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基层民主法治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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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推进基层民主法治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构建和谐稳定社会环境,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实现党的执政任务的要求。构建了基层的和谐稳定,整个社会环境就能全面地实现和谐稳定。胡锦涛总书记在去年专题研讨班上强调,要深刻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扎扎实实做好工作,大力促进社会和谐团结。广东省委九届五次全会也提出了建设法治社会、和谐广东的目标。构建和谐稳定社会必须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制化。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才能把基层和谐稳定的社会关系牢固地建立在民

2、主法治的基础之上。一、加强基层的社会服务工作,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基层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同整个和谐稳定社会大环境一样,也应是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环境,它是人们孜孜以求的目标。加强公共服务职能,依法治理、依法行政,为全社会服务,是建设和谐稳定社会环境的要求。政府在城市街道派出的行政管理机构要加强社会管理职能,承担起对基层社会自身无法处理和难以解决好的社会事务加以有效管理的职责,承担起为基层社会服务的职责,做好社会服务工作。它对社会的行政管理,既是一种管理职能,也是一种服务职能,它对此承担着不可推卸的职责。因此,基层行政管理工作既要加强社会

3、管理功能,更要强化公共服务职能,为社会服务,- 2 -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一)加强基层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征程上,基层的社会环境已得到很大改善,但在社会关系处理上仍然遇到许多矛盾和问题。对这些矛盾和问题,只有在民主法制的轨道上,依靠完备的法律体系,维护良好的法治环境,才能妥善加以处理解决。这些社会矛盾得到合理调整、社会问题得到妥善处理,社会成员就可能和睦相处,社会关系就可能和谐畅顺。反之,如果矛盾和纠纷调处不当,社会成员则必然冲突频发,社会关系必然扭曲动荡。实践证明,和谐稳定社会环境绝不会自发地生成,不会自然而然地实现。构建基层的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4、必须推进依法治理,加强基层社会矛盾和社会纠纷的调处工作。首先,要建设好基层调解机构。建立法律法规确定的调解机构,它应扎根于基层,为解决基层的矛盾纠纷服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日益发展情况下,人与人、人与组织、组织与组织之间的关系必然增多,发生在基层的这些关系和矛盾也必然增多。而当前有多种调解处理的形式和处理的部门,如仲裁调解、邻里调解、司法调解等,属于专门专业的或自发性质的调解处理。如果在城市的街道或农村的乡镇,设立法定的、有权威有效力的调解机构,负责调处当地发生的矛盾和纠纷,就可以在基层统一调处发生在基层的问题,成为我们各类调处的基础。我以为,以街道司法所作为基层的法定调解机构,把调解发生在基

5、层的邻里纠纷、民事纠纷、群众的一般性矛盾等作为其一项基本工作任务。- 3 -其次,要明确基层调解机构的职责。制定相应法律法规,授予基层调解机构工作职能和工作责任。对发生的纠纷和矛盾及时有效进行化解,防止矛盾激化和转化;对存在的纠纷和矛盾苗头采取措施,积极预防。通过预防和解决发生在基层的社会纠纷,化解社会矛盾,稳定社会秩序,是基层调解机构的法定基本职责。要从程序上加以规范,建立调处的原则、方法、法律责任,制订工作细则,为调解工作确定具体的操作法则。再次,要赋予基层调解机构工作的手段和措施。保障调解的效力,须以法律加以确认,确保达成的调解须遵守和执行。对调解的执行和实施,要有相应的强制或救济,以保

6、障调解的效果。要给予一定的调解工作手段,必要的调解保障措施,以发挥调解的作用。(二)加强基层的社会治安防范工作。基层的治安稳定、安宁有序,牵涉千家万户,有了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才能有和谐的社会环境。邓小平同志曾指出:“中国的问题,压倒一切的是需要稳定。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都搞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掉。 ”维护基层社会治安的秩序,最重要的是依照法律法规,推进基层治安防范工作,保障基层的稳定。在城市化程度越来越高的情形下,在城市的街道、社区、里巷、住宅小区,还有诸多影响稳定的治安问题,如入屋盗窃,街头抢夺、抢劫和盗窃等常见多发性犯罪,以及打架斗殴、伤害和欺诈、诈骗行为等。虽经多年打击,违法犯罪

