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日本农产品批发市场考察报告201X年 6月中旬,由 XX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组织,市局及部分工商分局相关负责人共 7人参加的考察团,对日本的东京都中央御壳市场(即东京都中央批发市场)和大阪中央批发市场以及韩国相关市场的管理制度、组织模式、设施功能、交易方式进行了考察,同时了解了批发市场的政府扶持政策、市场操作管理、法律法规、制度建设等情况通过考察发现,中日两国在农产品问题上有许多相似之处,第一,地少人多,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农产品供不应求;第二,国家对粮食实行统一管理;第三,由供不应求到供过于求,加快了农产品市场化进程;第四,在农产品市场化进程中,重视批发市场形成价格的宏观指导作用而韩国农副产品市场的情况与日本有相似之处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许多经验值得我们思考与借鉴 一、农产品批发市场考察情况 目前,世界上的农产品物流模式主要可归纳为两种一种是以美国为代表的欧美模式,另一种则是以日本为代表的,包括韩国、我国大陆与台湾及其它一些亚洲国家在内的东亚农产品物流模式 由于地域特征和历史原因,日本和我国农业生产者规模普遍都比较小,农产品物流模式均属于东亚农产品物流模式,主要借助于批发市场完成作为农产品物流中最大的通道及枢纽,批发市场可以满足买卖双方扩大运销规模和交易空间、节省交易成本的需求,是解决小规模农业生产和大市场、大流通之间矛盾的客观场所。
在国际上,日本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发展已得到公认,对于在农业生产上与之有很多相似之处的中国来说,其成功的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现简单介绍下所考察的东京都中央御壳市场(即东京都中央批发市场)和大阪中央批发市场: (一)东京都中央批发市场 东京都厅设有11个中央批发市场,确保新鲜食物迅速送达消费者、并确保食物安全及定价合理东京都厅负责兴建市场,以及有关设施的维修及管理;并聘请督查人员每天巡视各市场,就市场处理食物的方法提供指引及进行监查、对食物所含细菌进行化验倘若发现违反《食品卫生法》的事项或有害食物,督查人员可采取行政措施,处置有关食物或禁止出售有关食物 东京都将农产品批发市场视为完善市场体系的基础设施,将中央批发市场作为地方政府的公益事业来建设日本将谷物、大豆、饲料等耐储存、易规格化的农产品放在交易所或期货市场内交易;畜产品、禽、蛋、奶等的流通由农产品加工业垄断资本控制,加工程度高;批发市场主要是用来交易蔬菜、果品、水产品等的鲜活农产品 以东京为代表的农产品流通模式,是建立在日本农业生产规模较小、超级市场发展落后于欧美的基础上的,因此,这种以多为特点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就能有效地解决小规模农业生产和大市场、大流通之间的矛盾,从而形成农产品经由批发市场的流通比率高的特征。
在此,批发市场所具有的公开、公平、公正及高效的市场竞争规则被发挥得淋漓尽致,节约了农产品交易的时间和交易费用,使广大农业生产者和消费者都成为其受益者 东京都中央批发市场的农产品流通过程表现为:生产者(发货团体、产地经纪人)—批发商—经纪批发商—采购者—消费者每天清晨,当人们还在酣睡时,早已从全国各地源源不断地运来了各种带有季节性特点和乡土风味、特色的生鲜食品,并且整齐地排列在货场上这些由生产者自己、产地经纪人、发货团体等组织运来的产品,将被无条件委托给批发商经农林水产大臣获准的批发商将受委托销售的产品,利用各种竞买方式出售给经纪批发商,或直接出售给获知事许可的零售商、加工业者或大宗消费者参加竞买者一般在开始实施竞买以前,要仔细查看已陈列在销售场中的各有关货品的质量,估计价格,并等待竞买预先看货和拍卖过程一般在上午5 