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银行)费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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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用社(银行)费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控制费用支出提高经营效益,按照“勤俭节约,量力而行,合理需要,以收定支”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第二章 严格费用开支第二条 优化费用支出结构。在以直接控制综和费用指标的基础上,对基层社费用分为专项费用和基本业务费用两大类,采取分别管理和绝对额控制的办法,有效地控制了费用的超速增长。第三条 强化费用的约束管理机制。对专项费用做到与业务发展挂钩,由于县农联社实行按季考核拨付。基本业务费用作为刚性指标,由基层社实行全年包干使用。为确保基本费用的正确使用,防止基层社在费用支出使用上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把基本业务费用细分为若干项,实行专项审批,杜绝基层社在费用

2、使用上的先斩后奏、先支后报的情况。第三章 费用包干使用,超支自负第四条 建立费用考核机制。把费用与个人效益挂钩,规定基层社费用节余的可作奖励或转入下年度使用,对超支费用的等额扣减年终工资奖金,对增加费用的必须在完成全年利润指标的基础上按一定的比例追加,从而使基层社在费用支出管理上做到精打细算,量入而出。第五条 各项费用开支报销凭证必须合规合法,手续健全,原始凭证必须有审批人、验收人、经手人签字方可入帐报销。1手续费支出中代办储蓄手续费支出,须经资金营销科审查,代办收贷手续费支出须经清非科科长和联社主任审批后列支,须稽核科审查。2业务宣专费:须经财务科批准,1 千元以上由联社主任批准。3业务招待

3、费:招待系统内人员 I(含联社)按每人每餐 10 元标准内据实列支。因工作需要招待上级部门或外系统人员每人每餐标准掌握在 30 元之内,陪同人员为工作性质对口人员,超支部分自理。各社要在联社核定的额度内控制使用,如有特殊情况向联社申请,由联社主任批准。4电子设备运转费:由联社信息科统一管理,所需软盘、色带、纸张等耗材须经联社主任批准后购置。5钞币运送费:信用社要严格管理车辆修理费、油料款项的支出,要建立出车记录簿,记录车辆运钞地点或公出地点。各社车辆不得突破联社核定额度。特殊情况须报联社主任审批。运钞人员安全风险补贴:信用社的押运人员、携款员、司机在辖区内押运每人每天补贴 5 元,联社到乡镇押

4、运每人每天补贴 8 元,要按日记录押运登记簿,月末汇总,每月根据登记运钞天数,据实发放补助费。6安全防卫费:由联社保卫科审批。1000 元以上由联社主任审批。7保险费:须经联社主任批准。8邮电费:联社核定的额度之内控制使用,超支自负。9诉讼费:200 元以上由联社清非科,1000 元以上由联社主任批准。10公杂费:本帐户只列支报刊杂志及办公用品。500 以上由财务科批准,1000 元以上由联社主任批准。信用社不得订阅除党报、有关报刊物外的其他报刊及杂志。11差旅费:必须按规定发放午餐费,缺勤天数扣发午餐费(每月正常出勤天数为 21.5 天) 。职工县内公出只报销车票和住宿费。 (统一组织的学习

5、班或对口检查除外)不准报销机票,软卧票。住宿费本县内每人每天 30 元以下,踌区为 50 元以下据实列支,特殊情况须经联社主任审批。12信用社特殊岗位津贴:储蓄所岗位:出纳、微机操作员、储蓄所长按出勤天数每人每天补贴 2 元,按月发放。信用社内勤岗位:微机操作员、出纳、复核(兼职复核)同城票据交换员,按出勤天数每人每天补贴 2 元,按月发放。信用社会计人员视力保健费:信用社主管会计、记帐员、信贷会计,每人每年 50 元。劳保服装费:每人两年 300 元,由联社统一安排。经警服装费每 3 年不超过 900 元,超支部分个人承担,由联社统一购置,经警中途调离或个人原因不在此岗位上工作的可根据此项工

6、作时间扣回服装费。13水电费:要履行勤俭节约的方针,节约用水、节约用电,要做好种类电器的节电管理工作。14会议费:联社主任批准。15低值易耗品:500 元以上由联社财务科批准。微机等电子机具由联社主任审批。低值易耗品要设登记簿进行核算与管理,同时明确责任人。如发生毁损或丢失应查明原因,属于个人责任的由责任人赔偿。16递延资产摊销:由财务科批准。17修理费:500 元以上由财务科批准,1000 元以上由联社主任批准。18取暖及降温费:财务科批准。信用社不得突破联社核定的额度。19租赁费:联社主任批准。20职工福利费:按规定比例计提使用,其中 6%为集体福利费,9%做为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基金。21工

7、会经费:信用社工会经费按比例计提后,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全额上缴县联社,由联社按一定比例返还给信用社。22临时工工资:经联社批准聘用的锅炉工,更夫及其他临时工工资本帐户列支(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23其他支出:500 元以上由联社财务科批准。24其他项目支出:信用社应收款只限于业务性占款,发生业务性占款一律上报联社财务科审批,联社再按审批权限逐级上报,对个人应收款不能按期收回的按农业贷款利率计收利息。25信用社、营业部重大成本开支,财产购置及报损经县中联社财务审批小组集体研究决定。以上各项支出必须先审批,后列支,以原始凭证签字为准。第四章 附则第六条 本规定由*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负责解释。第七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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