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实务操作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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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实务操作讲解,宁波德遵会计师事务所宁波联众税务师事务所2014年12月,引言,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 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和创业创新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月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促进企业技术改造、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决定进一步开放国内快递市场、推动内外资公平有序竞争 。 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10月20日 财税201475号 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11月14日 2014年第64号公告,引言,一是对所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

2、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超过100万元的,可按60%比例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双倍余额递减等方法加速折旧;二是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 ;三是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企业(六大行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允许按规定年限的60%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双倍余额递减等加速折旧方法,促进扩大高技术产品进口 。,引言,企业所得

3、税法在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方面规定了四项税收优惠:一是 技术转让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高新15%,12.5%?);二是 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三是 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四是 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等。,引言,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在更大范围推广中关村试点政策、加快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进一步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一)把6项中关村先行先试政策推向全国。包括加快落实先期已确定推广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改革、非上市中

4、小企业通过股份转让代办系统进行股权融资、扩大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范围3项政策,以及此次将推开的股权和分红激励、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等3项政策。(二)在所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和绵阳科技城,推广实施4项先行先试政策,包括: 1、给予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股权奖励可在5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2、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投资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3、对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转让,参照技术转让给予所得税减免优惠; 4、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允许在5年内分期缴纳。 。 。,提纲

5、,政策依据内容简介享受企业研发费税前扣除的条件与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区别特殊研发方式的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会计和税务处理财政扶持资金补贴处理常见误区,政策依据,研发费税前扣除的政策依据法律: 企业所得税法(第30条第1款)法规: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5条)部门规章: 企业研究开发费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 国税发2008116号 2008.12.10 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370号 2013.9.29,政策依据,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

6、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内容简介,什么叫”加计扣除”? 企业从事规定领域内的研究开发项目, 其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 允许按当年实际发生额的150%比例扣减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 当年抵扣不足部分,可按税法规定在5年内结转抵扣。 以上办法适用于财务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居民企业。 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部分已形成企业年度亏损,可以用以后年度所得弥补,但结

7、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亏损企业) 国税函200998号 当期申报,内容简介,内容简介,享受企业研发费税前扣除的条件,(一) 哪些企业可以申报? 适用于财务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 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就来源于境内、境外所得交纳企业所得税。,享受企业研发费税前扣除的条件,(二)对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的要求:查账征收(A类)(可以申报)核定征收 :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B类)(不可以申报)核定应纳所得税额 (不可以申报)(三)项目的研发方式: 按研发活动的承担者划分:自主研发合作研发委托研发(企业集团)

8、集中研发,享受企业研发费税前扣除的条件,享受企业研发费税前扣除的条件,(四) 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范围(注重专属性)4-1、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内容 (八类费用) 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材料燃料动力费用 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工资、薪金 强调“直接”,不包括兼职及外聘研发人员劳务费津贴、补贴 董事长、总经理及财务人员奖金五险一金,享受企业研发费税前扣除的条件,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或租赁费(按规定一次摊入管理费用的仪器、设备除外) 既用于研发又用于生产的设备仪器设备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

9、 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享受企业研发费税前扣除的条件, 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 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 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费用 鉴定费用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以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除以上八类费用外,其他均不得归入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活动范围。,与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区别,在人员人工费用规定方面办法所列人员人工费用为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

10、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而不包括指引所列的与任职受雇相关的其他支出,如企业为研发人员缴纳的五险一金支出等。(财税(2013)70号) 兼职及外聘研发全年累计工作超过183天人员在折旧费用方面办法所列折旧费用为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而不包含指引所列研究开发项目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用,以及研发设施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仪器和设备分开进行备案登记),与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区别,委托外部研发时办法要求对委托开发的项目,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该研发项目的费用支出明细,否则,该委托开发项目的费用支出不得实行加计扣除,而指引对此没有要求。在其他费用方面办法所列其他

11、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鉴证、验收费用,而不包含指引所列办公费、通信费、专利申请维护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且办法对其他费用没有要求不能超过总研发费用10%的比例限制。,与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区别,申报高企: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按近3年每年分别填报)申报加计扣除: 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高企认定归集的研发费口径大于加计扣除,特殊研发方式的加计扣除,1)自主研发项目:(第4条)就其在一个纳税年度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按照规定实行加计扣除。2)合作研发项目:(第5条)由合作各方就自身承担的研发费用分别按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 是指各方实际支付

12、的研发费用还是按照合作开发协议应当承担的研发费用?在实际支付和应当承担的研发费用不一致的情况下,合作各方如何进行费用的归集?,特殊研发方式的加计扣除,3)委托研发项目:(第6条)由委托方按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同时要求受托方要向委托方提供该研发项目的费用支出明细情况,否则,该委托开发项目的费用支出不得实行加计扣除。 在实践中,独立的受托企业一般仅会就受托的研发活动向委托方出具总的凭证,并不会将其活动的支出明细进行列示,上述规定无疑增加了委托方的举证难度。 其次,法规中没有明确规定对第三方提供凭证的真实性予以论证的方式。即便委托方收到了受托方出具的详细显示开发支出明细的清

13、单,委托方也无从论证其所列示的支出明细的准确性。若受托方系委托方的关联企业,则在实践中,受托方有可能提供更为详尽的支出明细,以便于委托方计算和申请加计扣除。,特殊研发方式的加计扣除,4)集中研发项目(第15-18条)集团公司集中进行的研发项目,其实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按合理的方法在受益成员企业间进行分摊。签订集中研发项目的协议或合同,明确各参与方的责、权、利及费用分摊方法分摊原则:权利和义务、费用支出和收益分享一致原则集团母公司负责编制:集中研究开发项目的立项书研究开发费用预算表决算表决算分摊表,研发费用的会计和税务处理,(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指引要求企业应按照下列样表设置高新技术企业认

14、定专用研究开发费用辅助核算账目,提供相关凭证及明细表,并按本工作指引要求进行核算。(二) 研发加计财务核算要求1、以研究开发项目为基础的专账管理制度2、研发费用与生产费用的分离3、“有条件的资本化”会计核算方法,研发费用的会计和税务处理,研发加计扣除办法要求: 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政策适用于财务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居民企业。要求: 企业必须对研究开发费用实行专账管理,必须按照办法附表的规定项目,准确归集填写年度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金额。 企业未设立专门的研发机构或企业研发机构同时承担生产经营任务的,应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分别核算,准确、合理计算各项研究开发费用支出,对划分不清的,不得加计扣除。 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进行多个研究开发活动的,应按照不同开发项目分别归集可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费用额。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允许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费用和支出项目,均不允许计入研究开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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