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德性与习惯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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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史研究 第1期 2O10年3月 伦理德性与习惯教育 李长伟 摘 要 在德性伦理学强势复兴的背景下,研习亚里士多德的德性教育论是必要的。亚里士多德将伦理 德性视为一种合乎中道的稳固习惯。这种良好习惯的养成需要以下几个条件: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反复从事 德性实践;用好的音乐熏陶情感;用悲剧陶冶恐惧与怜悯的情感。 关键词 伦理德性;习惯教育;环境;音乐;悲剧 作者简介 李长伟,山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 (济南 250014) 自1958年英国哲学家GEM安斯康姆(G EMAnscombe)在其现代道德哲学一文中倡言 德性伦理学以来,德性伦理学的强势复兴已经成为 思想界的共识。而在德性伦理学的复

2、兴中,亚里士 多德是哲学史上德性伦理学的代表人物,其伦理学 是当今德性伦理学复兴的典范。亚里士多德的德 性伦理学的复兴对以义务论和目的论为主的“规范 伦理学”形成了强有力的冲击,同时也对与规范伦理 学相应的强调道德规范认知的“知性德育”提出了种 种批评,促进了现代道德教育的自我反思,譬如,教 育界对“品格教育”的关注和实践就是最好的范例。 不过,依据笔者的观察,中国教育学界虽然关注到了 亚里士多德的“德性教育论”,但却没有对亚里士多 德的德性伦理学文本作贴近的阅读和阐释,由此造 成了不少理论上的误读和实践上的失误。基于此, 笔者以为有必要回归“源头”,在聆听亚里士多德对 德性教育的言说中反思和

3、完善当下的道德教育。 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科伦理学中将灵魂分为 两个部分:理性的和非理性的。非理性的部分又包 含植物性的和动物性的两个部分,其中动物性的部 分,也就是欲望,是自身不具有理性却听从理性的非 理性部分。这一灵魂的部分有其自身的德性,即伦 理德性;灵魂的理性部分所具有的德性,即理智德 性。对亚里士多德而言,伦理德性是一种通过反复 的德性实践而获得稳固的习惯。因此,培育伦理德 性的过程,也就是养成良好习惯的过程,或者说,伦 理德性教育就是习惯教育。本文从两个方面伦 理德性是一种好的习惯以及好的习惯如何养成 阐述了亚里士多德培育伦理德性的习惯教育,希冀 对当下的德性教育和实践有些许的助益。

4、 在尼各马科伦理学第三卷第一节的第一段, 亚里士多德从词源学的角度阐明了伦理德性与习惯 的关系: 德性分为两类:一类是理智的,一类是伦理 的。理智德性主要通过教导而发生和发展,所 以需要经验和时间。伦理德性则通过习惯养 成,因此把“习惯”(ethos)一词的拼写方法略加 改动,就有了“伦理”(ethikee)这个名称。由此 可见,我们所有的伦理德性都不是由自然在我 们身上造成的。因为,由自然造就的东西不可 能由习惯改变。例如,石块的本性是下落,不能 让它习惯上升,即使把它向上抛一万次也不行。 火也不可能被训练得下落。凡是自然如此的东 西,都不能用习惯改变它。因此,德性在我们身 上的养成既不是出

5、于自然,也不是反乎于自然 的,而是自然赋予我们接受德性的能力,而这种 能力通过习惯而完善。 概言之,“伦理德性”(ethikee)来源于“习惯”(e thos),具有两方面的意味:一方面,自然赋予了我们 接受德性的能力,所以伦理德性不是反自然的,或者 说,我们的自然(本性)不是恶,不是反道德的;另一 方面,接受德性的自然能力还不是“现实”,而是“潜 能”,它只有通过习惯才能变成现实的品质,所以,伦 *本文系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6年度国家青年基金课题:“古希腊公民教育思想史论”(课题批准号: CEA060064)的阶段性成果。 59 理德性也不是出于自然,或者说,我们并没有现成的 德

6、性。这一分析实际体现在了形而上学对两种潜 能的区分上:“那些有理性的潜能,每一种都具有相 反的结果,而非理性的潜能每一种只有一种结果。 例如加热的结果只能是热,而医术既然可造成疾病, 也可造成健康。”也就是说,非理性的潜能是与生 俱来的,不可改变的,它只朝向一个方向,不能为习 惯所改变;而有理性的潜能则既可以向善也可以向 恶,它究竟会朝向那个方向,完全取决于后天的习惯 训练和学习。上述的接受德性的能力就是这样的有 理性的潜能。由此可说,伦理德性“是在天赋的多 向潜能基础上,通过朝向好的方向引导、训练、实 践,而渐渐形成稳固的心态习惯。一旦形成后,它呈 现为天性自然而然的品性”。 与上述相关联,

