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计生委赴德国医疗卫生体制考察报告

上传人:自*** 文档编号:26822401 上传时间:2018-01-02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7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卫生计生委赴德国医疗卫生体制考察报告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卫生计生委赴德国医疗卫生体制考察报告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卫生计生委赴德国医疗卫生体制考察报告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卫生计生委赴德国医疗卫生体制考察报告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卫生计生委赴德国医疗卫生体制考察报告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卫生计生委赴德国医疗卫生体制考察报告》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卫生计生委赴德国医疗卫生体制考察报告(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卫生计生委赴德国医疗卫生体制考察报告总的看,德国拥有相对发达和完善的医疗保险体系与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卫生总费用占gdp 的11.5%,保障了民众享有很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20*年,德国人均期望寿命达到了81岁,5 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4,孕产妇死亡率为710 万,均处于世界领先水平。目前 80%的德国民众对国家医疗卫生体制表示满意。中德两国在文化传统、价值观念、社会制度以及卫生国情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但德国作为世界、欧洲大国和发达国家,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改革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对我国具有借鉴意义。一、关于德国医疗保险制度及其改革建立较为健全的全民医疗保险制度,是德国医疗卫生体制中最基本、最重要也最

2、具特色的制度。德国的医保在医疗卫生改革与发展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指挥棒”和“信号灯”作用,德国医改的实质是围绕医保体系改革展开的。1883 年,俾斯麦时期的德国国会颁布了劳动者医疗保险法,建立起世界上第一个法定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经过 130年的运行和不断发展,德国已经形成了包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和医药提供体系的完整高效的医疗保障体制,并经历了多次世界经济危机、两次世界大战和两德统一等重大考验,基本解决了德国人民的疾病保障问题,提高了生活质量,促进了社会稳定和谐。 一)医保管理体制和架构德国在医疗保险制度的管理上建立了一套既相互制衡又相互配合的精巧机制(见附图)。在联邦层面主要涉及卫生部、医保局

3、、联邦联合委员会(gba)、联邦医保最高联合会以及医保经办机构等五个方面。1、联邦卫生部。卫生部在医保方面的职责主要有3 项:一是向联邦议会和联邦参议院提出立法建议,拟订法律草案。二是制订和完善相关政策。三是实施行业监管。联邦卫生部“掌舵而不划桨”,具体的专业性、审批性以及经办性工作一般由相应的其他机构承担。 2、联邦医保局。作为政府独立部门,其主要职责,一是负责医保基金的归集与再分配。二是负责医保基金的风险调节和运行监管。联邦医保局在业务上接受联邦卫生部的行业监督。3、联邦联合委员会(gba)。gba是德国医疗卫生行业最重要的社会组织,主要负责制定法定医疗保险报销目录以及门诊医疗服务技术标准

4、等。医院、门诊和住院医师(包括牙医等)、医保等行业组织都是 gba成员单位。gba作出的决策或决定,有关各方面必须遵守。gba制定的重大政策需报卫生部审查。卫生部主要进行合法性审查(审查是否符合联邦法律和医疗卫生行为基本准则方面的要求),不审查具体的专业内容。gba决策通过全体委员会议按照简单多数投票表决,作出决定。委员会议由 13 名委员组成,其中医保经办机构代表 5人,医师代表5 人(门诊医师 2人,住院医师2 人,牙医 1人,其中住院医师代表含医院管理者),均由各自的行业组织选举产生;社会贤达等中立代表 3人,由卫生部审查决定人选;委员任期 6年。全体委员会议向媒体和社会公开,患者代表也

5、可参加会议,但没有表决权。gba下设9 个部门,有专职工作人员约 150人。gba 运行经费来源于医保经费,年均约为 3000 万欧元,一半用于专职人员的工资,一半用于委托外包研究论证服务。这种运作方式基本杜绝了医保目录制定等方面的贪腐和寻租行为。4、联邦医保最高联合会。主要负责制定具体的医保管理政策,对医保经办机构实施具体监督管理,与医疗和药品服务涉及的利益方谈判价格,参与 gba的决策,反映行业诉求和争取行业利益。 5、医保经办机构。主要负责经办事务,属非营利性机构,相互之间存在竞争关系,根据市场法则优胜劣汰。近年来,德国允许投保人自由调换医保经办机构。通过竞争与合并,全国医保经办机构从