点至 9点之间,经过激烈的竞买,最终出最高价者买取某物品这种方式充分体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反映了供求关系,因此自东京都中央批发市场建立以来,一直采用这种方法拍卖以后,经纪批发商将购得的产品运到自己的店里,并分门别类地摆妥,以便让顾客采购零售商及饮食业的采购者,将于上午 7点到11点前来采购,最后,采购者将采购的物品运到自己的店里零售给消费者,并争取在次日5 点前售完,卖不掉的部分则降价处理。
另外,为了保护农协、农民的利益,日本批发市场法规定,批发环节的销售手续费,分别占批发金额的比例为:水产品为5.5%,蔬菜为 8.5%,水果为 7%,肉类为3.5%,花木为9.5%等 其流通体系特点如下: 1、流通渠道环节多,流通成本较高 东京都农产品一般通过两级或两级以上批发渠道后,才能把农产品转移到零售商手中日本《批发市场法》规定禁止中间批发商从事一级批发业务,仅有少数批发商有资格接受产地上市组织等的委托从事一级批发业务,绝大多数农产品要经过多级批发市场的交易,致使农产品流通成本较高 2、利润分配不均 日本较早制定了《零售法》,对从事零售的组织行为加以规范和给予经营利益保证根据统计,参与农产品流通的各渠道成员利润的分配比重是批发商委托交易费占4%,中间批发商占 10.9%,零售商占43%,农协等的上市组织占13.6%,生产者仅占 28.5%零售商为保证 43%的高利润往往把终端价格抬得较高,因此,东京都农产品市场零售价格是世界农产品市场最高的价格之一3、流通规范化、法制化、效率高 尽管流通环节多,但东京都农产品批发市场采用拍卖、投标、预售、样品交易,甚至同一产品两家机构同时拍卖,形成的价格公开、公正。
日本《市场法实施规则》规定到达批发市场的农产品必须当天立即上市,以全量出售为原则,禁止批发商拒绝农产品委托交易,禁止中间商或零售商直接采购农产品,禁止场内批发商同场外的团体或个人展开批发业务等,保证了使农产品批发市场流通高效率同时规定,批发商除手续费以外不能接受其他任何报酬,因此在日本批发商被称为手续费商 4、形成了以批发为主导的市场功能 东京都农产品的市场流通体系最显著的特点之一就是以批发市场为流通主渠道,并十分注意培育和完善批发市场的功能作用如东京都的农产品批发市场都具有农产品集散、价格形成、服务、结算和信息功能东京都中央批发市场是由地区的公共团体开设,通过批发商、经纪人迅捷的推动生鲜食品在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流通对生产者,无论其能够提供多少产品,都能为他们及时地找到销售对象;而对于零售商,则介绍给他们稳定可靠的采购对象,满足其需求二)大阪中央批发市场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 1918 年左右,经济形势发生了急剧变化出于销售廉价日常用品、平定物价的目的,大阪市内建立了公共交易市场同年,由于发生了“米骚动”事件,人们群众的饮食生活变得动荡不稳,针对这一状况,国家决定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解决。
其中,生鲜食品的平稳供给显得尤为突出,为了保证产品的正常交易和合理的价格,1923 年出台了《中央批发市场法》,大阪市也围绕着建立作为公立市场主导基地的中央批发市场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1924 年3 月大阪中央批发市场获得了国家的许可1931 年11月,中央批发市场在现在的福岛区野田地段落成并开始投入使用二战结束前后,市场曾经一度中断了正常运行,但随着统管制度的解除,又重新恢复了本来面貌1964年 11 月,由于战后经济的高速度增长,产品的交易数量大幅增加为应对不断发展的形势,东部市场在东住吉区今林建成,作为平民百姓的厨房,与主市场一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肉食品市场方面,1958 