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银行的性质、职能与作用教学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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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章 中央银行的性质、职能与作用,学习目标与要求,本章主要讲述中央银行的性质与基本职能。要求在理解中央银行的基本性质的基础上,把握中央银行的宗旨,中央银行的基本特征;重点分析我国中央银行在行使其职能过程中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重点研究我国中央银行职能转换与强化的方向与措施。,主要内容,1. 中央银行的性质,2. 中央银行的职能,3. 中央银行的独立性,4. 中央人民银行的职能与独立性,学习重点,中央银行的性质中央银行的职能中央银行的独立性,第一节 中央银行的性质,1、中央银行是一国信用制度的枢纽银行信用是一国信用制度的基础,中央银行在整个社会信用中居于主导地位。中央银行垄断货币发行,是整个社会

2、信用工具的总供给者。中央银行是金融市场的参与者又是引导者,在金融市场上处于支配地位。2、中央银行与政府存在特殊关系代表国家制定和执行各种金融法规。配合政府的宏观经济目标,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二战以后,中央银行国有化,成为政府的一个部门。,2.1.1 中央银行是特殊的金融机构,代表国家管理金融市场。代表国家管理国库和向政府提供融资。代表国家参与国际金融活动和管理国家黄金外汇储备。中央银行在经济运行和发展中发挥特殊作用 稳定货币和稳定经济。调节信用和调节经济。是资金清算体系的中心。是政府的银行,代表国家开展国际金融交流和合作。,2.1.1 中央银行是特殊的金融机构,2.1.1 中央银行是特殊的金融

3、机构,中央银行是国家赋予其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的特殊金融机构。,中央银行的特点,是一国金融体系的核心不以赢利为目的不能兼营商业银行业务对其存款一般不支付利息资产应具有最大的清偿性中央银行既独立于政府又受政府的制约,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的异同,相同点,不同点,1、都是一国经济、金融的主体;2、都在一个经济、金融中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3、许多中央银行是由商业银行演变而来的;4、许多中央银行的早期都兼营商业银行业务。,二、业务活动范围,发行货币集中和保管存款准备金、进行公开市场业务、再贴现、再贷款。监管金融机构、发布行政命令和规章制度。保存经管国家黄金外汇储备。代理国

4、库、代理政府债券发行等业务。对金融业活动进行管理。法律允许的其他业务。,服从履行职责的需要业务必须围绕法定职责展开,以有利于履行职责为原则。非盈利性只要是宏观金融管理所需要,即使是不营利甚至是亏损也必须做。流动性要求央行的资产具有最大的清偿性,具有完全的变现和清偿能力。主动性必须根据生产和流通的需要以及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的变化,主动进行。,三、中央银行活动的基本原则,2.1.2 中央银行是国家金融管理的最高行政机构,由于地位与职责的特殊性,中央银行作为国家金融行政管理机构,又不同于一般的政府机构。中央银行不是单纯地依靠行政命令或行政法规从事金融管理,而主要是运用信贷等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并具

5、体通过中央银行向各金融机构提供的资产业务、负债业务及金融服务业务来引导、调节各金融机构的行为。中央银行制度的建立是现代金融监管的起点,中央银行“最后贷款人”的职能为其全面监管金融体系奠定了基础,各国的中央银行法则从法律地位上确立了中央银行是国家管理金融、监督金融体系运行、维护金融体系安全的最高核心机构。,第二节 中央银行的职能,集中与垄断货币发行权的意义央行标志、货币流通保证、稳定币值条件、发挥职能的基础中央银行垄断货币发行权的必要性货币统一、市场统一、货币流通量调节、制定执行货币政策的基础垄断货币发行的基本职责根据经济需要发行和调节掌握货币发行准备、调控货币和信用规模根据流通需要印刷、铸造或

