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李素贞强化班讲义--- 行政法基本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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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 年税务师考试辅导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第 1 页第一篇 行政法律制度 第一章 行政法基本理论第一篇行政法律制度行政法部分包括行政法基本理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复议五章内容。从近年考试情况来看,本部分所占分值比重平均约为 2025%之间,2013 年分值有所下降,但是第四篇第一章的行政诉讼法题量有所增加。第一章行政法基本理论【考情分析】原本该章在考试中占的比重不大。但是最近两年随着行政强制法的出台,传统重点内容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题量的减少甚至不考,本章在本篇的重要性有所凸显,其成为了第一篇的重点章。本章题型一般仅涉及单选题和多选题两种题型,但在 2009 和 2011 年涉

2、及过综合题,且都集中在行政行为的分类问题上。从历年考点分析,第三节较为重要。【讲授内容】知识点一 行政法概论知识点二 行政法的渊源及行政立法权知识点三 行政法律关系知识点四 行政主体知识点五 行政行为基本理论知识点六 抽象行政行为 知识点七 具体行政行为知识点八 行政行为程序与行政程序法知识点九 信息公开制度知识点十 行政事实行为【知识点一】行政法概论(一)行政法的特征(了解)是关于行政权力的授予、行使以及对行政权力进行监督控制和对其消极后果予以补救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行政监察法和行政强制法等。,税收征管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

3、。,在行政诉讼法,行政监察法等。,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其特征包括: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形式上的特征数量多、具有多种法律渊源内容广泛易于变动内容上的特征包含实体与程序两种规范2016 年税务师考试辅导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第 2 页(二)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掌握)行政法治原则 可分解为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应急性原则。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简称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1)不仅应遵循宪法、法律,还要遵循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2)既要符合实体法,又要符合程序法。合法性原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1)行政

4、权力的存在有法律依据。(2)行政权力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行使。称“合理性原则”)【有命题】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客观、适度、符合理性。其产生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行政合理性原则,实际上也是一种实质合法性原则。【2010 年单选】合理性原则包括以下内容:(1)行政行为应符合立法目的。(2)行政行为应建立在考虑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即作出行政行为时应当考虑到相关因素,不应该考虑与行政行为无关的因素。【2011 年单选】(3)平等地适用法律规范,符合公正法则。(4)行政行为应符合比例原则要求。即行政机关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某一行政目的的情况下,应当采用对当事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方式,作出的行政行为

5、才是合理和适当的。【2013 年单选】(5)符合自然规律和社会公德,符合人类理性和公平正义观念。如合理采伐,合理利用土地等。【例题单选题】行政机关行使法律规定的行政裁量权必须符合合理性原则,作出的行政行为才具有实质合法性。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裁量权的这种合理性要求之一是()。(2013 年)当遵循法定程序步骤,须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要符合行政程序法规定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合理性原则。本题考核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客观、适度、符合理性,体现为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和幅度内的自由裁量。相对于传统理论中的形式合法性原则来说,这实际上是一种实质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

6、则包括以下内容:行政行为应符合立法目的;行政行为应建立在考虑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平等地适用法律规范,符合公正法则;行政行为应保持适度,符合比例原则要求;符合自然规律和社会道德,符合人类理性和公平正义观念。2016 年税务师考试辅导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第 3 称“应急性原则)合法性原则的例外。应急性原则,是指在特殊的紧急情况下,出于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没有明确法律依据的或与通常状态下的法律规定相抵触的措施。【知识点二】行政法的渊源及行政立法权(熟悉)【多选】(一)行政法的渊源名称 制定机关 例举(或备注) 备注宪法 全国人大 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基本法律 全

7、国人大,如立法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企业所得税法法律 一般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税收征收管理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强制法效力层级仅次于宪法,不得与宪法相冲突【注意】法律保留原则。比如,根据立法法第 8 条规定,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只能由法律规定。行政法规 国务院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 例则定效力低于宪法和法律,高于行政规章和地方法规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及直属机构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则【注意】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行政规章地方规章 部分人民政府制定。详见(二)行政立法主体 地方性法

8、规 部分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 民族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民族自治地方权力机关制定自治区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报省或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二)行政立法主体(熟悉)(具体见教材 20 行政立法主体)指有权行政机关依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并颁布有关行政管理事项普遍适用的规则的活动,包括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行政法的渊源中已经讲过)制定主体 规范性文件(1) 国务院 行政法规(2) 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国务院直属机构 部门规章(3)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4) 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人民政府(5) 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

9、人民政府(6) 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的人民政府(7) 其他设区的市政府(新法增加的)地方性规章2016 年税务师考试辅导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第 4 页【提示 1】其他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是新立法法增加的立法主体。【提示 2】对于(3)(4)(5)(6)(7)而言“人民政府”制定的是“地方性规章”;“人大或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是“地方性法规”。【提示 3】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政府仅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或地方性规章。【例题多选题】根据行政法的渊源理论,()属于行政法规。A.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规定B.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C

10、.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D.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E.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正确答案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选项B 的制定主体是国家税务总局,属于部门规章。【例题多选题】根据我国行政法理论和法律规定,有权制定行政规章的主体有()。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 确答案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规章的制定主体。行政规章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部门规章是由国务院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制定的。地方规章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及经济特区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国务院办公厅是国务院办事机构,不

11、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无权制定行政规章。所以选项 D 错误。(三)行政法渊源中效力冲突的解决方式(1)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谁制定谁裁决(2)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由国务院裁决。(3)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谁制定的谁裁决(4)各部门规章之间、各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它们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5)国务院部门规章(国务院部委制定)与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制定)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

12、在该地方适用地方2016 年税务师考试辅导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第 5 页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例题单选题】国务院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提出意见。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之间的效力等级关系。立法法规定: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所以选项 D 正确。一手课件 计从业、初中级会计、税务师、注册会计师 【知识点三】行政法律关系(了解)(一)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及特征是指由行政法调整的在行政主体行使职权时与相对方形成的一种行政法上的

13、权利与义务关系。(狭义的行政法律关系)其特征有:(1)当事人一方必须是行政主体。(2)具有非对等性,即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对等。(3)内容一般是法定的。(4)行政主体实体上的权力义务是重合的。(5)行政法律关系争议通过行政程序或准司法程序以及司法程序解决。(二)行政法律关系的要素行政主体 见【知识点四】 行政主体主体 相对人 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处于被管理地位的一方当事人。客体 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力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质利益或精神利益。职权:行政立法权、行政决定权、行政命令权、行政制裁权、行政强制权、行政司法权等。行政主体的权力(职权与职责)职责:正确适用法律、依法行使职权、

14、遵守法定程序等权利:参与权、受益权(就业权、享有社会福利权、获得许可、奖励等权利)和行政请求权。【2009 年多选】内容相对人的权利与义务义务:遵守行政法律法规、服从行政管理和执行行政决定等。2016 年税务师考试辅导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第 6 页【知识点四】行政主体(本知识点含具有行政主体地位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不具有行政主体地位的公务员和受委托的组织)本知识点尽管单独命题较少,但与行政诉讼中的被告、行政复议中的被申请人联系密切,应重点掌握。(一)行政主体的特征(熟悉)行政主体,是指享有行政权利,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力,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社会组织。行政主体的特征:并非所有的社会组织都是行政主体。 排除了公务员【2011 年的单选】排除了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党务机关等。排除了内部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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