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彭娟娟基础班讲义--- 行政处罚法律制度 (3)》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16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彭娟娟基础班讲义--- 行政处罚法律制度 (3)(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1第三章 行政处罚法律制度六、行政处罚的执行程序(一)当场)除行政处罚法规定可以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 ,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关链接】对公民处 50 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 1000 元以下的罚款或警告,违法事实清楚,有法定依据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 行政处罚法规定的情形依法给予 20 元以下罚款的;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解释】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行人员依法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
2、罚款确有困难的,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2)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情形被处 50 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3)当场作出决定并收缴的程序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该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之日起”2 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2 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在 2 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罚款有关的数额情 形 罚款有关的数额对公民 50 元以下当场作出
3、对法人或其他组织 1000 元以下根据行政处罚法 20 元以下当场作出并收缴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50 元以下适用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较大数额罚款”对公民 2000 元以上2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0000 元以上【例题多选题】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收缴罚款的,依照法律规定() 。 (2009 年)治区、 日内,5 日内,案】析】 (1)选项 A: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该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2)选项 B: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填写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应当场交付当事人;(3)选项
4、 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之日起”2 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2 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在 2 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4)选项 E:“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收缴”本身就是一种简易的处置方式,不适用听证程序。(二)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 3%加收罚款(执行罚) ;(2)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被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才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解释】 “逾期”既指超过行政处罚的
5、履行期限(不履行) ,也指超过复议期限(不申请复议) ,还包括超过行政起诉期限(不起诉)(1)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2)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当事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例题单选题】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逾期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税务机关依法可以采取的措施是() 。 (2014 经调整)%定分阶段履行或者减免罚款【答案】A【解析】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
6、不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才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2)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体程序成立专案组应当立即指定 2 名或者 2 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组成专案组专门负责,核实情况后提出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书面报告,报经本机关正职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审批(1)决定批准:应当在 24 小时内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1)行
7、政执法机关 负责人审批行政执法机关正职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应当自接到报告之日起 3 日内作出批准移送或者不批准移送的决定(2)决定不批准:应当将不予批准的理由记录在案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应当在 24小时内转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并书面告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接收应当在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的回执上签字依法属于本机关管辖的:接受进行审查(1)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立案的:应当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2)公安机关审查应当自接受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之日起 3 日内,依法定程序对所移送案件进行审查(2)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
8、法不予立案的:应当说明理由,并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相应退回案卷材料公安机关决定立案应当自接到立案通知书之日起 3 日内将涉案物品以及与案件有关的其他材料移交公安机关,并办结交接手续;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应当依法作出处理 其中,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持有异议可以自接到不予立案通知书之日起3 日内:(1)提请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复议;(2)建议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立案监督(3)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行政执法机关提请复议的文件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4二次异议应当自收到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3 日内建议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立案监督【解释 1】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前已经作出的警告,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解释 2】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前,已经依法给予当事人罚款的,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依法折抵相应罚金。审查,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立案侦查后认为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依法应当追究行政责任的,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同级行政执法机关,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属于行政处罚的类型)易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