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工程设计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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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7.1 消火栓给水系统7.1.1 消火栓的设置场所1 室外消火栓的设置场所:1)城镇、居住区及企事业单位;2)厂房、库房及民用建筑;3)汽车库、修车库和停车场;4)易燃、可燃材料露天、半露天堆场,可燃气体储罐或出罐区等室外场所;5)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且体积不超过 3000 m3的戊类厂房或居住区人数不超过 500 人,且建筑物不超过二层的居住小区,可不设室外消火栓(消防给水) 。2 室内消火栓的设置场所。存有与水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武平除外的下列场所应设置DN65 的室内消火栓:1)多层民用和工业建筑: 建筑占地面积大于 300 m2的厂房(仓库) ; 体积超过 500

2、0 m3的车站、码头、机场等候车(船、机)楼以及展览建筑、商店、旅馆建筑、病房楼、门诊楼、图书馆等建筑等; 特等、甲等剧场,超过 800 个座位的其他等级的剧场、电影院和超过 1200 个座位的礼堂、体育馆; 超过五层或体积超过 10000 m3的办公楼、教学楼、非住宅类居住建筑等其他民用建筑; 超过七层的住宅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但当确有困难时,可只设置干式消防竖管和不带消火栓箱的 DN65 室内消火栓,消防竖管的直径不应小于 DN65; 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的古建筑宜设置; 在一座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厂房内,如有生产性质不同的部位时,可根据各部位的特点确定设置或不设置室内消火

3、栓(消防给水) 。 设有室内消火栓的人员密集公共建筑以及低于上述几条规定规模的其他公共建筑宜设置消防软管卷盘;建筑面积大于 200 m2的商业服务网点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 下列建筑物可不设室内消防给水:a 耐火等级为一。二级且可燃物较少的丁、戊类厂房和库房(高层工业建筑除外) ;耐火等级为三、四级且建筑体积不超过 3000 m3丁类厂房和建筑体积不超过 5000m的戊类厂房(库房) ,粮食仓库、金库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b 室内没有生产、生活给水管道,室外消防用水取自储水池且建筑体积不超过 5000m的建筑物。2)高层民用建筑及其裙房;高层工业建筑。3)建筑面积大于 300m且平时使用的人防工程

4、。4)车库、修车库和停车场。 耐火等级为一、二级且停车数超过 5 辆的汽车库;停车数超过 5 辆的停车场;超过 2个车位以上的修车库应设消防给水系统; 当汽车库设在其他建筑物内,其停车数小于上述规定时,但建筑内有消防给水系统时,亦应设置消火栓。7.1.2 消火栓消防水量1 城市、居住区室外消防用水量城市、居住区室外消防用水量应包括居住区、工厂、库房、堆场、储罐或罐区和民用建筑的室外消防水量,并应按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和一次灭火用水量确定。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和一次灭火用水量,不应小于表 7.1.2-1 的规定。表 7.1.2-1 城市、居住区室外消防用水量N 人数(万人) 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

5、(次) 一次灭火用水量(L/s)N1.0 1 10N2.5 1 15N5.0 2 25N10.0 2 35N20.0 2 45N30.0 2 55N40.0 2 65N50.0 3 75N60.0 3 85N70.0 3 90N80.0 3 95N100 3 100当工厂、仓库和民用建筑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分别按表 7.1.2-1、表 7.1.2-2、表7.1.2-3、表 7.1.2-8 计算时,应取其较大值为设计用水量。2 工厂、仓库和民用建筑的室外消防用水量,应按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和一次灭火用水量确定。1) 工厂与仓库(包括堆场、出罐区)和民用建筑在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不应小于表7.1.2

6、-2 的规定。表 7.1.2-2 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名称 基地面积 (ha) 附有居住区人数 (万人) 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 备注1.5 1 按需水量最大的一座建筑物(或堆场、储罐)计算1001.5 2 工厂、居住区各一次工厂100 不限 2 按需水量最大的两座建筑物(或堆场、储罐)计算仓库和民用建筑 不限 不限 1 按需水量最大的一座建筑物(或堆场、储罐)计算注:采矿、选矿等工业企业、如各分散基地有单独的消防给水系统时,可分别计算。2)多层民用建筑物和工业建筑的一次灭火室外消火栓用水量,不应小于表 7.1.2-3 的规定。 室外消火栓用水量应该按消防需水量最大的一座建筑物或一个防火分区计算

7、。成组布置的建筑物应按消防用水量较大的相邻两座计算。 火车站、码头和机场的中转库房,其室外消火栓用水量应按相应耐火等级的丙类物品库房确定。 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木结构建筑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按三级耐火等级民用建筑物消防用水量确定。表 7.1.2-3 多层民用建筑物和工业建筑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建筑物体积(m)1500 1501-3000 3001-5000 5001-20000 20001-50000 50000耐火等级 建筑物名称及类别一次灭火用水量(L/s)甲、乙 10 15 20 25 30 35丙 10 15 20 25 30 40厂房丁、戊 10 10 10 15 15 20

8、甲、乙 15 15 25 25 丙 15 15 25 25 35 45库房丁、戊 10 10 10 15 15 20一、二级民用建筑 10 15 15 20 25 30乙、丙 15 20 30 40 45 厂房或库房丁、戊 10 10 15 20 25 35三级民用建筑 10 15 20 25 30 丁、戊类厂房或库房 10 15 20 25 四级民用建筑 10 15 20 25 3)一个单位内有泡沫设备、带架水枪、自动喷水灭火设备、以及其他消防用水设备时,其消防用水量,应将上述设备所需的全部消防用水量加上表 7.1.2-3 规定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的 50%,但采用的水量不应低于表 7.1.2