6、销毁票币,进行各项调节。,2.2.1 发行的银行,2.2.1 发行的银行,中央银行是发行的银行,是指中央银行垄断货币发行权,成为全国唯一的货币发行机构。在现代银行制度中,发行银行是中央银行首要的、基本的职能。在信用货币制度下,货币发行不再与金属货币挂钩,直接表现为国家意愿的强制。中央银行通过相对独立地制定与执行货币政策,在稳定货币、稳定经济中起着重要的作用。,2.2.2 政府的银行,代理国库代理政府债券发行为政府融通资金、提供信贷支持为国家持有和经营管理国际储备代表国家参加国际金融组织和金融活动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金融监管向政府提供信息和决策建议,集中存款准备金保证商业银行的清偿能力、控制商业银

7、行货币创造能力和信用规模、增强中央银行的资金实力票据交换和清算最后贷款人形式:再贴现和抵押贷款目的:防止金融机构出现流动性危机;增加金融机构短期头寸的调剂渠道;调节银行信用和货币供给。,2.2.3 银行的银行,主要职责由维护货币稳定发展到实现宏观经济总体目标。存款准备金从保证支付发展为调控信用和货币量功能。经理国库和代表货币当局职能加强。货币政策宏观调控职能和金融监管职能分离。调控目标和监管目标冲突货币市场风险监管方法复杂混业监管的需要,2.2.4 管理金融的银行,中央银行是政府的银行并不是指中央银行的资本全部归国家政府所有。中央银行的资本构成有四种类型。中央银行作为发行的银行,政府的银行,银

8、行的银行,监督管理的银行,其职能是逐渐形成的且其职能重心也是发展变化的。中央银行作为政府的银行对政府的财政亏空不可能孰视无睹,一般都要想尽千方百计加以解决。但必须是有条件的、有限度的。下面对中央银行对财政借款和财政向中央银行透支这两种主要的政府与中央银行间的融资方式加以分析。,中央银行职能注意要点,财政向央行借款与透支的异同,相同点,不同点,(1)都会增加财政收入;(2)都会扩大财政支出;(3)都有利于财政履行其职能;,主动与被动,临时与计划,长期与短期,有契约与无契约,偿还与不偿还,会扩大与不会扩大AD,独立性强与不强,有限与无限,经济发行与财政发行,符合与不符合国际惯例,第三节 中央银行的

9、独立性,中央银行与政府的关系,独立性及其意义,独立性的主要内容,独立性的类型,独立性理论的新发展,第三节 中央银行的独立性,1、含义(Central Bank Independence, CBI):是指法律赋予中央银行在国民经济宏观调控体系中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进行金融监管与调控的自主权,以确保自主权的有效行使而采取的相关法律措施。实质是确定中央银行的法律地位。理解要点:一是中央银行应对政府保持一定的独立性;二是中央银行对政府的独立性是相对的。政府要都对议会负责。中央银行作为一国货币当局,一方面要对政府提供服务,还要接受政府的一定控制。在很多国家中央银行是作为政府机构存在的。,第三节 中央银行

10、的独立性,核心:中央银行与财政部之间的行政隶属关系与资金关系实质:中央银行在多大程度上可以独立地制定并执行货币政策,以保证有效控制货币供给,杜绝财政赤字货币化,2.3.1 中央银行与政府的关系,1.中央银行与政府有着共同的使命。2.政府对中央银行的控制与管理:(1)政府拥有中央银行最高权力机构成员和领导人的提名权或任命权。(2)法定的责任关系。(3)政府派代表参与中央银行最高决策机构。(4)政府对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制定拥有最终的决定权。3.中央银行与财政部的关系:行政隶属关系、资金往来关系。,2.3.2 独立性及其意义,在中央银行与政府的关系中,最基本、最重要的问题之一就是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即

11、中央银行在多大程度上受制于政府。中央银行保持相对独立性的意义主要表现在:,(1)避免政治性经济波动的出现(2)避免财政赤字货币化的出现(3)为了适应中央银行特殊业务地位的需要,参考资料:中央银行独立性的理论支持,80年代在理性预期基础上建立的动态不一致性理论在金融政策分析中的应用,使得有关中央银行独立性的理论分析趋于成熟。目前对加强中央银行独立性的分析主要有两个代表性的理论。其一是动态不一致性理论;其二是公共选择学派的政治商业周期理论,以及由这一理论发展甚至独立出来的委托代理理论。动态不一致性理论(时间不一致性)是在70年代后期由Kydland and Prescott(1977)最先提出,而

