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之性别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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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十講 婚姻家庭之性別法律,壹、民法親屬篇介紹一、妳濃他濃訂昏結昏 性別導論參考素材甜蜜家庭.wma,2,結婚是人生的選項之,3,案例一,法律面訂婚的效力解除婚約的條件(976)損害賠償(977),甲男訂婚,乙女結婚,4,為賭金騙情女會計,甲男訂婚,乙女結婚,甲軍官有婦之夫,乙女未婚,訂婚,丙同事打賭追得到乙女,5萬元代價,判決甲賠償乙30萬元之損失,5,母老虎未婚妻,負心漢老公,訂婚 結婚婚約是自由意志結婚要雙方合意一男一女,每天報告行蹤及交往情形與工廠女職員交談要開除對方不能太晚回家不得變心,6,延伸思考-孫吉祥與李幸育,訂婚?結婚?兩家聲明:孫李已結婚,只是未辦手續而已。法律觀點軍人

2、婚姻條例夫妻財產分配-撫恤金取精生子的合法性性別觀點:取精生子於法不合,孫家人改口。傳宗接代,7,8,同志結婚,甲男 乙男 結婚 結婚 法律面詐欺罪嗎?同志婚姻合法化? 同志結婚影片.avi,9,女兒身男性外表的阿寬,10,美國加州最高法院在97年5月15日,終於承認同性戀婚姻的合法性。結縭數十年的老情侶,對於盼到成為合法枕邊人的這一天,深情相吻。,一句很想許下的承諾,卻費盡千辛萬苦。相愛本來是兩人之間的事,同志婚姻卻一再地成為社會議題。,執子之手,與子偕老,美利堅合眾國憲法第十四條修正案規定,人人應得到同等的法律保護。,11,公開儀式兩個以上證人,書面:結婚證書證人:2人以上登記:雙方當事人

3、向戶政機關為結婚登記,民法982條修改,儀式婚,登記婚,12,如何辦結婚登記,1.結婚證書: 當事人:載明結婚雙方當事人之姓名、出生日期、 身分證字號(護照號碼或居留證號碼)、戶籍 住址(國外居住地址)。 證人:二人以上證人簽名或蓋章、國民身分證字 號(護照號碼或居留證號碼)、戶籍住址(國外居住地址)。 2.身分文件:雙方當事人之身分證、印章、戶口名簿、結婚證書、新式身分證彩色相片各1張。 3.繳交規費:各50元,以換發國民身分證 。,13,性別導論參考素材結婚證書範本.doc 性別導論參考素材結婚證書與契約.doc結婚證書,14,賠了錢財又折兵,一週內結婚,否則女方賠償20萬元不得拒絕男方行

4、房要求沒結婚轎車不辦過戶男方賺錢3000元以上收入需全數交給女方,不得藏私房錢男方不得交任何女友嫖妓婚後要送給女方一棟房子及車子一部婚後每月給女方生活費2萬元及男方之父1.2萬房租給女方不能砸毀傢俱,否則以5倍價錢賠償-,15,登記婚之效力,結婚認定: 儀式婚 以公開儀式為結婚之認定 登記婚 以登記日為結婚之認定證人: 要有證婚之主觀,16,約定子女姓氏:父母書面約定從父姓或母姓( 1059 )變更姓氏:子女未成年前父母書面約定從父姓或母姓, 限一次子女已成年:父母書面同意變更,限一次 (1059- 1059 ),結婚後的性別關係(一),17,申請人應備證件(證明文件須繳驗正本),18,裁判變

