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政法英杰系统精讲班刑诉-袁家德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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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华考资网 咨询电话: 010-57295288第一章 刑事诉讼法概述一、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法的概念二、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 (宏观上理解)1、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 “尊重与保障人权”写进新刑诉法第二条,作为基本任务之一)2、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3、刑事诉讼效率(新法突出表现:扩大了简易程序的范围、建立刑事和解制度)三、刑事诉讼的基本范畴1、刑事诉讼目的2、刑事诉讼职能3、刑事诉讼构造4、刑事诉讼阶段5、刑事诉讼主体第二章 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一、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1、公安机关: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2、检察机关:检察、批准逮捕、自侦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审查起诉)3

2、、法院:审判 ( 唯一主体 ) 注意 :侦查权的主体及侦查范围(尤其军队保卫部门、监狱)二、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检察权原则1、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关于权力机关、执政党)2、行使要依法三、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原则1、立案监督(要求说明不立案的理由;认为理由不成立的,要求立案,公安机关应当立案)2、侦查监督(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中的监督)3、审判监督(对庭审违法行为;对裁判)4、执行监督(注意新法增加的关于监外执行的监督规定)四、审判公开原则( 注意与修改前的区别 )1、国家秘密案件(区分危害国家安全类案件)2、个人隐私案件3、未成年人案件( a. 不再区分两

3、个阶段; b. 但增加例外性规定: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 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 ! 当事人提出申请的确属商业秘密案件五、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原则1、含义:法院是唯一的定罪权主体,且法院要依法行使。2、表现: a 定罪权统一于法院(检察院不存在定罪的可能)b 区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称谓c 疑罪从无六、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1、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方式: (撤销案件、不起诉、终止审理、宣告无罪)新华考资网 咨询电话: 010-572952882、法定不予追究的具体情形(六种)七、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

4、讼原则1、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2、如果诉讼参与人不通晓当地的语言文字3、公安司法机关应当用当地 通用的 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八、追究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适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原则九、刑事司法协助原则1、渊源:国际公约或者条约;互惠原则2、主体:司法机关(法院和检察院) ,广义上还包括公安、司法部司法协助司。3、司法协助行为:代为送达诉讼文书;调查取证;引渡(广义) ;第三章 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一、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二、诉讼参与人(一)概念(是否包括公安司法机关里的工作人员?)(二)诉讼参与人(当事人 +其他诉讼参与人)(三)当事人1、被害人(公诉案件中)2、自诉人3、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注意:单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4、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被告人(四)其他诉讼参与人1、法定代理人(准当事人;申请回避;独立的上诉权,但是人身属性方面不可替代)2、诉讼代理人a 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范围: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b 能够成为诉讼代理人的范围(同辩护人的范围相同)3、辩护人4、证人(单位?)特点:具有不可替代性、优先性;权利: a 查阅证言笔录; b. 控告权 ; c. 经济补偿权 :( 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有工作

6、单位的证人作证,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d. 要求公安司法机关保证其本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权利 : i. 适用条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ii 适用对象: 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iii 使用机关: 公、检、法iv. 具体方式: 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新华考资网 咨询电话: 010-572952885、鉴定人6、翻译人员第四章 管辖一、 立案管辖1、 人

7、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范围 ( 主要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的犯罪 ) :a 贪污贿赂犯罪(具体范围)b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c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下列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 非法拘禁 、非法搜查、刑诉逼供、暴力取证、虐待被监管人员案、 报复陷害案、破坏选举案 )d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 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检察院决定,可以由检察院立案侦查2、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范围a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 包括五种。b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 故意伤害案 ( 轻伤 ) ;非法侵入住宅案;侵犯通信自由案;重婚案

8、;遗弃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 ( 刑法分则第 3 章第 1 节,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 ;侵犯知识产权案 ( 刑法分则第 3 章第 7 节,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 ;属于刑法分则第 4 章、第 5 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 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c 公诉转自诉的案件。 ( 刑事诉讼法第 170 条)3、公安机关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注意 :交叉案件,原则上分别管辖;涉嫌主罪的机关管辖。二、 审判管辖(一)级别管辖:1、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a 危害国家安全案件;b 恐怖活动案件;c 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 : 就高不就低原则

9、 . ( 二 ) 地区管辖1、以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为辅。犯罪地指犯罪行为发生地, 对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犯罪, 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分子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结果发生地。2、 以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为主, 主要犯罪地人民法院审判为辅的原则 。(三)指定管辖1、原因;2、指定程序;(四)专门管辖1、军事法院管辖的案件:a 涉及军事秘密新华考资网 咨询电话: 010-57295288b 军人违反职责罪c 现役军人(包括在编职工)在服役期间犯罪的在服役期间发现的 ! :军队和地方互涉案件,分别管辖制度。2、铁路运输法院的管辖:(五)几种特殊案件的审判管辖1

