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十二五”农村危房改造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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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区“十二五”农村危房改造规划十二五时期,是我区全力开启两个率先、两个创建、三个翻番、五个建设新篇章,实现科学和谐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时期。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全区重点工作和实事工程的重要部分。为进一步改善我区农村困难群众基本居住条件,在全区范围内基本消灭危房,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制定十二五农村危房改造规划的通知,特编制株洲市天元区农村危房改造十二五规划,本规划实施的时间为2017年2017年。一、农村住房和农村危房基本情况 我区总面积329平方公里,总人口近32万,其中城市人口20.5万,农村人口11.5万人。全区现辖马家河、群丰、三门、雷打石4个镇及泰山路、嵩山路、栗雨3个街道办事处。全区共有66个

2、社区(居委会),45个行政村。经初步摸底,我区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其他贫困农户等对象,需要进行农村危房改造的总户数790户,其中需要新建为740户,修缮为50户。这些对象大多分布在各乡镇边远山区,生产、生活环境相对较落后,其自身的经济条件与改善能力十分薄弱。 二、指导思想、原则和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和实现住有所居为目标,以农民自筹为主,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和社会参与等措施,有序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

3、用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要从农村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确保改造的住房符合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不搞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操作程序,公开扶助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 坚持自愿自主的原则。农村困难群众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要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坚持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要把安全、经济、适用、节能、节地、环保要求贯穿农村危房改造全过程。新建的住房要符合乡村规划要求,先行安排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老宅基地进行建设。 坚持整合资源的原则。各级政府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整合

4、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社会可用资金和新农村建设等有关资金,集中安排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和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 (三)工作思路 根据国家关于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的决策部署,我区在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基础上,力争用五年时间完成800户农村困难房的改造任务。 三、目标和任务 (一)总体目标 根据天元区各镇、办事处实际情况,按照农村危房对象自愿自主的原则,在经济承受能力切实可行的基础上,采取政府帮扶和群众自建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逐步实现让所有居住在危房中的困难群众住上安全、舒适新房的总体目标,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十二五规划期间,即2017年至2017年共完成农村危房改造790户(其中

5、新建740户,修缮50户)。 (二)年度目标 从2017年开始,用五年时间对全区农村800户重点户危房进行改造,具体为:株洲市天元区农村危房改造十二五规划,本规划实施的时间为2017年2017年。一、农村住房和农村危房基本情况 我区总面积329平方公里,总人口近32万,其中城市人口20.5万,农村人口11.5万人。全区现辖马家河、群丰、三门、雷打石4个镇及泰山路、嵩山路、栗雨3个街道办事处。全区共有66个社区(居委会),45个行政村。经初步摸底,我区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其他贫困农户等对象,需要进行农村危房改造的总户数790户,其中需要新建为740户,修缮为50户。这些对象大多分

6、布在各乡镇边远山区,生产、生活环境相对较落后,其自身的经济条件与改善能力十分薄弱。 二、指导思想、原则和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和实现住有所居为目标,以农民自筹为主,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和社会参与等措施,有序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要从农村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确保改造的住房符合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不搞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操作程序,公开扶助政策、公开

7、申请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 坚持自愿自主的原则。农村困难群众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要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坚持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要把安全、经济、适用、节能、节地、环保要求贯穿农村危房改造全过程。新建的住房要符合乡村规划要求,先行安排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老宅基地进行建设。 坚持整合资源的原则。各级政府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整合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社会可用资金和新农村建设等有关资金,集中安排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和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 (三)工作思路 根据国家关于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的决策部署,我区在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基础

8、上,力争用五年时间完成800户农村困难房的改造任务。 三、目标和任务 (一)总体目标 根据天元区各镇、办事处实际情况,按照农村危房对象自愿自主的原则,在经济承受能力切实可行的基础上,采取政府帮扶和群众自建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逐步实现让所有居住在危房中的困难群众住上安全、舒适新房的总体目标,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十二五规划期间,即2017年至2017年共完成农村危房改造790户(其中新建740户,修缮50户)。 (二)年度目标 从2017年开始,用五年时间对全区农村800户重点户危房进行改造,具体为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重点对象是农村无房居住户

