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户籍和农地改革促进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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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快户籍和农地改革促进新农村建设谢双明:【内容摘要】:户籍制度的长期存在,它阻碍了社会正常发展,是一项不合理、不公平的制度,主要是对农民的轻视和限制;造成了社会等级的存在,影响社会公正;无代价向农业提出积累以发展工业、限制农民进程;导致社会成员的不平,农民成了“二等公民”,其身份永远低于城市居民;在城乡二元结构体制下,中国社会资源配置与发展实行先城市后农村,先工业后农业,先市民后农民,以城市和市民为中心,以牺牲农村来发展城市,导致农村长期落后于城市等。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存在的问题主要在三个方面:土地产权不清晰(农民只有承包权,没有转让和出租权);土地使用权有期限;土地流转缺乏市场机制。现有的土地

2、制度,农民的家庭承包权不仅缺乏明晰性和排它性,而且缺乏安全性,同时又限制了土地的流动、农民的流动,阻碍了合作经济的发展,阻碍了城镇化的发展。因此,必须加快户籍制度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才能促进新农村建设。【关键词】:新农村建设;户籍制度;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一、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实现城乡人口合理流动建国前我国不存在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公民的迁移是自由的。一般认为,年,中国颁布了第一部户籍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开始确立了一套严格的户口管理制度。中国按照户口身份来执行科教、卫生、医疗、就业等一系列政策。这一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的户籍制度带有明显的“城乡二元分割”特征,由此产生了与户籍相关的“居住

3、”和“暂住”等概念,事实上造成城乡之间、流动人口与本地人口之间在教育、医疗、社保、卫生等诸多方面的不平等,它们构成了一个利益上向城市人口倾斜,包含社会生活各个方面,措施配套、组织严密的体系。中国户籍制度的主要特点:通过户籍控制人的活动范围;通过户籍作为利益和资源分配依据;具有世袭等级制特征;主要靠行政命令执行。随着中国向市场经济转型,中国户籍制度的弊端日益显露:剥夺了公民有居住迁徙的自由这一基本人权;造成公民在事实上的不平等;不利于劳动力合理流动;强化了城乡二元结构;阻碍了城镇化进程。这种户籍制度的长期存在,它阻碍了社会正常发展,是一项不合理、不公平的制度,主要是对农民的轻视和限制;造成了社会

4、等级的存在,影响社会公正;无代价向农业提出积累以发展工业、限制农民进程;导致社会成员的不平,农民成了“二等公民”,其身份永远低于城市居民;在城乡二元结构体制下,中国社会资源配置与发展实行先城市后农村,先工业后农业,先市民后农民,以城市和市民为中心,以牺牲农村来发展城市,导致农村长期落后于城市等。改革开发以来,中国城乡发生巨大变化,年月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城市蓝皮书:中国城市发展报告 NO.5显示,年,中国城镇人口达到亿,城镇化率达到了51.27,表明中国已经结束了以乡村型社会为主体的时代,开始进入到以城市型社会为主体的新的城市时代。国家统计局发布报告指出,年,全国人户分离的人口为 2.71

5、 亿,其中流动人口为2.30 亿,流动人口规模达到历史新高,流动人口流量、流向、结构和流动人口群体的利益诉求都在发生深刻变化。另据统计,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规模在 1.2 亿到 2 亿之间,由于受各种制度特别是户籍制度的制约,农民外出务工困难。农民农村农业由于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差别,特别是受制与现行户籍制度和二元社会结构,不能享受城市和城市居民待遇。户籍制度严格限制公民的迁徙自由,使农民不能通过自由的迁徙和重新选择职业来改变自己的身份与境遇;由于户籍制度直接依附了不同的就业、受教育、住房、社会保障等社会福利和权益,形成了对农民一系列不公平政策和制度;公民选举权的行使是以户籍为依据,离开原籍的

6、农民很难参加选举,农民参政权受到不合理限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接轨,必须实现农民的平等权,让农民与其它公民一样成为市场的独立主体,成为市场经济的自由竞争者,成为市场经济的真正参与者。因此,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首先要取消公民的二元身份制度,加快户籍改革步伐,取消因户籍制度带来的身份差别,清除所有不符合宪法平等保护原则的人为设计,给农民公平公正的国民待遇。解决中国的“三农问题”,要正真赋予农民平等的经济权利、政治权利和社会权利,这就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迁徙自由的权利,确保农民以土地为核心的财产权,保障村民自治权,完善农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确保农民受教育权利平等,保障农民平等就业机会和社会

7、保障权、劳动权。二元户籍制度严重压制了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仅阻碍了城市化快速发展,而且延缓了农民脱贫的步伐,进一步拉大了城乡差距,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当务之急是取消身份限制,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等户口性质的区别,剥离户口背后的利益要素:要按照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户口管理结构,建立城乡统一户口制度;取消户口附加条件,恢复户籍本来面目;加快迁徙自由的步伐,实现户籍证件化管理动态模式,强化人口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户籍管理法制化。只有这样,才能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实现城乡体制一体化,城乡经济一体化,城乡社会一体化,城乡教育文化一体化,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城乡生态一

