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争议、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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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八章 争议、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教学要求与目的:使学生了解争议、索赔、不可抗力、仲裁的含义、相关规则、实务操作等基本内容。教学重点:索赔、仲裁、不可抗力教学难点:仲裁的法律后果不可抗力的判断及法律后果,第一节 争 议(Disputes),一、争议的含义争议是指交易的一方认为另一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而引起的纠纷。争议的主要内容:是否构成违约;对违约的事实有争议;对违约的责任和后果有不同的看法。,二、引发争议的原因(一)卖方的责任1.不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或不交货;2.所交货物的品质、规格、数量、包装等与合同(或信用证)规定不符;3.提供单据种类不齐、份数不足;4.其他不

2、符合合同的行为致使买方受到损失。,(二)买方的责任 1. 不按期开证或不开证; 2.不付款赎单,无理拒收货物; 3.在FOB下,不按时派船或签订运输合同; 4.其他不符合合同的行为致使卖方受到损失。(三)买卖双方均负有的责任如合同条款规定不明确,以至于买卖双方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或解释不一致,造成一方违约,引起纠纷。此外,从违约性质看争议产生的原因:一是当事人一方的故意行为导致违约,二是当事人一方的疏忽、过失或业务生疏而导致的。,三、争议的解决办法,(一)协商(Negotiation) (二)调解(Conciliation)(三)仲裁(Arbitration)(四)诉讼(Litigation),商

3、品检验,不可抗力,仲裁,争议的预防与处理,第二节 索赔(Claim),一、违约及法律后果违约是指买卖双方之中任何一方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合同中规定义务的行为。索赔是指受损方向违约方提出损害赔偿的要求。英国货物买卖法将违约分为违反要件和违反担保。美国统一商法典将违约分为重大违约和轻微违约。公约把违约分为根本性违约和非根本性违约。,二、公约对违约的解释,根本性违约 后果:撤消合同,并要求损害赔偿非根本性违约后果:不能撤消合同,但可要求损害赔偿注意:对违约性质的判断着重于违反合同所造成损失的程度。,三、索赔对象(一)向买、卖方索赔,当一方当事人违反买卖合同规定时,受损方可依据买卖合同规定和违约事实

4、提出索赔。 属于卖方违约的,主要是交货的时间、品质、数量、包装等不符合合同的规定; 属于买方违约的,主要是不按时接货、付款、办理租船订舱等。,(二)向承运人索赔 它是以运输合同(或契约)为基础的,当一方当事人违反运输合同(或契约)规定时,受损人可以依据运输合同(或契约)规定和违约事实提出索赔。如收货人持有清洁提单而收到的货物发生残损短缺,这与发货人(卖方)无关,收货人只能凭运输合同(或契约)向承运人索赔。,(三)向保险人索赔 它是以保险合同为基础的,当发生保险合同承保范围内的风险并由此造成损失,被保险人可向保险公司索赔。例如,按CIP条件成交的货物,在运输途中遭遇暴雨而水浸损坏。由于投保了水渍

5、险,买方可凭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索赔。,四、索赔条款内容(一)异议与索赔条款,索赔依据,索赔期限,索赔金额,索赔办法,1、索赔依据:一般为检验证书A 法律依据:买卖合同和适用的法律规定。B 事实依据:违约的事实,情节及其书面证明。,2、索赔期限 是指受损害的一方有权向违约方提出索赔的期限。 (1)约定索赔期限:货物到达目的港卸离海轮后天起算;货物到达买方营业处或用户所在地后天起算;货物经检验后天起算。 (2)法定索赔期限:易变质货物30天至45天或更短。,3、索赔金额4、索赔的处理办法关于索赔的金额和处理办法,因为事先无法预测违约的后果,因此,合同中不做具体规定,一般只做笼统规定,如整修、换货、

