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课件之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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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一节 概述第二节 现金管理第三节 银行结算账户第四节 票据结算方式,第一节 概述,支付结算: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银行卡、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电子支付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支付及资金清算的行为。区别:支付结算:企业以及个人之间通过银行进行的资金往来;资金结算:银行之间把支付业务往来所产生的资金进行结清划拨。,支付结算的特征,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银行是办理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必须使用按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票据凭证和结算凭证。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支付结算实

2、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支付结算必须依法进行。,支付结算基本原则,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3)银行不垫款。,结算种类,现金结算,转账结算,票据结算,其他结算方式,汇票、支票、本票,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银行卡、电子支付等,补充:,异地结算,同城结算,本票,商业汇票、信用卡、委托收款、支票,同城异地通用结算,银行汇票、汇兑、托收承付,2018/1/3,8,支付结算的主要法律依据目前适用于支付结算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部门规章和政策性规定主要有: 票据法 票据管理实施办法 支付结算办法 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异地托收承付结算办

3、法 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 ,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1、支付结算必须使用人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凭证和统一规定的结算凭证。 未使用统一印制的票据,票据无效;结算凭证不予受理。,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2、单位、个人、银行应按规定开立、使用账户。,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3、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伪造:假冒或虚构签章变造:对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进行改变,签章:签名、盖章或签名+盖章,单位、银行:单位、银行的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个人:本名的签名或盖章,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不影响其他当事人真实签章的效力;金额、出票或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

4、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由原更改人在更改处签章证明。,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4.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应当规范,要素齐全,数字正确,字迹清晰,不错不漏,不潦草,防止涂改。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必须一致,否则票据无效,结算凭证不予受理;少数名族地区和外国驻华使馆,金额大写可使用少数名族文字或外国文字。,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5.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正楷或行书: 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 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金额数字书写中使用繁体字的,也应受理。,大写金额后是否加“整”字,大写金额

5、到“元”为止的,加“整”字;到“角”为止的,可以不写“整”字;大写金额到“分”的,后面不加“整”字。,大写金额填写,大写数字应紧跟“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未印有“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字;票据和结算凭证大写金额栏内不得预印固定的“万、仟、佰、拾、元、角、分”字样。,数字中有零时的拼写,按照汉语语言规律、金额数字构成和防止涂改的要求填写:,1)中间有“0”的,要加“零”,如¥1409.50,人民币壹仟肆佰零玖元伍角,数字中有零时的拼写,2)中间有几个“0”的,只写一个“零”, 如¥6007.14,人民币陆仟零柒元壹角肆分,数字中有零时的拼写,3)万位或元位是“0”,如¥16

6、80.32 或数字中间连续几个“0”,万元、元位为“0”,但千位、角位不是“0”,如¥107000.53 大写可以写一个零,也可以不写零,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零叁角贰分人民币壹拾万柒仟元零伍角叁分,数字中有零时的拼写,4)角位是“0”,分位不是“零”,中文大写“元”后应加“零”; 如¥16409.02,人民币壹万陆仟肆佰零玖元零贰分,阿拉伯数字填写,应一个一个填写,不得连笔;金额数字应填到角分,无角分的 应在角和分处写“0”,不得以“”代替;应在小写数字前填写“¥” 。,票据出票日期的填写,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银行不予受理;大写日期未按要求规范填写的,银行可予受理

7、,但由此造成损失的,由出票人自行承担。,票据出票日期的填写,月为1、2、10的,应在前面加“零”;日为19的,应在前面加“零”;日为10、20、30的,应在前面加“零”;,票据出票日期填写,2002/01/15,2010/10/03,贰零零贰年零壹月壹拾伍日贰零壹零年壹拾月零叁日,现金支票填写,第二节 现金管理,一、开户单位使用现金的范围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和讲课费及其他专门丁作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