5、更姓氏: ( 1059 ) 有下款情形,且有事實足認子女之姓氏對其有不利之影響,父母或子女得請求法院宣告變更子女姓氏:父母離婚父母之方或雙方死亡父母之一方或雙方生死不明滿三年父母之方曾有或現有未盡扶養義 務滿二年,19,非婚生子女姓氏:( 1059-1 )從母姓,經生父認領者,適用婚生子女姓氏之規定。養子女姓氏: ( 1078 ) 從收養者之姓或維持原來之姓。夫妻共同收養,應以書面約定從養父 姓或養母姓或維持原來之姓。二、,20,統計,21,親子關係認定,法律名詞釐清 插入歌曲:我的家庭真可愛 婚生子女: 婚姻關係中受胎而生之子女非婚生子女: 非婚姻關係中受胎而生之子女 引導議題:生父vs.法

6、律上父親? 小組討論:時下藝人流行先有後婚,你的 見解?生下的孩子就是非婚生子女,怎麼辦?,22,婚生(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問題,婚姻關係(受胎期間)之婚生子女關係正常橫跨婚姻婚外情之婚生子女: 親子認定是法定先生之子女如何認祖歸宗?出生登記-提出否認子女之訴-生父認養,23,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問題,1.生母與生父結婚,視為婚生子女2.生父有配偶或其他因素無法與生母結婚 (1)自願認領,經生父認領或撫育視為 婚生子女。生母或該子女得否認之。 (2)強制認領(1067) 生父母同居事實,文書得以證明生父,生 母為生父強制、略誘惑權勢性交。,24,認祖歸宗,法律觀點:受胎期間:乙子女出生日回溯地181

7、天到301天提起確定子女之父之民事訴訟以甲丙為被告,90年5月初,90年9月初,25,婚生否認之訴,26,生父不是親爹-認領無效訴訟,27,終止收養訴訟,法律觀點:親情破綻無法回復,仍在上訴中。終止收養:虐待、重大汙辱、遺棄、故意犯2年以上徒刑、其他重大事由難以維持收養關係。,28,斷絕親子關係,法律觀點:血緣之親子關係無法斷絕HOW?立遺言書:主張乙不得繼承財產立遺囑:乙仍有繼承權,29,照顧孩子爸爸沒責任嗎?,性別觀點:照顧子女是媽媽的權利嗎?法律觀點:公序良俗,指社會一般道德觀念,如性愛契約。,法官判決違約金1元小孩生活費1.5萬/月欠房租等須賠86.5萬,30,結婚後的性別關係(二),

8、夫妻保有本姓 但得以書面約定冠以配偶的姓,向戶政機關登記。(1000條)同居義務(1001條) 但有不能同居之正當理由者,不在此限。協議住所(1002條) 嫁雞隨雞嫁狗隨狗,是過去式。,31,互相守貞(985) 有配偶者不得重婚或不得同時與2人以上結婚。 但988條規定:重婚之雙方當事人因善意且無過失信賴一方前婚姻消滅之兩願離婚登記或離婚確定判決不適用重婚(即後婚有效)。 家事勞動、生活費、自由處分金協議2005年性別圖像.doc日常家務互為代理(1003)家庭生活費分擔:各依其經濟能力、家事勞動分擔 (1003-1)自由處分金協議:家務有價(1018-1),32,齊人之福-釋字第362號(8

9、3/8/29),惟如前婚姻關係已因確定判決而消滅,第三人本於善意且無過失,信賴該判決而與前婚姻之一方相婚者,雖該判決嗣後又經變更,致後婚姻成為重婚,究與一般重婚之情形有異,依信賴保護原則,該後婚姻之效力,仍應予以維持。首開規定未兼顧類此之特殊情況,與憲法保障人民結婚自由權利之意旨未盡相符,應予檢討修正。,33,後婚姻有效-釋字552號(91/12/13),惟婚姻涉及身分關係之變更,攸關公共利益,後婚姻之當事人就前婚姻關係消滅之信賴應有較為嚴格之要求,僅重婚相對人之善意且無過失,尚不足以維持後婚姻之效力,須重婚之雙方當事人均為善意且無過失時,後婚姻之效力始能維持,就此本院釋字第三六二號解釋相關部