8、体化,最终目标是实现城市与乡村的共同繁荣,实现城乡之间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和资源共享,实现农业现代化、农村工业化、农村城市化、环境和谐化、社会文明化、农民市民化。因此,户籍制度改革创新是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最直接动力。从上个世纪 90 年代初“卖户口”,到新世纪中央出台一系列对户口改革的措施,改革户籍制度成为我国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1998 年 7 月 22 日,国务院发出文件,批准公安部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对户口管理做出“四项改革”。2001 年,国务院再次批转公安部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的意见。2008 年中共中央 1 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

9、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提出“探索建立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 。 2010 年中共中央 1 号文件提出“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小城镇特别是县城和中心镇落户条件的政策,促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并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 2012年 2 月 23 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落实有关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城镇化发展需要,按照国家有关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继续坚定地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落户条件的政策。同时,遵循城镇化发展规律,统筹推进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城镇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

10、建设、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引导非农产业和农村人口有序向中小城市和建制镇转移,逐步满足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口落户需求,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通知要求对农村人口已落户城镇的,要保证其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对暂不具备落户条件的农民工,要有针对性地完善相关制度,下大力气解决他们当前在劳动报酬、子女上学、技能培训、公共卫生、住房租购、社会保障、职业安全卫生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推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尊重农民在进城和留乡问题上的自主选择权;采取有效措施,为其他

11、暂住人口在当地学习、工作、生活提供方便,对造成暂住人口学习、工作、生活不便的有关政策措施要进行一次集中清理,该修改的认真修改,该废止的坚决废止;今后出台有关就业、义务教育、技能培训等政策措施,不要与户口性质挂钩。继续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逐步实行暂住人口居住证制度,具体办法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按程序报批后实施。2012 年 8 月全国农村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坚持因地制宜、分步推进,把有稳定劳动关系并在城镇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及其家属逐步转为城镇居民;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要根据实际放宽落户条件,切实落实国家有关户籍制度改革的政策要求,逐步满足符合条件农村人

12、口的落户需求;继续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大力改善对暂时不具备在城镇落户条件农民工的公共服务,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覆盖;保证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并研究制定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升学考试的办法;将与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以农民工、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等为重点,扩大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覆盖面;多渠道多形式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鼓励采取多种方式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着力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扩大县域发展自主权,稳步推进扩权强县改革试点,逐步提高县级财政在省级财力分配中的比重,在有条件的地方

13、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的体制;依法赋予经济发展快、人口吸纳能力强的小城镇在投资审批、工商管理、社会治安等方面的行政管理权限。这为推进城镇化发展的户籍制度创新指明了方向。党的十八大强调:加快改革户籍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2013 年中共中央 1 号文件强调:“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把推进人口城镇化特别是农民工在城镇落户作为城镇化的重要任务,加快改革户籍制度,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落户条件的政策。”中国户籍制度改革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将极大地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中国户籍制度改革必须坚持:户籍和社会待遇脱离,实现社会公平公正;取消城乡户口差别

14、、区域歧视,实现“人户分离”。户籍制度改革,有利促进农民市民化,“三农”问题的最终解决必须减少农民和发展城镇;有利促进农村新型化,把传统的农村建设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有利实现农业工业化,大力发展非农产业,实现产业化经营、企业化管理,不断缩小在生产方式上的工农差别、城乡差别;有利促进农村各项事物的民主化和法制化。据统计,2020 年,中国农村人口仍将有 6 亿左右,以现在中国农业发展水平农村 18 亿亩耕地只需 1 亿多劳动力就可以解决问题,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任务十分艰巨。改革开放的实践证明,把农民限制在农村,农民富裕不起来,农村也现代化不了。农村也不需

15、要那么多劳动力,促进城乡人口的合理流动,加快城镇化才是最好的出路。二、加快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维护农民权益和加快土地流转 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土地也是农民最根本的生存保障,是农民的“命根子”。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工业化、城镇化的加快,我国农村土地制度面临巨大挑战,比如地方政府滥占农民土地、土地流转中的产权问题等。土地制度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政治经济问题。问题存在于两个方面:一是土地归谁所有,二是土地由谁使用。关键在于土地的产出怎样分配。我国现行的与土地有关的法律主要有宪法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五部法律。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的土地制度经历了三次重大变革:195

16、01952 年的农民个人土地所有制(农民土地私有、自主分散经营);19531978 年土地集体所有制(土地集体所有、集中统一经营);1978现在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两权适度分离、家庭承包经营)。1982 年全国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比例达到 94以上。30 多年来,中国农业年均发展速度达 6.7,远远超出同期世界农业平均发展水平。1996 年,中国粮食产量突破了 5000 亿公斤,成为世界最大的粮食生产国。但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特别是农村城镇化的发展,中国现行土地制度的缺陷和深层矛盾日益显现。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存在的问题主要在三个方面:土地产权不清晰(农民只有承包权,没有转让和出租权);土地使用权有期限;土地流转缺乏市场机制。现有的土地制度,农民的家庭承包权不仅缺乏明晰性和排它性,而且缺乏安全性,同时又限制了土地的流动、农民的流动,阻碍了合作经济的发展,阻碍了城镇化的发展。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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