6、退货、还款等。 一般只做笼统规定。,(二)罚金或违约金条款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因未履行合同义务而向对方支付的约定金额以补偿对方的损失,又称违约金。一般适用于迟延交货、延期接货、拖延开立L/C、拖延付款等,并不以造成损失为前提。数额以约定为主。,案例1,某公司以CFR出口一批小五金工具,合同规定货到目的港后30天内检验,买方有权凭检验结果提出索赔。我公司按期发货,德国客户也按期凭单支付了货款。可半年后,我公司收到了德国客户的索赔文件,声称小五金工具有70已经锈损并附有德国内地的某检验机构的检验证书。对德国客户的索赔要求,我方应如何处理?,分析:,1、我公司可以拒赔,因为超过了索赔期限。2、德国

7、客户索赔理由不尽合理。索赔文件无法证明锈损是在装船前发生的还是在装船后发生的,CFR风险的划分界限是装运港。3、德国客户提出的索赔依据不合要求。,贸易合同中的索赔条款举例,例:买方对于装运货物的任何异议,必须于货物抵运目的港30天内提出,并须提供卖方认可的公证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如果货物已经加工,买方即丧失索赔权利。属于保险公司或轮船公司责任范围的索赔,卖方不予受理。索赔期限一经约定,索赔就须在期限内提出,逾期则索赔无效。,第三节 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一、不可抗力的含义不可抗力又称人力不可抗拒,是指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后,不是由于合同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

8、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发生意外事故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推迟履行合同。是免责条款。即当发生不可抗力时,另一方不能要求损失赔偿的条款。,意外事故,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无法克服,适当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不可抗力,案例1:有一份合同,印度A公司向美国B公司出口一批黄麻。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印度政府宣布对黄麻实行出口许可证和配额制度。A公司因无法取得出口许可证而无法向美国B公司出口黄麻,遂以不可抗力为由主张解除合同。问:印度公司能否主张这种权利?为什么?,分析:印度A公司可以以不可抗力为由主张解除合同。 根据公约有关规定,合同一方当事

9、人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按合同条件履行合同,该当事人可免除违约的责任。 因为印度政府在买卖双方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宣布对黄麻实行出口许可证制度和配额制度,A公司无法取得出口黄麻的许可证即无法向日本B公司出口黄麻,这属于不可抗力事故。故印度A公司可以以不可抗力为由主张解除合同。,案例2:广州伞厂与意大利客户签订了雨伞出口合同。买方开来的信用证规定,8月份装运交货。不料,7月初该伞厂仓库失火,成品、半成品全部烧毁,以致无法交货。请问:卖方可否援引不可抗力条款要求免交货物?,解析:该伞厂的火灾由自然原因引起的,失火是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控制和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属于不可抗力。因此,卖方可

10、以以不可抗力条款免交货物。,二、不可抗力事故的特点,1、必须发生在合同签订以后。2、不是因为合同当事人自身的过失或疏忽导致。3、是合同当事人不能控制、不能预见、无法避免。注意:区分商业风险和不可抗力事故。根据国际贸易惯例的解释:货价、运价的变动、汇率的变动等不属于不可抗力,是正常的商业风险。,三、不可抗力事故产生原因,自然原因:如地震、洪水、飓风、寒流、火山爆发、大雪、火灾、冰灾、暴风雨等。社会原因:如战争、罢工、骚乱、政府禁令、封锁等。但应注意的是,并非所有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事件都属于不可抗力事件。,我某进口企业按FOB条件向欧洲某厂商订购一批货物。当我方派船前往西欧指定港口接货时,正

11、值埃及与以色列发生战争,埃及被迫关闭苏伊士运河。我所派轮船只得绕道南非好望角航行,由于绕道而增加航程,致使船只延迟到达装货港口。欧洲厂商要求我方赔偿因接货船只迟到而造成的仓租和利息,我方拒绝了对方要求,因此引起争议。,问题:请问欧洲厂商的要求合理?为什么?,案 例,欧洲厂商的要求不合理。因为我方所派船只迟到,是由于战争造成,这属于社会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是法定免责事项,对欧洲厂商提出的赔偿要求,我方可不予理睬。,分 析,四、法律后果及处理原则,免除合同,延期履行合同,某年,我国A公司与英国B公司成交小麦 100公吨每公吨CFR London 400英镑,总金额为 40000英镑,交货期为当年5