年在西成区津守地带合并建立了“市立屠畜场”,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建立了肉食品批发市场其后为了适应流通环境的巨大变化,1972-1976 年扩建了主市场西栋(水果、加工食品批发销售处);1976-1980年整修了东部市场的加工食品批发销售处和产品中转楼;1984 年4 月,肉食批发市场迁至住之江区南港,成为具有现代化卫生肉食处理设备的南港市场 其中大阪中央批发市场即于 1978 年由大阪府政府成立,以配合容易腐败的食物在分销方面的转变,维护此类食物的价格稳定及进行高效率的分销。
市场的经营方式受《批发市场法》及《大阪府市场营运法》管理不同种类的食物,包括新鲜及冰鲜海产、蔬菜、水果及加工食物,一律通过大阪府中央批发市场进行买卖一如日本其他中央批发市场,运往该市场的食物全部均以拍卖方式出售在2002年,市场的经营额约有35万吨或 1,242亿 3,200万日元 大阪中央批发市场分三部分,分别是主市场、东部市场以及南港市场其中位于大阪市福岛区野田的主市场占地面积 181094 平米,总建筑面积 317046 平米,主要以蔬果、水产品、加工食品为交易物品种类;位于大阪市东住吉区今林的东部市场占地面积105615平米,总建筑面积162651平米,主要交易物品种类同主市场;位于大阪市住之江区南港南的南港市场占地面积 100000 平米,总建筑面积 32098平米,主要交易物品种类有肉类及其加工制品在大阪中央批发市场工作的各类人员包括批发商、中转商、买卖参与者等经考察了解到,批发商即从事产品批发业务的人员,需要经过农林水产大臣批准,通过生产者等渠道收集生鲜产品,再以竞卖、投标等方式,将产品销售给中转商以及参与买卖的人员;中转商则是需要经过市场开设者(市长)批准,在市场内设有店面,并从产品批发商处购入的各色生鲜食品进行分类、调整,然后销售给零售业者或其他购买商;买卖参与者需要经过市场开设者(市长)认可,且为非中转商,但可以从批发商处直接购货;另外,还有需要经过市场开设者(市长)批准的在市场内从事充实市场功能服务或者向市场利用者提供方便服务的相关从业人员;最后就是获农林水产大臣批准,负责市场的开设、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以及交易的指导和监督等的开设者即大阪市政。
大阪中央批发市场对于在市场中的农产品监督管理类似于工商的“四位一体”检测工作,其监管部门为大阪市健康福利局下属的食品卫生检疫所和肉食卫生检疫所,职能即确保在市场上流通食品的质量安全,切实保障市民的身体健康 食品卫生检疫所的具体工作包括检查业务、监督指导业务、卫生教育业务和指导协商其中检查业务包括细菌检查和理化检查,具体内容有检测食物中毒菌、细菌污染指标菌、食品的成分规格、抗菌性物质、食品添加剂、环境污染物质(pb、水银、tbto)、残留农药(由大阪市立环境科学研究所实施)、现场食品检查、设施检查等;监督指导业务为日常性工作,主要是监看竞卖前的情况,并在市场内对食品的管理状况进行巡回检查,包括对有毒鱼贝类产品的筛除、新鲜程度、标记、保管(状态、湿度)、卫生处理等;卫生教育业务主要是面向市场内外的经营者、工作人员以及广大市民,进行卫生指导和食品卫生知识的推广普及;指导协商即在设施设备的改善和经营许可方面进行协调,以排除不良食品和不合格食品,努力提高面市食品的安全系数,让消费者吃得更放心 肉食卫生检疫所屠畜检查的具体工作包括屠畜检查和精密检查两方面工作屠畜检查即指兽医对所有的牛、猪逐一进行仔细的检查,包括活畜检查、解体后检查、bse 检查(牛)等;精密检查即对于屠畜检查中被怀疑需要全部弃用的牛、猪进行更深入的精密检查包括抗生物质及动物用医药品残留情况的检查、带骨肉与内脏的细菌检查(含0-157)以及面向场内从业者进行卫生教育和改善设施方面的指导。
只有在所有检验中均为合格(安全性得到确认)的肉食品,才能从南港市场安全出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