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规范抵质押权利凭证出入库管理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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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银行规范抵质押权利凭证出入库管理有关事项一、关于抵质押权利凭证出入库会计凭证的保管和使用(一)抵质押权利凭证保管收据(20037,各联格式见附件2、3、4、5)。该凭证作为重要空白凭证保管使用,列入(628102非控号重要空白凭证)账户核算,用于抵质押权利凭证的正常出入库。原“ 单位定期存 单质押贷款质物保管收据” (20012)和“个人定期储蓄存单小额质押贷款质押品收据”(20010)停用,切角作废后转入(628202待销毁非重要空白凭证)账户核算。(二)抵质押权利凭证临时出入库申请书(兴会 166,各联格式见附件 6、7、8)。该凭证作为一般凭证保管使用,用于抵质押权利凭证的临时出入库。

2、(三)抵质押权利凭证入库代保管清单(附件 1)。该凭证作为一般凭证保管使用,由信贷经办员办理抵质押权利凭证入库手续时,贴在信封正面。(四)原“ 银行分行抵押( 质押)品入账通知书” 、“银行分行抵押(质押)品调整通知书” 不再使用。二、质押权利凭证出入库管理(一)正常入库1、信贷部门填制“空白凭 证领用单” (兴 会 14)向会计部门领用空白的一式四联的“ 抵质押权利凭证 保管收据” (20037)(以下简称收据)。2、信贷经办人员收妥客户交来的某笔贷款项下相关抵质押权利凭证后填制一式四联的收据,经信贷主管(机构或部门负责人)审核签章后在收据第一至三联上加盖公章(出库时才须在第四联上加盖公章)

3、,将第一联出具给客户(抵押人或出质人)。23、信贷经办人员将入库代保管物装入专用信封并将“抵质押权利凭证入库代保管清单”贴在信封正面,将信封和收据二、三、四联以及相关代保管物品一并交会计部门办理入库手续,会计主管、管库员对信贷部门提交的所有入库物品与收据和清单当面核实无误后,会同信贷经办人员共同封包(管库员、会计主管、信贷经办均应在封包粘接处签章)。4、管库员办理完入库后,由会计主管、管库员在收据上签章确认后交会计记账人员,会计记账人员审核收据二、三、四联,确认各要素齐全、无误后作表外账务处理,以收据第二联作表外代保管收入凭证的附件,第三联加盖会计业务公章后返还给管库员,第四联加盖业务公章后返

4、还给信贷经办人员。对于支行交由分行入库保管的抵质押权利凭证,应由分行放款中心人员办理入库手续。分行放款中心凭收据第四联登记台账后,交支行信贷经办人员。(二)正常出库1、信贷部门在贷款结清后办理出库,应在收据第四联(信贷部门留存联),签注出库理由,并由信贷主管(机构或部门负责人)签章,加盖公章后交会计主管。对于由支行交由分行入库保管的抵质押权利凭证,在办理出库时,必须经分行放款中心在收据第四联上加盖机构公章,并由放款中心人员登记台账后办理出库入续。2、会计主管确认、管库员核对无误后在收据第四联上签章后办理出库,并交会计记账人员作表外代保管账付出凭证的附件,管库员同时应抽出原收据第三联(管库员留存

5、联)在上面签注出库日期,并与未出库的收据留存联分开保管。3、信贷部门将代保管物交还客户时应负责收回收据第一联3(客户留存联)作为信贷档案保管。(三)临时出、入库临时出入库是指信贷部门因业务需要在贷款未结清时临时办理抵质押权利凭证出库及重新入库。1、临时出库由信贷经办人员填制一式三联的“抵质押权利凭证临时出入库申请书” (以下简称申请书 ),并由信贷主管(机构或部门负责人)签章,加盖公章后交会计主管。会计主管确认、管库员核对无误并在第一联上签章后办理出库,将第一联交记账人员作代保管表外付出凭证的附件,第二联退还信贷部门,第三联在临时出库期间由管库员留存。2、信贷部门对临时出库的抵质押权利凭证办理

6、重新入库时应提交原申请书第二联,管库员抽出原申请书第三联进行核对后办理重新入库(封包手续同正常入库)。会计主管、管库员在第二联、第三联上签章后交会计记账人员,会计记账人员将第三联作为表外代保管收入凭证的附件,将第二联加盖业务公章后退还信贷部门,由信贷部门作为临时出入库的档案保管。三、其他相关事项(一)抵质押权利凭证的出库应经过严格审批,由各机构保管、入机构营业部库房管理的抵质押权利凭证,出库时须经机构负责人审批;由分行集中保管、入分行营业部库房管理的抵质押权利凭证,出库时须经机构负责人及分行放款中心审批。会计主管对出库应加强监督,特别是临时出库时,应督促信贷部门及时办理重新入库手续。(二)对于

7、支行交由分行入库保管的抵质押权利凭证,须由分行放款中心人员在登记台账后,填制一式三联的出入库凭证,到分行营业部办理出入库手续。4(三)信贷经办人员到分、支行营业部办理抵质押贷款放款手续时除提供相应合同、借据、指标通知书等资料外,还应出示收据第四联原件,会计部门应留存收据第四联复印件,与下柜通知单一并作为借款借据借方凭证附件。(四)收据和申请书仅作为“6142代保管物品” 表外账的记账凭证或附件,不作为 6121抵押及质押品表外账的入账依据或记账凭证,柜员在办理抵质押贷款下柜时应检查“借款借据” 上抵(质)押品金额是否与抵(质)押合同上载明的相关金额一致,并以“ 借款借据 ”上的抵( 质)押品金

8、额作 为“6121抵押及质押品”表外账的入账金额。(五)被授权办理个人业务质押贷款的会计人员视同信贷人员。(六)办理个人业务质押贷款出具收据时,收据上的“号码(账号)” 栏 位应 填写该单证 的账号。(七)收据上如有空白栏位应划斜线作标记。一笔贷款项下入库代保管的权利凭证无法在一份收据上填列的可使用多份收据,但多份收据对应的一个封包只视同一个代保管物。(八)抵质押权利凭证的出入库应使用规定的凭证和总行规定的专用信封,并在粘贴处加贴封签(附件 9)。(九)各支行的管库员由储蓄出纳员兼任。附件:1、 抵质押权利凭证入库代保管清单;2、抵质押权利凭证保管收据; 3、抵质押权利凭证保管收据; 4、抵质押权利凭证保管收据;55、抵质押权利凭证保管收据;6、抵质押权利凭证临时出入库申请书;7、抵质押权利凭证临时出入库申请书;8、抵质押权利凭证临时出入库申请书;9、代保管品封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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