6、1994年的 1221 家减少到目前的131 家。医保经办机构运行经费从医保基金中支付,提取比例最多可达5%,但不能营利;有结余时,可对投保人返还部分保费或给予适当优惠;亏损时,可以向投保人追缴保费,但医保经办机构出于竞争考虑很少这样做。医保经办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任何人投保,不得经办私人医疗保险,也不得充当“掮客”,把投保人以任何形式介绍给其他的保险机构。目前,德国最大的医保经办机构(aok)市场占有率约三分之一,有11家分公司,近5.5 万名员工,设立了 1250 个地区服务中心,而最小的医保经办机构投保人不到10万人。政府鼓励经办机构兼并、重组,预计机构数目还将进一步减少。在内部治理上

7、,医保经办机构设立管理委员会和理事会,管委会由雇主、雇员以及投保人代表组成,主席由中立人士担任,任期 4年。管委会协商研究机构预算、制定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以及选举理事等重大事宜,按简单多数的原则作出决策。理事会负责执行管理委员会的决策,成员属于医保经办机构专职人员。医生、医院等行业自治组织也参与医保管理相关工作。这些组织分别代表相关利益群体,在联邦卫生部的宏观管理和政府提供的平台上就医疗保险制度具体内容进行协商,促进制度不断完善。二)医保制度设计德国医疗保险制度主要分为法定医疗保险和私人医疗保险(商业保险),两者相互补充。其中,法定医疗保险为主干,强制性要求雇员参加,覆盖全国91.5%的人群;

8、私人医疗保险覆盖 8%左右的人群,主要是自由职业者和收入比较高的人参加,公务员因历史沿革等原因也参加私人医疗保险。按照德国法律规定,医保基金征缴上体现共济性,年收入低于53550 欧元以下的雇员必须参加法定医疗保险,超过这一收入标准的,可自主选择参加法定医疗保险或私人医疗保险。法定医疗保险实行与个人经济收入水平相挂钩的缴费机制,总的缴费比例是 15.5%,大体上由雇主和雇员各缴一半。法定医疗保险人均筹资约2200欧元(约合人民币17030 元)。家庭中有工作的人按规定缴费参保,没有收入来源的家属可以联保,“一人投保,全家受益”,所需经费由政府财政补助,目前财政专项补助每年达到104 亿欧元。退

9、休和失业人员个人继续缴费,雇主缴费部分分别从养老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201X 年起,医保改革建立了不同人群间的医保基金风险调节机制,医保经办机构收取医保资金后统一上缴到联邦医保局,由医保局根据风险平衡计算后将资金再分配给各医保经办机构。对于小于20人的企业,当其雇员因病假或产假误工时,医保经办机构可返还部分保费,为小企业减负。三)医保支付制度改革2003年起,德国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对法定医疗保险推行drgs(按疾病诊断相关组付费)支付制度改革,这是德国医改的重要内容。drgs 将医院从按日付费改为按病种付费,目前制定了1000多个病种的给付方式和编码分类,并把每一病种分成不同的等级,明

10、确不同的费用给付标准,按统一的固定费率支付,这就从实质上规定了医疗服务的具体价格。因此德国 drgs 不仅是一项支付方式,也是医院运营成本的定价依据和标准,这项制度至今还在不断发展完善,并已经在控制费用增长、缩短平均住院日以及加快病床周转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德国平均住院日已从 1991 年的 14 天下降到现在的8 天左右,避免了类似美国医疗费用增长过快(约占 gdp17%)而难以为继的困扰。四)医保支付待遇投保人无论缴费多少,获得的法定医疗保险待遇都是相同的,医保目录内的服务几近,个人需要缴纳的费用主要有:每天缴纳10欧元的床位费(每年最多缴纳 28 天),以及少量药品费用等,医保目录以外

