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万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年加工1000万只塑料桶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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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试 行)项 目 名 称:年加工 1000 万只塑料桶搬迁项目建 设 单 位:济宁万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盖章)编制日期:2016 年 11 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总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

2、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 年加工 1000 万只塑料桶搬迁项目建设单位 济宁万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姚连军 联系人 张瑞通讯地址 济宁万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13954736663 传真 - 邮政编码 272000建设地点 济宁市高新区接贾路

3、6 号立项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及 代码 C-30 塑料制品业占地面积(平方米) 16000绿化面积(平方米) -总投资(万元) 4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20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5%评价经费(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2016.12工程内容及规模:1、项目概况济宁万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原因,对年加工 1000 万只塑料桶项目进行搬迁,迁址于济宁市高新区接贾路 6 号,在接贾路西侧;原厂区位于高新区接贾路 5 号,在接贾路路东。新厂区是租赁山东山推机械有限公司的山推机械工业园南区,利用现有厂房设施进行修缮。该项目投资 400 万元,搬迁后厂区

4、占地 16000 平方米,其中厂房 5500 平方米。2、产业政策符合性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 21 号令,2013 年 2 月 16 日)中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及产品,属于允许建设项目,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3、与省环保厅 263 号文的符合性分析表 1-1 项目建设与 263 号文符合性一览表原则 具体要求 拟建项目情况 符合 性一、基本原则(一)建设项目立项和环评审批程序1.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必须取得发展改革等项目审批部门的项目建议书批复。2.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可直接申请办拟建项目属于企业投

5、资项目,依据项符合2规定 理。3.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必须取得备案手续。目立项备案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二)建设项目审批的必备条件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意见(鲁环发2007131 号)的有关规定。1.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相关技术规范及环境保护部和省环保厅的有关要求。 2.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符合所在地县级以上生态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3.建设项目所在地必须完成减排任务,建设项目必须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或无主要污染物排放的证明文件。 4.扩、改建项目,建设单位原有项目已落实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污染物达标排放,按期完成治污减排任务。 5

6、.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本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规定;符合所在地济宁市及高新区生态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污染物排放不影响当地治污减排任务的完成;项目选址、选线不在“禁批”和“限批”的范围之内。符合(三)项目建设与规划环评相协调的要求1.实施建设项目环评与规划环评联动机制。2.各类园区必须依法开展规划环评工作,并将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要求作为审批入园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3.行业或园区规划变更应及时履行规划环评手续。4.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必须进入工业园区。5.已建成的上述重点行业项目未进入园区的,应尽快迁入,否则对其改扩建项目不予审批。符合高新区发展规划。符合(四)加强环境风险

7、管理的要求1.所有新、扩、改建设项目,均应在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设置环境风险评价的专题章节。2.环境风险评价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新、扩、改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源识别、环境风险预测、选址及敏感目标、防范措施等如实做出评价,提出科学的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3.凡未按规定进行环境风险评价或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经审查部符合要求的,环保部门不得审批该建设项目。4.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选址必须在依法规划的专门区域内,方可进行相关环评工作。本次评价环境风险评价章节包含项目的环境风险源识别、环境风险预测、选址及敏感目标、防范措施等如实做出评价,提出科学可行的预警监测措

8、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符合(五)建设项目审批的限制性要求1.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坚决杜绝已被淘汰的项目以所谓技术改造、拉动内需为名义上项目。2.对于污染物排放量大,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项目,其环评文件必须在产业规划环评通过后方可本项目属于不属于国家淘汰类和限制类建设项目;不属于污染物符合6进行环评审查工作,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3.对于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没有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的建设项目、没有总量指标的项目一律不批。4.对于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

9、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有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可能污染水体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改建、迁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其他涉及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重要生态功能区的建设项目要从严把握。排放量大,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项目;企业没有既有的减排任务和总量指标;项目建设位置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内等。(六)区域、流域和企业限批要求1.区域限批或从严审批。2.流域限批或从严审批。3.企业从严审批。本项目不属于上述限批范围内。符合1.南水北调核心保护区外延 15 公里之内有污水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

10、不批;15 公里之外有污水排放的建设项目应通过“治、用、保”实现区域污水资源化并做到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有所削减。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废水经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符合2.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涉及重金属排放、危险化学品等对水源地造成严重安全隐患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排放,也不属于涉及危险化学品等对水源地造成严重安全隐患的建设项目。符合3.沿线区域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污染严重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污染严重的的项目。符合(七)南水北调流域的有关要求4.南水北调流域其行政辖区内的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未达到省环保厅确定的年度改善指标的,对增加废水排放及其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新上项目一律不批