7、行为仍难以遏制,严重影响基层社会的稳定。构建基层和谐稳定社会环境,不能不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不能不建设基层治安防范- 4 -经常性机制。一是要建立基层治安防范法律规范。以“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制定基层治安防范法规,明确治安防范的机制,治安防范的措施和办法,治安防范的责任。做到基层治安防范有法可依,有法须执行,形成基层治安防范网络,造就治安防范经常性机制,确实地保证维护基层稳定法律措施的落实,确保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二是建设法定的治安防范群众组织。打击和防范违法犯罪行为,离不开公安政法力量的建设,加大打防力度;但更重要的是建设好群防群治组织,形成基层群众参与的治安综合治理力量,有效地

8、遏制违法犯罪行为,创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首先,在城市应着重抓好街道的综治组织建设,包括社区的综治组织建设。街道基层要设有综合治理机构,还要组建经常性、常设的综治管理队伍,赋予明确的分工、职责,承担基层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其次,要通过法律规范,授予街道等基层综合治理组织以明确的职权、职能。在街道等基层组织,要承担综合治理责任时,也应赋予它一定的综合治理管理职权。在城区,尤其是城乡结合部,治安、流动人口、消防、出租屋、违法经营等管理问题突出,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难以经常覆盖到整个区域,必须依靠基层综合治理组织行使管理权。因此,划分职能部门和街道基层组织的管理权限,有分工有配合地开展工作,使街道基层综

9、合治理组织有权有责,作为政府派出机构行使治安综合管理职能,因而有效地管理好所辖地区。- 5 -三是探索构建和谐稳定基层社区的工作新思路。要建立经常性的治安防控机制,社区治安防范新体系,可试行在城区分片小区式的物业管理制度,把分散失管的住宅楼宇,组织起来,变为小区物业式的管理,把小区内的治安、消防、人口、物业等进行综合管理,保障基层治安稳定。当前,要理顺街道基层组织与物业公司的关系,在城乡结合部,还要理顺与原村办经济联社等组织的关系,确实地把基层社会的稳定工作做好。二、加强基层的民主法治建设,构建民主平等的社会氛围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依法治理,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内容。我们要不断努力加强基层组织的

10、建设,改进基层的各项管理工作,更要在基层建立公平、公开的民主制度,完善基层人大工作制度和群众选举制度,倾听群众意见,改善干群之间沟通的渠道,构建基层民主平等的政治氛围。(一)积极完善社区居委会的民主自治制度。在城市,居民委员会是主要的基层自治组织制度。它具有基层性、群众性、自治性的特点,是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一种组织形式。通过人民群众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直接参与民主管理,实现基层社会生活民主化。按照宪法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城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它不是国家行政机关,也不是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当前,居委会普遍存在职能混淆,自治功能薄弱,负担过重,实际上成了在基层

11、替政府办事、完成行政工作的机构。为完善基层的民主制度,应逐步进行“议行分设”的改革,- 6 -把政府的行政职能从居委会中完全剥离出来,居委会只成为基层的议事机构,对基层的公共事务、公益事业和居民权益,进行商议、监督和跟进,而社会治安、环境卫生、计划生育等社区行政事务须由基层行政机构去办理。理顺基层行政管理机构和社区居委会的关系,使他们二者摆脱历史上存在过的上下级隶属关系,形成一种双向依靠的指导与被指导关系。社区居民会议是社区的议事机构,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决定涉及基层社区的重要事项;社区居委会经商议和决定的具体事项由基层行政部门去实施,并对实施情况予以监督。(二)增设城区人大常委会的街道工作机构

