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十二五”林业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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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 四川省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四川地处长江、黄河上游,是以高原、山地和丘陵为主的农业大省,既是全国生态建设的核心地区,也是典型的生态脆弱区、生物多样性富集区和长江上游重点水源涵养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保持全省林业快速健康发展,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增强林业综合效益,不仅是建设生态四川、和谐四川,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际行动,也是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维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适应国家西部大开发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客观要求。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四、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深入开展林业“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和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制定国

2、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结合四川林业实际,制定本规划。第一章 “十二五”林业发展规划背景第一节 “十一五”林业发展回顾“十一五”时期是我省林业发展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五年。全省林业系统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 2 - 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发展战略,经受了雨雪冰冻、汶川地震、山洪泥石流等特大自然灾害的重大考验,积极应对金融危机、气候变化等不利因素对林业带来的重大影响,迎难而上,知难而进,科学决策,真抓实干,灾后生态修复重建稳步推进, “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主要建设任务及目标圆满完成,各项林业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为“十二五”林业发展奠定了坚

3、实的基础。一、 “十一五”林业发展成就(一)森林资源快速增长,生态建设大见成效全 省 加 快 推 进 以 林 业 重 点 工 程 为 主 的 生 态 建 设 , 依 法 对3.23 亿亩森林(含灌木林)实施常年有效管护,保护了长江上游极其珍贵的天然林资源。累计完成营造林 4186 万亩,其中工程造林 2774 万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2832.4 万亩;完成森林抚育补贴试点 110 万亩,改造低产低效商品林 421 万亩;完成义务植树 8.27 亿株。全省城乡生态面貌显著改善,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大见成效。到 2010 年底,全省森林面积 2.53 亿亩,比 2005 年增加 4200 万亩;

4、活立木总蓄积 17.34 亿立方米,比2005 年增加 0.99 亿立方米;森林蓄积 16.5 亿立方米,比 2005年增加 1.08 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 34.82 ,比 2005 年增长5.84 个百分点;绿化覆盖率 60.9 ,城市绿化覆盖率 30.7 ,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7.31 平方米; 有 400 多个城市、 县 (区) 、- 3 - 企事业单位和行政村先后被评为“森林城市” 、 “绿化模范县” 、“绿化模范单位”和“绿化示范村”等荣誉称号。(二)产业发展势头强劲,助农增收效果明显坚持把生态建设、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紧密结合起来,按照发展现代林业的要求,着力打造现代林业产业基地

5、和林业产业强县。到 2010 年底,累计建成木质原料林、竹林、特色经济林和生物质原料林等产业基地 7650 万亩;涉林企业发展迅猛,规模以上企业达 500 余家,亿元以上企业 53 家,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 26 家,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 2 家,涉林上市公司 3 家;竹浆造纸生产能力 170 万吨,人造板生产能力 700 万立方米,木竹地板生产能力 2800 万平方米。全省已建森林公园107 个,其中国家级 31 个,省级 52 个;以生态旅游为主的第三产业迅猛发展,接待生态旅游人数 1.28 亿人次,直接收入 200亿元。 累计实现林业产业总产值 4069 亿元, 是 “十五” 期的

6、3.5倍,其中 2010 年达到 1157 亿元。林业对农民增收的贡献持续提高, 2010 年达到 576 元,比 2005 年翻一番。全省有沐川等10 个县(市、区)被省政府命名为首批现代林业产业强县。(三)自然保护区稳步发展,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十一五”以来,新建自然保护区 7 个,新增保护面积 735万亩;已建立包括森林、湿地、野生动植物等多种类型自然保护区 124 个,其中国家级 17 个,省级 51 个,保护管理总面积- 4 - 1.17 亿亩,占全省幅员面积的 16.1 ,比“十五”期末上升近1 个百分点; 保护区网络体系进一步完善, 95以上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和近

7、50的自然湿地通过自然保护区得到有效保护。全省湿地面积 6315 万亩,占幅员面积的 8.7 ,已建立 41 个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 1 处国际重要湿地、 2 个国家湿地公园和 9 个省级湿地公园。全省有野生大熊猫 1206 只,人工圈养大熊猫 262 只, 大熊猫栖息地面积 2655 万亩, 分别占全国的 76、 77和 85,三项均位居全国第一;救护野生病饿大熊猫 31 只,抢救成活 26 只;人工繁殖大熊猫幼仔 148 只,成活 134 只;开展了野外救护大熊猫“泸欣”异地放归和人工圈养大熊猫“祥祥”野外放归试验;完成了大熊猫赠港、赠台、赠澳以及“奥运大熊猫” 、 “国庆大熊猫”和“世博

8、大熊猫”展示任务。(四)林业改革稳步推进,发展活力不断增强“十一五”以来,累计落实森工企业、国有林场职工养老、医疗等各类保险补助资金 16 亿元,一次性安臵森工企业、国有林场富余人员 6006 名,剥离森工企业学校、医院 43 所,移交剥离森工企业森林公安机构 223 个,豁免森工企业银行债务1.64 亿元,解决森工企业拖欠统筹外项目费用和拖欠退休人员医疗费 3.4 亿元,解决森工企业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5060 万元,开展森工企业和国有林场富余人员转岗培训 9500 人次, 为推进- 5 - 森工企业和国有林场改革创造了较好条件。依法清理取消林业行政审批事项 3 项、 下放 2 项、 转变管理

