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鼓楼区道路交通安全

上传人:ldj****22 文档编号:26086405 上传时间:2017-12-22 格式:DOC 页数:35 大小:8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16年鼓楼区道路交通安全_第1页
第1页 / 共35页
2016年鼓楼区道路交通安全_第2页
第2页 / 共35页
2016年鼓楼区道路交通安全_第3页
第3页 / 共35页
2016年鼓楼区道路交通安全_第4页
第4页 / 共35页
2016年鼓楼区道路交通安全_第5页
第5页 / 共3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16年鼓楼区道路交通安全》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16年鼓楼区道路交通安全(3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2016 年鼓楼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16 年,全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精神,紧紧围绕保安全、保畅通工作目标,加强源头管理、强化路面管控、及时排查整改交通安全隐患,加强交通违法动态监管,加大各类交通违法查处力度,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有力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围绕“城市保畅通、执法抓规范、服务创满意、队伍树形象”总体要求,全面强化人、车、路的交通安全管理,通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有效遏制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到 2016 年底,实现全区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稳中有降,杜绝重特大道路交

2、通事故,全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低于市政府下达的工作指标。同时,有效改善道路通行秩序,营造浓厚文明交通氛围,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法治意识,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平安出行创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二、组织领导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协调到位、检查指导到位、督促落实到位,成立鼓楼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鼓楼交警大队陈奋翔大队长任组长,其他大队领导任副组长,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三、整治重点(一)重点整治违法行为:机动车酒驾毒驾、飙车、超员、超载、超速、涉牌涉证、闯红灯、加塞、闯禁行、乱停车、驾车打电话、违规使用远光灯;非机动车闯红灯、闯禁行、违

3、规载人、不按道行驶;行人闯红灯、拦车乞讨叫卖、散发物品、翻爬栏杆等交通违法行为。(二)重点整治路段:城市道路、国省干道事故多发路段,陡坡、险桥、急转弯等危险路段。(三)重点整治车辆:重中型货车、大中型客车,特别是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摩托车、超标电动车等。四、整治措施(一)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1.严格驾驶人管理。严格执行驾驶人考试标准,加大对驾驶人违法记分的清理力度,对大中型客车、重中型货车驾驶人记满 12 分的,要按规定予以降级。2.加强车辆源头监管。严格执行机动车有关安全技术标准,杜绝为未列入公告 、超过公告有效期出厂、车辆技术参数不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等不合格机动车办牌办证。全面

4、推行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 或代办登记。同时,对逾期未检验、报废、注销的客货运车辆,要及时通报运输企业,并按规定予以处理。要会同交通运输部门督促客货运企业落实交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二)推进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1.落实隐患排查治理。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实施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推动全区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的安全隐患治理。同时,进一步加强对辖区道路的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提早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2.优化道路交通组织。加强交通组织研究、提升智控中心应用、科学优化信号配时、完善单向交通、推进机非隔离设置,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提升路网整体运行效能。同时,协同建设主管部门,落实新、扩、改建道路项目

5、安全设施“三同时 ”制度,做好验收把关。严格道路占道施工审批,并做好交通安全监督检查。(三)持续抓好交通秩序综合治理1.推进秩序常态化管理。城市围绕“保畅通”深化管理,在城区持续开展夜查酒驾常态化、火车站整治常态化、重要路段管理常态化、学校商圈管控常态化、静态交通管理常态化、路口秩序管理常态化等“六个常态化”措施,严查酒驾毒驾,机动车乱“加塞” 、乱掉头、乱停放,非机动车不遵守交通信号、不按道行驶,电动自行车无牌、违法载人,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等突出违法行为。同时,深化电子监控设备、缉查布控系统等信息化应用,提升科技管理水平,强化执法震慑力。严格落实三级以下公路营运客车夜间进行制度,严查酒

6、(毒)驾、超速、超员、超载、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涉牌涉证等常见多发违法行为。2.部署开展专项行动。结合“道路运输平安年” 、春运、重大节假、重大安保以及上级专项部署,依托交警执法站,根据本辖区实际,对于突出问题,确定查处重点,适时组织开展针对性的交通违法专项整治;根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工作部署,每月“逢六逢九”组织开展全区交通执法统一行动,常态严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同时,以贯彻刑法修正案(九) 为契机,依法办理危险驾驶犯罪案件,严厉打击醉酒驾驶、追逐竞驶、校车旅客运输车辆严重超员超速和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等违法犯罪行为。3.深入开展联合执法。紧密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协作,针对城市交通乱象,定期组织开展

7、联合执法行动,建立联勤联动工作机制。会同鼓楼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区残联等部门,持续整治“黑的” 、 “摩的”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非法营运行为;会同区市场监管局、区市容局等部门,持续整治违规销售超标电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开展“店外店”经营、沿街叫卖、摆设汽车摊、拦车散发宣传品等行为;会同区环保局,开展无绿标车闯禁行违法整治等,切实为市民出行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四)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为载体,拓宽宣传渠道,改进宣传方法,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形成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要会同教育部门将道路交通安全教