12、月9月份。签约后,A公司购货地发生水灾,于是我方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免除交货责任。但对方回电拒绝。,案 例,问题:我方要求以不可抗力免除交货的理 由是否充分?,不可抗力事由发生后,带来两种后果,解除合同与延迟履行。本例中,合同中小麦并非特定产地产品,某一产地发生水灾可以从其它产地调集,所以A无法要求免除交货义务。,分析,五、不可抗力事件的通知,按照国际惯例,当发生不可抗力影响合同履行时,当事人要取得免责的权利,必须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通知中提出处理的意见,对此,公约第79条第4款明确规定:,不履行义务的一方必须将障碍及其对他履行义务能力的影响通知另一方。如果该项通知在不履行义务的一方已知道或理

13、应知道此一障碍后一段合理时间内仍未为另一方收到,则他对由于另一方未收到通知而造成的损害应负赔偿责任,六、 不可抗力的证明,国际贸易中,当一方援引不可抗力要求免责时,都必须向对方提交证明文件,作为发生不可抗力的证据。,国外,一般由当地的商会或合法的公证机构出具,我国,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设在口岸的分会出具。,第四节 仲裁(arbitration),有贸易,就必然会有争端,有争端就需要寻求解决的方法。,在国际货物买卖中,通过仲裁解决争议,是一种主要的争议解决方式。,争议解决的形式,友好协商,调解,仲裁,诉讼,一、仲裁的含义及特点,(一)含义:仲裁是指买卖双方在争议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买卖双方

14、自愿将争议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方予以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的一种争议处理方法。,(二)特点: 1.仲裁属于民事行为。 2.任何仲裁机构不受理没有仲裁协议的案件。 3.程序简单,处理迅速,费用低廉,专业权威性强。 4. 一裁终局,仲裁裁决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二、仲裁协议的形式和作用(一)形式:争议发生前后订立(二)作用,1、争议以仲裁解决,不得起诉 2、排除法院管辖权 3、仲裁机构取得管辖权,三、仲裁程序,(一)提出仲裁申请(二)组织仲裁院(三)审理案件,1、开庭审理 2、 调解; 3、 收集证据;4、 保全措施的裁定,(四)作出裁决:最终裁决(终局性的) (五)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关于

15、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最重要的国际公约是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简称1958年纽约公约),我国于1987年加入该公约。,四、仲裁条款的内容(一)仲裁地点: 通常有:本国/对方国家/第三国(二)仲裁机构:临时机构和常设机构(三)仲裁规则(四)仲裁裁决的效力:终局性的 (如向法院提出异议,仅限于程序方面)若败诉方不执行裁决,仲裁机构不能强制执行,但胜诉方有权向有关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强制执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五)费用承担注:仲裁条款一定要具体。,贸易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例:“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北京中

16、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本章小结】,1.引发争议的原因及争议的解决方法。2.根据公约规定,违约按性质和程度区分为根本性违约和非根本性违约两类。3.根据索赔对象的不同,索赔可以分为买卖索赔、运输索赔、保险索赔。4.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索赔条款有两种规定办法:一种是异议和索赔条款,另一种是罚金条款。5.不可抗力事件的认定及其法律后果。6.仲裁协议的形式与仲裁协议的作用。,【思考题】,1.国际贸易中引发争议的原因有几种情况?2.如何认定不可抗力事件?如何处理不可抗力事件?3.举例说明什么是根本性违约和非根本性违约?4.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异议和索赔条款一般包括哪些内容?5.为什么买卖双方对确定仲裁地点是非常重视的?6.什么是国际经济贸易仲裁?仲裁协议有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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