9、方式 11 项、 新增 1 项,保留 29 项, 制定公布了 四川省林业厅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 ,建立了行政审批“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 ;实施了林业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行政审批事项按时办结率 100,现场办结率 90以上。全面完成森林分类区划界定, 区划国家重点公益林 2.45 亿亩、 地方重点公益林 1405万亩。出台了四川省林权抵押贷款管理试行办法 、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操作办法 ,启动了 27 个县(市、区)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落实了新增国家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开展了地方公益林省级补偿试点。林权改革盘活了集体林木资源,促进了生产要素向林业聚集,激发了林

10、业发展活力。截止2010 年底,全省已全面完成集体林权主体改革任务,累计确权面积达 16290 万亩,颁证面积达 15862 万亩。建立林权交易机构 39 个,林权流转 510.7 万亩,流转金额 12.6 亿元,落实林权抵押贷款 9.19 亿元。(五)林业法制体系逐步健全,科教兴林力度加大“十一五”期间,省人大先后颁布了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 、 四川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 、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湿地保护条例 4 部地方性法规,并对四川省中华人民- 6 - 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 、 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和四川省木材运输管理条例 3 部地方性

11、法规进行了修改。省林业厅颁发了林业管理规范性文件 26 个, 林业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健全,为加强森林资源管理、推进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全省各级林业部门以多种形式培训党政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林农等各类林业从业人员 270 万人次。全省围绕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灾后生态修复重建和现代林业产业基地建设,研发岷江上游退化天然林恢复重建技术研究与示范 、 楠竹低产林复壮技术研究等多项科研成果,其中 6 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38 项获省政府科技进步奖;制定林业地方标准 41 项,上报国家林业局确定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 6 处,审(认)定省级林木良种 116 个;建立

12、短周期工业原料林定向培育、乡土树种开发、无公害林产品标准化等林业科技示范区 10 个,推广先进实用技术 110 项。(六)林业执法队伍持续壮大,资源保护能力得到提升“十一五”期间,全省林业执法队伍持续壮大,以 森林公安、资源林政、野生动植物保护、植物检疫、林木种苗等为主体的林业行政执法机构及队伍稳中有增,林业综合执法、 森林公安、濒危物种管理、林木种苗、林政管理、森林防火、生态工程、野生动植物保护、植物检疫、植物新品种保护以及其他执法人员累计达到 1.4 万余人。 森林公安民警 1901 人全部过渡- 7 - 为中央专项政法编制和公务员,人员经费按照同级公安机关标准列入了各级财政预算,森林公安

13、由林业部门的内设机构改为林业部门管理的行政机关, 具备法人单位的独立执法主体资格,落实了对涉林案件独立行使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和直接移送审查起诉的权力和治安处罚裁决权。 “十一五”期间,全省累计开展“飞鹰” 、 “绿盾” 、 “绿剑” 、 “火案查处”等各类专项整治行动 16 次,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 5万多起,查处违法人员 6 万多人次,收缴木材近 10 万立方米,收缴野生动物 80 多万只(头) ,铲除罂粟 3 万余株,治理林业有害生物灾害 3000 万亩次以上,为国家、集体和群众挽回经济损失 20 亿元以上。(七)林业基础设施日趋改善,保障服务能力得到增强“十一五”

14、以来,配套建设基层林业工作站、木材检查站、科技推广站、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森林公安、 派出所、 地理信息系统、 防火信息系统等 480 个 (套) ;新建各类苗圃 38 个,林木良种基地 17 个;启动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 9500 户,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 3600 户,扶贫改善国有贫困林场基础设施 62 个;配套建设自然保护区 10 个、湿地保护区 7 个、 重点火险区 7 个、 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站 25 个。全省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能力、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和防治能力,林业科技、执法、信息网络和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等- 8 - 得到进一步加强, 森林火灾损失率控制

15、在 1以内, 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 3以内, 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控制。二、 “十一五”林业发展基本经验(一)坚持生态优先战略,加快推进生态屏障建设全省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的林业发展战略,紧紧围绕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战略目标,依法加强天然林资源、生物多样性和湿地保护管理,加快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林业血防及灾后生态修复重建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加大川西北防沙治沙、岩溶地区石漠化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力度,加快城乡绿化美化进程,实现了生态建设大见成效的阶段性目标。(二)坚持产业富民兴林,加快推进现代林业发展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现代林业产业建设,按照省

16、政府打造现代林业产业基地和林业产业强县的思路和要求,充分发挥区域特色优势,狠抓木竹原料林、特色经济林和生物质能源林等现代林业产业基地培育,加快发展优势林产品加工业和生态旅游业,林业产业总产值和农民从林业获得的收入每年呈两位数增长,形成了产业增效、农民增收的良好发展格局。(三)坚持体制机制创新,加快林业林区改革进程全省始终坚持把创新体制机制和深化改革作为推进现代林- 9 - 业建设的内动力和重要抓手,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和配套改革,加快剥离森工企业办社会职能,妥善安臵森工企业富余人员,千方百计解决森工企业历史遗留问题;鼓励支持林业企事业单位和广大林农以承包、租赁、拍卖、合资合作、股份制等多种模式激活各类林业生产要素,引导扶持林农大力发展林业专合组织;积极搭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交易和银企、银政协作平台,探索建立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开展森林抚育、造林和林木良种补贴试点,极大地激发了林业生产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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