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局工资情况调查汇报 - 调查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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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商业局工资情况调查汇报 - 调查研究报告根据局里工作安排,近期局办公室会同企业管理科在局机关分管领导带领下,对商业系统企业工资情况进行一次专题调查,现综合梳理汇报如下:一、企业工资现状1、企业工资执行情况商业系统所属企业执行的工资标准,是省劳动厅赣劳薪19948号文件印发的省企业技能工资标准。全系统尚存的 9 个公司、厂,二饮、二副执行 8 序号技能工资标准,其余 7 个国有公司、厂执行9 序号技能工资标准。随着企业改制的深入,日前全系统还有在编人员 535 人,每月在企业发工资的留守管理人员为 120 人。2、企业工资增长方式。从上世纪九十年代起,商业系统工资增长采用工效挂钩的效益

2、工资形式。即工资增长与税利效益挂钩。商业系统原 8 个国有商业公司、3 个商办厂、3 个大集体公司全部实行工效挂钩,即每年初核定挂钩基数、挂钩人数,次年 34 月,由原市工效挂钩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劳动人事局、财政局派员联合负责效益工资清算后,核定下达当年效益工资晋级指标。商业系统工效挂钩在原(县级)市人事劳动局、财政局的指导监管下,企业员工工资增长运行正常,基本实现逐年增长,工效挂钩一直正常运行到20*年。20*年 4 月,在商业系统大面积改制的环境下,区工效挂钩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一项正常工作,仍然对商业系统工效挂钩企业进行了 20*年工效挂钩清算,并核定下达了 20*年企业工效挂钩- 2 -

3、晋级指标。在商业系统企业改制高潮的环境下,商业局指导企业在20*年底至 20*年 4 月如期平稳完成区工挂办下达的效益工资晋级工作。从 20*年起,随着企业改制的深入,工效挂钩也就随着中止。客观地说,商业系统从九十年代初推开企业工资增长与企业税利效益增长的工效挂钩,企业员工工资收入逐年增长,在全区各系统中执行区工效挂钩领导小组的工效挂钩安排是比较好的,商业企业员工在工资增长上受了益、得了实惠,得到区工效挂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肯定和认可。二、企业的呼声和要求近几年,局里在对企业年度考核和企业召开民主生活会中,各公司、厂对要求增加企业留守管理人员工资的呼声很高,反映很强烈。一是十届人大期间,国家从

4、20*年起连续四年为企业离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二是机关事业单位 06 年进行了公务员新工资套改;三是物价上涨幅度大,尤其是去年下半年和今年初雨雪冰冻造成物价大幅攀升,企业员工停留在 20*年的工资标准很难应对 20*年的物价上涨水平。基于上述实情,各公司、厂纷纷要求商业局从关注民生,稳定队伍考虑,参照机关公务员工资增长、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标准及物价上涨因素,出面协调为企业现有留守管理员工增加工资收入。从 04 年至今四年多工资原地不动、物价上涨的环境因素考虑,要求人均增加 300 至 500 元为宜,使为商业企业改制出力作贡献的- 3 -留守管理人员,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解除生活上的后顾

5、之忧,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各公司、厂普遍认为:适应大环境,适当的为企业留守管理人员增加工资收入,只要规范运作,即使改制职工知道,也能理解,不会产生负面影响。三、几点建议通过企业工资情况调查梳理,总的感受是企业反映的情况比较客观实在。从 20*年商业系统全面推开改革改制以来,商业局和各公司、厂班子成员和机关管理人员主要工作精力放在企业改制,妥善安置职工上,确保企业改制和谐平稳运行。四年来,各公司、厂留守管理人员虽未增加工资收入,但面对社会退休人员、机关增资的事实及物价上涨的形势,仍坚守在企业改制的岗位上,实属难能可贵。从构建和谐社会出发,为商业企业留守管理人员合理增加工资收入的外部条件和企业内部

6、承受能力也基本成熟和具备。为此,特提出建议如下:1、适当合理地为企业留守管理人员增加工资,有利于商业队伍的和谐稳定,有利于推动商业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符合劳动法和有关工资政策精神,应把该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力争年内落到实处。2、主动与区人事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其政策指导和业务支持,做到规范有序运作。3、借鉴区内其他系统既成事实的做法,结合商业系统的实际情况,针对 04 年至今企业工资标准在四年内原地不动的情况,此次调- 4 -整理顺企业留守管理人员工资,以人均增加 200300 元为宜。在此基础上结合职工工龄和岗位职务在 100 元幅度内进行合理微调,适当拉开距离。上述两项调整理顺企业留守管理人员工资均对应省企业职工技能工资参考标准进行操作,具体执行时间再妥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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