12、。城市的街道是一个较完整的小社会,涉及人民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街道承担着多种行政职能,城市管理、社区建设、社会治安、优抚救济、计划生育、文化卫生、公共服务等等,都属于街道办事处的工作日程。城市管理专业化的发展和职能部门工作重心下移,政府职能部门和法院、检察院都在街道设立了基层派出机构,如工商所、城管中队、司法所、派出所、刑侦中队、法庭、检察室等。随着基层工作的发展,职能部门派驻基层的工作机构也将更完备和完善。面对城市发展的新情况,城区人大常委会面临如何更好地行使对基层行政执法和法院检察院派出机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的新问题。鉴于“一府两院”的基层派驻机构更广泛地行使权力、实施管理和执行法律法规,城

13、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职责理应行使到基层,要将监督工作的视野向基层延伸,促进“一府两院”驻基层的机构依法行政,公- 7 -正司法,廉洁奉公,高效工作。一要适应形势适时设置人大常委会的基层工作机构。基层的行政管理和执法活动,更直接面对群众,更直接涉及群众的权益。对基层行政管理和执法工作的情况,人大常委会有权有责进行监督。既监督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法院检察院的工作和执法情况,也要监督其设在基层的机构的工作和执法情况。城区人大常委会在街道设立了工作机构,便有了基层直接议事、监督的专门机构,它的工作体现了基层群众的意见和意愿。人民群众可以把意见和建议直接向基层的人大代表及其工作机构表达,城区人大常委会

14、的各项职责和工作也可以通过其基层工作机构直接去履行,基层行政管理和执法活动得到直接监督,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可望得到切实的保障。二要制定法规和工作制度。城区人大常委会在基层设置工作机构,必须要有法规确定,规范城市街道工作机构的名称、职责、工作任务,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保障工作机构的法律地位。因此,地方人大应就基层人大工作机构制定条例,从法规上明确其地位和任务。另外,基层人大工作机构要制定自身的工作规则和制度,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制定相应的工作规则 、 联系代表的办法 、内部规章制度等制度,认真组织实施。基层人大工作机构的设立可以为人大代表在人大闭会期间充分行使代表职务搭建了平台,能够随时对街道行

15、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开展支持与监督的工作,能够利用代表的权利,具体地指导社区的民主和法制建设,宣传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有关的政策法规,- 8 -同时能够收集基层群众中反映的意见和问题,形成代表的建议、批评、意见或议案,切实发挥对街道政务的推动作用和监督作用。(三)规范基层群众直接选举的制度。基层群众的直接选举主要是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和基层人民代表的选举。居委会、村委会的成员和区、县、乡、镇的人民代表由群众直接选举产生,是人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利的一个重要形式。现行法律规定的选举程序和办法已明确了须实行普遍选举、保障平等选举、采取秘密投票、坚持差额选举、保障选举权等内容。这些规定和办法有利于充分

16、发扬民主,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增强他们参选意识,但由于我们实行基层直接选举的时间还不长,许多地方尚未完善,随着我们政治文明的发展,须完善基层群众直接选举的制度。一是进一步坚持依法选举的原则。要制定城市居民委员会的选举法规和完善农村村民委员会的选举法规,制定配套的选举细则,对基层选举的具体程序、原则,对候选人确定和差额的规定等作出具体规定。二是进一步坚持发扬民主的原则,逐步扩大居委会、村委会的直选范围。选择进行直选或只进行户代表、居民代表选举时,不应由行政指定,而应由代表会议确定并公布,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三是进一步坚持法律监督的原则,对用非法手段破坏选举或妨碍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票、对控告检举进行压制报复等行为,应依法查处。四是进一步规范竞选活动,明确开展竞选的时间、地点、形式和限制,防止以威胁、贿赂等违法方式竞选。候选人可与选民群众见面,提出竞选职位的意见,回- 9 -答群众的问题,进行竞选演说,公布竞选的材料。民主法治追求的目标是社会和谐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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