10、分,應予補充。,34,民法介紹-婚姻家庭二,妳争我奪離婚兩願離婚 (1)書面(2)兩個以上證人(3)離婚登記判決離婚(1052) (1)重婚(2)通姦(3)不堪同居虐待 (4)婆媳或翁婿不堪共同生活(5)惡意遺棄 (6)殺害對方(7)重大不治之惡疾或精神病 (8)生死不明逾3年(9)處3年以上徒刑或不名 譽的罪被判有期徒刑者(10)重大事由難以 維持婚姻,35,判決離婚,打離婚官司 離婚登記,夫或妻判確定前往生,視為訴訟終結,36,東石婆婆打媳婦,女人為難女人-婆媳,法律面 離婚條件 離婚方式反思 媳婦與女兒角色,37,夜夜歡-判准離婚,法律爭點:不堪同居虐待婚姻以夫妻共同生活為目的(互愛、互

11、重、互諒)配偶性侵害:性交義務需要雙方合意,38,離婚案例,法律觀點 離婚要件 書面 證人 離婚登記 反思:釋字362號 釋字552號,39,抓姦反被告,背景:躲在甲車行李箱直搗香巢法律爭點:通姦罪成立要件 1.有配偶 2.與配偶外之第三人 3.相姦行為之證據性別觀點:乙撤回對甲妨害婚姻之告訴 1.兩女或兩男之訴訟,40,離婚後的性別關係(一),親子關係:子女監護權(1055-1055-2) 協議監護:夫妻協議 法院酌定:(1)未協議或協議不成 (2)協議不利子女 (3)監護人未盡教養保護 原則:被監護人之最佳利益 子女性別、健康、年齡、意願 父母職業、品行、健康、經濟能 力、意願、感情 狀況

12、,41,離婚後的性別關係(二),贍養費及損害賠償之請求(1056-1057) (1)因判決離婚 (2)致有損害或使生活困難 (3)向過失的一方請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1)各自取回其財產 (2)剩餘財產依財產制分配 夫妻財產分配制度.doc,42,反思:你認為婚姻或愛情像什麼?在 婚姻路上當事人應當如何?在什麼 情況下你選擇離婚?離婚時應該考 慮哪些事情?小組討論: 草擬一份離婚協議書,43,醫生家庭-離婚案例-,法律爭點: 1.互告傷害-協議離婚 2.妨害家庭 3.民事離婚判決法律觀點:離婚登記結果:乙女勝訴。 甲丙各判刑4、3個月 甲賠償乙150萬,44,如何離婚有效,法律觀點:1.證人明知

13、當事人有離婚真意2.離婚官司外國之判決無效,離婚之訴 專屬夫妻住所地管轄,45,離婚協議書,意願:載明了雙方的離婚意願財產:註明在婚姻關係中所有的財產子女:指二十歲以下未成年子女監護歸屬子女教養費用的給付子女探視的時間起迄贍養費其他特定的約定等事宜,46,證人與離婚登記,證人 :成年人確實認知雙方離婚意願親自簽名蓋章:每份簽章不得影印或代表簽章Q1:包離婚證人-登記:戶政事務所離婚協議書一式5份戶口名簿及身分證雙方當事人,47,貳、刑法與婚姻(一),妨害性自主章( 221、229-1 ) 強制性交罪: ( 221) 對象:男或女 手段:強暴、脅迫、恐嚇、催眠或其他違反意願 行為:性交(包括既遂、未遂) 處罰:3年以上至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告訴原則:非告訴乃論 對配偶犯此罪者須告訴乃論(229-1 ) 未滿18歲者、配偶間、直系或三等旁系血親犯上 罪須告訴乃論。 法律概念:告訴乃論VS.非告訴乃論,48,火攻硬上弓,法律觀點:夫妻並無違反自由意願而為性 交之義務性別觀點:夫妻權力關係,49,告訴乃論與非告訴乃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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