11、的项目由个人负担。五)医保地位和作用医保在德国的医疗卫生体制中处于枢纽地位,带动了医疗、医药、医师等各方面的改革与完善,发挥着基础性作用。医保经办机构在竞争中有活力、有动力,主动对医师、医院和零售药店等“保险签约对象”运用信息化等手段实时监控,对违规行为按照规定予以处罚,引导和规范其行为。同时,医保经办机构还积极在偏远地区配置医务人员,提供移动和远程式医疗卫生服务,改善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以争取和吸引更多的投保人。 二、关于德国的卫生服务体系和公立医院改革多年来,德国加强医保、医院、医师与医药的管理和协作,逐步构建了分工明确、功能协作、资源整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同时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12、,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效率、质量和水平。一)科学制定和强力实施医疗卫生规划德国对医疗卫生资源宏观管理有严格的区域规划,政府医疗资源规划具有很强的权威性和约束力。公立医院和大部分私人医院是在政府规划下设立的,受相关法律规制,确保医疗服务设施的合理布局。医院若没有按照规划设立,法定医疗保险不予签订支付合同。医师开设诊所必须遵循规划,其准入由州医师行业组织负责审批,审批实行规划限额制,额满后新申请人员必须候缺,待有缺额时才能批准设立新诊所。比较而言,我国基层诊所的设置放得比德国“宽”得多,发展潜力比较大,且卫生规划的权威性不如德国。二)医疗机构分工明确德国医疗服务体系按功能大致划分为四类,各自的业务

13、范围和分工比较明确。一是私人诊所,由开业医生自己筹资建立,大部分为全科医生,主要负责一般门诊检查、咨询等,通过提供医疗服务获得收入。私人诊所不提供住院服务,但允许借用医院的手术室和设备实施适宜的手术。我们考察的 mvz社区门诊服务中心就属于此类。二是医院,主要负责提供各种形式的住院治疗服务,除急诊外,不提供门诊服务,教学医院因研究和教学目的才设有门诊。三是康复机构,负责医院治疗后的康复。四是护理机构,负责老年人以及残疾人的护理。目前,德国有约44%的医生独立开业,48%的医生受雇于医院。德国医院主要分为三类:一是公立医院,由政府和社会团体或社会保险机构提供资金开办,500 张床位以上的大型综合

14、性医院主要是公立医院。二是私立非营利性医院,由宗教或慈善团体和各种基金会捐资兴建,床位规模主要集中在 200到 500张之间。三是私立营利性医院,床位规模不超过 100张。在上述机构中,非营利性医院约占 23,公立以及私立非营利性、营利性医院各占13。 近年来,德国康复医院床位数占比相应提高,老年护理和长期保健机构的床位数占比快速增长,新增资源主要来源于社会投资。 三)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一是改革公立医院的管理体制。在公立医院实行自主化和法人化改革,使其逐步成为独立法人,采取董事会(理事会)下的院长负责制。德国夏洛特医院是欧洲最大的公立医院,建院已有300 多年,在东西柏林统一后重组,现有病床 3

15、011 张,年住院病人13万多,在董事会领导下,管理层得到比较充分的授权,同时受到监事会等有力的制约和监督。二是加强精细化管理。德国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通过流程优化、财务成本控制、标准化管理等手段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同时重视运用信息化以及绩效体系评价、支付体系等多种手段强化管理。三是保证医师良好的待遇。德国公立医院医师工资是比较稳定的,由医师行业公会和雇主谈判确定医生工资,主治医以上级别的医生收入明显高于一般住院医生,年均约为 9.5-9.8万欧元,为社会平均工资的3-4 倍左右。个人开业医师根据自身服务质量和数量等获得相应的报酬,一般要高于在医院工作的医师。医院内部建立了较为复杂细化的激励

16、考核机制。四是在医疗纠纷处理上,医院和医生都必须参加医疗责任险。一旦发生医疗事故,由医师行业组织负责鉴定仲裁,由保险公司负责相应的理赔工作。五是完善补偿机制。对医院实行医保和政府投入为主的“双重补偿”:医院的基建和设备投资、教育、科研等费用来源于财政,而医院的日常运营经费则来自于医保。夏洛特医院年收入约为13亿欧元,其中来源于医保 8亿欧元,约占61.5%,政府补助人员培训、教育和科研约 2亿欧元,约占15.4%,政府补助基建和设备费用6亿欧元,约占20%,其他收入0.4 亿欧元,约占3.1%。六是注重控制药品费用增长。对每个药品都规定了基础价,如属专利药,可以在基础价上进行一定的加价。但是,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专利药确有新的疗效,否则在一年后价格要回到基础价。gba 内设专门部门,负责药物疗效性有关研究,同时也委托独立的第三方开展药物经济学研究。 四)规范医师管理和培训联邦和各州的医师行业组织是医师管理的自治机构,负责对医师的注册、登记、规范化培训以及继续教育等方面的具体实施工作。医学生在6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总结/报告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