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货物运输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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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航空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保险金额 - | | - 总保险金额: Total Amount Insured_ 保 费 费率 航 班 号 Premium as arranged Rate as arranged Flight No._ - - 开 航 日 期 自 至 Slg.on or abt._ from_to_ 承保险别: Conditions 所保货物,如发生保险单项下可能引起索赔的损失或损坏,应立即通知本公司下述代理人 查勘。 如有索赔,应向本公司提交保险单正本赔款偿付地点 Claim pXXble at_ _ 出单公司地址 Address of Issuing Offie_ 中保财产保险有限

2、公司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保险标的范围 第一条 凡在国内经航空运输的货物均可为本保险之标的。 第二条 下列货物非经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1、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条款(一) 总则第一条以房屋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参加本保险。第二条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为借款个人,保险财产指被保险人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时用以抵押的房屋;抵押房屋价值中包含的附属设施和其他室内财产,也在保险财产范围以内。被保险人购房后,装修、改造或其他原因购置的、附属于房屋的有关财产或其他室内财产,不在本保险财产范围内。保险责任第三条在保险期限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本保险单列明的保险财产的

3、直接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1、火灾、爆炸;2、暴风、暴雨、台风、洪水、雷击、泥石流、雪灾、雹灾、冰凌、龙卷风、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塌陷;3、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以及外来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第四条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保险人也负责赔偿。第五条在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财产损失所支付合理的、必要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该项费用以对应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为限。责任免除第六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1、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恐怖行为、军

4、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暴动、民众骚乱;2、核子辐射或各种放射性污染;3、行政或执法行为;4、地震或地震次生原因;5、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重大过失。第七条对保险财产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1、保险财产因设计错误、原材料缺陷、工艺不善、建筑物沉降等原因以及自然磨损、正常维修造成的损失或费用;2、被保险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3、房屋贬值或丧失使用价值; 4、任何形式的罚款、罚金;5、任何间接损失和精神损失;6、 计算机201X年问题引起的任何损失。第八条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亦不负赔偿责任。保险期限第九条保险期限自约定起

5、保日零时起至个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终止日24时止。保险金额与保险费第十条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可按照以下方式,由被保险人自行确定,但保险金额不得小于相应的抵押借款本金:1、成本价2、购置价3、市价4、评估价5、借款额6、 其他方式第十一条保险费以基准费率为基础,根据相应的趸交保费系数计算。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第十二条投保人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如实回答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第十三条投保人应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一次性交清全部保险费。第十四条在本保险合同期限内,如果被保险人名称变更、保险标的占用性质改变、保险标的地址变动,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或其他保险重要事项变更

6、,被保险人应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并支付附加的保险费。被保险人未履行通知义务并支付附加保险费的,因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五条被保险人应当遵照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规定,维护保险财产的安全。第十六条保险财产遭受损失时,被保险人应当积极抢救,采取必要、合理措施使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同时保护事故现场、保留有关实物证据,并立即通知保险人,协助查勘。第十七条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提交保险单正本、损失清单以及其他保险人合理要求的有效的、作为索赔依据的证明材料。第十八条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如不履行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至第十七条约定的任何一项义务,保险人有

7、权拒绝赔偿,或自解约通知书送达被保险人之日起解除本保险合同。2、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条款(二) 赔偿处理第十九条保险财产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按下列规定进行赔偿:1、实际损失等于或高于保险金额,按保险金额赔偿;2、实际损失小于保险金额,保险人赔偿使受损保险财产恢复到原来状态的费用,该项费用以保险金额为限。第二十条在本保险期限内,保险财产若遭受部分损失,保险人一次性支付的赔款未达到保险金额的,财产损失部分的保险金额自动恢复,被保险人无须补缴保险费。但在任何情况下,财产损失保险的累计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的两倍为限。第二十一条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仍然归被保险人所有,并在计算实际损