11、。符合二、重点行业其它原则(一)涉及重金属排放1.涉及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必须按照国家和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的要求严格把关,必须有市一级区域产业布局规划,重点区域还必须有市一级污染防治规划,其规划必须通过规划环评审批。2.遵循按照“以大代小”、“以新带老”以及新增产能与淘汰产能“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原则,本项目不属于涉及重金属排放项目、高耗水行业项目、石油化工行业项目、印染、染料行业符合7明确具体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的替代来源,并经省环保厅确认指标,实现非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物新增排放量零增长,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减排达到规划目标要求。3.要科学确定涉及重金属排放项目的

12、环境安全防护距离。4.对涉及铅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选址,市、县环保部门应出具预审意见。5.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实行集中处理制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集中处理场应当符合全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收集与处理发展规划和当地工业区设置规划。(二)造纸等高耗水行业造纸行业必须符合省级造纸行业发展规划和规划环评。(三)石油化工行业1.原则上不再审批未列入已颁布行业专项规划且未通过专项规划环评的项目。2.项目涉及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销售、使用和进出口等活动的,在建设单位取得生产或者使用配额许可证前,不得审批其环评文件。3.搬迁项目应对原址进行污染清除和生态恢复。4.不得审批 1,1,1-三氯乙烷、四氯化碳和甲基溴

13、生产装置。(四)印染及染料行业必须实行集中供热和污染物的集中处理。(五)农药行业原则上不再审批未列入“十二五”规划的项目。(六)热电行业1.新建涉煤项目逐步试行煤炭等量替代,火电行业的总量指标实行行业控制,全省统一调配使用。2.项目建设应符合市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编制的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专项规划;在已有热电厂的供热范围内,不重复规划建设企业自备热电厂;除大型石化、化工、钢铁和造纸等企业外,限制为单一企业服务的热电联产项目建设。项目、农药行业项目、以及热电行业项目。5、规划、土地使用符合性本项目建在济宁市高新区接贾路 6 号利用现有厂院(证明文件见附件) ,该项目用地为建设用地,符合

14、高新区城乡规划要求。本项目用地为现有闲置厂院,无需新征用地。不属于限制用地目录 (2012 年本)中规定项目,也不属于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中禁止用地项目;用地符合关于工业建设项目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意见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山东省建设厅 2007 年 6 月 11 日)中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指导思想和原则。5、项目建设地理位置和厂区规划总平面布置本项目建在济宁市高新区接贾路 6 号利用现有厂院,东邻接贾路。该区域水、电、路、8供气、供热、通讯及宽带等各项基础设施完备,地理位置优越,交通、运输便利。 (项目地理位置图后附)本项目占地面积为

15、 16000m2。在原厂区厂房基础上进行必要改造,形成原辅材料暂存区、生产加工制作区、产品存放待发区等。厂区生产区、生活区分离,人流物流分开,工艺流程顺畅合理,整体布局整齐、美观,满足环保、消防、节能和职业安全卫生等方面要求。 (厂区总平面布置后附)6、产品方案:本项目投产后,年加工塑料桶 1000 万只。7、主要生产设备新增主要生产设备见表 1-3。表 1-3 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 名称 型号 数量1 吹塑机 1+1 42 吹塑机 2+2 23 搅拌机 - 34 贴标机 - 25 粉碎机 - 58、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表 1-4 主要原料消耗一览表序 号 原料名称 年消耗量1 PP 塑料颗粒 21

16、90t/a2 色母料(白色、黄色等)40t/aPP 塑料颗粒:由丙烯聚合而制得的一种热塑性树脂。无毒、无味,密度小强度、刚度、硬度耐热性均优于低压聚乙烯,可在 100 度左右使用。具有良好的电性能和高频绝缘性不受湿度影响,但低温时变脆、不耐磨、易老化,适于制作一般机械零件,耐腐蚀零件和绝缘零件。常见的酸、碱有机溶剂对它几乎不起左右,可用于食具。色母料:是使塑料制品着色的一种专用粒料。其根据着色的塑料品种可分为聚烯烃类、ABS 类、PS 类和 AS 类等。色母料是由颜料、分散剂、载体树脂和适量助剂构成。分散剂的主要作用是使颜料充分分散,均匀地分散在载体树脂和基体树脂中,最终获得色泽均匀的塑料制品。用于色母料的载体树脂首先应与被着色树脂具有良好的相容性,其次载体树脂的流动性应大于被着色树脂,以便颜料更好的分散。色母料的组成、颜料的选择和用量取决于被着色塑料的性质,通常用于聚烯烃塑料着色的色母料中颜料的含量为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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