9、、因灾倒房户、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计生困难对象及其他农村贫困户。 (二)改造要求 1、改造方式。农村危房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重建房屋以农民分散户自建为主。选址尽量避免洪水、泥石流、干旱、雷击、冰雹等气象地质灾害多发的地点。危房改造比较集中并具备一定条件的村庄,可实施村庄规划、危房改造、基础设施配套一体化推进,整村整治。对无房或居住在危房的五保户可以村为单位建五保之家。 2、改造标准。(1)建筑面积: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纳入政府补助危房改造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为1人户30平方

10、米左右,2人户40平方米左右,3人户60平方米左右。(2)墙体结构:住房主体为砖(木)瓦结构,室内地面硬化、平整、防滑,墙面粉饰,房屋顶部至少要用竹(木)板封闭。(3)配套设施:有厨房、卫生间;有进出道路;照明用电入户;饮用水方便;家具及其他生活设施基本齐全,能满足居住对象生活需要。(4)设立标识:纳入农村危房改造的住房,要在醒目位置设置全省统一设计的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标识。 3、技术服务。各相关部门要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农村了解情况,编制安全、经济、适用的农房设计图和施工方案,免费发放给农户参考。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 4、档案管理。各地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

11、部关于建设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建村函2017 168号)和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的通知(湘民办函2017247号)要求,完善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规范有关信息管理。农户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协议等材料,其中档案表必须按照信息系统公布的最新样表制作。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确保农户档案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录入系统。 5、督促检查。要加强对建房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资金落实情况等的监督检查。实行项目半月进度报告制度,各镇(街道)要于每月1日和1

12、5日前将改造进度报区民政局,区民政局定期对镇(街道)农村危房改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项目进度。 五、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工程概算安排及补助标准 (一)总投资概算。按照十二五规划安排,2017年至2017年新建房屋面积74000平方米,修缮房屋面积5000平方米,依据静态投资与动态投资相结合的办法估算投资,新建砖混结构房屋为600元/平方米,修缮房屋面积按200元/平方米计价,工程总投资为:关于建设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建村函2017 168号)和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的通知(湘民办函2017247号)要求,完善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实行一户一

13、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规范有关信息管理。农户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协议等材料,其中档案表必须按照信息系统公布的最新样表制作。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确保农户档案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录入系统。 5、督促检查。要加强对建房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资金落实情况等的监督检查。实行项目半月进度报告制度,各镇(街道)要于每月1日和15日前将改造进度报区民政局,区民政局定期对镇(街道)农村危房改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项目进度。 五、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工程概算安排及补助标准 (一)总投资概算。按照十二五规划安排,2017年至2017年新建房屋面

14、积74000平方米,修缮房屋面积5000平方米,依据静态投资与动态投资相结合的办法估算投资,新建砖混结构房屋为600元/平方米,修缮房屋面积按200元/平方米计价,工程总投资为文件精神,我区补助标准原则上新建房屋每户补助3000-20170元,修缮户每户补助2017-5000元,对新建住房超过两层或建筑面积超过150平方米的贫困建房户每户补助3000元。具体补助根据家庭自救能力、房屋破损程度、建房情况确定。 六、政策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人民政府分管民政的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财政局、民政局、城乡建设局、发改局、农村工作局、国土天元分局、规划天元分局、监察

15、局、审计局、计生局、残联、慈善办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其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由民政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镇(街道)要切实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建设工作的领导,由一把手负总责,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 (二)资金筹措。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民自筹为主,各级政府补助为辅,可通过整合社会可用资金和新农村建设等资金,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和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三)严格程序,确定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民生保障大事,必须谨慎从事,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审核、审批程序,严格按照本人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张榜公示、镇(街道)政府审

16、核、区民政局审批的工作程序进行。工程竣工后,由区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对新建、修缮加固住房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在补助对象住房的显著位置悬挂农村危房改造保障工程标识牌。 (四)规范资金管理和使用。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严格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资金管理制度和规定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专门账户。财政部门根据批准的农村危房改造用款计划,及时拨付资金。危房改造工程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农户。 (五)加强队伍建设。农村危房改造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系统复杂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必须加强各方面队伍培训建设,一是加强区、镇(街道)、村(管理处)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区民政局及相关部门应集中对各方业务人员进行政策与业务学习培训,提高参与人员政策业务水平,便于实际工作中依法行政,规范行事。二是加强建筑从业专业人员岗前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操作水平与安全意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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