8、失时扣除其折价金额。第二十二条抵押房屋价值中含附属设施和其他室内财产的,其损失计算以损失发生时的实际价值为限,如果所含附属设施和其他室内财产若发生变更,保险人在赔偿时以抵押时所列明的数量、品牌、规格的实际价值为限。第二十三条保险人受理索赔后,应根据保险责任范围迅速调查审核,按本保险条款有关规定予以赔偿。若保险财产发生损失,根据被保险人和贷款银行达成的有关约定,由保险人一次性支付给贷款银行或被保险人。第二十四条保险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如果根据法律规定或者有关约定,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以书面形式向第三方提出赔偿要求。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或其代表不得自行对第三方作出任

9、何承诺、拒绝、约定或接受。根据被保险人书面申请,保险人可以按照本保险条款有关规定先予赔偿,并依法进行代位追偿。被保险人应协助保险人向第三方追偿。第二十五条若本保险单所保财产存在重复保险时,保险人仅承担按比例分摊的责任。对其他保险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本保险人不负责垫付。第二十六条被保险人或者其房屋继承人请求赔偿的权利,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内不行使而消灭。保险合同的终止第二十七条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其他关系人以伪造、编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并有权解除本合同。第二十八条保险财产遭

10、受全部损失或保险人一次性支付财产损失赔款达到保险金额时,或者一次性赔款虽然没达到保险金额,但累计赔款达到两倍保险金额时,本保险合同自行终止。第二十九条被保险人提前清偿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项下贷款余额的,投保人可凭保险单正本、贷款银行的还贷证明等有关单证,向保险人提出终止本保险合同。第三十条当投保人根据本保险条款第二十九条终止本保险合同时,保险人按现值计算退还未到期部分的保险费,并扣除 5%手续费。实际承保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其他事项第三十一条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因本保险合同事宜发生争议,争议解决方式由双方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一)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

11、商不成的,提交双方约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二)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三十二条本保险合同争议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三十三条与本保险合同有关的约定、告知或通知等内容均采用书面形式。3、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条款(三) 扩展责任条款一、临时房租补偿条款保险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致使保险房屋无法居住时,被保险人可获得保险房屋损失赔款金额5%比例的临时住宿费用补偿。其他有关事宜悉依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条款的有关规定。二、搬迁费用补偿条款因保险房屋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致使被保险人需搬迁到其他住宿处居住,被保险人可获得搬迁费用补

12、偿。每次事故的搬迁费用补偿为 300元。其他事宜悉依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条款的有关规定。三、延展保险期限条款在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时,贷款银行要求给予借款人一定还贷宽限期限的,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限将随之延展,最长展期 180天,且只能延展一次。其他有关事宜悉依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条款的有关规定。四、清理费用补偿条款保险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而且财产损失保险部分的赔款金额达到保险金额50%以上时,被保险人所发生的清除、拆除或支撑受损财产的费用,保险人将一次性给予800元清理费用补偿。其他有关事宜悉依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条款的有关规定。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合同格式海洋运输货物保险合同格

13、式一、责任范围本保险分为平安险、水渍险及一切险三种。版权所有,全国文秘工作者的 114!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照保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规定,负赔偿责任。(一)平安险本保险负责赔偿: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当被保险人要求赔付推定全损时,须将受损货物及其权利委付给保险公司。被保险货物用驳船运往或运离海轮的,每一驳船所装的货物可视作一个整批。推定全损是指保险货物的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恢复、修复受损货物以及运送货物到原订目的地费用超过该目的地的货物价值。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

14、撞以及失火、爆炸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二)水渍险除包括上列

15、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三)一切险除包括上列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二、除外责任本保险对下列损失,不负赔偿责任:(一)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二)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三)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四)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五)本公司海洋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和货物运输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三、责任起讫(一)本保险负“仓至仓”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时生效,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的海上、陆上、内河和驳船运输在内,直至该项货物到达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如未抵达上述仓库或储存处所,则以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满六十天为止。如在上述六十天内被保险货物需转运到非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时,则以该项货物开始转运时终止。(二)由于被保险人无法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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