7、我们还可以进一步地从概念定 义的构成即“种加属差”的角度透视伦理德性与习惯 的关系:伦理德性的种是“品质”,属差是选择“中 道”,合乎中道的品质即伦理德性必须经由习惯才可 生成。 灵魂有三种状态:感受、潜能和品质。伦理德性 不是感受(,if-随着快乐和痛苦的情感),因为感受是 被动的、不可选择的、无所谓善恶的;伦理德性也不 是潜能(感受情感的能力),因为自然赋予的潜能亦 无善恶之分,有的只是向善或向恶的倾向。伦理德 性是因以正确的方式感受情感而形成的优秀品质。 在亚里士多德那里,感受和行为是一致的,所以,优 秀的品质是感受和行为方面的,而不是思辩方面的; 又因为无论是感受还是行为都伴随着快乐和

8、痛苦, 所以,伦理德性又是快乐和痛苦方面的品质。故而, 所谓的伦理德性就是正确地对待痛苦和快乐的感 受。这种正确地感受快乐和痛苦的情感的品质必须 从小培养: 伴随着活动成果的快乐和痛苦,形成品质 的表征。一个人回避肉体的快乐,并以避开肉 体快乐为快乐,这就是节制,而沉湎于享乐的人 就是放纵。一个人在危险面前坚定不移,保持 快乐至少并不惧怕,这就是勇敢,如若痛苦不 堪,就是怯懦。伦理德性就是关于快乐和痛苦 的德性正如柏拉图所说,重要的是,从小培 养人承担起对所应做之事的快乐和痛苦,这才 是正确的教育。 如果说伦理德性是感受和行为、痛苦和快乐方 面的优秀品质,那么在这里就存在着过度、不及和中 间。

9、如感到痛苦和快乐,这可以多,可以少,也可以 60 适中。而伦理德性就是选择存在于感受和行为、痛 苦和快乐中的“中道”,选择过多、过少,都是“恶”,只 有选择中道才是“善”。如勇敢是恐惧和逞强方面的 “中道”,逞强过度是鲁莽,不及是怯懦,勇敢在它们 中间;节制是快乐和痛苦方面的“中道”,快乐过度就 是放纵,不及是冷淡;慷慨是财富接受和支付方面的 “中道”,给予过度是挥霍,不及是吝啬,慷慨在它们 中间。需要强调的是,“中道”不是科学上的“中点”, 而是“相对于我们的中间”,即是说,它是移动的中 点,因人而异,不那么确定的。比如勇敢的人有时候 会在战斗激烈的时候抽身而退,有时候却会战斗到 死,牺牲自

10、己。“中道”也不是四平八稳、八面玲珑意 义上的“平庸”,如孔子所言的“乡愿”,否则,德性的 本意卓越或优秀又如何得到体现。“中道” 也并不存在于任何的感受和行为之中,而存在于各 种“应当”条件下的感受和行为之中,否则,本身就为 恶的感受和行为就变成了善的,比如在恶意、无耻和 偷盗、通奸之中,并没有什么中道、过度和不及。根 本上,中道意味着一个人在具体的情境中充分实现 人之为人的功能,做一个“卓越的”“最好的”人,用亚 里士多德的话说:“我们感受的恐惧、勇敢、欲望、怒 气和怜悯,总之快乐与痛苦,都可能太多或太少,这 种情形都不好。而在应当的时间、应当的场合、对应 当的人,出于应当的原因、以应当的

11、方式感受这些情 感,这既是适度的又是最好的。这也就是德性的品 质。”至于在具体的情境中如何才能命中“相对于 我们的中道”,就涉及到了实践理性,涉及到对具体 的可变的实践要素的审慎考量。这意味着我们无法 凭借确定的、精确的、普遍的原则和理论去命中“中 间”,唯一的途径就是在实践理性的指导下反复地实 践,以正确地选取中道。归纳之,“德性是一种选择 的品质,存在于相对于我们的中道之中。这种中道 是由逻各斯规定的,就是说,是像一个明智的人会做 的那样地确定的”。 于亚里士多德而言,好习惯的养成是非常重要 的。因为好习惯一旦养成就会成为人的“第二天 性”,进而自动地推动人更完满地、更坚决地展现伦 理德性