10、、国际公约规定的罪行(抓获地法院)2、外国人(入境地法院)3、中国航空器 ( 最初降落地 ) 4、中国船舶(最初停靠地)5、国际列车(最初停靠站所在地或者目的地)6、中国驻外使领馆(主管单位所在地或者原籍所在地)7、中国领域外(离境前居住地或者原户籍所在地)8 漏罪(原则上原审法院;服刑地、新发现罪的主要犯罪地更为适宜的,由该地法院管辖)9、新罪( a 服刑期间犯罪的,由服刑地; b. 逃脱的,在犯罪地抓获的,由犯罪地法院管辖, c. 押回监后发现的,罪犯服刑地法院)第五章 回避一、 适用回避的人员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证人问题) ;二、 回避的理由1、是本案

11、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4、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5、 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 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人的;6、参加过本案侦查、起诉的侦查、检察人员,如果调至人民法院工作,不得担任本案的审判人员。该规定适用于法庭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7、凡在一个审判程序中参与过本案审判工作的合议庭组成人员,不得再参与本案其他程序的审判。 该规定适用于法庭书记员、 翻译人员和鉴定人。8、 参加本案侦查的侦查人员, 如果调至人民检察院工作, 不得担任本案 的检察人

12、员。该规定适用于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司法警察和人民检察院聘请或者指派的翻译人员和鉴定人三 、回避的种类自行回避、申请回避、职权回避四、回避的程序1、提出回避的时间:2、申请回避的主体 !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3、申请的方式(书面或者口头)4、回避的决定权主体5、回避的审查与决定:新华考资网 咨询电话: 010-57295288a 无法定理由回避,当庭驳回(可否复议?)b 有法定理由的回避(程序是否停止问题)6、复议(一次、原决定机关)第六章 辩护与代理一、辩护制度的概念、意义(理解)二、辩护人的时间和人数1、委托的开始时间 !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侦查阶段被委

13、托的人只是律师)2、人数3、委托的程序: a. 公检法应及时转达; b. 委托主体:本人、监护人、近亲属; c. 被委托人要及时告知办案机关三、辩护人的范围(一)可以承担辩护人的范围:1、律师;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二)不能接受委托承担辩护人的范围:1 、正在被执行刑罚的人 ( 缓刑、被剥夺政治权利是否可以? ) 2 、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3、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5、本法院的人民陪审员;6、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7、外国人或者无国

14、籍人。注意 : 对属于上述不得担任辩护人范围中第 4) 、 5) 、 6) 、 7) 项的人员,如果是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并且不属于第 1) 、 2) 、 3) 项情形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四、辩护人的地位与职责1、地位:独立的诉讼地位2、职责:被追诉人合法权益的专门维护者 ! . 保密义务 ( 但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的,应当及时告知司法机关)五、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1、独立辩护2、阅卷权 ! 自审查起诉之日起,案卷材料3、会见通信权 ! 会见的起始时间; 手续; 安排会见的时间;特殊案件需经批准 ;

15、 不被监听4、调查取证权5、提出辩护意见权6、获得通知权7、参加法庭调查、辩护权8、经被告人同意,上诉权新华考资网 咨询电话: 010-572952889、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权利11、代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申诉、控告12、拒绝辩护13、控告申诉权: 认为公、检、法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有权向同级或者上一级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检察院对申诉或者控告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14、 特定证据必须提交的义务 :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15、 禁止帮助当事人伪造、毁灭证据: 辩护人涉嫌犯罪的,应当由办理辩

16、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以外的侦查机关办理。辩护人是律师的,应当及时通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 ! 律师辩护人和其他辩护人的区别。三、 辩护的种类1、自行辩护 ( 随时 ) 2、委托辩护3、指定辩护:应当指定的情形、时间、指定的主体与对象 ! 增加 “ 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关于依法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四、 拒绝辩护(一)被告人拒绝辩护1、强制辩护时 (可以拒绝一次, 但是最终必须有辩护人参加 , 此时拒绝指定辩护的,需要理由)2、其他情形时(可以拒绝两次,但是最终是不允许委托辩护人,此时不需要理由)(二)律师拒绝辩护五、 刑事诉讼代理第七章 证据一、刑事证据概念、基本原则注意: 证据裁判原则、自由心证原则、直接言辞原则二、证据的规则1、 关联性规则2、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 物证书证的补正、合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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