乡镇村三级灾害信息员进行了灾害信息管理培训, 修订了市、乡( 镇、处) 、

9、村 (社区)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在枝城镇解放路、红花套镇周家河社区开展了“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解放路社区被表彰命名为 “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周家河社区被表彰为 “市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 4.大病救助工作成效显著。调整了城乡贫困群体大病医疗救VV助政策,提高了救助标准。为 29680 名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和重点优抚对象代缴参保参合基金个人部分 115.44 万元。为 1675 名农村五保对象发放定额门诊救助金 109 万元。对农村五保对象,城乡低保、重点优抚对象,低收入家庭成员等三类人群中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分别按 100%、55%、40% 的比例予以救助,全

10、年救助封顶线均为 6000 元。对城乡低保对象患重大慢性疾病未住院治疗的,根据病种给予一年 1000 元至 4000 元的定额门诊救助。今年已对 6842 名城乡困难群众大病患者实施大病救助,救助金额 1041 万元,较好解决了困难群众治病难问题。 5.临时救助工作及时规范。规范了临时救助申报程序和审批权限, 救助 600 元以下由乡镇民政办审批 ,救助 600 元以上由市社会救助局审批。全年救助城乡困难群众 4347 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267.26 万元。 二、社会管理工作创新发展 1.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加强社区组织体系建设,建立社区党组织、居委会、服务站、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协调工作

11、机制,完善社区治理结构,构建“五位一体”社区治理新模式。加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鼓励和支持居民开展互助服务,稳步推进社区志愿者注册工作,努力构建公共服务、互助服务、志愿服务和市场服务相协调的社区服务体系。加强社区保障机制建设,将社区干部报酬纳入市乡两级财政预算,市财政落实社区专职人员经费补贴 87.2 万元。不断完善“ 权随责走、费随事转”VIVI工作机制,落实社区工作经费 87 万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向上争取城乡社区建设项目 8 个,建设资金 150 万元。 2.创新基层民主自治实践。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建设,强力推进村级民主监督工作,着力构建责权明

12、晰、衔接配套、运转有效的村级民主监督机制。深入开展以村(居)民会议、议事协商、民主听证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实践,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为主要目的的民主管理实践,以村(居)务公开、民主评议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实践,扎实推进村(居)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扎实推进村务公开和“ 五议一审五规范”民主管理,加强对村务公开的检查指导,不断推动村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程序和工作平台达到“五规范” 的要求;着力完善“五议一审”民主决策制度,规范村级事务民主决策程序,建立民主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3.加强社区网格化管理。扎实推进社区 “一本三化”建设,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积极探索社区网格管理

13、与居民自治管理相衔接、网格管理力量与社区志愿服务力量相配合的工作机制,努力构建基层社会管理长效机制。 4.规范社会组织管理。办理社会组织登记 38 件,其中社会团体成立登记 4 件,变更登记 11 件,注销登记 12 件;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11 件,登记合格率 100%。全市共有社会组织 140 家,其中社会团体 74 家,民办非企业单位 66 家。对 122 家社会组织进行了年度检查,对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 15 家社会组织下发VIIVII责令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开展了党政机关主管的协会学会涉企乱收费专项治理。建立了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制度,组织和引导社会组织积极投身和开展社会公

14、益活动。 三、优抚安置工作克难奋进 1.全面落实抚恤补助政策。严格按照中央、省文件规定,积极协调落实财政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各类抚恤补助,在乡复员军人的补助标准为每月 551 元,带病回乡伍退军人每月 305 元,参战涉核人员每月 299 元。以社会化发放的形式为 2413 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抚恤补助金 695.6 万元。 2.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工作。提高了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由 5860 元提高到 9715 元;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由 6405 元提高到 10415 元。为 322 名城乡义务兵家庭兑现优待金 408.9 万元。同时,建立了现役军人立功奖励

15、和喜报送达制度,凡藉现役官兵和驻宜部队现役官兵获得“优秀士兵” ,荣立三、二、一等功以上奖励的,给予 500 元至 3000 元的奖励,全年为 45 名立功受奖官兵兑现奖励优待金 2 万元。 3.妥善安置退役士兵。接收和安置退役士兵 125 人,其中,安置到市直单位 2 人; 安置到武汉铁路局 7 人;自主就业安置 110 人,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 132 万元;自谋职业安置 6 人,发放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 17.6 万元。大力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VIIIVIII有 75 人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4.扎实做好拥军优属工作。认真组织春节、 “八一”等重要节日拥军优属活动,走访

16、慰问驻军和优抚对象,为驻军和 2800 名优抚对象发放慰问金 128 万元。着力解决优抚对象“三难”问题。对享受抚恤补助后基本生活仍有困难的优抚对象,通过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多种措施优先解决他们的困难。对 58 名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给予临时补助 7.61 万元;为 32 名住房困难的优抚对象解决建房和维修资金 25.6 万元;为 371 名治病困难的优抚对象补助医疗费 21.35 万元,为 2200 余名重点优抚对象缴纳医疗保险费用 150万元,选送 80 名优抚对象到市优抚医院和省荣军医院疗养。 5.加强烈士褒扬工作。为缅怀先烈、继承传统、教育后代,开展了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作,对全市烈士纪念设施进行了全面普查登记,投入资金 100 多万元,对枝城烈士陵园、潘家湾烈士陵园、贺学文烈士墓、冬青树红军烈士墓、孙殿旭烈士墓、姚百川烈士墓、王希才烈士墓进行了全面修缮,明确兼职管护人,建立了长效管理保护机制。四、社会事务管理规范有序 1.加强收养和婚姻登记工作。对收养登记办理流程作了进一步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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