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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药监局内部考勤制度药监局内部考勤制度为了加强机关建设,树立良好形象,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一、考勤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规定的作息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上班时间外出。因工作原因迟到、早退或外出者,要向局领导讲清原因。2、作息时间及季节性变更执行市政府的统一规定。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执行国务院的统一规定,必要时可根据我局的具体工作需要做适当地调整。3请假须事先办理手续,病假凭医院证明。因事需要请假者,要向负责人请假,如遇特殊情况事先来不及请假的,应事后补办。4办公室应认真统计考勤,将病假、事假、迟到、早退等情况记录清楚,月底公布。5一月内请事假三天以上者,迟到、早退、
2、外出五次者扣发当月奖金。6无请假手续者;假冒请假原因,经查实弄虚作假者;无故不上班者;一律按旷工论处,处理办法执行局有关规定。7每个人的考勤情况列入年底公务员考核内容中。二、请销假制度 1职工休假一律实行请假条制度。 2工作人员除公体日和法定节假日外,因事(病、婚、产、丧)需要休假的须办理请销假手续,并经有关负责人批准。3请假要按规定的管理权限和各类假的具体要求办理审批手续。一般工作人员请假由科长批准,超过1 个工作日的由主管局长批准;科长请假由主管局长批准;副局长请假由局长请假;局长请假向办公室通报。请假人因特殊原因当日无法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应以适当的方式告知,并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4因遇特
3、殊情况需续假的要在休假期满的前一天通知主管人员,得到批准方可连休,否则应立刻归岗工作。 5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岗位,以旷工论处。旷工期间的待遇按照劳动纪律的有关规定执行。 6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超过三个月者,按自动离职处理。三、休假及休假待遇的有关规定 (一)事假期间的待遇:劳动纪律的有关规定执行。 6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超过三个月者,按自动离职处理。三、休假及休假待遇的有关规定 (一)事假期间的待遇规定,法定节假日值班,其报酬按日工资的 300计发;其它公休假日值班其报酬按日工资的 200计发;工作人员延长工作时间的其报酬按日工资的150 计发。 (二)公休日加班 1、工作人员要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争取在规定的工作时间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2、各科室及有关人员要合理安排工作,尽量不安排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占用公休日加班的,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3、安排加班要严格掌握工作时间。能半天办完的事情不安排一天。一般工作2-4 小1 2 下一页