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青岛、大连市实施建筑劳务分包制度情况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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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青岛、大连市实施建筑劳务分包制度情况的调研报告天津、青岛、大连市实施建筑劳务分包制度情况的调研报告(2005 年 5 月 7 日)2005 年 4 月,我们组成调研组,开展“建立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发展建筑劳务分包企业”课题调研工作,对天津市、青岛市、大连市等地区实施建筑劳务分包制度的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听取了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汇报,查看了有关的地方法规及文件资料,实地考察了劳务交易场所和施工现场,召开了施工总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参加的三个专题座谈会,40 多家企业参加了讨论。天津市是典型的劳务输入地区。全市 25 万人的农民工,基本属外来队伍,成建制进入本市的企业

2、122 家,具备劳务资质,本地劳务企业 190 家,全市总计 312 家,占全市劳务总量的 60%;山东省既是劳务输出的大省,也是劳务输入的集中地。截至 2004 年底,山东省劳务分包制度的大框架已初步建立,已成立 1169 家劳务分包企业,吸纳农民工 14.1 万人,占建筑劳务人员总量的 5.8%;在青岛市,已经建立劳务分包交易市场,劳务分包企业 379 家,有 90%的农民工已经被企业吸纳。大连市属于劳务输入地区。全市有 28 万外来的农民工,大多数农民工被总包企业直接雇用或通过“包工头”雇用;现有 200 家劳务分包企业。一、调研地区基本情况调研地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建筑市场的规

3、范管理,高度重视发展劳务分包企业、建立规范劳务交易场所的工作,建立了专门管理机构,坚持从基层抓起,从源头抓起,突出重点,措施得力,效果显著。(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天津市在“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的基础上,设立了“分包交易中心”。其主要职责:监督管理工程分包行为,对外地进津企业进行严格的备案管理,规范劳务市场用工行为,查处无资质队伍私招乱雇和违法承揽工程行为等。同时,筹备成立“建筑企业劳务派遣中心”,并要求各省驻津建管处也建立建筑企业农民工派遣中心,和区县劳务派遣中心,将全市建筑业使用的零散农民工进行集中管理,为其监督办理劳动合同和工伤保险。现阶段天津市已成立百家“派遣中心”,拟 2

4、005 年 6 月低正式运营。青岛市有专门的建筑市场和建筑队伍监管机构建管局。在建管局成立了“规范建筑劳务分包和劳动用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制定政策措施和工作计划,并进行贯彻落实,同时负责该项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成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各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企业第一责任人,各项目部项目经理为施工现场第一责任人,并安排专人负责检查、监督各项规定、制度的落实。大连市建委年内计划建立劳动力市场。劳动力市场是个综合管理、服务机构,由就业服务中心、技能培训中心、行政服务中心等三大部门组成,具体负责对用人单位和中介机构提供信息服务、职业介绍、进行职业培训、政策咨询、受理

5、劳务企业申办资质并进行初审,对劳务队伍进行日常管理。通过劳动力市场对全市 28 万名农民工进行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结束建筑业的非法“包工头”行为和务工人员随意无序的流动局面。(二)出台政策措施,扶持企业发展。简化劳务分包资质申办程序。青岛市把申办劳务分包资质向本市和外来建筑业企业及人员完全敞开,在办理过程中,尽可能的将有关手续进行简化合并,提高工作效率。现阶段,本市注册劳务分包企业已有 379 家,有 90%的农民工被劳务企业吸纳。强化劳动用工合同管理,狠抓合同签订率。青岛市要求各施工企业必须和每一位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全市规范用工行为大检查,狠抓落实,现阶段全市建筑业农民工合同签订率已

6、达 90%。严格规范劳务分包市场,禁止无资质“包工头”承揽工程。青岛市规定凡在青注册和施工的企业,必须用有资质的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队伍,严厉打击“包工头”承揽工程,有力的杜绝了“包工头”非法承揽工程和“挂靠”现象。 制定劳务人工费指导价,定期公布,指导市场。青岛市积极维护劳务企业和人员的合法权益,定期制定并公布了劳务分包企业人工费指导价,作为劳务分包企业与总承包企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的重要参考,受到劳务企业的广泛欢迎。主动向社会推荐劳务企业,帮助劳务企业创建品牌。青岛市,积极培育骨干劳务分包企业,带动其他企业发展壮大,筛选部分用工规范、管理到位、质量安全好、专业特色较强的劳务企业,通过宣传册

7、等形式向全行业、全社会推介。创立“农民工夜校”,定期邀请行业主管部门、协会、教师对农民工进行普法教育和职业素质教育,提高了农民工自身素质和维权意识。天津市实行联动措施,规范劳务市场。强制实行农民工工资卡制度,每月支付不低于530 元的最低工资标准,每季度结算并全额支付剩余报酬;制定建筑业农民工专用劳动合同书示范文本,保证农民工劳动报酬和工伤保险的合法权益;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进行年度备案和项目备案,初次进津的建筑业企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指定的在津负责人按项目备案。年度考核合格的进津企业可办理年度备案。下发劳务资质审批权,推进建立劳务基地。大连市将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的审批权限下发到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

