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李素贞基础班讲义--- 债权法律制度

上传人:T** 文档编号:264466 上传时间:2017-01-13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93.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16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李素贞基础班讲义--- 债权法律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2016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李素贞基础班讲义--- 债权法律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2016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李素贞基础班讲义--- 债权法律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2016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李素贞基础班讲义--- 债权法律制度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2016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李素贞基础班讲义--- 债权法律制度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16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李素贞基础班讲义--- 债权法律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16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李素贞基础班讲义--- 债权法律制度(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一手课件 计从业、初中级会计、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客服 他 系的都是二手倒卖!第二篇 民商法律制度 第八章 债权法律制度【本章内容】第一节 债概述第二节 合同法律制度第三节 担保法律制度第四节 侵权法律制度 第一节债概述【讲授内容】的概念和特征债是指特定人之间请求为特定行为的财产性法律关系。债的关系包括合同关系、无因管理关系、不当得利关系和因侵权行为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等。以要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这一特征区别于物权,物权是一种支配权,不以请求为给付内容。单方允诺,如遗赠、悬赏广告等。征:损己利人 ;法律后果:管理费用+直接损失 征:损人利己 ;法律后果:返还 例题多选题】在民法理论上,

2、债的类型有()。权行为之债 确答案案解析本题考核债的类型。债的发生原因是指引起债产生的法律事实。它包括:合同、缔约上的过失、单独行为、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第二节合同法律制度【讲授内容】计从业、初中级会计、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客服 他 系的都是二手倒卖!同概述(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合同的特征:(1)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2)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行为;(3)是明确当事人特定权利义务关系的文件;(4)是具有相应法律效力的协议。(二)主要规范

3、合同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保全、违约责任等问题。)自由原则。当事人依法自愿订立合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2)公平原则。当事人应当公平合理的确定权利义务。(3)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从事民事活动时,应当诚实守信,以善意的方式履行义务,不得滥用权利及规避法律或合同义务。(4)合法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二、合同的分类标准 分类 含义 意义双务合同 指当事人双方相互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合同根据双方权利、义务分担 单务合同指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而不承担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只承担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

4、合同。如赠与合同(1)双务合同适用合同履行抗辩规则,单务合同则否。(2)双务合同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而不能履行时,发生风险负担问题,而单务合同中,出现此种情况时,一律由债务人负担。(3)双务合同中,一方违约,履约方可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而单务合同不发生这种后果有偿合同指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必须向对方当事人偿付相应代价的合同根据当事人取得权益是否付出相应代价 无偿合同指当事人一方不必向对方支付相应代价即可享有合同规定权益的合同。如赠与合同、借用合同(1)无偿合同的注意义务较低,有偿合同则较高;(2)订立有偿合同,行为能力是一个必要条件。而无偿合同只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的一方则

5、可以不具有行为能力。(3)有偿合同的撤销权行使比无偿合同撤销权行使要严格。(4)有偿合同适用善意取得制度,而无偿合同不适用根据合同 诺成性合 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成立 一手课件 计从业、初中级会计、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客服 他 系的都是二手倒卖!同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成立要件实践性合同意思表示一致+实际交付标的物=合同成立。如保管合同诺成合同:交付标的物是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实践合同:不产生违约责任,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要式合同 指必须采用特定法律形式才能成立的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法律形式非要式合同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当事人也没有特别约定要采用特殊形式的

6、合同有的要式合同,不具备法定形式则合同不成立;有的要式合同,不具备法定形式只是不生效有名合同 指法律上明确规定其内容并赋予特定名称的合同根据法律是否明确规定其内容名称 无名合同指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其内容和名称的合同合同法规定了 15 种有名合同三、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是指缔约人因订立合同而作出意思表示并达成合意的程序。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分为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定义: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2)要约应当符合下列要件: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3)要约的生效时间: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2)承诺的有效要件:承诺必

7、须由受要约人作出。承诺只能向要约人作出。承诺必须是在有效期内作出。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3)承诺的生效与合同的成立:【公式】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承诺生效=合同成立四、注(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即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只要能够确定具备该三项,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一手课件 计从业、初中级会计、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客服 他 系的都是二手倒卖!的对象;(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这些条款不具备,不影响合同成立。依据 61、62条履行。义 其他口头 书面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

8、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要式合同)其他形式 如默示行为等 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五、合同的效力【公式】合同成立合同生效合同成立+合法=合同生效合同成立但有瑕疵=无效、可撤销或效力待定种类 情形 效力合同生效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背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依法成立的,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依照其规定;附条件、附期限的,条件成就或期限届至生效。合同无效欺诈、胁迫+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

9、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可撤销合同重大误解订立;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欺诈、胁迫、乘人之危。 注意: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返还财产;折价补偿;赔偿损失;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法定代理人追认有效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效力待定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 被代理人不追认行为人承担责任。被代理人追认追认的意思表示自到达相对人一手课件 计从业

10、、初中级会计、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客服 他 系的都是二手倒卖!时生效无处分权的人进行的买卖合同 高法司法解释规定有效【例题多选题】属于合同法第 52 条所规定的无效合同的类型有()。害国家、政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正确答案案解析本题考核无效合同的类型。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合同无效。合同中有下列免责条款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六、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承担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不履行金钱债务的,都可以强制履行。(2)不履行非金钱债务的,对方

11、也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例外: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换、重作、减价或者退货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受损害方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债概述一节中债的分类中的选择之债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2)对方当事人的防止损失扩大义务: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

12、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例题单选题】承包商向水泥厂购买袋装水泥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全部货款。因运输公司原因导致水泥交货延误 2 天,承包商收货后要求水泥厂支付违约金,水泥厂予以拒绝。承包商认为水泥厂违约,因而未对堆放水泥采取任何保护措施。次日大雨,水泥受潮全部硬化。对于扩大的损失应由()承担。包商 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赔偿损失的责任承担。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一手课件 计从业、初中级会计、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客服 他 系的都是二手倒卖!当事人

13、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2)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3)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损失的 30%的,一般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4)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一手课件 计从业、初中级会计、税务师、注册会计师 违约责任的免除:可抗力。须在合同的履行期限内。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第三节担保法律制度【讲授内容】保法,我国的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一、保证(一)1)必须是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提供的担保。(2)是人的担保。一手课件 计从业、初中级会计、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客服 他 系的都是二手倒卖!(3)是意定担保。2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资格认证/考试 > 会计职称考试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