9、-3 的规定。3 多层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的室内消火栓用水量,不应小于表 7.1.2-4 的规定。表 7.1.2-4 多层民用和工业建筑物的室内消火栓用水量建筑物名称 高度 h(m)、层数、体积V(m)或座位数 N(个) 消火栓用水量(L/s)同时使用水枪数量(支)每根竖管最小流量(L/s)h 24 V10000V10000 510 22 510厂房24h50h502530561515h24 V5000V5000 510 12 510库房24h50h503040681515科研楼、试验楼 h 24,V10000h 24,V10000 1015231010车站、码头、机场的候车(船、机)楼和展览建

10、筑等5000V2500025000V50000V50000101520234101015剧院、电影院、会堂、礼堂、体育馆等800N12001200N50005000N10000N1000010152030234610101515商店、旅馆等5000V1000010000V25000V25000101520234101015病房楼、门诊楼等5000V1000010000V25000V250005101522351010办公楼、教学楼等其他民用建筑 层数6 或 V10000 15 3 10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的古建筑V10000V100002025451015住宅 层数6 5 2

11、5注:1 丁、戊类高出厂房(仓库)室内消火栓的用水量可按本表减少 10L/s,同时使用水枪数量可按本表减少 2 支。2 消防软管判卷或轻便消防水龙头及住宅楼梯间的干式消防竖管上设置的消火栓,其消防用水量可不计入室内消防用水量。建筑物内同时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或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时,其室内消防用水量应按需要同时开启的上述系统用水量之和计算;当上述多种消防系统需要同时开启时,室内消火栓用水量可减少 50%,但不得小于10L/s。4 汽车库室内、外消火栓消防用水量应按消防用水量最大的一座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计算,并应小于表 7.1.2-5 的规定。表

12、7.1.2-5 汽车库室内、外消火栓用水量名称 车库类别 停车数量或修车位(辆) 室外消火栓用量(L/s) 室内消火栓用水量 (L/s) 300 20 10 151300 20 10 51150 15 10汽车库 50 10 5 15 20 10 615 20 10 35 15 5修车库 2 10 5 400 20 251400 20 停车场 101250 15 100 10 5 人防工程室内消火栓用水量,应符合表 7.1.2-6 的规定。表 7.1.2-6 人防工程室内消火栓最小用水量工程类别 体积 V(m) 同时使用水枪数量 (支) 每支水枪最小流量 (L/s) 消火栓用水量 (L/s)V

13、1000 1 5 51000V2500 2 5 10展览厅、影剧院、礼堂、健身体育场所等 V2500 3 5 15V5000 1 5 55000V10000 2 5 1010000V25000 3 5 15商场、餐厅、旅馆、医院等V25000 4 5 20V2500 1 5 5丙、丁戊类生产车间、自行车库 V2500 2 5 10V3000 1 5 5丙、丁戊类物品库房、图书资料档案库 V3000 2 5 10注:增加的消防软管卷盘设备,其用水量可不计入消防用水量6 高层民用建筑分类宜符合表 7.1.2-7 的规定。表 7.1.2-7 高层民用建筑分类名称 一类 二类居住建筑 十九层及十九层以

14、上的普通住宅 十层至十八层的普通住宅公共建筑1.医院2.高级旅馆3.建筑高度超过 50m 或 24m 以上部分的任一楼层建筑面积超过 1000m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电信楼、财贸金融楼4.建筑高度超过 50m 或 24m 以上部分的任一楼层建筑面积超过 1500m的商住楼5.中央级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广播电视楼6.网局级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电力调度楼7.省级(含计划单列市)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8.藏书超过 100 万册的图书馆、书库9.重要的办公楼、科技楼、档案楼10.建筑高度超过 50m 的教学楼和普通的旅馆、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等1.除一类建筑以外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电信

15、楼、财贸金融楼、商住楼、图书馆、书库2.省级以下的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电力调度楼3.建筑高度不超过 50m 的教学楼和普通的旅馆、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等7 高层民用建筑室内、外消火栓用水量,不应小于表 7.1.2-8 的规定。表 7.1.2-8 高层民用建筑室内、外消火栓给水系统的用水量消火栓用水量(L/s)高层建筑类别 建筑高度 (m)室外 室内每根竖管最小流量(L/s)每支水枪最小流量(L/s)50 15 10 10 5普通住宅50 15 20 10 550 20 20 10 51.高级住宅2.医院3.二类建筑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财贸金融楼、电信楼、商住楼、图书馆、

16、书库4.省级以下的邮政楼、防火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电力调度楼5.建筑高度不超过 50m 的教学楼和普通的旅馆、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等50 20 30 15 550 30 30 15 51.高级旅馆2.建筑高度超过 50m 或每层建筑面积超过 1000m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财贸金融楼、电信楼3.建筑高度超过 50m 或每层建筑面积超过 1500m的商住楼4.中央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广播电视楼5. 网局级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电力调度楼6.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7. 藏书超过 100 万册的图书馆、书库8. 重要的办公楼、科技楼、档案楼9. 建筑高度超过 50m 的教学楼和普通的旅馆、办公楼、科研楼、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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