8、管部门,充分调动区、县工作的积极性,鼓励根据本地实际发展劳务企业。从 2004 年下半年发文至今,已建立劳务企业 200 多家。2005 年计划在新增 100家,再通过 5 年的发展,至 2010 年达到 1000 家,使大连建筑业从整体上达到结构和谐;开展农民工培训工作,2005 年将建筑业农民工培训纳入工作日程,政府专项拨款 2000 万元,对本地区 8 万农民工实行免费培训;计划建立金州区、庄河市、瓦房店等劳务基地村镇,政府拿出一部分资金对农民进行培训,形成一批模板作业村、抹灰作业镇、砌筑专业乡等。(三)规范市场监管,狠抓劳务备案。天津市实行了分包合同备案制度和分包合同备案公证制度。通过

9、强化合同管理、与地税局联合代征代缴税金和开具税务专用发票等手段,使进津劳务企业合同备案的行为得到全面监控,更有效的遏制了在劳务分包工程中的阴阳合同、小合同大工程、名为分包实为转包等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治理,对使用未备案和无资质劳务分包队伍的行为,转包、违法分包和借照挂靠的行为,不签订劳务合同、阴阳合同和不按期结算的行为进行专项治理,规范劳务分包市场经济秩序,有效控制了“包工头”非法承包工程行为。青岛市建立劳务作业网上监管系统。2005 年 7 月起,青岛市所有在建工程,建立了闵路电视监控系统,企业、政府主管部门不到现场,就可以及时监督现场发生的问题,及时了解劳务分包队伍的有关情况。(四)

10、广泛宣传教育,加强执法检查。发放宣传材料。青岛市印制了 20 万套致广大来青务工朋友的一封信、建筑工人手册,春节后在外来农民工集中的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发放,3 月份开始在已开工的施工现场发放,基本做到每位农民工人手一册。并要求所有施工现场设置建筑工人维权须知告知牌,公布维权公开电话和有资质建筑劳务企业名单。来青岛的外来农民工,根据手册可及时,合法就业。天津和大连市也充分利用传媒途径,对来本地工作的农民工进行广泛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了农民工的自我维权意识。加大检查、处罚力度,定期执法大检查。为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的有效实施,近几年,青岛市每年组织 1-2 次“两个规范”大检查,主要针对劳务分包资质管理

11、情况、现场工人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及工人工资发放情况、现场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现场“两个规范”档案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企业和责任人除按有关规定进行严厉处罚、全市通报批评外,还做到“四个结合”:与市场信用考评结合、与资质管理相结合、与招标投标相结合、与各项先进评选相结合。二、调研地区完善劳务分包管理的典型做法(一)实施分包合同备案制度和分包合同备案公证制度。2004 年年初,天津实行了分包合同备案制度和分包合同备案公证制度,通过强化合同管理、代征代缴税金和开具专用发票手段使进津企业合同备案的行为得到有效监控,更有效的遏制了在劳务分包工程中存在的阴阳合同、小合同大工程、名为分包实为转包等市场违

12、法违规行为。 (二)实行外地进津企业年度备案和项目备案制度。2005 年天津实行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进行年度备案和项目备案制度,初次进津的建筑业企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指定的在津负责人按项目备案,办理进津备案手续。年度考核合格的进津建筑业企业可申请年度备案,凭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全年承揽本市工程和签订合同,对人员全部实行身份管理,进津务工人员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工资卡。(三)简化劳务企业申办资质程序,下放审批权限。青岛市把申办劳务分包资质向本市和外来建筑业企业及人员完全敞开,随来随办,在办理过程中,尽可能的将有关手续进行简化合并,提高工作效率。大连市将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的审批权限下发到各区

13、市县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鼓励各区市县结合本地区实际,大力发展劳务分包企业。(四)探索创建建筑劳务市场。天津、大连市探索创办建筑劳务市场,进行行业管理和就业培训服务,对本地区零散用工及劳务企业进行有序管理。(五)、严格规范劳务分包招投标工作,禁止无资质的“包工头”承揽分包业务。青岛市明确规定:凡 10 层(含)以上高层住宅或工程造价在 1000 万元以上的大型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公共建筑的劳务分包,实行进场招标,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承担施工任务。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的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接国有投资或国有控股投资的工程,劳务分包必须实行公开招标。三、今后工作的建议(一)应采取多种措施在政策上培育和扶植劳务企业的发展,如通过清欠农民工工资、发布劳动指导价、禁止“包工头”承揽工程、简化资质审批程序等手段和形式,创造有利于劳务企业发展的社会环境。(二)加强执法检查,对于不使用有资质的劳务企业进行劳务作业的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加大处罚力度,督促其规范劳务用工行为,鼓励包工头建立有资质的劳务企业进行工程施工。 (三)加强对劳务分包企业交易行为的监督制度。可通过劳务合同备案制、公开招标等多种方式进行监督。(四)切实加强农民工劳动技能教育培训力度,降低培训、发证等费用,给予专项培训资金的支持。建筑市场管理司商丽萍张跃群张月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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