8、旅费; 7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使用现金结算的起点为 1000 元 。除上述第5、第6项之外,开户单位支付给个人的款项中,支付现金每人一次不得超过 1000元,超过限额部分,根据提款人的要求在指定的银行转为储蓄存款或以支票,银行本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应经开户银行审查后予以支付。,二、现金使用的限额,现金使用的限额:是指为了保证开户单位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允许单位留存现金的最高数额 。确定的原则:原则上以开户单位 35 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核定库存现金限额。边远地区和交通不发达地区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以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15天

9、的日常零星开支 。例外情况: 对没有在银行单独开立账户的附属单位 商业和服务行业的找零备用现金,三、现金收支的基本要求,开户单位现金收人应当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当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单位必须在现金账上如实反映坐支金额,并按月向开户银行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 开户单位对于符合现金使用范围规定,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的,应当写明用途,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

10、核后,予以支付现金。,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生产或者市场急需、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现金的,开户单位应当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开户单位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即白条顶库);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人或支取现金;不准将单位收人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不准保留账外公款(即小金库);不得未经批准坐支现金或者未按开户银行核定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等。银行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将按照规定予以处罚。,四、建立健全现金核算与内部控制,单位负责人负责;良好的现金内部控制:1)现金

11、收支与记账岗位分离;2)合理合法的票据;3)收入及时入账,支出有核准手续;4)控制现金坐支,当日收入及时送村银行;5)按月盘点,账实相符;6)加强现金收支的内部审计。,岗位分工、授权审批制度的运用,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根据单位情况进行岗位轮换。建立严格的授权审批制度,不得超越审批权限。货币资金支付业务程序:支付申请、支付审批、支付复核、办理支付。,岗位分工、授权审批制度的运用,单位对于重要的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和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货

12、币资金。,第三节 银行结算账户,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分类三、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四、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五、基本存款账户六、一般存款账户七、专用存款账户八、临时存款账户九、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十、异地银行结算账户十一、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十二、违反银行账户结算管理制度的处罚,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银行结算账户:指存款人在经办银行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存款人: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其他、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银行: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各类信用合作社。中国人民银行是银行结算账户的监督管理部门。,银行结算账户特点,办理人民币业务V

13、S外币业务办理资金收付业务VS储蓄账户(存本取息,不具备结算功能)活期存款账户VS定期存款账户,2018/1/3,38,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分类,单位银行结算账户 按存款人不同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基本存款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 按用途不同 专用存款账户 临时存款账户 QF专用存款账户,包括个体工商户,本地银行结算账户按开户地不同 异地银行结算账户核准制的情形: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注册资金和增资验资的除外)、预算单位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和QF专用存款账户。 核准类账户才有“开户许可证”,三、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1、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原则。一个单位只能开立一个“基本”户2、自主选择银行

14、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原则3、守法合规原则。4、存款保密原则。除另有规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四、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一) 开立1. 预留签章:单位存款人、个人存款人2. 名称:账户名称、存款人名称、预留银行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名称的一致性 例外:P67三种情况3.注册验资资金或增资验资资金的退还4.信息查询,流程图:核准/备案 1) 基本、临时、预算专用:人行核准制,2) 一般、其他专用 个人:备案制,单位,开户行,人行当地分支行,单位或个人,开户行,人行当地分支行,基本账户开户行,(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 1. 变更的情况: 存款人的名称、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住

15、址 其他资料注意“开户行变更”应办理的手续:撤销开立;而不是直接办理变更手续 2. 变更的期限,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需撤销的情况:一类:主体资格中止 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 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二类: 迁址变更开户行 其他原因 “开户行变更”应办理的手续:撤销开立;而不是直接办理变更手续,撤销的期限: 1) 撤销各类存款账户的期限 资格终止的五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 2) 撤销基本存款账户的期限, 超期未撤销:银行有权停止账户对外支付,五、基本存款账户,定义: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的主办账户。特点: 1)只能开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2)可以支取现金; 3)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工资、奖金、现金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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