12、,做一个终生向善的好人。如其所言,“以体 力为例,体力的强大是来自食量大、锻炼多,而同时 体力强的人也就食量大、劳作多。在德性方面也是 这样,我们由于不图享乐而变得节制,而在变为节制 之人后,我们就更能够回避享乐。这例子也可以适 用于勇敢,我们习惯于坚定而临危不惧,就成为勇敢 的,在成为勇敢之后就更能够坚定无谓。 所以, “从小养成这样的习惯还是那样的习惯绝不是小事。 正相反,它非常重要,或宁可说,它最重要。”这种 对习惯的高度重视,与柏拉图的“知识即美德”形成 了鲜明的对照。柏拉图认为,对善的知识的把握是 实践善的根本前提,无知即无德,明知故犯是不存在 的。基于此,尽管他很重视对儿童的习惯训

13、练,但他 并不认为良好习惯的养成意味着真正美德的获得, 因为良好的习惯是理性不成熟时形成的一种正确的 情感体验模式,而真正美德的获得则必须以拥有善 的理念的知识为根本。这也就是为什么柏拉图在论 述完训练习惯的“音乐教育”之后,走向了训练潜在 的哲人观照善的理念的“哲学教育”。进言之,在柏 拉图那里,音乐教育与哲学教育有着本质的区别,前 者与生灭的事物有关,而后者则与永恒的善的理念 的相联。与柏拉图的“知性伦理”观不同,亚里士多 德坚持的是“性情伦理”观。在他看来,正义、节制、 勇敢等诸多德性的本质与快乐和痛苦的感受有关, 所谓德性就是“适当地感受”。这一点很重要,有人 行为不良,不是因为缺乏善

14、的知识,而是因为缺乏好 的感受。而且,何谓“适当”,是不可能用普遍的知识 来规定的,知识在这方面的作用是微弱的,因为感受 总是个别的、具体的、变化的。命中适当,只有依靠 反复地“实践善”,养成良好的“习惯”。在这个意义 上,我们也许可以理解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第八 卷谈论完音乐教育(情感教育)之后,为什么没有如 柏拉图那样进入到更高级的哲学教育当中。当然, 这并不是说亚里士多德没有与德性有关的“理性教 育”,相反,他有且很重视,但需要注意的是,他的理 性教育只教导与“伦理德性”内在相联的“实践理 性”,而不教导与善的理念相联的“理论理性”。进言 之,教导“实践理性”只是为了让公民更为“自觉地”

15、“有意识”地养成好的习惯和德性(习惯总是不可避 免地具有固定性,而实践理性则可以避免习惯变得 僵化),实践理性并不具有超越于或独立于习惯和德 性的优越性,前者服务于后者。 接下的问题是,我们该如何训练或养成好的习 惯呢? 首先,营造一个优良的城邦环境,为良好习惯的 形成创造条件。这一措施可从习惯的社会性以及儿 童特有的心理特征这两个方面去理解。一方面,亚 里士多德说,伦理德性沿袭自习惯,但这里的习惯不 仅仅指个体意义上的习惯,更是指共同体意义上的 习惯,即社群的习惯、习俗,所以亚里士多德常强调 立法者要用法律和制度去塑造人所应养成的良好习 惯与公民德性,也就是说,立法者要塑造一个让个体 养成良

16、好习惯的城邦环境。而在现代这样一个崇尚 个体自由,坚持公域与私域、法律与道德分离的社 会,人们会很难理解这种压制个体自由的做法。可 在亚里士多德那里,这是一个常识。如前所述,人是 城邦的动物,城邦是人之德性得以实现的场所,离开 了城邦,德性无法展示,人非神即兽。所以,亚里士 多德说,研究人之德性的伦理学“可以恰如其份地称 作政治学”。由此推理,习惯就不仅仅是个人的习 惯,根本上,它是共同体的习惯,可以说,有什么样的 共同体的习惯,就有什么样的个体的习惯,进而就有 什么样的品质。在这一点上,亚里士多德很难得地 表扬了斯巴达的塑造公民习惯的法律制度:“斯巴达 似乎是立法者关心公民的哺育与训练的惟一城邦或 少数城邦之一。在大多数其他城邦,它们受到忽略。 每个人想怎么生活就怎么生活,像库克洛普斯那样, 每个人给自己的孩子与妻子立法。所以,最好有 一个共同的制度来正确地关心公民的成长。”在现 代,社会群主义者继承了亚里士多德的这一主张,他 们既强调德性伦理,又强调社群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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