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工作目标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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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政局工作目标自查报告今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民政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镇(街道)和区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狠抓“民生工程”目标、职能目标和区委、区政府重大部署落实,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目标,为促进社会稳定,建设和谐新新都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我局 20*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民生工程目标 (一)救助帮扶机制进一步完善,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力保障 1、大力实施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全面开展了低保普查工作,组织全局党员干部深入城乡困难家庭开展低保调查和政策宣传,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大

2、力推进以“完善保障制度、规范审批流程”为重点的城乡低保规范化工作,建立健全了包括城乡低保申请、审核、审批城乡低保调查制度、民主评议制度等低保操作和监管两大类的多种制度,实施了了城乡低保核查专项清理,严格低保救助工作审批流程,强化了社会监督,低保工作全面实现了阳光化作业、动态化管理。同时通过发放临时生活补贴及时缓解困难群众临时生活困难,今年共发放爱心消费券和价调基金 488.94 万元,充分发挥城乡一体化救助体系网络平台的作用,加大动态管理和分类施保力度,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和低保资金的安全有效。截止 11 月,全区共有 5698 户(11164人)困难家庭得到了最低生活保障救助,累计发放

3、低保金 1158.29万元。目前,我区城市低保人均月补差水平已达 160元;农村低保年人均月补差水平已达70元,实现城乡低保银行代发率 100%,已全面完成了市委、市政府所下达的目标任务。 2、全面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为有效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促进社会和谐,我局在开展低保救助服务的同时,进一步扩大救助对象范围和救助服务项目,完善了低保就业与联动、教育资助、医疗救助等制度,建立了低收入家庭和边缘困难群众家庭救助等机制,会同教育、卫生、房管、就业、残联等部门向区政府上报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工作实施意见,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残疾人救助等社会救助工作从救助对象认

4、定、救助程序、救助标准等方面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效能进一步增强,切实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二)“三大救助工程”纵深推进,城乡低保家庭住、学、医困难得到切实解决 1、“安身工程”扎实开展。通过严格审定受助对象、着力做好督促检查、积极增添配套救助措施等有效途径,以超市上目标30户的水平,于今年10月已全面完成了我区 130户正住房困难的农村低保家庭正住房新建任务。此外,我局还多方筹措资金 30 万元,为 14 户住房条件困难的优抚对象新建、改建住房,帮助他们解决了住房困难。 2、“帮困助医”工程深入推进。为有效缓解城乡困难群众就医难的问题,我们针对不同的困难救助对象严格按照政策和标准应救尽

5、救。一是资助城乡低保户、五保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截止11 月,共资助12664 人,救助基金达50.65 万元;二是实施农村医疗救助。农村大病、门诊、临时医疗救助已救助 16109人次,救助资金 186.5万元;三是实施城市医疗救助。城市大病、门诊、临时医疗救助已救助 2909 人次,救助资金39.9万元;四是资助城乡低保户家庭中的中小学生、婴幼儿购买少儿互助金,已资助 1139 人,资助资金达4.556 万元。此外还资助 XX 区域内在校低保家庭大学生和一、二级残疾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目前,我区农村医疗救助人均已达 214元;城市医疗救助人均已达169 元,已超额完成医疗

6、救助(市目标城乡医疗年人均救助达110 元)目标任务。 3、“阳光圆梦”工程深入实施。通过“5.12慈善宣传日”等一系列的慈善捐助宣传活动的开展,我区群众的慈善捐助意识进一步提升,截止11月,共收到社会各界慈善捐款 213.5万元(市目标为 140万元)。按照慈善资金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使用原则,帮助贫困大学、大专学生57人,发放助学金15 万余元,确保了我区贫困学子一个不少都圆了大学梦。同时,资助宏志班学生 48 人,发放助学资金、奖学金近20万元。 (三)标准敬老院建设步伐加快,五保供养工作保障有力 完成马家、军屯两镇敬老院新建任务并投入使用,新增床位160 张,(市目标:新建1 所敬

7、老院、120 个床位)超额完成市上所下达的目标任务。五保供养工作大力推进,开展敬老院规范化管理,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提高五保供养标准,把五保集中供养对象从现行的每人每年 2460 元提高到 3600 元,分散五保对象从现行的每人每年 1800 元提高到 2160 元。截止今年 11 月,全区五保对象 1387 人,(其中集中供养989 人、分散供养 398人),实现了有意愿入住和符号条件入住的集中供养率达 100%的目标要求。 (四)着力构建“爱心超市”救助平台,困难群众生活压力得到有效缓解 在广泛开展调研、不断总结“爱心超市“运行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大力开展“爱心超市”建设,本着资

8、源节约化、效益最大化、运行市场化的原则,以成都红旗连锁有限公司为平台,在新都镇、新繁镇、石板滩镇、龙桥镇、木兰镇5 个红旗商场连锁店设立“爱心超市”,制定了XX区爱心超市管理制度,完善了管理监督机制,促进了我区“爱心超市”的规范化运作,有效缓解了城乡困难群众生活压力。截止 11 月,共救助城乡低保户 96 户,提前 5个月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二、职能目标完成情况 (一)城乡老人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健全,老龄工作顺利实施 全面深化了以“优先、优质、优惠”为核心的“助老工程”,完成了1200 名高龄、特困、空巢老年居家养老工作目标,做好了54名城镇孤老的集中供养工作。认真抓好了高龄老人