8、育纳入中小学教育内容,积极组织开展“开学交通安全第一课” 、 “文明交通进校园”等系列活动,提高广大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要会同鼓楼道管所,深入运输企业开展面对面的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强化运输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提高企业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要加强与省市主流媒体的战略协作,整合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资源优势,推进微博、微信、微视和客户端等“三微一端”新兴媒体平台建设应用,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开设专版、专栏,推动媒体常态刊播交通安全公益广告。要发动社会力量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积极上路开展劝导活动,引导广大市民遵守交通规则。要充分利用微信、微博、手机短信等宣传媒介,以及张贴宣传挂图,散发宣

9、传手册,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责任单位: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鼓楼大队2016 年鼓楼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组织机构成立鼓楼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安监局局长翁长兴担任,成员由公安消防大队、公安交警大队、卫计、市场监管、环保等部门有关领导担任,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二、整治范围和重点整治工作的范围包括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等各个环节。整治工作的重点:1.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2.汽车加油站等重点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3.危化品经营店面周边安全距离不足、超范围经营、超量存放和在经营场所

10、分装危化品等问题;4.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5.易制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化学品从业单位;6.危险化学品企业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7.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资格;8.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查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及完善聘请专家定期排查隐患制度情况;9.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落实消防法规的情况;10.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和利用危险化学品从事非法活动的单位和个人;11.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开展情况;12.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新、改、扩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13.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执行情况。三、实施步骤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 月 25 日至 3 月

11、 31 日) 。向有关单位重点宣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局在危险化学品领域新修订的法规、规章、文件。第二阶段:企业自查自纠阶段(4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 。组织有关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查出的隐患督促企业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完成人、定整改验收人,切实保证隐患整改到位。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7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 。各街镇、区直成员单位要成立联合检查组,开展检查和集中整治工作,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11 月 1 日至 11 月 30 日) 。危险化学

12、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办公室对各整治单位进行抽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或抽查不合格的单位责令其限期完成整治任务。11 月 30 日前对今年以来的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梳理,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整理工作档案,做好迎接市安监局检查组检查等准备工作。本次整治方案要指定专人负责专项整治的联络工作,按阶段报送相关进展情况,并于 12 月 3 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及电子文档报送鼓楼区安办。责任单位:鼓楼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 年鼓楼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切实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大队决定从即日起至 2016 年底,在全区开展消防安全专项

13、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一、组织领导成立鼓楼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担任,成员由区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消防大队,联系电话:63335233,63335229。传真 63335211,各区直部门、街镇也应成立对应消防组织机构。二、整治重点(一)整治对象: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公共建筑、地下建筑,大型城市综合体;劳动密集型企业;其他区域性火灾隐患。(二)整治内容:建筑物或场所是否经过消防部门审批,使用性质是否与审批时相符;是否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是否

14、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是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巡查,是否开展消防演练;生产、存储、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是否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人员密集场所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消防车道、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标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是否符合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防供水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消防分隔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三)整治目标:指导社会单位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净化消防安全环境,确保社会面火灾形势稳定。三、整治工作安排区消防大队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部署、检查指

15、导工作,对属于人员密集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至少监督检查一次。依照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 (闽政办201468 号) ,各区直部门、街镇负责本辖区内及各自行业、系统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1.上半年,在全区统一部署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以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督促街镇开展、重点单位开展“微型消防站建设”和区域联防机制建设;2.年内,配合民政部门深化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3.年内,继续重点针对“老年医院”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问题开展整治;并因地制宜地开展其他专项治理,稳定火灾形势。 4.推广独立式感烟报警器试点工作。 责任单位:鼓楼区公安消防大队 20

16、16 年鼓楼区民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组织机构鼓楼公安分局成立民爆物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祥富担任,成员由治安大队、消防大队、刑侦大队、政治处、法制科、各派出所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分局治安大队,由田宇副大队长任主任。二、整治范围、重点及目标(一)整治范围: 民用爆炸物品的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二)整治工作的重点:1.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包括爆破作业单位、民用爆炸物品供应单位;2.可能私制、私藏爆炸物品的村居院落、出租房屋、闲置厂房、农场等地下生产储存窝点;3.民用爆炸物品使用的地区、爆破作业点;4.闲置、废旧、已关停的矿点、采石场等可能存在非法爆破区域。(三)整治目标:通过专项整治,最大限度地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全力构建民爆物品管控新机制,坚决防止发生民爆物品丢失、被盗案事件,坚决防止重大活动及敏感期“打响” “炸响” 、流失,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1.对民爆物品储存、领取、发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