12、后由Barro and Gordon(1983)加以发展和完善。动态不一致性理论认为,在某一个时点上政策当局制订的最优政策计划,从事后来看,可能已经不是最优的了,即产生经济政策的动态不一致性问题。,阿莱西那则以政治经济周期理论为基础赋予中央银行以充分独立性的合理性,认为为了避免货币政策的运营成为政府谋取连任的伎俩,并缓和因政府的更迭而造成的经济波动,从而使经济运行有一个稳定的货币环境,由一个中立的、免受政治压力的中央银行来独立地管理货币政策就显得十分必要。从动态不一致性理论这一思路出发,Rogoff(1985)提出了委托理论,主张任命对通货膨胀的厌恶程度高于一般大众的人物出任中央银行总裁,并委

13、托其负责货币政策的运营。而Waistle (1995)针对中央银行的目标为稳定物价时,如何明确中央银行的责任的问题提出最优契约模型,证明了通过与中央银行缔结“随业绩奖惩”(performance contract)的契约,可以促使中央银行实现既定目标,社会达到最优均衡。,参考资料:中央银行独立性的理论支持,2.3.3 独立性的主要内容,中央银行独立性最主要的内容表现在目标独立性和操作独立性两个方面,并且通常需要立法的保证。一般来说,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包括以下内容:,(1)垄断货币发行不能搞多头发行发行量、时间和方式独立制定按经济原则发行(2)独立的制定与执行货币政策尽可能保持货币政策目标与宏观经

14、济目标一致。存在分歧时与政府必须本着相互信任、相互尊重的态度进行充分沟通。央行必须掌握货币政策操作权,政府部门密切配合。(3)独立地管理金融市场、调控宏观经济。,2.3.3 独立性的主要内容,专栏2.4 美联储应该保持独立性吗?支持独立的观点反对独立的观点,2.3.4 独立性的类型,分类依据:中央银行独立性类型根据其相对于政府独立性的强弱划分,分类的主要依据包括:,法律赋予中央银行的职责权限中央银行的隶属关系中央银行负责人产生的程序、任期的长短及权利的大小中央银行与财政部之间的资金关系中央银行最高决策机构的组成,政府官员是否拥有最终决策权等,2.3.4 独立性的类型,中央银行独立性的类型可划分

15、为三种:,(1)独立性较强的中央银行:德国联邦银行(2)独立性一般的中央银行:日本银行和英格兰银行(3)独立性较弱的中央银行:意大利银行,2.3.4 独立性的类型,(一)中央银行直接对国会或者议会负责,独立性较强代表国家:德国、美国、瑞典、瑞士等独立性情况:中央银行直接对议会或者国会负责,可以单独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政府不得对中央银行发布命令或指示。,典型1:德意志联邦银行,德意志联邦银行法规定,德意志联邦银行是公法意义上的联邦直接法人单位,联邦银行的中央银行理事会和执行理事会享有最高联邦政府职能机构地位。第12条规定,在行使权利时,中央银行保持独立,不受政府指令行事并支持联邦政府的总的经济政

16、策。联邦政府讨论有关货币政策事项必须邀请联邦银行总裁参加,同时联邦政府官员参加中央银行理事会的会议时,只能够提起动议,不享有表决权。德意志银行行长的任期是8年。,典型2:美联储,1913年联邦储备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美联储行长理事会成员由美国总统任命,但须征求参议院的意见并取得参议院的同意;总统可以任命其中的二位成员担任主席和副主席,但也须经参议院的批准。美联储理事会成员的任期是14年,理事会主席副主席的任期是4年。每个联邦储备银行行长必须具有“合格的银行从业经验”。美联储行长理事会的成员必须全职从事理事会的工作;行长理事会成员不能成为任何银行、信托公司或者联邦储备银行的官员、董事,也不能持有任何银行、信托公司的股票;国会参议员或者众议员都不能成为行长理事会成员,或者成为某一联邦储备银行的官员或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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