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核薪及升迁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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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度名 员工核薪及升迁细则电子文件编码 GLZD060 页码 4-1第一条 新进人员的核薪及员工的升迁,悉依本细则办理。第二条 新进人员除照薪金表核薪外,具经验者,另加经验薪,但必 须缴验证件,规定如下:1 相关经验:学历与过去所任职务相关经验足 1 年者,提高一级核薪以 10 年为限; 2 相似经验:学历与过去所任职务类似经验足 2 年者,提高一级核薪以 10 年为限; 3 无关经验:学历与过去所任职务完全无关者不给经验薪;以上所称经验举例如下:(1)高商毕业现 任会计工作,其过去具有会计工作者即属相关经验;(2)土木科系现 任设计绘图,其过去为教授土木课教员即属相似经验;(3)商专科系现

2、任会计,其过去具有事务性工作经验者即属无关经验。第三条 新进人员所任职务与学历无关者应照无关科系(薪金表所定)核薪。 第四条 员工部分除检验工,限高工程度并得比照上列规定,计给经验薪。 第五条 其他员工一律不计学历及经验薪。第六条 具有专技的艺工,如车、 钳模具工业,原则 按薪金表规定核薪,但得参照各行业实际工资行市,协调人事单位核给。第七条 新进人员未具专技资格,虽在专技单位工作,应照一般操作人员核薪。第八条 员工的加薪,依据物价指数,由人事单位做成专案, 统一调整,不得随时 个别申请加薪。签发人 责任人签名制度名 员工核薪及升迁细则电子文件编码 GLZD060 页码 4-2第九条 新进人员

3、的核薪与核定权责如下:1各单位新进人员到职后,应于每月 10 日及 25 日将 试用核心单连同个人应交的人事 资料一并送交人事单位,以凭审查;试用薪按核定薪 9 折计算;2人事资料未依规定随附核心单送交时,人事单位得拒收核心 单,如因此而未能领 得当月薪金时,由该单位自行负责;3试用期满,需转正者,应将转正单送人事单位层转核定(核心单第二联) ; 4科长级以上或重要职位人员的试用及转正薪(核心 单)由人事单位呈转总经理核定生效;5职员级的试用转正薪由人事单位呈转副总经理核定生效;6员工级的试用与转正薪由人事单位呈由总务经理核定生效;7试用核心单及转正单经上级核定后,由人事 单位移送 财务单位凭

4、作发薪的依据。 第十条 为使公司职员有升迁机会,以符合公司选拔干部的宗旨,特订立干部选拔 规定如下:1 干部选拔但求唯才是用,并使同仁能机会均等,激发同仁的向上心,同时为求选 拔公正、避免偏差发生,故 组成评审小组。(1)评审小组委 员会的人选由总经理圈选;(2)依据选人名册,选拔最佳人选;(3)评审小组在候 选人评分表评分及评语后,以最高分前 3 名为递补人选,送总经理核定;(4)评审小组的候 选人如与出席委员同一单位者,该委员应临时退席;2各部主管或重要职位人员增补缺额经核准后,人事单位依据申请 单所列条件,在公司现有人员中初审符合者,造具候选人名册送评审小组评审;3各部如有推荐者,可将名

5、 单送人事单位, 经人事单位初审符合,并列候选人名册 ;4评审会议由评审小组主任委员视实际情况召集;签发人 责任人签名制度名 员工核薪及升迁细则电子文件编码 GLZD060 页码 4-35新任主管均以主管级最低薪起叙,如原薪已超 过 主管级最高时,超过部分并入职 务加级;6主管人员被调低一级主管职位,应按其被调职位的薪 级范围重叙薪金与职务加给 ;7主管调非主管时,应恢复其原薪,同时停支职务加给。第十一条 各部推荐职员晋升主管,事后发现晋升人员不适合主管职位时,应即撤换。第十二条 员工升任职员规定如下:各部职员定额出缺或增添人员时以在公司内部选拔为原则,如无适合人员时得办理公开征召 ,但必须具

6、备下列资格条件:1具备高中以上(含) 程度;2具备报考职位的专长能力;3须在公司服务足 2 年以上;4已任领班职务 1 年以上。第十三条 上项员工报考,应按公告征召规定呈交履历卡等资料,经人事单位审查资格,不合时得拒绝其参加报考。第十四条 员工未经参加选拔或公开考试者一律不得升任职员。第十五条 员工升任领班,所具资格条件如下:1年龄必须在 25 岁以上;2在公司服务须在 2 年以上;3设班人数须在最少 10 人以上;签发人 责任人签名制度名 员工核薪及升迁细则电子文件编码 GLZD060 页码 4-442 年内未有过失处分者;5具有领导能力与工作分配能力。第十六条 员工升任领班得支领职务加给。第十七条 领班及领有职务加给的人员,如调任无职务加给的职位时,原支职务加给应即停止。第十八条 员工工作调动,其薪金的支付如下:1一般操作工如经短期训练调任为混凝土、 锅炉工,得按薪金表等级规定重新核薪 ,但不得比原任该职的辞职人员原薪高;2原系冷作工,因体力或 视力等因素不能胜任原职 ,调任一般操作工时得按薪金表 规定等级重行核薪,但得考虑其年资因素,应较新进者略予提高薪级。签发人 责任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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