9、生活补贴工作,为12227 名80岁至99岁的老人发放生活补贴金 252万元,为23名百岁以上的老人发放长寿补贴金5.7万元。按照区委、区政府“提高高龄老人生活补贴”的要求,对我区高龄老人的长寿补贴金和生活补贴金进行了提标,切实提高了他们的生活质量。同时,积极开展老年大学教育和基础设施建设,组织老年文化进社区、进村组活动,丰富老人的文化娱乐生活。 (二)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扎实开展,涉军维稳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双拥共建活动,进一步密切了军政军民关系。区委区政府积极为驻区部队办好事做实事,争取资金近300 万元整治部队使用道路和营房配套设施。驻区部队视驻地为故乡积极开展结对扶贫、抢险救灾

10、、义务劳动、植树造林等活动,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二是认真落实各项优抚政策。按时发放了优待金,自筹资金30余万元帮助正住房困难的 14 户优抚对象新建(维修)住房;为出现临时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发放临时生活补助 61.24万元;给予优抚对象临时性医疗补助,为其购买基本医疗保险,切实解决了优抚对象“三难”问题。同时扎实做好了各类抚恤工作。三是圆满完成退役安置工作。加强安置政策的宣传、解释和退役士兵思想教育工作,认真做好退伍士兵接收、入户等服务。今年,共接收退伍义务兵和复员、转业士官 371人。其中城镇退役士兵139 人。着力解决城乡退役人员再就业问题,完成了257 名退役士兵的技能培训任务,为

11、100名退役人员发放了职业技能培训券,城镇退役士兵安置率达100 %,落实了 112名退休人员荣誉金、伙食补贴、军粮差等生活待遇,军休干部按计划接收安置率达100 %。四是扎实做好企业转业志愿兵、参战、涉核部队退役士兵的稳控工作。积极发挥牵头部门协调作用,做好涉军维稳工作的组织、协调、配合工作,扎实做好参与上访接待、信访、政策宣传、矛盾排查、人员监控,加大重点对象的排查、监控和教育力度。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好企业军转干部上访、集聚事件,做好政策回复和劝导解释工作。按照政策,对生活困难的志愿兵实施临时生活救助,201X 年,做到涉军人员零上访、零进京、零聚集。争创“四川省新一届双拥模范区”工

12、作已通过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 (三)统筹城乡试验区建设步伐加快,社会和谐基础不断夯实 1、切实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按照“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管理”的原则,以加强基层治理为基础,以优化城乡结构为保障,充分利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形成的优势资源,大力培育农村专业经济组织,不断完善基层治理机制,有效促进了我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全面开展。 2、扎实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工作。切实履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活动牵头单位职责,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细化方案,通过在社区组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知识竞赛,开展“文明卫生家庭”评选,进行禁毒宣传等形式多样的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社区居民对城乡环境

13、综合治理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促进了我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不断深入。 3、着力开展村级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确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试点4 个,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试点 7个,从强化服务功能,加强督促指导入手,将劳动保障、民政事务、残疾人服务、志愿者服务站、计生服务全部纳入了一站式服务大厅,使其真正起到了便民利民的公共服务平台作用。 4、深入推进农民集中居住区综合治理。为进一步加快“三个集中”进程,按照农民集中居住区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结合农民集中居住区社区建设考核标准,编制了关于加强农民集中居住区社会管理方案,完善了村(社区、居)民委员会软硬设施及相关制度建设,确保了我区农民集中居住区社区管理

14、工作规范运作。 5、切实搞好“和谐社区”建设。明确了和谐社区建设评分标准和“邻居节”活动内容,在新都镇状元街社区、新民镇禾登社区和斑竹园忠义社区开展“和谐社区”建设和“邻居节”活动试点,协同相关部门加强了督查指导,确保了该项工作的有序推进。 6、 规范完善基层民主管理。不断健全完善基层民主管理的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三务”公开工作,积极配合区委组织部下发三务公开工作意见和实施细则,加强了对村(居)务、组务公开工作的检查指导。加强了对村(居)干部培训力度,提高了村(居)委会干部的整体素质和执政水平,充分发挥村(居)委会干部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四)救灾救济资金严格管理和有效使用,灾后重建

15、和救灾救济工作稳步推进 严格按照专项资金使用原则,建立专户,落实专人负责,按照民主评议、公示、审核等方式,确定救助对象,杜绝了截留、挪用救灾专用资金的现象。一是全面完成了灾后农房重建和维修加固补助资金发放工作,其中重建577 户,发放补助资金 1010.86万元;维修加固户998 户,发放补助金额 236.8089 万元,发放比例达 100%。二是扎实开展“特殊党费”援助灾后农房重建补助资金发放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将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到 575户受助对象手中,共发放补助资金 253万元。三是做好“5.12”地震敬老院受损维修补助工作,下拨维修补助资金 61万元,使受损的敬老院得到及时恢复。 (五)

16、依法做好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不断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 健全完善社会组织规范化管理机制,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社会组织发展的管理办法,不断优化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服务平台,继续加大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行业协会、社区民间组织和公益性民间组织的发展力度。进一步强化了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深入开展自律诚信建设,推行“四川省社会组织行为失信惩戒制度”,把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作为规范社会组织的一项长期有效措施来抓,极大地提高了我区社会组织的社会责任感和公信度,促进了社会组织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六)规范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大力开展殡改宣传月活动,极大提高了市民的殡改、绿色墓葬、平安扫祭意识,全区火化率达100%。二是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婚姻和收养登记工作,登记合格率达 100%。三是严格按照程序,完成了三批次共49条街路巷的命名(更名)工作。四是按照自愿救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全年依法救助 611 人,救助率达 100%。 (七)认真落实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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